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6 章
書版番外‧明珠番外之四

  紀簡從越來越多地留宿在明珠這裡。他從未如此貪戀過一個女人的身體。他時常夜深人靜時分突然拉著她顛鸞倒鳳,第二天靜坐在酒館的角落裡看著疲憊的她,他的眼睛裡有著只有她才能理解的深意;偶爾也會溫情脈脈地與她纏綿,體諒她體力不夠好,便不讓她太累。

  有一次兩人正親熱,他突然問她,「我比譚相如何?」

  這樣的話說出口,兩個人均是愣了一下。明珠是由於許久未聽到這個名字,而紀簡從則十分不自在,怎麼把心裡話說出來了……

  明珠答道,「你比他好。」

  紀簡從沉聲問道,「哪裡比他好?」

  「哪裡都比他好。」

  「這裡呢?」

  「嗯……」

  「說,我這裡比他怎樣?」

  明珠慚愧地扭臉,閉眼答道,「你……比他好得多……」

  她以為這樣回答會使他高興,然而接下來他動作狂暴,明珠感受到了他的怒火。她睜開眼睛,不解地看著他,他眼中有無法掩蓋的陰霾。

  明珠不明白他為何生氣。

  紀簡從也不明白。他不明白他為何那樣在意卻又不願逃離。她曾經有過一個男人,她的第一次是屬於那個男人的。到他這裡,她就成了一個二手貨。每每想到這裡,他就滿心鼓噪著無法按壓的憤怒與不甘。他不喜歡用別人用過的東西,尤其不會用別人用過的女人。

  但是她偏偏成功勾引了他。

  次日一早,明珠直到中午時候才起了床,醒來之後紀簡從已經走了。她想到昨夜的他,有些難過。她心想,他大概是心情不好吧。

  紀簡從下午時候來找她。他為自己昨天的行為感到抱歉。明珠本來是無辜的,她既然喜歡他,委身於他,他便好好待她便是,何必斤斤計較作婦人之態。想通了這些,他來找明珠了,約她出門逛逛。明珠見他來了,十分歡喜,跟著他出去了。

