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章
失戀大過天

  我和盛悠傑分手了,我搬回了自己的家。

  我一直在糾結著。

  這算是我甩了他,還是他甩了我。

  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戀愛最害怕的,就是傷了自尊。

  所以人們在主動提出分手時,總要說一句很討打很老套的開場白:你很好,真的。

  然後在巴拉巴拉巴拉。

  先得把人家的自尊給保住。

  雖然盛悠傑先開口,但他說的只是讓雙方冷靜下,也就是說,真正提出分手的人是我。

  所以說,我的自尊保住了。

  可是,這樣的想法根本就沒有讓我好過。

  是的,我發覺自己根本就不在乎這個。

  我在乎的是——我和盛悠傑居然分手了!

  我又是孤家寡人了。

  再也沒有人為我買零食,再也沒有人跟我鬥嘴,再也沒有人陪我上床。

  再也沒有人在下雨時來接我。

  失戀大過天。

  我開始自暴自棄。

  害怕遇見盛悠傑,我請了一個星期的假,天天窩在床上,累了就睡覺,渴了就喝可樂,餓了就吃薯片,閒了就打遊戲。

  我頹廢,我鬱悶,我壓抑。

  這樣三天三夜之後,我振作了。

  我的意思是,我覺得,我不能獨自一個人這樣慢慢腐爛——我要折磨我身邊的人,我要將我的痛苦傳達給全世界。

  -

  打定主意後,我馬上下了床,學著柴柴的模樣,在地板上死勁地做著廣播體操倒數第二節——跳躍運動。

  那陣仗大得,就像萬獸狂奔似的。

  沒多久,樓下的人就上來了。

  有喬幫主——這是自然的,人家是屋主。

  有柴柴——最近她總是和喬幫主待在一起,由於我在特殊敏感時期,就不去追究他們的關係了。

  有小乞丐——自我從盛悠傑家搬回來後,便以男女授受不親的理由,將他感到喬幫主家裡去住了。

  我連調戲嫩草的心情都沒有了,可想而知,我有多鬱悶。

  我盤腿坐在床上。

  牙齒幾天沒刷,黃了。

  臉幾天沒洗了,油了。

  眼睛幾天沒擦了,有眼屎了。

  頭髮幾天沒梳了,放窩麻雀蛋在裡面都可以當鳥巢了。

  「我們到齊了,你有什麼事情,儘管吩咐吧。」三人看我的眼神,是一臉同情。

  都是黨的好同志啊!

  我深吸口氣,道:「還是一個個地上來陪我吧。」

  仔細一算,剛好三個人,我就御賜名字為「三陪組合」吧。

  因為喬幫主的廚藝好,所以,我決定先肆虐他。

  「嘩」肉下鍋了。

  「其實,這都是他的錯,我以前本來就有男朋友,他又不是不知道,為什麼現在要來追究?如果想找個身價清白的,自己去幼兒園定一個啊……」

  「嘩」花椰菜下鍋了。

  「他以為自己很好嗎,有什麼好拽的?他雖然臉長得比別人好一點,但臉帥能當卡刷嗎!他雖然前途比別人光明了一點,但哪天指不定就有不測風雲了呢!他雖然腦袋瓜子比別人靈活了一點,但這種人最容易得老年痴呆!他雖然床上功夫比別人厲害了一點……不好意思,喬幫主,我不是指他比你厲害,當然,我也不知道你厲不厲害……你說他跩什麼,跩什麼?!」

  「嘩」魚下鍋了。

  「我寒食色條件很差嗎?不差啊!我長得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又沒長的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嘴巴也沒長得像叼著兩根香腸。我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我愛黨愛國,奉公守法,我道德雖不高尚也差不到哪裡去,我一沒吸過粉,二沒蹲過局子,三沒拐賣過婦女兒童。我怎麼就成滯銷貨了?我搶手得很!他以為我離開他我就活不成了是吧,他想得美……誒誒誒,喬幫主,有話好商量啊,幹嘛用槍口對準自己的嘴巴?」

