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2005年9月19日·東京·我寫小說的許多方法,是每天清晨沿著道路跑步時學到的 4

  九月十日,我離開了考愛島返回日本,逗留兩週。

  在日本,我駕車往來於東京的寓所兼事務所和位於神奈川縣的家之間。自然,在此期間我仍然堅持跑步,不過久未歸國,許多工作正排著長隊等待我,這些都得由我一件件親自處理。還有很多人非見不可。所以無法再像八月份那樣自由自在地跑步。於是我只好見縫插針,得空就跑長距離。在日本期間跑過兩次二十公里,一次三十公里。一天跑十公里的節奏,好歹維持下來。

  我還有意識地練習跑坡道。在我家周圍,有一條有起伏的環形坡道慢跑道,高低落差恐怕有五六層樓高,我繞著它跑了二十一圈,時間為一小時四十五分。那是個異常悶熱的日子,所以相當累人。紐約城市馬拉松差不多都是平坦的線路,不過一共得通過七座很大的橋,大多為吊橋形態,中央高高地隆起。紐約城市馬拉松我已跑過三次,這漫長的高低起伏出人意料地累腳。

  而且等在路線最後的、進入中央公園之後的坡道,起伏更是劇烈,每次總是在這裡減速。中央公園內的坡道,坡度還算徐緩,早晨練健身跑時絲毫不覺得艱苦,然而在馬拉松比賽最後階段來到這裡,它簡直像絕壁一般阻擋在面前,將人儲存到最後的那點氣力毫不留情地奪走。儘管叱咤激勵自己「馬上就要到達終點了」,向前挺進的卻只是心情,終點總也不見近前來。喉嚨乾渴,胃卻不再要求水分。腿上的肌肉開始發出悲鳴,也是在這一帶。

  我並非不擅長跑坡道。一旦路線上出現坡道,總在那裡超過其他跑者,故而還是歡迎坡道的。然而中央公園那最後的坡道,每次總令我心灰意冷。很想輕鬆地跑完最後的幾公里,全力疾跑,面帶微笑衝過終點。這是我此次比賽的目標之一。

  即便練習量有所下降,也不可中斷練習兩天以上,這是積累奔跑量時的基本規則。肌肉很像記憶力良好的動物,只要注意分階段地增加負荷量,它就能自然地適應與承受。示以實例,反覆地說服肌肉:「你一定得完成這些工作。」它就會「明白」,力氣逐漸大起來。當然需要花費時間。過分奴役,它會發生故障。然而肯花時間,循序漸進,它就毫無怨言,只會偶爾苦著臉,頑強而順從地不斷提升強韌度。通過反覆,將「一定得做好這些工作」這一記憶,輸入肌肉裡去。我們的肌肉非常循規蹈矩。只要我們嚴格遵守手續,它就無怨無恨。

  倘若一連幾天都不給它負荷,肌肉便會自作主張:「哦,沒必要那般努力了。啊呀,太好了。」遂自行將承受極限降低。肌肉也同有血有肉的動物一般無二,它也願意過更為舒服的日子,不繼續給它負荷,它便會心安理得地將記憶除去。想再度輸入的話,必得從頭開始,將同樣的模式重複一遍。休息是必要的。然而,比賽迫在眼前的重要時期,要嚴肅地給肌肉下達最後通牒,將毫不含混的信息傳達給它:「這可是一絲一毫也馬虎不得的!「當然不能讓它超負荷,但一定得與它維持著絕不鬆懈的緊張關係。處理個中的勾心鬥角,有經驗的跑者自然得心應手。

  在日本逗留期間,正值新的短篇小說集《東京奇譚集》出版。為此要接受幾個採訪。預定十一月上市的音樂評論集的校樣需要修改,封面設計也需協商。明年將以叢書形式刊行的平裝本《雷蒙德·卡佛作品集》的校樣要修改。趁這次改為平裝本,我打算將現有的翻譯全面校訂一遍,這也需要時間。還得為明年將在美國刊行的短篇集《盲柳,睡女》寫一篇長序。與此同時,還得忙中偷閒——並非受了什麼人委託——孜孜不倦地寫這樣關於跑步的文字,就像沉默寡言而熱愛學習的鄉村鐵匠一般。

