四月一個晴朗的早晨,我在原宿後街同一個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過。
女孩算不得怎麼漂亮,衣著也不出眾,腦後的頭髮執著地帶有睡覺擠壓的痕跡。年齡也恐怕快三十了。嚴格說來,恐怕難以稱之為女孩。然而,相距五十米開外我便一眼看出:對我來說,她是個百分之百的女孩。從看見她的身姿的那一瞬間,我的胸口便如發生地鳴一般地震顫,口中如沙漠一般乾得沙沙作響。
或許你也有你的理想型女孩,例如喜歡足踝細弱的女孩,還有眼睛大的女孩,十指絕對好看的女孩,或不明所以地迷上慢慢花時間進食的女孩。我當然也有自己的偏愛,在飯店吃飯時就曾看鄰桌一個女孩的鼻形看得發呆。
但要明確勾勒百分之百的女孩形象,任何人都無法做到。我就絕對想不起她長有怎樣的鼻子。甚至是否有鼻子都已記不真切,現在我所能記的,只有她並非十分漂亮這一點。事情也真是不可思議。
「昨天在路上同一個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過。」我對一個人說。
「唔,」他應道,「人可漂亮?」
「不,不是說這個。」
「那,是合你口味的那種類型囉?」
「記不得了。眼睛什麼樣啦,胸部是大是小啦,統統忘得一乾二淨。」
「莫名其妙啊!」
「是莫名其妙。」
「那麼,」他顯得興味索然,「你做什麼了?搭話了?還是跟蹤了?」
「什麼都沒做,」我說,「僅僅擦肩而過而已。」
她由東往西走,我從西向東走,在四月裡一個神清氣爽的早晨。
我想和她說話,哪怕三十分鐘也好。想打聽她的身世,也想全盤托出自己的身世。而更重要的,是想弄清導致一九八一年四月一個晴朗的早晨我們在原宿後街擦肩而過這一命運的原委,那裡邊肯定充滿著和平時代的古老機器般的溫馨的秘密。
如此談罷,我們可以找地方吃午飯,看伍迪·艾倫的影片,再順路到賓館裡的酒吧喝雞尾酒什麼的。弄得好,喝完後說不定能同她睡上一覺。
可能性在叩擊我的心扉。
我和她之間的距離已近至十五六米了。
問題是,我到底該如何向她搭話呢?
「你好!和我說說話可以麼?哪怕三十分鐘也好。」
過於傻氣,簡直像勸人加入保險。
「請問,這一帶有二十四小時營業的洗衣店麼?」
這也同樣傻裡傻氣。何況我豈非連洗衣袋都沒帶!有誰能相信我的道白呢?
也許開門見山好些。「你好!你對我可是百分之百的女孩喲!」
不,不成,她恐怕不會相信我的表白。縱然相信,也未必願同我說什麼話。她可能這樣說:即便我對你是百分之百的女孩,你對我卻不是百分之百的男人,抱歉!而這是大有可能的。假如陷入這般境地,我肯定全然不知所措。這一打擊說不定會使我一蹶不振。我已三十二歲,所謂上年紀歸根結蒂便是這麼一回事。
我是在花店門前和她擦肩而過的,那暖暖的小小的空氣塊兒觸到我的肌膚。柏油路面灑了水,周圍蕩漾著玫瑰花香。連向她打聲招呼我都未能做到。她身穿白毛衣,右手拿一個尚未貼郵票的白色四方信封。她給誰寫了封信。那般睡眼惺忪,說不定整整寫了一個晚上。那四方信封裡有可能裝著她的全部秘密。
走幾步回頭時,她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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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今天我已完全清楚當時應怎樣向她搭話。但不管怎麼說,那道白實在太長,我肯定表達不好一就是這樣,我所想到的每每不夠實用。
總之,道白自「很久很久以前」開始,而以「你不覺得這是個令人感傷的故事嗎」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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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有個地方有一個少男和一個少女。少男十八,少女十六。少男算不得英俊,少女也不怎麼漂亮,無非隨處可見的孤獨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兩人堅信世上某個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適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是的,兩人相信奇蹟,而奇蹟果真發生了。
一天兩人在街頭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尋找你。也許你不相信,你對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少男對少女說。
少女對少男道:「你對我也正是百分之百的男孩。從頭到腳和我想像的一模一樣。簡直是在做夢。」
兩人坐在公園長椅上,手拉著手百談不厭。兩人已不再孤獨。百分之百需求對方,百分之百被對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對方和百分之百被對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這已是宇宙奇蹟!
但兩人心中掠過了一個小小的、的確小而又小的疑慮:夢想如此輕易成真,是不是好事呢?
交談突然中斷時,少男這樣說道:
「我說,再嘗試一次吧!如果我們兩人真是一對百分之百的戀人的話,肯定還會有一天在哪裡相遇。下次相遇時如果仍覺得對方百分之百,就馬上在那裡結婚,好麼?」
「好的。」少女回答。
於是兩人分開,各奔東西。
然而說實在話,根本沒有必要嘗試,純屬多此一舉。為什麼呢?因為兩人的的確確是一對百分之百的戀人,因為那是奇蹟般的邂逅。但兩人過於年輕,沒辦法知道這許多,於是無情的命運開始捉弄兩人了。
一年冬天,兩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惡性流感,在死亡線徘徊幾個星期後,過去的記憶喪失殆盡。事情也真是離奇,當兩人睜眼醒來時,腦袋裡猶如D·H·勞倫斯少年時代的貯幣盒一樣空空如也。
但這對青年男女畢竟聰穎豁達且極有毅力,經過不懈努力,終於再度獲得了新的知識新的情感,勝任愉快地重返社會生活。啊,我的上帝!這兩人真是無可挑剔!他們完全能夠換乘地鐵,能夠在郵局寄快信,並且分別體驗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戀愛。
如此一來二去,少男三十二,少女三十歲了。時光以驚人的速度流逝。
四月一個晴朗的早晨,少男為喝上摺價的早咖啡沿原宿後街由西向東走,少女為買快信郵票沿同一條街由東向西去,兩人在路的正中央擦肩而過。失卻的記憶的微光剎那間照亮了兩顆心:
她對於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
他對於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兩人記憶的燭光委實過於微弱,兩人的話語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結果連句話也沒說便擦肩而過,徑直消失在人群中,永遠永遠。
你不覺得這是個令人感傷的故事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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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本該這樣向她搭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