  跟我呆了兩個小時候,喬幫主是陣亡了。

  他立即逃到局子中去,寧願帶著兄弟出去守夜抓人,死也不回家了。

  後來聽說,那幾天我們這片區的犯罪率創了近十年來的新低。

  接著來受荼毒的就是號稱我閨蜜的柴柴。

  「嘩啦啦」一頁《瑞麗》翻過去了。

  「你說他到底是哪根筋不對啊,怎麼就抓住我的過去不放呢?你說上天要湊齊我和他這麼禽獸的兩個人容易嗎?不容易啊。我們怎麼能這麼辜負他老人家的一番心血呢?」

  「嘩啦啦」又一頁《瑞麗》翻過了。

  -

  「可是我不能服輸啊,我寒食色憑什麼要被甩啊,我究竟是哪裡做錯了?自從跟了他,我這只紅杏眼看就要枯萎了都還是一直堅守陣地,死都不出牆一次,這是什麼精神啊?我要是在古代,那絕對是能的三塊貞潔牌坊。你說他怎麼就這麼不知足呢……」

  「嘩啦啦」再一頁《瑞麗》翻過了。

  「我是不是就注定要孤獨終生了啊,我的命怎麼就這麼苦啊,你說十七歲時,人家在專心讀書,我就在談戀愛,現在人家都生娃了,我還沒嫁出去,我怎麼就這麼造孽哦,我到底是上輩子殺了多少人啊,老天要這麼整我……誒誒誒,柴柴,你開窗幹嘛?別跳,這是九樓!」

  跟我待了三個小時後,柴柴也陣亡了,連鞋都來不及穿就跑向機場,隨便買了張飛機票亡命天涯去了。

  沒辦法,最後只剩下小乞丐了。

  不過念在這孩子太嫩了,心智沒發育完全,感情世界估計也是一片空白,我覺得過早地讓他知道感情的殘酷是不好的。

  從我對小乞丐的善念就可以看出,我的人性還是剩了那麼一咪咪的。

  不過,雖然不能讓他耳朵受罪,我也不能讓他舒服啊。

  所以,我開始將他往家庭主婦的方向培養。

  「是的,把床往那邊移動,移動三釐米……三釐米,同學,你移動了四釐米了,快移回來!什麼?為什麼要移動,我看它不爽不行嗎?」

  「地板一定要抹得很乾淨,是的,要光可鑑人,要我低頭,就照出我長什麼熊樣,誒,抹上你的指紋了,快擦乾淨!」

  「窗戶玻璃一定要抹乾淨,這樣,方便我們打望別人,也方便別人打望我們,什麼,你害怕?你是不是男人啊?不就是沒繫上安全繩爬上窗檯嗎?不就是不小心摔下去就成一灘肉泥嗎?繼續抹,沒乾淨我不讓你下來!」

  「只有馬桶乾淨了,你的整間屋子才算是干淨了,所以,使勁地給我刷,什麼,刷乾淨了?胡說八道,我早啥拉的那個屎點還在那裡粘著呢,給我黑起屁股刷。對,等會兒刷完後,我會從裡面舀一杯水,讓你喝下去的,所以別偷懶……誒誒誒,你拿菜刀幹嘛?小乞丐,別抹脖子啊,你可是連菊花都沒開啟過,就這麼死了多可惜啊!」

  小乞丐的段數不行,沒被我折騰幾下就要死要活的,怕鬧出人命,我只鞥放棄。

  躺在地板上,腦子裡迅速轉悠著,還有誰沒有被我荼毒過呢?

  接著,一個活該被插菊花的人名進入了我的腦海。

  童遙。

  我連忙打電話給他。

  運氣是真的好啊,童遙同學在那邊「喂」的那聲可稱得上是百媚橫生。

  我是他的誰啊?

  我只要站在童遙同學面前,聞聞他身上的味,就知道他當天穿什麼顏色的內褲。

  也就是說,我聽出了童遙同學正在做床上運動呢。

  於是,我深吸口氣,低低地說道:「軟-軟-軟-軟-軟-軟-軟-軟-軟-軟-軟-軟-洩-洩-洩-洩-洩-洩-洩-洩-洩-洩-洩-洩-」

  果然,那邊馬上穿出來一個嬌滴滴的女聲:「啊,這麼快就完啦?」

  接著,童遙同學驚雷般的怒吼從電話中傳來:「寒食色,我要日你!!!!!」

  我「嘖嘖嘖」地掛上了電話。

  這孩子,多不文雅,用太陽不就得了,居然用日。

  這是破話我市形象。

  虧他舅舅還是市長呢。

  把所有人都整了一遍之後,我重重地倒在床上,閉上了眼睛。

  -

  還是不痛快啊。

  心裡,依舊是悶悶的,透不過氣來。

  我想盛悠傑了。

  他現在,究竟在做什麼呢?