  幾樁事務也必須處理。我在美國生活期間,作為助手在東京的事務所幫忙的女子,突然提出明年年初要結婚,今年就得辭職,還得找人來接替她。暑期,東京事務所又不能關門大吉。返回劍橋後,預定到幾家大學去演講,還得為此作些準備。

  如此繁多的事情,要在很短的時間內有條不紊地處理完畢。為了迎接紐約的比賽,還需積累練習量。簡直連「追加人格都想動員起來幫忙。不管怎樣,反正得堅持跑步。每日跑步對我來說好比生命線,不能說忙就拋開不管,或者停下不跑了。忙就中斷跑步的話,我一輩子都無法跑步。堅持跑步的理由不過一絲半點,中斷跑步的理由卻足夠裝滿一輛大型載重卡車。我們只能將那「一絲半點的理由」一個個慎之又慎地不斷打磨。見縫插針,得空兒就孜孜不倦地打磨它們。

  在東京時,大體是去神宮外苑跑步。那是神宮球場旁邊的環形慢跑道,跟紐約的中央公園當然無法比,不過在東京的鬧市中心,卻是甚為少見的綠意盎然的地段。這條慢跑道我長年累月地跑慣了,連細微之處都銘刻在腦子裡。哪兒有坑哪兒有窪都記得一清二楚。對於需要時時意識到距離的練習,這兒最合適不過。問題是這一帶交通量很大,在某些時間行人也很多,空氣不太乾淨。不過在東京的正中心,不可奢求。況且它就在住所附近,僅此一點就該謝天謝地。

  神宮外苑跑一圈是一千三百二十五米,每隔一百米路面上就刻有標誌,跑起來十分方便。當我決定要每公里跑五分半或是五分,甚或四分半,就使用這條慢跑道。我剛開始在外苑跑步時,瀨古利彥還是現役,他也在這兒練跑,為了迎戰洛杉磯奧運會,一副拚死的架勢玩命地練習。他的腦袋裡只有金光閃閃的獎牌。上一次的莫斯科奧運會,出於政治理由他未能參加,洛杉磯奧運會大概是贏取獎牌的最後機會了。他周身飄溢著一種悲壯,我們只需看看他奔跑時的眼睛,就能清晰地發現這一點。那時候中村清教練還健在,S&B食品公司的田徑隊裡還聚集著大批實力派選手,一股勢不可擋的勁頭。S&B田徑隊日常練習時經常使用這條外苑慢跑道,多次與他們交臂而過,一來二往,我和這支隊裡的選手自然成了相識,還去沖繩採訪過他們的訓練。

  他們在去公司上班之前,一大清早便各自來練習,下午再全隊集體進行訓練。而我每天早上七點在這裡慢跑————這一時段交通量較小,行人不多,空氣也比較清新,所以常常同s&B選手擦肩而過,向彼此行注目禮,下雨的日子還會相視一笑,好像在說「都不容易啊」。記得最清楚的是谷口伴之和金井豐這兩位年輕的選手。兩人都處於人生二十年代的後半期,好像是早稻田大學田徑部出身,學生時代在箱根長跑接力賽上曾大顯身手。瀨古君就任教練之後,他們成為s&B的年輕王牌選手,被寄予厚望。我覺得他們將來大有摘取奧運會獎牌的可能。

  然而兩人卻在北海道夏季集訓期間,乘車時遭遇了交通事故,同時死亡。他們經歷了何等苛酷的訓練,我親眼目睹,所以聽到他們去世的消息時,受到了極大的衝擊,痛心不已,遺憾不盡。

  我同他們並無私下交往,也幾乎沒有直接交談過。兩人都是新婚燕爾,我也是在他們去世後才聽說的。然而同為長跑者,每日在路上相逢,彼此間似有心心相通之處。哪怕水平上有天壤之別,有些東西卻只有長跑者自己才明白。

  直到今日,當我於清晨跑在神宮外苑或是赤阪御所周邊的慢跑道上時,還不時想起他們來。轉過彎道時,有時覺得他們好像呼著白氣,正從對面默默跑將過來。經受了那般苛酷訓練的他們,胸懷的希望、夢想和計畫,究竟都消失到了哪裡呢?人的思緒也會伴隨著肉體的死亡,草草消逝無蹤麼?

