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
品位「教皇新堡酒」

  普羅旺斯的八月天最適合躺著不動,要不就找地方乘涼。在這樣的天氣裡,做什麼事兒都慢慢的,所有旅行的行程也被盡量壓縮到了最短。蜥蜴顯然深得其中奧祕,而我也早該認識到這一點的。

  早上接近九點半的時候,氣溫已達華氏八十幾度,我一跨進汽車,立刻覺得自己像隻即將下鍋的雞仔。我翻地圖,想找條路,好遠離成群結隊的遊客和那些已經熱昏了頭的卡車司機。一滴汗珠從我的鼻頭上墜下,正巧落在我的目的地上,教皇新堡,一個生產好酒的小鎮。

  幾個月前的冬天,我在兩位朋友的訂婚晚宴上認識了一位叫米奇的男士。第一瓶酒送上來,大家提議乾杯,我注意到,大夥兒不過在喝酒,而米奇卻在專注地進行著一場個人儀式。

  他凝視酒杯,將它慢慢舉起,然後用手掌握住杯子,緩緩旋轉了三四次,接著把酒杯舉到與眼睛同高,仔細觀察酒旋轉後沿杯壁緩緩流下的痕跡。鼻子靠近酒杯,鼻翼翕張,全神貫注地徹底檢查了一番,然後深深吸氣,最後一次轉動酒杯,之後才喝下第一口酒,但僅是一小口。

  顯然,酒在送入喉嚨之前必須還要經過好幾道測試。米奇把酒含在口中漱了幾秒鐘,抿起嘴唇讓些許空氣進入嘴裡,然後小心地發出漱口的怪聲。他的兩眼直視天空,臉頰反覆收縮、鼓起,使酒能在舌頭與牙齒之間自由地來回流動。看上去他對這酒在口腔裡經受住了這種種考驗非常滿意,終於把酒吞了下去。

  他注意到我在旁邊觀看這場表演,衝我笑笑說,「不錯,不錯」。他又喝了一口,但這次的程序比較簡單,最後揚起眉毛對酒致敬。「這酒有些年頭了,一九八五年的。」

  後來我在晚餐時發現,米奇是個地道的生意人,買進葡萄,釀出香醇的美酒再賣掉,同時他也是個職業水準的品酒家,對南部的酒尤其精通,從天芳玫瑰酒(TAVEL ROSé)──他說此酒是路易十四的最愛──到淡金色的白葡萄酒,再到烈性的吉恭達酒(GIGONDAS),無所不知。但是在他所有的藏品中,他的最愛,也是他最渴望暢飲的一種酒就是「教皇新堡酒」(CHATEAUNEUF─DU─PAPE)。

  他說起這種酒時的樣子,就像在談論女人。雙手愛撫空氣,雙唇輕吻指尖,嘴上則是一堆和身體、花束和力量有關的詞。他說,其實人人都知道教皇新堡酒實際的酒精濃度超過十五%的限額。這幾年來,波爾多(BORDEAUX)愈來愈淡,而勃艮第(BURGUNDY)的價錢只有日本人才買得起,教皇新堡酒真算得上超值,我一定得到他的酒窖裡親眼看看才能體會,他將為我安排一次品酒會。

  在普羅旺斯,從計劃聚會到確定行程常常需要耗費幾個月、甚至好幾年的時間。因此,我並不指望米奇會馬上邀請我。冬去春來,春去夏來,八月悄悄來到,在手中端杯十五度的美酒把玩品嘗,正是最佳時節,這時候米奇的電話也到了。

  「明天早上十一點整,」他說,「我在教皇新堡的酒窖等你,早上記得多吃點麵包。」

  我按照他的交代做了,還照著美食專家的建議,預先喝了一湯匙清橄欖油。目的是在胃上鍍一保護層,藉以緩衝各式新出爐卻力道十足的美酒的不斷攻擊。行駛在彎曲且灼熱的鄉間小路上,我下定決心,不論何種情況,都不可以吞下太多的酒,我一定像老手那樣,酒入口,轉個圈就吐掉。

  前方教皇新堡映入眼簾,在一片難耐的熱浪中看起來有點模糊,時間正好快到十一點。整個小鎮簡直就是個大酒窖,到處充滿了誘惑。久經日曬而油漆剝落的告示板上、新上過漆的廣告牌上,到處是手寫的標語,巨型酒瓶上、牆壁上、靠在葡萄園邊上、車道盡頭的柱子上,處處可見「歡迎品嘗!歡迎品嘗!」

