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雅各亞瑟公園的水塔腳柱上,被噴了一圈一圈的藍色花紋,很別緻,像給腳柱穿上針織毛襪。公園裡空空盪盪。這是娜塔莉.肯尼最後一次被目擊的地方。棒球場上塵土飛揚,沙子黏在我喉嚨裡,味道像泡太久的濃茶。林子邊緣一帶,草長得特別長。我很意外居然沒有人下令割除這些雜草,看來雜草的下場不像纏住安的亂石那麼淒慘。

  國中的時候,大家週末都會約在亞瑟公園碰面,喝啤酒、抽大麻,或是躲到樹林裡打手槍。我的初吻就在這裡,那年我十三歲,對方是橄欖球員,他隨時都在嚼菸草,那股菸味帶給我的衝擊,遠遠大過於那個吻:我吐在他的車子後面的酒桶裡,穢物跟酒桶裡的切丁水果一起載浮載沉。

  「詹姆士.卡比西來過這裡。」

  我轉過身去,看到一個約莫十歲、留著平頭的金髮小男孩。他手上握著一顆有細絨毛的網球。

  「詹姆士.卡比西是誰?」我問。

  「他是我的朋友。他看到她抓走了娜塔莉。」小朋友說。「他有看到她。她穿著睡衣。他們在玩飛盤,飛盤掉進林子裡,娜塔莉去撿,結果就被抓走了。她本來是要抓詹姆士的,可是詹姆士說他要待在棒球場上。所以娜塔莉跑去林子那邊。詹姆士待在這裡,因為他想曬太陽。詹姆士不能曬太陽,因為他媽媽有皮庸癌,可是他還是想曬太陽。他以前都會曬太陽。」小男孩拿起網球往地上砸,揚起了地上的塵土。

  「他現在不喜歡曬太陽了?」

  「他現在什麼都不喜歡了。」

  「因為娜塔莉嗎?」

  他沒好氣地聳聳肩。

  「因為詹姆士沒雞雞。」

  小男孩用眼睛上上下下打量我,突然球就砸了過來,很用力,砸在我的屁股上,彈開了。

  他噗哧一笑:「對不起。」說完急急忙忙跑去追球,還耍帥飛身撲到球上,撿到之後一躍而起,用力一丟,球彈得半天高,大約有三公尺,接著大反彈了幾下,然後就愈彈愈低,愈彈愈低。

  「我剛沒有聽得很清楚。你是說誰穿睡衣?」我盯著一彈一彈的網球。

  「抓走娜塔莉的女人。」

  「等等,什麼意思?」我聽到的版本是娜塔莉跟朋友在公園玩,小朋友一個接一個回家,最後剩下娜塔莉一個人走,在短短的回家途中遭人綁架。

  「詹姆士看到那個女人抓走娜塔莉。那時候只剩他們兩個在玩飛盤,娜塔莉沒接好,飛盤飛到林子裡,然後那個女人就把手伸出來把她抓走了。然後她們就不見了。然後詹姆士就跑回家,然後他就再不出門了。」

  「那你怎麼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我去他們家找他,他告訴我的。我們是好朋友。」

  「詹姆士住在這附近嗎?」

  「詹姆士去吃大便。反正我今年要去外婆家過暑假。在阿肯色州,比這裡好多了。」

  小男生拿起球扔向棒球場周圍的鐵網,哐啷啷,球卡住了。

  「妳住在這裡嗎?」他踢著地上的沙。

  「嗯,我以前住在這裡,現在沒有了。我來找朋友的。」我又問了一次:「詹姆士住在這附近嗎?」

  「妳是高中生嗎?」他的臉曬得很黑,好像瑪麗安小時候。

  「不是。」

  「大學生?」他的下巴沾到口水。

  「再大一點。」

  「我要走了。」他往後退,一蹦一跳地走了,走到一半順便把球從鐵網上拔出來,好像在拔蛀牙一樣,接著轉過頭來看著我,神經兮兮地搖了搖屁股。「我要走了。」他把球往街上一扔,不偏不倚砸中我的車,「吭」地好大一聲,然後就追著球走了。