  在神奈川我家附近,可以進行與在東京時完全不同的練習。已經講過,我家附近有一條很陡的環形慢跑道。還有一條跑一圈得花三個小時、練習全程馬拉松甚為合適的慢跑道大部分都是沿著河岸與海濱的平坦道路,既不會有汽車駛過,也幾乎沒有信號燈。和東京不同,這裡空氣清新。孑然一人跑三個小時,頗有些無聊,不過可以聽著喜歡的音樂,作好心理準備,優哉游哉地去跑。但是這條慢跑道得跑出去很遠,再折過頭來往回跑,一旦跑出去了,就不可能說「跑累啦,半道上回去吧」。就是爬,也得爬回家裡才成。因此,這並非不是個令人滿意的環境。我來說說寫小說的事兒。

  接受採訪時,常有人提問:「對小說家來說,最為重要的資質是什麼?」無須贅言,當然是才華。倘若毫無文學才華,無論何等熱心與努力,恐怕也成不了小說家。說這是必要的資質,毋寧說是前提條件。如果沒有燃料,再出色的汽車也無法開動。

  然而無論在何處,才華於質於量,都是主人難以駕馭的天分。有時我們心想,量頗有不足,最好再增加它一點,或是尋思,節約點兒使,每次只拿個一星點出來,好使得長久些。哪有這等好事!才華這東西,跟我們的一廂情願毫不相干,它想噴發的時候便自管噴湧而出,想噴多少就噴多少,而一旦枯竭,則萬事皆休。像舒伯特、莫扎特那樣,或某類詩人和搖滾樂手那樣,將豐潤的才華在很短的時期內洶湧澎湃地使光用盡,然後戲劇性地逝去,化作一個美麗的傳說,這樣一種活法固然極具魅力,不過對我們大多數人卻不具參考意義。

  才華之外,如果再舉小說家的重要資質,我將毫不猶豫地舉出集中力來。這是將自己擁有的有限的才能彙集,爾後傾注於最為需要之處的能力。沒有它,則不足以辦成任何大事。有效地使用這種力量,就可彌補才華的不足與偏頗。我每天在早晨集中工作三四小時。坐在書案前,將意識僅僅傾瀉於正在寫的東西里,其他什麼都不考慮。我以為,哪怕擁有橫溢的才華,哪怕腦子裡充滿了妙思,假使牙痛不已,那位作家恐怕什麼東西也寫不出來,因為他的集中力受阻於劇烈的疼痛。

  繼集中力之後,必需的是耐力。即便能夠一天三四小時集中意識執筆寫作,堅持了一個星期,卻說「我累壞啦」,這樣依然寫不出長篇作品來。每天集中精力寫作,堅持半載、一載乃至兩載,小說家——至少是有志於寫長篇小說的作家——必須具有這種耐力。姑且把這些比作呼吸法。假使說集中力是屏住呼吸,耐力就是一面屏氣,一面學會安靜徐緩地呼吸。這兩種呼吸法如果不能保持平衡,就難以長年累月地作為職業作家堅持寫小說。得一面屏住呼吸,一面繼續呼吸。

  值得慶幸的是,集中力和耐力與才能不同,可以通過訓練於後天獲得,可以不斷提升其資質。只要每天坐在書桌前,訓練將意識傾注於一點,自然就能掌握。這同前面寫過的強化肌肉的做法十分相似。每天不間斷地寫作,集中意識去工作,這些非做不可——將這樣的信息持續不斷地傳遞給身體系統,讓它牢牢地記住,再悄悄移動刻度,一點一點將極限值向上提升,注意不讓身體發覺。這跟每天堅持慢跑,強化肌肉,逐步打造出跑者的體型,乃是異曲同工。給它刺激,持續。再給它刺激,持續。這一過程當然需要耐心,不過一定會得到相應的回報。

  優秀的偵探小說家雷蒙特·錢德勒曾在私信中說過:「哪怕沒有什麼東西可寫,我每天也肯定在書桌前坐上好幾個小時,獨自一人集中精力。」他這麼做是為了什麼,我完全能理解。錢德勒通過這麼做,來提高職業作家必需的膂力,靜靜地提高士氣。這樣一種日常訓練對他必不可缺。