  一道高聳的石牆,隔開了北薩克酒窖(CAVESBESSAC)和外面的世界,我緩緩駛入,在陰涼處停下車。一下車,我感覺太陽從頭頂上直曬下來,像頂充滿熱氣的帽子緊緊罩住我整個頭。眼前是一座長形建築,頂是鋸齒狀的,正面除了兩扇門外,什麼都沒有。一群人在門口排著隊,手中拿著的大酒杯在太陽底下閃閃發光。

  酒窖裡幾乎有點冷了,而米奇遞給我的酒杯端在手裡更是清涼怡人。那是我見過的最大的酒杯──一隻帶腳的大水晶杯,圓鼓鼓的杯肚,上端口子縮小,就像個金魚缸。米奇說這種杯子可裝下三到四瓶酒。

  從刺眼的陽光一下進入暗沉沉的酒窖,我的眼睛逐漸適應過來,這下我才意識到這個酒窖並不小,遠處某個陰暗的角落裡也許就靜靜藏著兩萬五千瓶好酒。事實上,根本看不到任何酒瓶,只見一條兩邊布滿酒桶的道路,難以計數的酒桶躺在半人高的平臺上,酒桶側面曲線的最高點離地大約十二或十五英尺,每個酒桶上都用粉筆標示著成分。這也是我生平第一次有機會見這麼多酒。隆河村酒(C TES─DU─RH NE─VILLAGES)、麗雷卡酒(LIRAC)、維克奎拉斯酒(VACQUEYRAS)、聖約瑟酒(SAINT─JOSEPH)、海米塔奇酒(CROZES─HERMITAGE)、天芳酒(TAVEL)、吉恭達酒(GIGONDAS),每種都有幾千升,酒桶則按製造年份一字排開,默默地在修煉成致醇美酒的道路上打著瞌睡。

  「好,」米奇說,「你可千萬不能白來一趟,想喝哪種?」

  眼前有太多的選擇,我不知道該從哪開始。米奇能不能在令人眼花繚亂的酒桶間給我點指導呢?

  我可以看看別人在酒杯裡裝了些什麼,然後來個依樣畫葫蘆。

  米奇點點頭,「這樣最好了,因為我們只有兩個鐘頭的時間。」他可不想把寶貴的時間浪費在新釀成的酒上,尚有無數的好酒等著我們去品嘗呢。聽到這裡,我慶幸自己事先喝了橄欖油,任何被稱為「寶藏」的酒可是不能吐出口的。但如果在這兩小時內把所有的酒都吞下肚,我就會像那些酒桶一樣乖乖躺下。所以,我問可不可以把酒吐出來。

  米奇揮動酒杯指著一條小小的排水溝,上面標著隆河大道入口,「要吐的話,請便,但是……」顯然,他認為如果有人拒絕享受美酒下肚時的感覺──其中,種種味覺的綻放,妙趣橫生的後味,以及喝下一種藝術品時難言的滿足感──是極其悲慘的。

  酒窖老板此時赫然出現,他是個身材瘦高的老頭,身穿暗藍色棉夾克,手裡拿著一個巨大的儀器,一根三英尺長的玻璃管,一端有個拳頭般大的塑膠球,讓我想起點眼藥用的管子。他把噴嘴瞄準我的酒杯,慷慨地擠了點白酒到我的杯裡,嘴裡如祈禱般唸唸有詞,「一九八六年的海米塔奇酒,有合歡花的香味,味道很衝,但不太酸」。

  我也晃晃杯子,用鼻子聞聞,讓酒在口中轉幾圈,然後一口吞了下去。棒極了,米奇說的不錯,把這些美酒倒進排水溝糟蹋,的確是種罪過。稍稍放鬆心情後,我看看身旁有些人把沒喝的酒倒到旁邊桌子上一個大罐子內。稍後,罐子裡裝的酒會被倒入醋缸裡,還可以釀出四星級的醋哦。

  我們慢慢向前進。每一站,酒窖老板都會登上隨身攜帶的梯子,爬到酒桶上,拔出酒桶塞,插入他那饑渴的噴嘴,然後好似背著上了膛的槍般小心翼翼地走下梯子,隨著品嘗活動的深入,越來越像。

  最初幾站的品嘗僅限於白酒、玫瑰紅酒及輕淡的紅酒。我們走得越深,那兒的酒色變得越暗,味道也越濃厚,酒性也更烈。每一種酒背後,都有自己簡短但讓人肅然起敬的故事──海米塔奇,有紫羅蘭、覆盆子果和桑椹的香味,屬於烈酒;隆河酒和庫克陳年香檳酒(GRANDECUVéE)則是精工細釀、品質精純。用來形容這些美酒如何迷人的形容詞也同樣讓我印象深刻──肥美多汁、獸性野狂、雄壯威武、健美勻稱、豔麗奢華、強勁有力……這些詞從酒窖老板嘴裡吐出,居然都沒有重複的。我真懷疑他老兄的口才是天生的呢,還是他每晚都抱著詞典睡覺。

  我們終於走到米奇的最愛──一九八一年的教皇新堡酒。雖然它還需要好幾年才能成為真正的極品,但現在也已經稱得上好酒了──深葡萄的酒色,一絲香料和松露的味道,口感溫暖平衡,更別說它那接近十五%的酒精含量。米奇的頭都快栽進酒杯裡了!看到有人如此熱愛他的工作,真好!

