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再好好想想:到神社之前,有沒有和誰擦肩而過?按理說肯定會有的。」熊倉重複問著同樣的問題。
達之也只能重複同樣的回答:「我們沒和任何人擦肩而過。從家走到神社,一路上沒遇到任何人。」
「但根據醫院方面的消息,鎮長頭部遭到重擊的時間,距離被你們發現的時間應該很近,所以犯人從神社逃走的時候應該會撞見你們。你卻說沒看到任何人,這就奇怪了。犯人到底是怎麼逃走的?」
「也許是他先看到了我們,然後藏起來了?」
熊倉嘟囔著表示否定:「這兒這麼冷清,應該沒地方可以藏身吧?」
「但我們真的誰都沒見到。」
「好吧好吧。」熊倉撓撓額頭,卻小聲地漏出一句,「要是沒看到鎮長,那就更好了。」
「啊?」達之不解,「難道我們發現了鎮長還是壞事?」
「不是不是,當然不是。」熊倉趕緊揮動雙手,「要不是被你們發現,鎮長可能就沒命了。那樣的話,就會變成殺人案,事情會鬧得更大,所以肯定要感謝你們發現了鎮長。而且你們還如此配合我們的調查工作,真的非常感謝。」
達之嘆了一口氣,只能將熊倉的話換個方式理解——找到鎮長是好事,但一直留在現場可不太好。如果報警的人走掉了,警方就無法問話。換言之,可以任由警方隨便定性這起事件。
鈴木刑警從外面回來,一臉灰心喪氣。
熊倉問:「找到沒有?」
「沒有。」鈴木刑警搖搖頭,「神社裡沒有。」
「仔細找了嗎?說是鈍器,其實有各種可能,石頭啦,棒子啦……哪兒都沒有嗎?」
坐在一旁的達之聽出他們在說凶器的事——剛才,達之從外面被請進神社事務辦公室之後,大批警察就開始勘查現場。
「神社裡的地上全是碎石子,並沒有大到足以作為凶器的石頭;說到棒子,神社後面倒是有一把掃帚,但很難想像用掃帚就能把頭骨打裂。」
聽完鈴木刑警的回答,熊谷撇了撇嘴:「真沒辦法。」
「警官先生,」達之開口對熊谷說,「我們還要在這兒待到什麼時候?」
「再堅持一會兒,好嗎?署長馬上就來。」
「署長?」
「您也知道,這是殺人未遂事件,受害人還是鎮長。這可是一起大案,我估計署長會請求總局給予支持。如果總部來人的話,肯定還要麻煩你們。如果兩位現在回去,過會兒還得請你們再過來。與其來回折騰,不如就在這兒再等一會兒吧,這樣大家都省事。」
「哦。」達之忍著沒多說,其實心裡在想:省的只有你們的事。
這時,宮司端著托盤從辦公室裡屋走了出來,托盤上放著茶杯。「既來之,則安之。今天是新年第一天,等警方搜查完現場,就去拜一拜吧。」
「對,一定要拜。」達之伸手去拿茶杯,喝了一小口就立刻噴出來,「這是什麼?怎麼會是酒!」
「這可不是一般的酒,是御神酒。別客氣,警官們也來嘗嘗吧。」宮司親切地招呼道。
「謝謝!雖說我們正在執行公務,但這是御神酒,必須喝。」熊倉樂呵呵地伸手去拿酒。鈴木刑警也笑彎了眼,開始喝起來。
這時,一名年輕的刑警走了進來:「署長來了。」
「噢!」熊倉趕緊立正,鈴木刑警也站得筆挺,一動不動。達之和康代互相看看,也跟著一起站起身。
一名身穿制服的圓臉男人板著臉走了進來,戴著金邊眼鏡,鏡片後面明顯是一雙惺忪睡眼。圓臉男人環視了一圈辦公室,徑直走到取暖器前面。鈴木刑警趕緊搬來一把椅子。圓臉男人連一句「謝謝」都沒說就坐下:「真夠冷的。」
宮司一邊說:「先來一杯吧。」一邊遞上茶杯。署長接過杯子,卻見宮司拿著酒盅朝裡面倒酒,雖然覺得奇怪,但仍一飲而盡,喝完喃喃地說:「真暖!」
熊倉上前一步叫了聲「署長!」達之以為他要開始報告案情,沒想到聽到的卻是——「新年好!」
鈴木刑警也跟著問候「新年好」。
署長一邊把雙手伸在取暖器前,一邊緩緩點頭:「今年也給我好好幹!」
兩人異口同聲地說「好」。然後警察們落座,達之夫婦也坐下,宮司則抱著托盤迴了辦公室的裡屋。
「現在是什麼情況?」署長問。
熊倉開始說明,署長邊聽邊時不時地朝達之夫婦看看,但似乎並沒太在意。
「大概就是這樣。」熊倉報告完畢。
「嗯。」署長撓著下巴看看達之夫婦,「是這兩位發現的?」
達之點頭說是。
「一大清早的?」
「我們原本打算來做新年裡的第一次參拜。」
「新年第一拜怎麼選這種地方小神社?」
「抱歉,但這是我們家的慣例。」剛說完,達之就想,自己幹嗎要抱歉?