  我在風谷鎮唯一一家連鎖便利商店翻閱電話簿,我們鎮的電話簿跟雜誌一樣薄,一下就翻到卡比西他們家。我在保溫瓶裡裝滿草莓汽水,開車到荷姆司街三六一七號。

  卡比西家在城東的邊角上,那裡都是一堆破屋,房租很便宜,兩房一廳,居民大多在附近的養豬廠工作,這家養豬廠屬於私人經營,供應全美百分之二的豬肉。在風谷鎮隨便找個窮人來問,十之八九都在那間廠裡做事,窮人的爸爸以前也是在那裡做事。養豬廠負責養也負責殺,養的那邊倒還好,小豬仔打印、裝箱,母豬受孕、圈養、豬糞清理、打掃。殺的那邊就可怕了。有人負責裝卸豬隻,把豬隻趕到走道上電擊;有人負責抓住豬的後腿,銬上腳鐐,手一鬆,豬隻倒吊掛高,一邊踢腿,一邊哀嚎,接著屠刀割喉,血濺四處,稠得像油漆,灑在磁磚地板上,最後丟進熱水槽汆燙。廠裡尖叫聲不輟,那淒厲的哀嚎跟金屬的聲音一樣刺耳,逼得人人都戴著耳塞。大家白天在無聲的憤怒中工作,晚上則跑去喝酒、玩音樂,吵吵鬧鬧。養豬廠附近的酒吧「席拉家」,菜單上沒有豬肉,只供應雞柳條,這雞,想必也是在同樣破敗的鎮、同樣憤怒的工廠裡宰殺的吧。

  既然都說這麼多了,乾脆就全講吧,其實這家養豬廠是我媽的,她每年大約獲利一百二十萬美元,營運的部分就交給其他人去處理。

  卡比西家的陽臺上,有隻公貓喵嗚喵嗚地叫,我朝房子走去,聽見屋裡傳出脫口秀節目的聲音。我叩了叩門,枯等。一隻公貓跑來我腿邊磨蹭,我隔著褲管都可以感覺出牠凹凹凸凸的肋骨。我又敲了一次,這回電視關了。公貓鑽到陽臺的鞦韆底下,喵嗚喵嗚叫著。我用指甲在左手掌心上寫著「喵」,然後又敲了一次。

  「媽媽?」窗口傳來小孩子的聲音。

  我走向窗口,透過沾滿塵埃的紗窗,我看到一個瘦弱的小男生,他有一頭烏黑的捲髮,眼睛很大。

  「哈囉,對不起吵到你了。你是詹姆士嗎?」

  「妳想幹嘛?」

  「嗨,詹姆士,對不起,打擾你看電視了。節目好看嗎?」

  「妳是警察?」

  「我是來幫你揪出傷害你朋友的壞人。可以跟你說說話嗎?」

  他沒有跑開,伸出一隻手指,在窗臺邊上畫來畫去。我退到陽臺另一邊的角落,在鞦韆上坐下來。

  「我叫卡蜜兒。你朋友把你看到的事情都告訴我了。他是一個金頭髮的小男生,頭髮剃得很短。」

  「阿迪。」

  「原來他叫阿迪。我在公園裡碰到他,就是你和娜塔莉一起玩的那座公園。」

  「她把娜塔莉抓走了。大家都不相信我。我才不害怕呢,我只是要待在家裡而已。我媽媽得了癌症,她生病了。」

  「阿迪也這樣講。我不怪你。我這樣突然跑過來,希望沒有嚇到你。」他用長長的指甲刮著紗窗。喀喀喀喀,聽得我耳朵發癢。

  「妳長得跟她不像。如果妳長得跟她一樣,我就要報警,我就要拿槍射妳。」

  「她長得怎樣?」

  他聳聳肩。「我早就說過了。說了一百遍了。」

  「再說一次。」

  「她很老。」

  「跟我一樣老?」

  「跟我媽一樣老。」

  「還有呢?」

  「她穿著白色的睡衣,留著白色的頭髮。她全身都是白色的,但不是鬼。我就跟大家說了她不是鬼。」

  「她有多白?」

  「像從來不出門那麼白。」

  「然後她趁娜塔莉在樹林旁邊撿飛盤的時候,把娜塔莉抓走了?」我哄著他,像我媽在討好帥氣的侍者。

  「我沒有騙人。」

  「我知道你沒有騙人。她趁你們在玩,把娜塔莉抓走了?」

  「而且超快的。」他點頭。「娜塔莉跑到草叢裡找飛盤。然後她就從樹林裡走出來,看著娜塔莉。我比娜塔莉還要早看到她。但我沒有害怕。」

  「喔。」

  「她抓住娜塔莉的時候,我本來也不害怕的。」

  「然後你就害怕了?」

  「才沒有。」他愈說愈小聲。「我才不怕。」

  「她把娜塔莉拉過去,好像在抱她,然後抬起頭看到我,凶巴巴地瞪我。」

  「她瞪你?」

  「嗯,她還對著我笑,我想可能沒什麼事。她什麼也沒說。然後她突然就不笑了。她把一根手放在嘴唇上,要我安靜,然後就跑進樹林裡去,把娜塔莉帶走了。」他又聳一聳肩。「這我之前通通都講過了。」