  我認為寫作長篇小說是一種體力勞動。寫文章屬於腦力勞動,然而寫出一本大部頭來,更近於體力勞動。誠然,寫書並不需要舉起沉重的物體,也不需要飛速地奔來跑去,高高地躥上跳下。世間的很多人似乎只看到表面,將作家的工作視為寧靜而理性的書齋勞動,以為有了足以端起一隻咖啡杯的力量,就能寫小說了。試它一試,立即就會明白,寫小說並非那麼安逸的工作。坐在書桌前,將神經如同激光束一般集於一點,動用想像力,從「無」的地平線上催生出故事來,挑選出一個個正確的詞語,讓所有的流程準確無誤——這樣一種工作,與一般人想像的相比,更為長久地需要遠為巨大的能量。這固然不必運動身體,勞筋動骨的勞動卻在體內熱火朝天地展開。固然,思索問題的是腦子,小說家卻需披掛著叫「故事」的全副裝備,動用全身進行思考,這要求作家徹底地驅使——在許多時候是奴役——肢體能力。

  才華橫溢的作家可以下意識甚至無意識地進行這樣的工作。尤其是年輕人,只需具備超出一定水平的才華,堅持寫小說並非什麼困難,形形色色的難關輕而易舉便能闖將過去。年輕,就意味著渾身充滿自然的活力。集中力和耐力,如若需要,它們會自己跑將過來。年輕而富有才華,就等於在背上長了一對翅膀。

  然而,這樣的自在隨著年紀漸長,漸次失去天然的優勢和鮮活。曾經唾手可得的東西,超過一定年齡後,就不能輕易拿到了。這好比速球派棒球投手的球速,會一點點地慢下去。誠然,人格的成熟可能彌補才華的衰減,就好比速球派投手在某個時間改弦更張,轉而改投以變化球為主的頭腦派投球一樣。這種彌補當然有限,從中還能感受到喪失優勢後那淡淡的悲哀。

  不是那般富於才華、徘徊在一般水平上下的作家,只能從年輕時起努力培養膂力。他們通過訓練來培養集中力,增進耐力,無奈地拿這些資質做才華的「代用品」。如此這般好歹地「苦撐」之時,也可能邂逅潛藏於自己內部的才華。手執鐵鍬,揮汗如雨,奮力在腳下挖著坑,竟然瞎貓撞著了死老鼠,挖到了沉睡在地下的神秘水脈,真是所謂的幸運。而追根溯源,恰恰是通過訓練養成了足夠的膂力,深挖坑穴才成為可能。到了晚年,才華之花方才怒放的作家,多多少少經過這樣的歷程。

  這世上的確存在才華永不枯竭、作品品質從不下降、真正才華橫溢的巨人——儘管那般罕見。如何使用也不會枯涸的水脈,對文學來說實在是值得慶賀的好事。如果沒有這些巨人,文學的歷史肯定不是今天這個樣子。擁有如此灼灼才華,足以自豪。具體地舉出名字,則有莎士比亞、巴爾扎克、狄更斯……然而巨人畢竟是巨人,他們怎麼說都是例外的、神話般的人。世上大半的作家並非巨人,我當然也是其中一員,只能各自想方設法努力,從不同的側面彌補才華上的不足。否則,不可能持之以恆,寫出多少有點價值的小說來。採用何種方法,從哪個方面來補足自己,則會成為每個作家的個性,成為其獨特的妙味。

  我寫小說的許多方法,是每天清晨沿著道路跑步時學到的,自然地,切身地,以及實務性地學到的。應將自己追問到何處為止?何種程度的休養才是恰當的,而多少又是休息得過分?到何種程度才是妥當,而到什麼程度又是狹隘?外部的風景該擷取多少為好,而內心的世界又該挖掘多少為妙?對自己的能力應該相信多少,又該對自身有多少懷疑?假使當初我改行做小說家的時候,沒有痛下決心開始跑長跑,我的作品恐怕跟現在寫出來的東西有很大的不同。究竟會如何不同呢?我可不知道。不過差異肯定存在。

