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這裡有寶貝

文夕覺得她和魏恒的梁子結大了,雖然之前就不融洽,但是現在是更厭惡了。這種厭惡在她捂著後腦勺疼得呲牙咧嘴,視線一轉看見那抹孔雀紅時達到了極點。

不過她也慶倖魏恒沒出手,他若是出手,自己的小腰兒被他的熊掌握著,再來一個慢鏡頭旋轉…..嘶,想想都覺得胃裡抽搐。

慶倖是一碼事,他沒出手卻是事實,這一意外證明了他陰暗又冰冷的內心。文夕嚼著雲秀卷好遞過來的薄餅想,小心眼兒的男人不是好男人,多虧他有了休自己的心思,早晚有解脫的一天。唔,真好。

額上裹著的布終於能拆了,雲秀一面輕手輕腳的去紗布一面嘮叨,「主子就不該這般折騰自己,當初看那口子,可不是一點半點,若是落了疤可怎生得好?」

「雲秀!」雲香在一旁擺濕帕子輕叱,「主子別擔心,就是有個疤時間長了也就不明顯了。宮裡好藥多,指不定有去疤的。」

文夕盯著鏡子裡和自己前世差不了多少,丟在人群裡找不著的類型,只是年輕了兩歲的臉蛋想,那時候尚沒有藥可以去疤,現在也一定沒有吧。不過,為什麼皇兄那麼帥,自己卻這麼衰?因為瘦削,眼睛看上去很大,卻沒有多大精神,面黃肌瘦過了一個三年自然災害似的。

說起疤,不過額角一塊疤嗎,也沒什麼大不了。她額上就有一塊疤,小時候和鄰居家的一群孩子玩,那時候的遊戲真是簡單又腦殘,撿著碎磚頭壘起來,然後拿一塊磚遠遠的扔過去,把蓋起來的「城堡」砸倒,一群人就高興的吃了人參果般的哈哈大笑。

小孩子向來沒個準頭,輪到她去壘「城堡」了,剛起身還沒跑開眼前就飛過去小半截磚頭,沖著她腦門就去了。撞上時什麼樣兒她不記得了,總之是鮮血淋淋哭著回家了,把那幾個小娃嚇的也都一哄而散。

她的那塊疤花生米大小,在左邊額頭,長了十七八年,和正常皮膚越來越相近,不仔細看也看不出來。

額上黑巴巴的草藥被雲香用帕子一點一點抹掉,文夕看著鏡子裡和自己同一位置的疤驚得長大了嘴巴。用不用這般巧合?

雲香瞪一眼雲秀,輕聲道:「主子別傷心,慢慢也就不明顯了。回頭找御醫再給看看,指不定有什麼藥一抹就沒有了呢。」

「沒有那神藥。」文夕摁了摁自己乾癟的兩頰,歎口氣道:「我怎麼這麼瘦?」

雲香雲秀對視一眼,雲香道:「主子知道那事就一直沒有吃過東西,又昏睡了四五日,這些天雖說吃飯正常,可也吃的不多,總是會瘦些了。不過主子放心,看眼神,已經精神很多了。主子還是很漂亮的。」

文夕搖搖頭又歎了口氣。

趙文夕在將軍府兩年,怕是歡喜的日子還沒有傷心的日子多,精神折磨最是讓人憔悴。本來該是歡歡喜喜無憂無慮的年紀,竟然遭遇這麼些不順心的事情。唉,不過咱底板好,不怕,稍稍胖上一些,兩頰紅潤了,也是一個小美人呢。文夕這麼安慰自己。

雲香見文夕還是悶悶的,笑著道:「主子要不要去畫室看看?」

「畫室?」

「主子之前喜歡作畫,還總不讓奴婢們看。」雲秀笑著解釋,「主子什麼時候能給咱們也畫一幅畫就好了。」

文夕扯扯嘴角,她可是沒這本事。畫個簡筆劃還可以,水墨畫,嗯哼,嗯哼哼,還是算了吧。

不過有趙文夕的好習慣在前,文夕理直氣壯的一個人進了那間書房一樣的屋子。這是和臥室一門相連的一間寬敞的屋子,有她夢裡都想擁有的實木書架。兩面牆上開著幾乎是落地窗一般的大窗戶,因而採光極好。面南的窗戶前一張長方形的桌子,一邊是一個青瓷畫筒,裡面放著數卷畫好的畫,桌面上還擺著文房四寶,還有一個花瓶,裡面是幾支枯敗的芍藥。

文夕懷著一絲敬畏摸了摸那支毛筆,看著筆尾插著的那只彩色羽毛就笑了。趙文夕還是有那絲調皮的,不過都被掩蓋在沉重的感情下。想來也是,一個脾氣上來快消散也快的人,又有這般細膩的感情,該是大大咧咧中有著內斂和細膩,又略帶矛盾的女子。

文夕撈起畫筒裡的一副展開,入目的竟是一副一人一馬賓士在草原上的彩色圖。那人她一眼就認出來了,不是魏恒又是誰。文夕不懂畫,卻覺得這畫畫的極好,也許是別人嘴裡所說的傳神。她該是滿腔感情運載在筆尖,才畫出這般的畫來。一角有落款,文夕仔細的辨認才看出來是羌無二字。