  他不情願地放下酒杯,看看手錶,「我們該走了,我得買點酒午餐時喝!」他走進酒窖前方的一間辦公室裡,出來時提了整整一箱酒,十二瓶。另一同行跟在他後面,手裡還有一打。我們一行八人準備大吃一頓,猜猜看有幾人能挺到最後?

  我們離開酒窖,毒日頭曬得大家都有點萎靡。在酒窖裡,我已經暗自克制,只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啜飲。儘管如此,走向車子的路上,我的頭還是突然發出一陣警告,「突突突」地跳個不停。再聞到酒味前,我一定得先喝點水。

  米奇在我背上砰地重重打了一下。「品酒最容易感到口渴了,」他說,「別擔心,我們這兒有足夠的酒隨你喝。」我的天啊!

  米奇挑選的餐廳開車過去大概需要半小時,是一間卡維隆外的鄉間小旅館,有米奇說的鄉村風情以及號稱最地道的普羅旺斯食品,非常隱密難尋,我得好好跟緊米奇的車。

  說總是比做容易。雖然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統計資料可以支持我的論點,但是就個人觀察的結果和親身經歷的驚心動魄的經驗而言,一個空著肚子的法國人,開車速度是吃飽了的法國人的兩倍;而即使是飽肚的法國人,開車的速度無論從理智和速度限制上看,都已經嚴重超標。當然,米奇也不例外,前一分鐘他還在那兒,下一分鐘他已經成了微微發亮的地平線上一個塵土滾滾的模糊影子。他把鮮美的果汁放在傳動機上,一會兒飛快地來個大轉彎,路上的乾草被生生折斷,一會兒衝進午睡正酣的小村子,從羊腸小街轟隆隆地直穿過去。到達餐廳時,我所有想喝水的念頭全都沒了,只想來點酒。

  農場裡的餐廳涼爽而嘈雜。角落裡有一臺被顧客忽略的大電視機,聲音含混不清地自娛自樂。大部分的客人都是男性,皮膚被太陽曬得黝黑,穿著外出工作的舊襯衫和背心,失去光澤的頭髮下露出一片倍受帽子保護的白皙額頭。一隻長相平凡的狗兒在角落裡抖索身子,目光迷離地聞著從廚房散發出來的肉香。這時,我可以吃下一頭大象!

  有人介紹我們認識餐廳的老板安德魯,黑皮膚,身材魁梧,正符合我們早先品嘗過的某些酒,手上的花束隱隱混和著大蒜味兒、高盧牌香菸味和茴香酒味。他穿著寬鬆的襯衫短褲,腳上趿著一雙橡皮拖鞋,嘴上有一撇引人注目的黑色小鬍子,聲音宏亮,足以蓋過屋子裡的喧嘩。

  「嘿,米奇!這是什麼東西?橘子汁?可口可樂?」他打開裝酒的木箱,把手伸進褲子屁股口袋裡拿開瓶器。「親愛的!拿桶冰塊來!」

  他的妻子,體格健壯面帶微笑,從廚房走出來,把一個托盤放在桌上──兩個冰桶,幾盤撒著胡椒的粉紅色香腸,一盤鮮豔的蘿蔔和一大碗鳳尾魚橄欖醬,有時候人們把橄欖加上鳳尾魚叫成「普羅旺斯的黑黃油」。安德魯拔酒瓶塞的動作純熟得像個開瓶器,他把每個酒塞都挨個聞了一下,然後把酒瓶在桌子中央排成兩排。米奇說,有些酒是我們在地窖中沒有時間品嘗的,大部分是年份不長的隆河酒,有半打是年份較早也更烈的吉恭達酒,用來就起司喝。

  對於法國的午餐,有些東西是我那小小的意志力永遠無法抵抗的。我可以安靜地坐下,決心表現得文雅些,發誓只吃一點、喝一點,但是往往待了三小時之後,我仍然慢條斯理地品著酒,而且依然抵擋不了誘惑。我不認為這是一種貪婪,而是因為整整一屋子熱衷吃喝的人集體營造的氣氛。他們一邊吃一邊聊天,談論的不是政治、體育或經濟,而是就在盤子和酒杯裡的東西。香腸被拿來相互比較,菜單也被反反覆覆研究了個夠,記憶中的大餐被一再提起,未來的大餐被一一安排計劃下來。一切紅塵俗務可以以後再說,此時此刻,吃飯天下第一,空氣中充溢著心滿意足。真是不可抵擋!