署長皺了皺眉,嘟囔道:「嗯,這事兒真麻煩。」
「畢竟被害人是鎮長。」熊倉說。
「新年頭三天,我其實日程都排滿了。比如今晚,早就答應要去商店街的新年會。」
「噢,就是那個——」熊倉說話的時候一下子來了勁兒,眼睛像在閃光,「會有二十個穿超短裙美女的那個?」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在能來十個就不錯了,畢竟不景氣嘛。」
「還是好羨慕啊。」
「但去不了有什麼用!聯繫總局,成立搜查總部……這種時候怎能自己一個人去宴會?怎麼可能?!」署長撓撓眉毛,「鎮長說他什麼都不記得了?」
「他說只記得和自己的支持者一起在居酒屋喝酒。我們問過居酒屋的人,說鎮長他們喝到凌晨一點。鎮長和他的支持者分開後,是一個人回去的。居酒屋離這裡數百米,暫時還不清楚離店之後鎮長去了哪裡。另外,一起喝酒的支持者都有不在場證明。」
「真是的!」署長拍了拍後腦勺,「我記得鎮長已經七十七了吧!都一大把年紀了,居然喝到失憶?」
「不是的,醫院方面說其實酒精量並不算大,之所以失憶,估計還是後腦遭到重擊的原因。」
「呵!那為什麼只穿著內衣?」
「這還是個謎。就目前而言,最大的可能是犯人脫的。」
「為了什麼?」
熊倉歪著腦袋,說不出理由。
「沒辦法,只能請求總局支援了。萬一拖拖拉拉地被媒體搶先聞到線索就慘了。可惡,只能放棄美女了。真不知道是哪裡來的犯人,幹嗎偏偏挑這種時候作案?難道就不能等過了新年頭三天?」署長一邊轉頭一邊牢騷。
這時,熊倉的手機響了。
「是我……啊?什麼!確認?……是嗎?好!給我把周圍查個遍!」勁頭十足地掛了電話後,熊倉對著署長報告說,「找到鎮長的衣服了,還有鞋子!」
「是嗎?在哪裡?」
「距離剛才提到的居酒屋數十米的一個公園裡,就在長凳下面。喂,鈴木,你也快去增援。」
鈴木說了聲「好」後趕緊出門。
「公園?怎麼會在那裡?」署長想不出個所以然來。
「這樣一來,就會有一種新的可能。」熊倉低聲說,「之前一直以為犯罪現場就在神社,但現在也可能是在公園。鎮長從居酒屋出來後,在公園裡被人打暈,這與鎮長失去記憶的事實也相吻合。」
「有道理。犯人在公園把鎮的衣服脫掉後,再把他搬來神社。」
「估計是為了混淆作案現場。犯人肯定沒想到鎮長會醒過來。」
「那麼凶器就有可能被犯人扔在公園周邊。」
「我也有同感,馬上下令徹查。」熊倉剛拿出手機,又有電話打進來,「我是熊倉,怎麼了?……什麼?……哦,果然不出我所料……嗯……嗯……抓住這條線索繼續往下查。凶器方面也拜託了。」掛了電話,熊倉看著署長,「報告!又有新情況。有證人說昨天在案發現場附近見過兩個男人吵架,而且兩個都是上了年紀的男人。」
署長上前一步:「臉呢?看清臉了嗎?」
「很遺憾,據說沒看到臉。但證人說其中一個是小個子,另一個是高個兒。我覺得小個子的那個應該就是鎮長。」
「好。讓兄弟們把整個小鎮查個底朝天。看見可疑分子,一律抓來問話。」
「遵命,我已經安排下去了。需要聯繫總局嗎?」
「這個嘛——」署長雙手抱臂,「看樣子這案子很快能破獲。如果現在聯繫總局,弄得不好,功勞反而被他們搶去。再等等,看看情況再說。」
「我覺得也是。而且總局搜查一科的科長是出了名的一根筋,沒有充足的證據,絕不會送檢。萬一遇上他,估計調查會拖上很久。」
「那可不行。就這麼定了,先不上報總局。」署長看看手錶,「最好能在傍晚前解決,這樣還能趕上新年會。要是趕得及,熊倉科長,我就把你也帶上。」