  「講給警察聽?」

  「先講給我媽媽聽,後來又講給警察聽。我媽叫我講的。可是警察不理我。」

  「為什麼?」

  「他們覺得我在騙人。但我才沒有說謊,誰會說這麼笨的謊。」

  「娜塔莉被抓住的時候有沒怎麼樣?」

  「沒有。她就站在那裡。我覺得她不知道該怎麼辦。」

  「你有沒有看過長得跟那個女人很像的人?」

  「沒有。我說過了。」他往後退,離開紗窗,回頭望向客廳。

  「好吧,很抱歉打擾到你了。也許你該多找朋友來家裡玩,跟你作伴。」他又聳聳肩,還開始咬指甲。「到外面走走可能會更好。」

  「我不要。反正我有槍。」他往後一比,一把槍橫在沙發扶手上,旁邊是吃一半的火腿三明治。天啊。

  「詹姆士,你確定你要把槍放在那?你不是真的想要開槍吧?太危險了。」

  「沒妳說的那麼可怕。反正我媽也沒在管。」他第一次注視我的眼睛。「妳很漂亮。妳的頭髮很漂亮。」

  「謝謝你。」

  「我要走了。」

  「嗯。詹姆士,要好好照顧自己。」

  「我有在照顧自己啊。」他故意嘆了口氣,離開窗邊。一秒後,電視機又呱啦呱啦響起來。

  ※※※

  風谷鎮一共有十一間酒吧。我挑了一間我從來沒去過的:「感應」。這間店在愚蠢的八〇年代一定紅透半邊天,牆上有之字形的霓虹燈管,酒吧中央還有一座舞池。我一邊喝波本威士忌,一邊胡亂寫下今天的筆記,這時,堪薩斯大牌警探在我對面坐下來,他坐在一張有靠墊的椅子上,哐啷哐啷地搖晃桌上的啤酒。

  「我以為記者未經允許,不得訪問未成年孩童。」他揚起嘴角,灌了一口啤酒。一定是詹姆士媽媽打的電話。

  「如果警方杜絕外界深入了解搜索行動,記者就不得不採取更激烈的手段。」我沒有抬頭看他。

  「如果記者將搜索行動鉅細靡遺攤在芝加哥的報紙上,警方根本無法工作。」

  老把戲。我繼續寫我的筆記,紙張因為玻璃杯上凝結的水珠,浸得濕濕爛爛的。

  「那換個方式吧。我姓勞爾,名理察。」他又灌了一口酒,咂了一下嘴巴。「你可以拿我的姓開玩笑,可以變好幾種花樣。」

  「真有趣。」

  「像是老二啊、牢厄啊。」

  「好好好,我懂了。」

  「妳姓卜蕾,名卡蜜兒,在大城市混出名堂的風谷鎮女孩。」

  「沒錯,就是我。」

  他又展現迷死人不償命的Extra微笑,還伸手撥了一下頭髮。沒戴結婚戒指。我什麼時候開始注意起這種小事來了?

  「這樣吧,卡蜜兒,我們就私下談和怎麼樣?和解一下,看看效果如何。至於卡比西小朋友的事,我想我就不多費唇舌教訓妳了。」

  「我想也知道你沒什麼好教訓的。警方為什麼要排除娜塔莉誘拐案唯一一位目擊者的證詞?」我拿起筆,讓他知道我在採訪。

  「誰說我們排除了?」

  「詹姆士.卡比西。」

  「哇,好棒的消息來源啊。」他大笑。「不如就讓就我透露一點消息給妳吧,卜蕾小姐兒。」他學韋克睿學得唯妙唯肖,甚至假裝手上有戴金紅色的戒指,在那裡默默轉動著。「十歲的小男孩知道什麼內情?尤其是這種還在偵辦中的案件,就算我們相信他的說詞,也不會讓他知道。」