  1983年7月18日,首次在馬拉松發源地希臘馬拉松市迎來全程馬拉松比賽。

  跑完全程馬拉松,在希臘式的餐廳兼咖啡館裡休憩。

  起跑後12公里處,一個勁地奔跑在漫長而起伏的馬拉松市內的路上。

  1995年4月16日於塔夫斯大學的操場。

  1993年至1995年,住在麻薩諸塞州劍橋,在塔夫斯大學工作。

  波士頓查爾斯河畔經常可見跑步者的身影。

  1994年4月18日,波士頓馬拉松大賽當天,中央稍左,身穿深藍色運動服的人為作者。

  1996年6月23日,佐呂問湖100公里超級馬拉松比賽。

  在55公里處的最後一站換過衣服後,挑戰高低起伏最大的一段路線。

  衝刺!11個小時42分鐘,跑完l00公里。

  97公里,穿過稚原生花園。

  1997年8月某日,幹東京江戶川自行車訓練環道,跟隨教練身後進行自行車特訓。

  1997年9月28日,村上國際鐵人三項大賽。頭戴自行車比賽頭盔。

  由游泳比賽向自行車比賽進發,為保「至死都是l8歲」,挑戰自行車比賽難關。

  無論如何,從不問斷地堅持跑步,令我滿足。我對自己現在寫的小說也很滿足。我甚至滿懷歡喜地期待下一次出的小說是什麼樣子。作為一個不完整的人、一個有侷限性的作家,我走過了充滿矛盾、毫不起眼的人生旅途,卻依然懷著這樣的心情,這不也是成就之一麼?不無誇張地說,我覺得稱之為「奇蹟」也不妨。如果每日的跑步,對取得這樣的成就多少有幫助,我得向跑步表示深深的感謝才是。

  世上時時有人嘲笑每日堅持跑步的人:「難道就那麼盼望長命百歲?」我卻以為,因為希冀長命百歲而跑步的人,大概不太多。懷著「不能長命百歲不打緊,至少想在有生之年過得完美」這種心情跑步的人,只怕多得多。同樣是十年,與其稀里糊塗地活過,目的明確、生氣勃勃地活當然令人遠為滿意。跑步無疑大有魅力:在個人的侷限性中,可以讓自己有效地燃燒——哪怕是一丁點兒,這便是跑步一事的本質,也是活著(在我來說還有寫作)一事的隱喻。這樣的意見,恐怕會有很多跑者予以贊同。

  到東京事務所附近的健身館去了一趟,請他們幫忙舒展肌肉,這是一種借助外力的舒展。自己無法有效舒展的部位,則借助健身教練的幫助來舒展它。由於長期嚴格的練習,渾身的肌肉緊繃而僵硬,不偶爾這般舒展一下,比賽之前身體沒準就會超負荷。將身體逼到極限固然重要,然而超過了極限,本利都會蝕光了。

  幫我舒展的健身教練雖是位年輕女子,卻身強力大。這意味著她給我的「外力」伴隨著相當的——該說是劇烈的——疼痛。半個小時的舒展結束之後,連內衣都被汗水浸得透濕。「你真厲害呀,居然能把肌肉弄得邦邦硬。差點兒就痙攣啦。」每次她都驚詫不已,「一般人的話,早就出毛病啦。你居然還能平安無事!」

  照這個樣子繼續折磨肌肉,早晚要弄出亂子來,她說。也許確是這樣。然而我總覺得(或希望)能對付過去。我長期以來,一直是這麼湊合著跟自己的肌肉打交道。集中訓練時,我的肌肉總會繃緊而僵硬。早晨穿好健身跑鞋抬腿跑出去,兩腿沉重無比,甚至覺得它們永遠不會正常運動了。幾乎是拖曳著雙腿,在道路上緩慢地向前跑動。甚至連附近那些快步走著的老太,我都追趕不上。然而我忍耐著,跑著跑著,肌肉竟一點點地鬆弛開來,約莫過了二十來分鐘,好歹能跑得像尋常人一樣了,速度也出來了。之後,便不覺得特別痛苦,機械性地跑下去。