  他給她買了首飾和香料,她喜歡得緊。倒不是圖那幾個錢,而是因為,這是他買給她的東西。

  兩人並肩走在街上,紀簡從突然說道,「你不如搬來我府中吧。」

  搬去他府中的意思是給他當個小妾,一輩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由他養著。

  明珠停下來,低頭答道,「我不想去。」

  紀簡從便不高興地眯起眼睛,「為何?」

  「我想好好地做我的生意。」

  他臉色陰沉,「那樣開著個酒館子,賺不了幾個錢不說,鎮日裡拋頭露面,與一幫男人調笑,成何體統?」

  這話實在太傷人了,明珠怔了怔,隨即有些委屈,「你怎麼這樣說話呀。」

  他直直地盯著她,「怎麼,我說得不對嗎?」

  「我不是那樣的人。」她咬唇說道。

  他冷笑,「不是麼?那我是怎麼成了你的幕中賓客的?」

  明珠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地看著他,眼中漸漸積聚起淚水。

  紀簡從自知說話太重,但又拉不下臉來道歉,他移開眼睛,不和她對視。

  明珠轉身離去,淚水終於落了下來。她現在滿心的委屈與難堪,她為了一個男人而變成這樣,到頭來卻被那男人輕鄙了。想到這裡,她便有些心灰意冷。

  她邊走邊擦眼淚,一路哭著回到酒館。

  紀簡從站在原地發呆,他看著她漸漸遠去的背影,直至消失。

  真是的,怎麼不好好與她說話。紀簡從有些懊悔,女人都是要哄的,他怎的突然急躁起來了。

  晚上,明珠有些疲憊,早早地睡了。夜裡翻身時覺得很吃力,竟然翻不動,她便醒了。醒來時發現自己落在一個熟悉的懷抱裡,被他緊緊擁著。

  明珠心裡酸酸的,她摸了摸扣在她腰上的那隻手,終於像是怕燙一般,撤回了手,轉而去推他的小臂。

  她推開他的手臂,離開了他的懷抱。

  然而輔一推開,她便被他撈了回來,「大晚上的不睡覺,你要去哪裡。」他在黑暗中低聲說道。

  「你怎麼來了?」明珠說道,嗓子眼兒發堵。

  「我怎麼不能來?」他湊過來,下巴墊在她肩頭,在她耳邊低笑,「我昨天還在這張床上伺候你,你不能用完了我就扔。」

  他這渾話讓明珠臉上湧起一陣難堪的熱燙,她低頭埋著臉,悶聲道,「你不會忘了自己今天說過什麼吧?」

  「還生氣呢?」他親了親她發燙的耳朵,柔聲道,「我也是擔心你,畢竟女人做這種營生,容易被看輕。」

  明珠此時也不像白天乍一聽到他的話時那樣生氣,她心想,他是真的關心她才會那樣說。想到這裡,明珠解釋道,「我只有你一個人。」

  「我知道,我也只有你。」他說著,伸手去握她的手,與她食指相扣。

  「鬼才信。」她嘴上說著,心中卻是一甜。

  他笑,「真的,我整天想著你,連家都懶得回了。」

  明珠心想,他府上必定有許多鶯鶯燕燕,她不想跟他聊這些。

  紀簡從又道,「我過些天要回京城,你與我同去可好?」

  明珠有些猶豫。京城裡有她最不堪回首的過去。

  「你放心,有我在,沒人敢欺負你。」

  「你自己去吧,我就不去了。」她還是不願意去。

  「我回了京城,大概就不會再回來了。」

  「……」她忽然有些捨不得。

  紀簡從嘆了口氣,幽怨地問,「你就不會想我嗎?」

  怎麼可能不想,他若是永遠不回來,她一定會想到發狂。明珠覺得,關於譚相的事,理虧的又不是她,她何必躲著呢。於是她點了點頭。

  自始至終,他也沒說他去京城幹嘛。

  紀簡從原計畫回京城的日子被耽擱下來,因為他突然中毒了。

  明珠也不知道底細如何,她稀里糊塗地被他的親隨請了過去,看到在床上昏睡的他。中毒之後他面色蒼白,嘴唇發青,她頓時慌了神,心疼得眼淚直掉,坐在床邊緊緊地握著他的手。

  大夫由人領過來,向明珠解釋道,「王爺暫時無恙,只不過這毒有些詭異,我雖能保住他的性命,卻暫時無法完全清除餘毒。」

  明珠擦了擦眼睛,問道,「那……會怎樣?」

  「會體質漸弱。若是好生保養,應該也能活上二三十年。」

  「還有什麼辦法能救一救他?」明珠急道,「一定有別的辦法對不對?」

  「這個……辦法倒是有,只不過……」

  「只不過什麼?你快說。」

  那大夫有些猶豫,這方法不太厚道,根本算不上方法。

  「只不過可能需要明娘子幫一把手。」親隨幫大夫答道。

  「到底要我怎樣做?」

  大夫解釋道,「我有獨家的解毒方法,可以用藥蟲把王爺身上的毒引到旁人身上。但藥蟲認人,所以需要是與王爺十分親近之人。」

  「親近之人是何解?」

  「最好是有血緣關係的,或者近期與他交合過,那樣氣脈相容,也還尚可。」大夫行醫治病,說這些時神色平靜。

  明珠卻是羞紅了臉,侷促地低下頭。

  親隨補充道,「最近與王爺雲雨過的,只有明娘子一人。你若是答應救王爺,我們必當重重報答。」

  明珠倒是並不圖什麼報答,但她十分不忍心看著紀簡從中毒。他是驕傲的王爺,他的人生該是風光而肆意的,怎麼能活在虛弱病痛之中呢。她於是問道,「倘若把餘毒引到我身上,那麼我會怎樣?」

  「與他差不多,體質會受到影響。」

  「也能活二三十年嗎?」

  「對。」

  明珠想了想,她今年二十歲,活上二三十年,便是四五十歲。那樣也算夠了。她現在是賤命一條,也不指望別的,只管賺賺錢,好好享受生活便罷。她的命不值錢,倘若以她的二三十年與他的交換,他們算是賺了。