  「你們相信嗎?」

  「無可奉告。」

  「一般來講,如果已經清楚兇手的長相,就應該會公告出來讓附近的居民知道,要大家提高警覺。但你們沒有這麼做,我想應該是已經排除他的說詞了。」

  「還是無可奉告。」

  「我知道安.奈許沒有遭到性侵害。」我繼續追問。「娜塔莉.肯尼的情況也一樣嗎?」

  「卜蕾女士。我目前無可奉告。」

  「那你為什麼還要坐在這裡跟我講話?」

  「這個嘛,第一,我知道妳前幾天花了很多時間,搞不好還是上班時間,跟我們的員警在局裡作筆錄,提供警方妳的說詞,詳細說明發現屍體的經過。我想好好謝謝妳。」

  「我的說詞?」

  「每個人記得的不一樣,說詞也不一樣。」他說。「譬如,妳說娜塔莉的眼睛是睜開的,魯薩爾夫婦卻說是閉起來的。」

  「無可奉告。」我回敬他。

  「跟小吃店老闆相比,我傾向接受女記者的說詞。」勞爾說。「但我想知道妳有多確定。」

  「採訪結束。現在告訴我,娜塔莉.肯尼有沒有遭受性侵害?」我把筆放下。

  他坐著,沉默了一秒,旋轉啤酒瓶。

  「沒有。」

  「我很確定她的眼睛是睜開的。但你不也在場?」

  「是沒錯,」他說。

  「所以你根本不需要我的說詞嘛。那第二是什麼?」

  「什麼?」

  「你剛剛說,『第一……』」

  「喔,對。呃,第二,我想跟妳講話,坦白說,嗯,妳應該喜歡人家跟你坦白吧?坦白說是因為我極需跟這個鎮以外的人聊一聊。」Extra白牙閃現:「我知道妳也是風谷鎮出身的。我不懂妳怎麼有辦法住在這種地方。我從去年八月就在這個鎮上來來去去,簡直快要瘋了。也不是說堪薩斯就是什麼繁華國際都會,但至少那裡有夜生活,有……文化……某種文化。有人群。」

  「看來你混得不錯啊。」

  「是啊。但我現在又得在這裡待上一段時間了。」

  「沒錯。」我用筆記本指著他。「所以,你有什麼看法呢,勞爾先生?」

  「是勞爾警探,謝謝。」他再度露齒而笑。我一口喝乾杯子裡的酒,開始咬被我咬爛的雞尾酒吸管。「所以,卡蜜兒,我可以請妳喝一杯嗎?」

  我哐啷哐啷晃著酒杯,點點頭。「波本,不加冰。」

  「好。」

  趁他在吧檯,我用原子筆在手腕上潦草寫下勞爾兩個字。他回來時端著兩杯野火雞威士忌。

  「所以,」他對我挑眉,「我建議我們稍微聊個天,就像一般人那樣。我真想好好聊個夠。比爾.韋克睿根本不想理我。」

  「看來我們處境相同。」

  「很好。所以,妳是風谷鎮出身,現在在芝加哥的報社工作。《先鋒報》?」

  「《每日郵報》。」

  「沒聽過。」

  「很正常。」

  「那麼確定?」

  「隨便啦,沒差。」我沒有心情跟別人裝熟,搞不好我連怎麼裝都不記得了。我們家就我媽最會跟別人閒聊,連每年只來撲殺一次白蟻的工人都會寄聖誕卡片給她,裡面滿滿都是殷勤的問候。

  「妳不拋話題給我,我很難接下去,卡蜜兒。如果妳想趕我走,我這就走。」

  我的確沒有做球給他接。他長得實在很順眼,聲音我聽了也很舒服。他不是風谷鎮人又怎樣?