「真的嗎?」熊倉雙眼放光。
「真的呀,活力四射的美女們的大腿,絕對養眼!」
「謝謝署長。」
「抱歉——」達之再次開口,「如果不用上報總局,我覺得我們應該沒必要繼續待在這裡了吧?」
熊倉和署長互相看了看,然後兩人又同時轉身背對達之,開始竊竊私語。達之只聽到「有用」這個詞。
兩人再次轉身面對達之。
「很抱歉,能否請兩位再多待一會兒?」
「為什麼?應該已經沒我們什麼事了吧?」
「其實還有。有件事只能拜託請兩位。」
達之皺著眉說:「拜託我們?什麼事?」
「這個……到時候再詳說吧。」熊谷說得有些結巴。
「沒事的,兩位不用擔心,不會給你們添麻煩的。」署長臉上掠過狡猾的笑意,然後朝裡屋說,「喂,宮司,還有酒嗎?給客人們再來一杯吧。」
「客人?」
宮司一邊說好,一邊從裡屋出來,托盤上放著酒盅:「讓各位久等了。」
「我不用了。」達之擺擺手。
署長卻抓著酒盅,強行給達之倒酒:「別客氣嘛,今天是年初一,而且神社的酒肯定都是由酒家供奉的,不用客氣。」
「不是客氣……」
這時熊倉又接起手機:「是我……啊?是嗎?認罪了嗎?……嗯……嗯……沒事,總之先帶去警署,發一張他的照片給我……嗯。先這樣。」關上手機蓋,熊谷看著署長說,「我們的人在車站候車室的長凳上發現一名可疑分子,帶去車站辦公室問話後,發現是一名公司職員,四十五歲,說自己昨晚和同事喝到很晚,不知道什麼時候就醉了,還說和同事分開後的事都不記得了。」
「那男人什麼體形?」署長問。
「身高一米八,而且很瘦。」
「瘦高個兒?」署長打了個響指,「是他!肯定就是他!」
「我已經下令把他帶去警署,稍後讓他認罪就行。」
「不管怎樣都要讓他認罪!手段稍微強硬些也沒關係。」
「遵命。我會安排的……噢,照片發來了。」熊倉不習慣地操作著手機,「是嫌疑犯的照片,果然長得很可疑。」
署長在一旁看了看熊倉的手機,然後與熊倉面面相覷,意味深長地點點頭。
「想請兩位確認一下,」熊谷把手機屏對著達之夫婦,「你們見過這個男人嗎?」
照片裡的男人是個長臉,也許是因為在候車室裡睡了很久,他的頭髮很亂,睡眼惺忪,全無霸氣,嘴角還有口水的痕跡。
達之回答「完全不認識」。身旁的康代也點頭表示同意。
「真的嗎?請仔細看看。有沒有可能在今天早上來這裡的途中見過?」
對於熊倉的問題,達之覺得很為難:「剛才已經說過,我們沒見到任何人。」
「我知道,但還是想請您再仔細回憶一下。人的記憶有時候會說不準,會不會以為自己什麼人都沒見到,但其實瞥見過這個男人?」
「就算如此,我也真的不記得見過誰。」
「哎呀,所以——」
「我來說吧。」署長輕咳一聲,「您剛才也已經聽到我們說的話了。現在已經抓到一名嫌疑犯,但他似乎醉得很厲害,什麼都不記得,而被害人鎮長也是同樣的狀態。這種情況讓我們警方很難辦。所以,為了讓嫌疑人坦白,可不可以請你們協助一下,幫個忙?」
「什麼意思?」
署長壓低了聲音:「就是想請你們說句話,就說:『在神社附近好像見過這個男人。』之後我們會妥善處理的,絕對不會給你們添麻煩。我保證!」
達之這才明白警方的意思。簡單來說,就是為了把被帶去警署的男人「辦成犯人」而讓他們作偽證。剛才飄到耳朵裡的那句「有用」,指的就是這件事。
「我不幹。」達之斷然拒絕,「這種陷害別人的事,我可做不來。」
「不是陷害,只是為了幫助醉漢喚醒記憶,反正那傢伙肯定就是犯人。兩個人喝醉吵架,吵凶了,動了手,就這麼點兒小事兒。更何況鎮長的命已經保住了,不會判他重刑。你就幫個忙嘛。」