  我的肌肉得花些時間才能開動。啟動極其緩慢。一旦完成預熱,開始工作,就能毫不費力、狀態上佳地連續工作相當長時間。這不妨說是典型的「適於長跑」的肌肉,根本不適合短跑。倘使跑短跑,弄不好還沒等我的肌肉發動起來,比賽就宣告結束了。雖然我不懂專業方面的知識,但這種肌肉的特性恐怕天生如此,而且同我的精神特質密切相連。莫非人的精神為肉體的特質左右麼?抑或恰恰相反,是精神的特質對肉體起作用麼?還是兩者密切地相互影響、相互作用?我只能說,恐怕人生來有著類似「綜合性傾向」的東西,不管喜歡還是不喜歡,都無法逃離與擺脫。這種傾向可以進行調整,卻不能從根本上改變。人們把它稱作「天性」(nature)。我的脈搏一般每分鐘只有五十跳。我以為屬於相當慢的。順帶提一句,聽說在悉尼奧運會上勇奪金牌的高橋尚子是三十五跳。然而跑了大約三十分鐘,我的脈搏就會上升到接近七十跳。而全力跑完全程時,會達到近一百跳。亦即說,跑了一定的距離,方才達到普通人的脈搏數。這明顯是「適於長跑」的體質。每天堅持跑步以來,脈搏顯而易見地慢了下來,說明為了適應長距離奔跑,身體自己在調整脈搏。假若脈搏本來就快,隨著奔跑距離的增加而越發上升,心臟立刻便會超負荷。去美國的醫院看病時,護士先為你提供類似預診的服務,量脈搏時,她們總是說我:「哦,你是個跑者嘛。」恐怕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長跑者的脈搏數都會趨同。跑在街頭,一眼就能分辨出長跑新手和老手。呼哧呼哧地短促喘氣的,是新手;呼吸安靜而勻稱的,則是老手。他們心跳徐緩,一面沉湎於思考之中,一面銘刻下時間的痕跡。我在路上與他們交臂而過時,總是傾聽彼此的呼吸,感受彼此銘刻時間的方式,就像作家們感受彼此的表現方式一樣。

  閒話休提,我的肌肉現在緊繃繃,相當僵硬。不管自己如何大做特做舒展運動,它怎麼也不肯變得柔軟起來。即使在訓練的高峰期,我依然覺得它太僵硬。有時候,我會用拳頭砰砰地使勁敲打腿上僵硬的部位,讓它鬆軟下來,當然很疼。然而,就像我有點頑固一樣,我的肌肉也十分頑固,或許更甚。肌肉記憶著,忍耐著。在一定程度上,它也會進步,卻不肯妥協,也不肯給我通融。不管怎樣,這是我的肉體,有著極限和傾向。與容顏、才華相同,即便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也無足以取而代之的東西,只能靠它拚命向前。隨著年華老去,這種狀況便自然形成,就好比打開冰箱,只用裡面剩餘的東西,利利索索地烹調出隨意的、不無巧妙之處的菜餚來。哪怕只有蘋果、洋蔥、奶酪和梅子乾,也不吐怨言。手頭上能有點東西,就應該感恩戴德了。能夠這樣思考問題,乃是年華漸去一事為數不多的好處。

  時隔許久,再次在東京街頭跑步。九月的東京依然酷熱。都市的殘暑特別嚴峻。我全身大汗淋漓,默默地跑步,感覺到帽子濕得滴下水來,看得見汗水從身上飛散出去。汗水飛濺的樣子清晰地映在路面上。汗珠掉在道路上,須臾便蒸發掉了。

  不論何處,跑長跑的人望去都是相似的。人人都像在思考什麼問題,也許什麼都沒想,卻似乎聚精會神。天氣如此炎熱,居然還在跑步啊!不知不覺便生出欽佩,然而仔細一想,我其實也在做相同的事。

  正跑在外苑的慢跑道上,一位偶然路過的女子衝著我呼喊致意。是我的一個讀者。這樣的事情鮮少見到,偶爾有之。我駐足與她簡短地交談幾句。「有二十多年了,我一直在閱讀您的小說。」她二十歲未到便開始閱讀我的小說,而現在已近四十了。人啊,都會公平地加齡增歲。「謝謝你。」我說。微微一笑,握手,告別。恐怕我的手上淨是汗水。然後,我重開步伐。她朝著她的目的地——究竟是何處,我不得而知——繼續走去,我則朝著我的目的地繼續奔跑。我的目的地在何處?當然是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