  「對不起,怠慢了。我想重新融入這個鎮,可是不太順利。採訪這種新聞更是一點幫助也沒有。」

  「妳多久沒回來了?」

  「好幾年了,確切來講是八年。」

  「但妳家人不是都還住在這?」

  「喔,對啊。他們是熱愛家鄉的風谷鎮人。我想他們比較喜歡外人這樣稱呼,我是在回答你今天早上的問題。」

  「啊,謝啦。這裡大家都那麼好,我可不想得罪人,或者說不要再得罪人了。所以妳爸媽很喜歡這裡?」

  「嗯哼。他們從沒想過要離開。朋友太多、房子太棒、理由太多。」

  「這麼說來妳爸媽都是在這裡出生的?」

  一群熟人在附近的包廂坐下來,都是男的,年紀跟我差不多。希望他們沒有看到我。

  「我媽是。我繼父是田納西人,婚後才搬過來的。」

  「什麼時候的事?」

  「大約三十年前吧,我想。」我刻意喝得慢一點,免得超越他。

  「那妳親生父親呢?」

  我拋給他一個微笑:「你在堪薩斯長大的?」

  「對。從沒想過要離開。朋友太多、房子太棒、理由太多。」

  「在那裡當警察……好嗎?」

  「可以見識大場面,見多了,至少不會變得像韋克睿那樣。我去年辦了幾件大案子,大多是謀殺案。還有個男的,他屢次攻擊堪薩斯市婦女,最後終於落網。」

  「強暴?」

  「不是。他跨坐在婦女身上,手伸進她們嘴巴裡,把她們的喉嚨抓個稀爛。」

  「媽啊。」

  「我們將他移送法辦,判刑三十年。中年人,跟媽媽同住,靠賣酒維生,指甲縫裡殘留著上一位受害者的咽喉組織。攻擊事件已經是十天前的事了。」

  我分不清他是在悲嘆歹徒無腦,還是衛生習慣不好。

  「喔。」

  「後來上級派我來這裡,雖然地方是小了一點,但倒是有不少一展身手的機會。當初韋克睿打來的時候,事情還沒鬧得那麼大,所以上級指派我這種不上不下的角色。」他笑了笑,帶有自暴自棄的味道。「後來誰知道鬧成了連續凶殺案。他們雖然表面上還是交給我來辦,私底下是祈禱我不要搞砸。」

  他的處境聽起來似曾相識。

  「想不到意外休了個長假,竟然是因為出了那麼可怕的亂子。」他繼續說下去。「我想妳也懂的。妳在芝加哥跑哪一線新聞?」

  「我專門負責刑案,差不多就是你看到的那些垃圾:虐待、強暴、謀殺。」我想讓他知道,我也見過慘不忍睹的畫面。很蠢,但我就是忍不住。「上個月一名八十二歲老翁,慘遭親生兒子謀殺。兒子浴缸裡倒滿通樂,把老爸的屍體浸在裡面。兒子後來向警方自首。但是,一如往例,他說不出任何謀殺的動機。」

  我很後悔把虐待、強暴、謀殺說成是垃圾。太不尊重了。

  「這麼說來我們都看過一些陰暗面,」理察說。

  「是啊。」我搖晃杯子裡的酒,無話可說。

  「很遺憾。」

  「我也是。」

  他端詳我。這時酒保將店裡的燈光調暗,酒吧一變為夜店。

  「我們說不定偶爾可以一起去看場電影,」他討好地說,好像只要到影城看場晚場電影,所有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

  「再看看吧。」我將酒杯裡的酒一飲而盡。「再看看吧。」

  他拿起身旁的空啤酒瓶,把上面的標籤撕下來,平整地貼在桌子上。那超難清的。我敢說他一定沒在酒館打過工。

  「嗯,理察,謝謝你請我喝酒。我該回家了。」

  「跟妳聊天很開心,卡蜜兒。要不要我送妳上車?」

  「不用,我可以自己走。」

  「妳有辦法酒後開車嗎?放心,我已經卸下警察的身分。」

  「我可以。」

  「那好。祝妳有個好夢。」

  「你也是。下次,我一定要挖出一點新聞來。」

  ※※※

  我到家的時候,亞倫、我媽愛朵拉、我妹亞瑪都聚在客廳,我看了心頭一驚,好像以前瑪麗安還在的日子。媽摟著亞瑪,兩人同坐在一張單人沙發上,儘管天氣很熱,亞瑪卻穿了一件羊毛睡衣;媽手裡拿著冰塊,敷在亞瑪的嘴唇上。我同母異父的妹妹望著我,眼裡盡是空洞的滿足,接著又垂下眼去,玩弄手裡那張光可鑑人的娃娃屋玩具紅木餐桌,跟隔壁飯廳的那張一模一樣,只是她手上那張只有十公分高。

  「不用擔心。」亞倫從報紙後面抬起頭。「亞瑪只是天氣熱吹了冷氣著涼。」

  我聽了心頭一驚,接著卻有點惱怒:我又受到過去的習慣制約,差點就衝進廚房燒水沏茶,跟以前聽到瑪麗安著涼的反應一樣。我想在媽身邊站久一點,期待她伸出手來摟我。她們兩個都沒說話。我媽連看都沒看我一眼,只顧著跟亞瑪挨近一點,在亞瑪的耳邊呢喃。