  我開始展開想像。

  看看表,要到11點半了,以前的這個時候,我都是和他在嘿咻。

  也就是說,他現在估計也是慾火焚身,只能用自己的右手幫忙解決。

  盛悠傑閉著眼睛,臉頰泛著可疑的緋紅,臉部痙攣性地扭動著,最後終於虎軀幾陣,小狐狸開始吐口水了。

  接著,盛悠傑看著手上的白色液體,緩緩地將其湊近自己唇邊,輕輕舔舐著,臉上一片陶醉……

  惡,算了,打住打住,我自己都受不了了。

  既然不能想噁心的,我只能想他的好處。

  那漆黑的發,白皙的肌膚,那妖嬈的眸子,那挺翹的屁股,那細細的纖腰,那可愛的小狐狸。

  還有他覆蓋在我身上時,那溫熱的氣息,混合著銷魂的喘息聲,噴在我的皮膚上,迷醉得我要死要活的……

  這麼一想,腹部便升起了慾望的火焰。

  不行,再這麼下去,說不定我獸性大發,會把小乞丐拿來洩慾了也未可知。

  這次倒不是怕對小乞丐的心靈或者肉體造成什麼實質性的傷害——雖說我人性未泯,但所存的也有極限了。

  只是……小乞丐剛刷過廁所,實在不是做的好時機啊。

  所以,我決定用啤酒澆滅我那時刻都容易升起的慾火。

  冰涼的啤酒,在唇舌間徘徊一陣,最重滾過咽喉,落在了腹中。

  慾火是澆滅了,但是怒火卻上來了。

  我知道,我自己是醉了。

  我一醉了之後,並不是不省人事,腦子裡反而異常清醒,敢做一切平時想做又不敢做的事情。

  所以,我頭不梳,臉不洗,牙不刷,衣服不換,直接穿著拖鞋,手裡拿著一瓶啤酒走了出去。

  目的地很明確——盛悠傑家。

  出門,伸手,攔了輛出租。

  那司機哥哥眼神不好使,非等我上車了才瞅著我不對勁,以為我是神經病,於是,邊開車邊膽顫心驚地問道:「小姐,你們住的地方是不是有很高的一排圍牆,那圍牆今天是不是垮了,你是不是從裡面逃出來的?」

  我直接想用手中的空酒瓶對準他的腦袋瓜子給砸下去,但想想自己不會開車,於是,便決定到了目的地再砸。

  但下了車,才轉身去砸時,那司機哥哥跑得快,車錢都不要我的,就直接跑了。

  我提著酒瓶,一步三晃地走在路上。

  前面花壇邊,突然出現了四個混混模樣的人。

  每個人的頭髮都染成五顏六色,並且還燙成佛祖光圈一樣,在腦袋瓜子上詭異地直立著。

  遠遠地看見我,那四雙眼睛一亮,為首的那個道:「噢,上!」

  注意,這個「噢」是四聲,充滿了激動的思想感情。

  然後四個人就淌著口水向我跑來,看樣子是要對我進行強暴。

  我將手中的酒瓶掂了掂,覺得還是可以砸破兩個人的腦袋,剩下的兩個,一個用重踹小雞雞,一個用猴子偷桃,估計還是可以擺平的。

  但是,四個小混混沒有給我這樣的機會。

  在跑到離我三米遠的地方時,他們生生地剎住了車。

  因為這個距離,剛好可以看清我滿頭亂發,滿眼眼屎,滿臉油光,以及聞到我的滿身惡臭。

  然後,為首的那個混混悻悻地搖搖頭,道:「噢,撤。」

  這個「噢」是一聲,充滿了失望的思想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