若是能繼承她的技藝,再配上自己從小練就的蠅頭小楷,靠字畫吃飯估計也餓不死自己。唉,這麼想,有些辱沒了她的一番感情。

「不過文夕,」文夕嘀咕,「你這般付出,真的是一腔感情錯付,我若是將他的畫賣了,你不會怪我對嗎?」

文夕吐吐舌頭,輕輕扇了自己一耳光,將這幅圖展開在一旁的大桌子上,又打開另一幅。這是一張人物圖,裡面有皇兄,有那個宋軒,正對面,當然還是魏恒,還有幾個她不認識的人。看眾人舉杯暢懷的模樣,應該是什麼節日。文夕將這幅畫收起來放到一邊,嗯哼,皇兄的畫她可不捨得賣。

這麼想著,將畫筒裡和桌子上的畫全都翻看了一遍,將有趙朗的畫像都挑了出來。不少,雖然都是配角但是也有十幾幅。剩下的都又卷起來放到了畫筒裡。說不定,可以用這些畫換些銀子,將來指不定能幫上誰呢。

文夕看看那支尾端一根雞毛的毛筆,抿抿唇琢磨著手法研了墨,攤開一張白紙,飽蘸了墨水端著架子想著魏恒的模樣,皺眉仔細畫了起來。挺鼻,闊嘴,小眼睛,粗眉毛,文夕看著自己從自己手裡出來的簡筆劃,越看越像趙忠祥。文夕摸了摸下巴,在一雙眼睛下加了兩個彎兒,兩隻眼袋一出來可就逼真多了。文夕放下筆聳著肩笑,見常樂端著茶水進來忙放下毛筆將畫團了扔到了一旁的紙簍裡。

趙文夕之前作畫也從不讓人看,常樂見她團了畫扔了,以為自己擾到了她,忙低聲道:「奴才什麼都沒看見,毀了主子一幅畫,奴才該罰。」

文夕看看他雖還是嬉皮笑臉,明顯小心了許多的模樣,想著趙文夕估計是真的有些脾氣。也是,有兩把刷子的大師都有一些怪脾氣,據說亞里斯多德還喜歡一邊寫東西一邊咬指甲呢。他還說過,但凡優秀的人都免不了是半個瘋子。呵呵,也算是真理。

文夕一把拉住想退回去的常樂,笑著道:「別走別走,還真要罰你。」

她本是玩笑,不料常樂撲通一聲就跪下了,嘴裡還道:「奴才見主子笑的高興,想著是作完了畫,沒想到還是讓主子廢了一張。」

文夕訝然,踢踢他的膝蓋讓他起來,低聲道:「咱倆做個交易怎麼樣?」

常樂很麻利的爬起來,苦著臉道:「奴才怎麼敢跟主子做交易,主子有什麼事吩咐一聲就是。」

文夕順說撈出一幅畫展開,點著畫上某人的頭敲了敲,「常樂,你說,本公主這一幅畫都賣都少銀子?」

「喲,主子的畫一張都沒往外傳過,能看一眼那是奴才的福氣。他們想買還買不到呢。」

「說實話,能賣多少銀子?」從明朝末年的《醒世姻緣傳》裡的寫法來看,那時候買一個小丫鬟最好的價錢也才四兩銀子,長的好又有點兒能力的,最高二十四兩。可那畢竟是人,只不知這字畫是不是比人更貴些,畢竟是專門對上層人的東西。

常樂仔細看了幾眼,笑著道:「主子這畫,若是配上宋大人的落款,就能值個好價錢。」

「為什麼要配他的落款?」

「嘿嘿。」常樂摸摸頭往後退了一小步,見文夕沒有著惱的意思才道:「主子知道的,賣字畫就是賣名氣,出了名的價錢才能上的去。宋大人的字畫在這京裡是出了名的,再加上他輕易不作畫,也就越發的貴了。」

「怎麼個貴法?」

「曾經有一家小姐請他去作畫,出了一千兩,黃金,宋大人都沒去。」

文夕一聽就樂了,「是不能去,這哪是買畫呢?分明是想買人。別說一千兩金,一萬兩,嘶~~」文夕摸摸下巴,「一萬兩的話,四千五百萬RMB,倒是可以考慮考慮。」

「什麼幣?」

「錢幣。」

「四千五百萬錢幣啊!」

文夕斜一眼一知半解卻還跟著傻笑的常樂,揚揚下巴道:「這麼著,你幫著我賣畫,得的銀子別說什麼三七四六了,你一我九。不管賣多高價錢你都能提一成,當然,一,不能讓人知道這畫是誰畫的;二,不能讓人知道這畫是誰賣的。怎麼樣?」

「這個,奴才怎麼敢和主子分銀子?不過,嘿嘿,既然主子賞,奴才就不客氣了。」

文夕翻了個白眼,挑了一張魏恒牽著馬的背影圖,想了想在一角寫上幾行小字,裝模作樣的吹幹了卷好遞給常樂,「找哪家店隨你便,不過要價要高,定一百兩吧,沒人買不怕,呵呵,先露露臉。」

文夕打了個眼色,「你懂得。」

「呵呵,奴才懂。奴才抽空就去辦。」

文夕抱臂眯著眼想,『一眼之念,一念執著,註定就此飛蛾撲火,明知是禍為何還不知所措』,這歌詞,寫的何嘗不是那個傻公主。唉,只有一歎。(步步之毒,無處不在,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