  「我們克萊林家的人體質都比較弱。」不知道為什麼,亞倫的口氣好像有點心虛。老實講,我看伍德貝瑞的那些醫生,大概每個禮拜都要跟我們克萊林家的人打一次交道,只要跟健康相關的事,媽和亞倫總愛小題大作。記得小時候,我媽總愛督促我擦藥、抹精油,試試某種家庭偏方或一些狗屁順勢療法。我偶爾會吞些刺鼻的苦藥,但多半都是拒絕。後來瑪麗安生病了,病得很重,媽忙著照顧她,就沒時間哄我喝什麼小麥胚芽萃取液。想到這裡,我心裡突然一陣劇痛。當年她遞給我的那些糖漿、藥丸,全被我一口回絕。現在回想起來,那是我最後一次感受到母親全心全意的愛。我突然希望自己當時能隨和一點。

  克萊林家的人。這裡大家都是克萊林家的人,只有我不是,我孩子氣地想著。

  「亞瑪,妳生病啦,真可憐。」我說。

  「桌腳的紋路錯了。」亞瑪忽然大發牢騷,把餐桌舉高給我媽看,很氣憤的樣子。

  「妳眼睛好尖喔,亞瑪。」媽瞇起眼睛,看著那張迷你餐桌。「不過不太明顯的,小乖乖,只有妳才看得出來。」

  「錯就是錯了,我不管。」亞瑪瞪著那張桌子。「我們一定要退回去。特製還特製錯,那還要特製幹嘛?」

  「親愛的,我跟妳保證,一點小錯看不出來的。」媽拍了拍亞瑪的臉頰,但亞瑪卻從她膝上站起來。

  「妳說過會十全十美的,妳自己保證的!」她的聲音顫抖,淚水一滴一滴滑落。「現在完了。全都完了。這是要放在飯廳的耶,飯廳的桌子怎麼可以出錯。我恨死這張桌子了!」

  「亞瑪……」亞倫把報紙折一折,走過來摟著亞瑪,卻被她掙脫逃掉。

  「我要的就只有這樣,我就只求這樣,可是你們都不在乎,連弄錯了也不管!」她邊哭邊尖叫,使性子鬧脾氣,氣得臉上紅一塊白一塊。

  「亞瑪,冷靜下來。」亞倫冷冷地說,又想要摟住她。

  「我要的就只有這樣!」亞瑪氣得哇哇叫,拿起木桌就往地上砸,嘩地碎成了五片,然後又是一陣敲打,把好端端的一張木桌敲成了碎片,然後把頭埋進沙發的抱枕裡,痛哭起來。

  「呃……」我媽開口。「看來這下不去重做也不行了。」

  我退回房間,遠離這個可怕的小女孩。她跟瑪麗安一點也不像。我的身子彷彿撲進火窟。我在房裡繞來繞去,回想如何呼吸,如何讓皮膚冷卻下來。我身上的傷疤有時候會不聽管束,各行其事。

  ※※※

  我喜歡割東西,也喜歡剪東西、切東西、刻東西、刺東西。我跟其他人不一樣。我是有目的的。我的皮膚會尖叫,上面密密麻麻刻滿了字:『廚師、貓咪、捲毛、蛋糕。』我像小一的學生學寫字一樣,拿著刀,在身上刻字。我偶爾──真的是偶爾──會噗嗤一笑。譬如從浴缸出浴,眼角餘光瞄到小腿內側:『性感睡衣』。穿毛衣的時候,手腕上閃過:『有害』。為什麼是這些詞?上千小時的療程,只換來名醫聊勝於無的答案。這些詞以刻板印象來說通常很女性化,或者是很負面。我只能確定一件事:我非在身上看到這些字不可,而且不僅要看到,還要感覺到。譬如『襯裙』,在我左臀上發燙。

  『襯裙』附近,是我的第一個詞,刻在焦慮的十三歲夏天:『邪惡』。那天早上起來,又熱又沉悶,我苦惱著該如何打發眼前漫長的時光。天空是空白的、遼闊的,日子也是空白的、遼闊的,要怎麼樣才能安然度過?天有不測風雲。我記得我在恥骨上感受到這個字眼,有點沉、有點黏。我偷拿我媽的牛排刀,像小孩子描紅一樣,一筆一畫刻著。沖水。挖深。沖水。用漂白水洗牛排刀。然後偷偷摸摸溜進廚房,物歸原位。『邪惡』。我鬆了一口氣,那天一整天,我都在照顧傷口,先用棉花棒沾酒精,挖過邪彎彎曲曲的字溝,拍屁股,拍到直到我感覺不痛為止。抹乳液。捲繃帶。重頭來過。