「不行。我不想撒謊。而且萬一犯人另有其人怎麼辦?如果有人真想要鎮長的命,那可是大事!」
署長重重地嘆了口氣,又問了一遍:「無論如何都不行?」
「不行!我知道的都說了,應該沒我們什麼事了。可以讓我們走了吧?」
熊倉看看署長。署長突出下唇,點點頭:「唉,沒辦法。」
達之催康代趕緊起身。
這時,署長的手機響了。
「是我,什麼事?正忙著呢!……調查申請?什麼?這種小事打給我幹嗎?……什麼?教育部長?……嗯……嗯……好的,明白了。先派個人去問一下情況吧。」
熊倉問掛了電話的署長:「怎麼了?」
「據教育部長的家裡人報警說,部長昨天和朋友一起喝酒,至今未歸。」
「教育部長?會去哪裡了?」
「不知道,估計是醉倒在哪兒了。真是的,這兒正忙著呢,那個瘦高個兒的大爺還給我添亂。」剛說完這句話,署長被自己的話嚇了一跳,瞪圓了眼睛與熊倉面面相覷,「瘦高個兒……對了!教育部長也是『上了年紀的高個子』。」
「很瘦,而且認識鎮長。」
「鎮長遇襲之夜教育部長失蹤?這肯定不是偶然。下令全署警員全力搜查,一定要找到教育部長。」
「遵命。」
達之仔細聽了聽兩人的對話,決定不再繼續摻和,準備離開。然而,康代卻沒邁步,而是停在原地看著熊倉打電話。
「喂,怎麼了?走啊。」
但康代沒有回答,而是朝熊倉等人走近一步:「請問——」
打完電話的熊倉看著康代問:「什麼事?」
「教育部長會是犯人嗎?」康代問。
「還不知道。怎麼了?」
「如果部長是犯人,凶器會藏在哪裡?而且他是如何在不被我們看到的情況下從神社逃走的?」
「關於凶器,我們的人正在被認為是案發現場的公園周邊大力搜找。犯人逃走的時候沒被你們看到,只能說是偶然吧。」
「這位太太,你到底想說什麼?」署長有些不高興地問。
康代聳了聳肩,看著署長:「我覺得案發現場就在這個神社,不是公園。」
署長一臉驚訝:「你憑什麼如此斷定?如果神社是案發現場,為什麼鎮長的衣服會在公園裡?」
「我覺得鎮長確實是在公園被脫去衣服,但公園並非案發現場。鎮長是來到這裡之後被人襲擊的。」
「為什麼?」
「因為他的腳底很髒。」康代說,「鎮長的襪子非常髒。如果是被誰搬過來的,襪子就不應該那麼髒。所以我認為鎮長是自己從公園走到這裡的,而且來的時候沒穿鞋。」
「鎮長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不知道,也許是受到犯人的脅迫。總之,這麼一想,就可以解釋為什麼他的腳底會那麼髒。」
署長和熊倉一言不發,其實是找不到反駁的理由。
「但是,」熊倉說,「在神社這裡都沒找到凶器啊。」
「我覺得犯人現在仍拿著凶器。」康代說,「犯人如果從這個神社逃走,肯定會被我們看到;而我們之所以沒看到,就是因為犯人根本沒有逃走。」
「啊?!」署長和熊倉同時叫了出來。
「沒有逃走?這位太太,你這是什麼意思?」署長問。
康代說:「犯人現在還在這裡,就在神社裡。」
「怎麼可能,」熊倉站起身,「怎麼會有這種事?我們裡裡外外都查過了。」
「還沒,你們還沒查全。我們被叫來到這間神社事務辦公室之後,你們才開始對神社內進行搜查,所以這間辦公室應該還沒被查過——特別是辦公室的裡屋。」
聽到康代的這番話,連達之都大吃一驚,不由得將視線轉向通往辦公室裡屋的房門。
只見宮司正站在那裡,臉色蒼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