  這時候,明珠才發現,她竟然已經那樣在乎他了,在乎到超過她自己。

  於是她點點頭,「好,我答應你。不過你們還是不要告訴他了。」她不願意用愧疚或者感激來束縛住他的感情。她為他好,不圖任何回報。

  引毒過程進行了兩天。大夫把藥蟲放進紀簡從的血液裡,養了一天多,然後在他身上施針,把毒蟲逼到接近血口的地方。明珠的手臂上同樣被開了一個口子,與紀簡從的血口相接觸,那藥蟲便從他的身體裡進入到她的身體。儘管她並沒有真的看到小蟲子進出,但是大夫告訴她,這樣便算是大功告成了。

  大夫開了個方子,讓明珠身體消瘦或是乏力時便吃一劑。明珠摸著手臂上的傷口,她也沒覺出什麼異樣來。

  她十分疑惑,問紀簡從的親隨,「到底是何人膽敢給王爺下毒?」

  「這種事情你還是別問了,知道得越多,你越危險。」

  明珠只好住口。她突然發現她與他的距離似乎有些遠。除了知道他的身份,她對他的瞭解十分有限。他有他的事情,她永遠別想沾碰。

  可是她偏偏那樣喜歡他,現在為他做了這些,她一點也不後悔。

  紀簡從第二天便醒來了,此時明珠已經離去。他聽著親隨匯報了這幾天發生的事,以及他解毒的過程。當然了,略過明珠不提,只說是大夫用藥蟲把餘毒清了出來。

  紀簡從便笑道,「這大夫真有兩下子。不枉我當初花大價錢收買他。」

  親隨又道,「王爺,您覺得這次是誰下的手?」

  「還能有誰,」紀簡從冷笑,「定然是我那太子哥哥。」

  紀簡從雖名義上是景王之後,卻到底是皇帝的血脈,又握著兵權,太子不可能不忌憚他。現在皇上的病越來越嚴重,隨時有可能山棱崩,此正是危急存亡之秋,各方勢力暗流湧動,都想趁此機會博一些好處。

  當然,紀簡從自己也沒閒著,比如他這次回京,就是為了與許氏一族的女兒完婚的。許氏根深葉茂,在朝野都有一定影響力,紀簡從與他們聯姻,自然會使太子更加惶恐,這次等不及動手,大概也是源於此吧。

  紀簡從毫不懷疑,若是他這位親哥哥當了皇帝,他往後大概沒什麼活路可走。

  養了幾天病,紀簡從便匆忙回京了。走的時候捎上了明珠。

  明珠已經把小酒館賣掉了,她現在所有的家產都在她緊緊抱在懷中的那個小包袱裡。她又與他共乘一騎。此時節是深秋,與去年她來大同時的光景差不離,明珠恍然有一種時光倒流的錯覺,分不清過去和現在。

  她靠在他懷裡,在馬背上被顛得麻木了。她看著路邊枯黃的、被風吹得瑟瑟發抖的草木,突然有些迷茫,不知道自己這樣選擇對不對。她愛著他,所以義無反顧地跟著他走了,然後呢?她和他到底算怎麼回事呢?妾室?外室?都不算。她靠著自己賺錢,沒有依靠他養活。他們倆這樣,應該算是偷情吧……

  這種關係令人感到羞恥,卻又是無比的鮮活與刺激。與心上人做快樂的事情,似乎並無多大罪過,好過循規蹈矩卻被人遺棄、渾渾噩噩地過著死屍一般的生活。

  可是這樣的關係也十分脆弱,明珠不知道她與他能走到什麼時候。

  走到什麼時候算什麼時候吧,她心想。她全心全意地愛著他,卻從不敢奢求與他長相廝守。她和他的差距太大,大到他給她一點回應,她都覺得是恩賜。

  如此,能經常躺在他懷裡睡覺,便是一種幸福。她還能奢求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