  問題當然早就存在了。問題總是先你一步,早在你親眼看見之前,問題就已經冒出頭來了。九歲那年,我手裡握著有圓點圖案的鉛筆,把整套《草原小屋》,一本接一本,一字不漏抄在有綠色亮面封皮的線圈筆記本上。

  十歲那年,我把老師說的每句話,每隔一個字就用藍色原子筆寫在牛仔褲上,事後又滿心愧疚,用嬰兒洗髮精在浴室的洗手臺搓洗。字跡暈開來,變得模糊不清,在褲管上留下靛藍的鬼畫符,好像小鳥踩到墨水,在我的褲管上跳來跳去。

  十一歲,我隨身攜帶一本藍色便條本,只要有人對我說話,我就強迫自己記下來,儼然已經是個小小記者。我每句話都抄,否則句子溜走,真假都不知道。我看到這些字眼飄浮在半空中──卡蜜兒,拿牛奶來──像飛機在空中凝結的飛機雲漸漸散去,焦慮在我心中盤旋上升;我一個字一個字記下來,永久保存,不用擔心這些字會絕跡。我用字很省。八年級時我在班上是個怪胎,成天緊張兮兮,皮繃得很緊,帶著宗教般的狂熱,發瘋似地抄下每個句子:「菲尼老師是同性戀」、「杰米.道柏森是醜八怪」、「他們沒賣巧克力牛奶」。

  十三歲生日那天,我妹妹瑪麗安死了。我一早醒來,放輕腳步,穿過走廊去跟她道早安,這是我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我看到毯子蓋著她的下巴,她一雙眼睛睜得好大。我記得我當時毫不訝異。就我記憶所及,她已經在垂死邊緣掙扎好久了。

  那年夏天還陸續發生了幾件事:我突然出落得標緻動人,不過這跟瑪麗安過世沒什麼關係就是了。瑪麗安本來就漂亮,藍色的大眼睛,小巧的翹鼻子,玲瓏的尖下巴。我的容貌則是一天一天慢慢改變,好像有一團雲,悠然飄來我頭頂,在我臉上灑下深深淺淺的光影,給了我一種美麗的病容。光影定住不動的那一刻,我愛上了自己。那年夏天,大家似乎都注意到了我的蛻變。同年夏天,我在大腿內側發現斑斑血跡;同年夏天,我開始瘋狂自慰,不能自已。我迷戀自己,迷戀自己在鏡中奪目的倩影。我是狂放的小野馬,大家都愛我。我從可憐蟲(聽說她妹妹死了,真是怪咖),變成了大美女(聽說她妹妹死了,好可憐喔),走到哪裡都吃香。

  同年夏天,我開始在身上刻字,就像迷戀自己一樣,我迷上了這項新嗜好。我喜歡照料自己,喜歡打濕毛巾,去沾那泓淺淺的血,像變魔術一樣,揭開在肚臍正上方的字:『嘔』。我用棉球沾酒精,輕輕塗在傷口上,棉絮黏著那血紅的字跡:『神氣』。我九年級時偏愛用髒字,後來才一一改正。我快速畫幾刀,把『屄』連成了『尻』,『屌』變成了『屢』,『陰核』硬是改成『廕孩』,木的一撇一捺歪七扭八地連成了一橫。

  在身上刻下最後一個字,是十六年以後的事:『滅』。

  有時候,我會聽見身上的字隔空拌嘴。肩膀上的『內褲』,喝斥右腳踝內側的『處女膜』。右腳大拇指上的『縫針』,低聲恫嚇左乳下方的『寶寶』。『滅』安然地坐在我頸背上,統御其他字眼,我想像著滅,帶著帝王的威嚴,壓低了聲音,叫大家肅靜。

  還有,在我背部的正中央,手搆不到的地方,保留了一塊無瑕的肌膚,圓形,拳頭大小。

  過去幾年,我總愛開一些只有我才懂的玩笑。「我的心事都寫在身上,要我一個字一個字唸給你聽嗎?我因為文字獄慘遭千刀萬剮。」很有趣,對吧?我不敢看自己的身體,只能用衣服密不透風地裹著。我借酒澆愁,喝到忘了自己曾經自殘,醉到沒辦法再做傻事。但大部分清醒的時候,我還是會手癢。我想刻一些艱深的詞彙。『模稜兩可。含糊其辭。虛與委蛇。』這事可不能讓我在伊利諾州的醫生知道,他們不會高興的。

  問我這是什麼病,醫學界有一籃子的專有名詞。我只知道刻字讓我安心。字像是鐵證,我抓住語言和思想,把它們關在看得見摸得著的地方。我把真相簡短地刻下來,很變態,很痛。你說你想去看醫生,我想舉起手臂刻上『擔憂』。你說你戀愛了,我想在胸脯上勾勒『悲劇』的輪廓。我不覺得我非得接受治療不可,但問題是我已經找不到空間,只能在腳指縫中間刻上『壞』和『哭』,像毒癮發作的毒蟲,找不到一條靜脈過過癮頭。『滅』幫我終結這一切。我故意把脖子留到最後,脖子用來刻字再好也不過了。一刻完我就自首。我在醫院住了十二個禮拜。那裡專門收容割身體自殘的病患,其中百分之九十二是女性,大多不滿二十五歲。我入院的時候是三十歲。三十歲半,微妙的時期。

  柯瑞來探望過我一次,還帶了黃玫瑰。醫護人員先把花刺剪掉才讓他帶進接待室,花刺封在塑膠瓶裡──柯瑞說看起來像藥瓶,他們把藥瓶鎖好,等倒垃圾時再拿出去丟掉。我們坐在休息室,裡面全是絨布沙發椅,桌角椅角磨成圓弧形,我一邊跟他聊報社、聊他太太、聊芝加哥的新聞,一邊用眼睛在他身上搜索,看有沒有任何尖銳物品:錶鍊、皮帶扣環、安全別針。

  離開前,他對我說:「孩子,我很遺憾。」我知道他是真心的,他的聲音聽起來快哭了。

  他走了之後我覺得自己噁心到令人作嘔,跑去廁所裡狂吐,吐著吐著發現馬桶後面凸出一根螺絲釘,釘子上面套著橡膠帽,我把橡膠帽扒開,用手掌在釘子上快速摩擦,割出英文的I,醫護人員把我拖出去,鮮血從傷口噴出來,是恥辱的痕跡。

  就在同一個禮拜,我的室友自殺了。但死因不是割腕,這真是諷刺中的諷刺。她灌了一瓶工友留下來的穩潔,得年十六歲。她以前跳過啦啦隊,因為怕被人看見,傷口都割在大腿以上。她父母來整理遺物時滿腹怨恨地瞪著我。

  大家都說憂鬱是藍色的。如果我睜開眼睛,看到眼前的日子比常春花還藍,那我想我會很開心。對我來說,憂鬱是小便的黃色。像從馬桶沖下去,沿著下水道源遠流長的淡淡尿液。

  護士給我們的藥,有些是用來緩解皮膚刺痛,但大部分則是用來預防大腦失控。我們每兩個禮拜就要搜身檢查一次,看看有沒有帶著尖銳物品。我們圍坐成一圈接受團體治療,據說這樣能洩憤並治療自我憎恨。我們學習不要自責,轉而將錯誤怪罪給他人。如果連續一個月表現良好,就能享受全身按摩和絲絨泡泡浴,這是觸覺體驗課,教導我們觸覺的美妙。

  我媽是我唯一的訪客,我們已經五年多沒見了。她聞起來像紫色的鮮花,手上戴著叮叮噹噹掛滿吊飾的手鍊,我小時候想要一條這樣的手鍊想了好久。我們母女倆獨處的時候,她就聊一聊室外樹葉顏色的轉換,說一說鎮上立定新法,規定聖誕燈飾要在一月十五日以前拆除。如果醫生也加入談話,她就一面流淚一面發愁,不時輕輕拍一拍我。她一邊撫摸我的頭髮,一邊納悶我為什麼要這樣自虐?

  我們聊著聊著,難免會提到瑪麗安。她已經沒了一個女兒了,你知道的。她差點就傷心而死。沒想到現在就連大的也蓄意自殘?(雖然大的總是比較不得人疼)。我跟她過世的女兒南轅北轍,想想看,如果她還活著,現在也快三十歲了。瑪麗安擁抱生命,偏偏生年有限。天主啊,瑪麗安全心享受生命。(還記得嗎,卡蜜兒,她連住院時都笑得那麼燦爛?)

  我實在懶得提醒她,不久於人世的十歲小孩,根本什麼都不懂,哪個不是笑得如花一般燦爛?但又何必在意呢?跟死者鬥是永遠鬥不贏的。我只希望我的眼淚不要再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