  我們輕鬆地開始午餐,猶如運動員般柔軟靈活。一個頂部被切開的蘿蔔,裡面裝著一長條近乎白色的奶油,上面撒了一撮粗鹽;接下來是一片撒滿胡椒的香腸;用隔夜麵包烤成的圓麵包片,塗著閃閃發亮的鳳尾魚橄欖醬,還有冰鎮的紅酒和白酒。米奇從桌子邊上湊過來,「不准吐掉!」

  老板在招呼客人的同時,不時啜上一小口手中的紅酒。這時,以十二分的隆重端上了我們的第一道菜──一隻幾乎已燒成黑色的深口鍋放在桌上,一把舊廚房刀插入麵團中,接著又拿來了一個裝著醃黃瓜的長玻璃罐兒和一盤洋蔥醬。「孩子們,祝用餐愉快。」

  米奇分發年份較淺的紅酒時,酒變了顏色,鍋子沿著桌子傳了一圈,大夥兒可以再來點兒。安德魯從他的牌局中過來倒酒,「怎麼樣?你喜歡嗎?」我說我愛死他的洋蔥醬了,他勸我一定要為下一道菜留點肚子。「下一道菜,『無頭雲雀』,」他大聲吸著指頭,「是親愛的莫妮卡特別為我們做的。」

  雖然名字有點可怕,這道菜是由薄牛肉片捲著醃豬肉片,佐以切碎的大蒜和香菜,泡在橄欖油、乾白酒、高湯和番茄裡,用食用麻線綁得整整齊齊。整道菜一點兒都不像雲雀,倒像肥胖的香腸,但某些普羅旺斯富於創意的廚子一定認為雲雀聽上去比牛肉捲更吸引人,於是這名字就這樣流傳下來。

  莫妮卡把「雲雀」端上來,安德魯說那是他今天早上才打下來的雲雀。他是那種說笑話一定要加上肢體語言的人,他的手臂張開,手肘一動差點把我撞進一個裝剩菜的大木桶裡。

  無頭的雲雀還是熱呼呼的,散著大蒜味兒,米奇覺得得配更烈點兒的酒,吉恭達酒中選。桌子那頭的空酒瓶數現在已經上升到了兩位數。我問米奇下午是否還打算工作,聽到這話,他吃了一驚。「我正在工作,」他說,「這就是我喜歡的買酒方式,再來一杯!」

  沙拉上場,然後是一托盤的起司,有油乎乎的新鮮羊起司,一些溫和的康塔爾(CANTEL)起司,還有一些來自奧文尼省(AUVERGNE)的聖耐克塔爾(ST NECTAIRE)牛奶乳酪。這些東西讓剛剛在桌子另一頭坐下的安德魯又想起一個笑話。有一位住在奧文尼的小男孩,人家問他喜歡爸爸還是媽媽,小孩子想了一會兒說,「我最喜歡燻肉。」安德魯爆發出一陣大笑。我在旁邊鬆了一口氣,這次他撞不到我了。

  幾球果汁雪泥上桌了,一個亮晶晶的蘋果餡餅也登場了,我已經完全吃不下了。安德魯見我搖頭,開始大聲咆哮,「一定要吃!你需要體力,我們馬上有一場保齡球大戰!」

  喝完咖啡,他帶著我們到外頭,欣賞他放養在餐廳圍欄內的羊群。牠們躲在房子陰影的陰涼地裡,我好生羨慕。牠們不需要在雷射般當頭直射的大太陽底下打保齡球。那真糟糕。我的眼睛被陽光刺得發痛,腸胃強烈要求靜下來好好消化東西。我找了個藉口,在樹蔭下找了片草地,躺了下來。

  大概在六七點鐘,安德魯把我叫醒,問我要不要留下來吃晚飯。有羊腳掌,而且運氣不錯,還剩下了兩三瓶吉恭達酒。我費了好大一番勁兒,才得以逃脫,開車回家。

  老婆已經明智地在游泳池畔和陰涼地裡度過了一天。她看著我幽靈般的狼狽樣子,問我玩得開心嗎?

  「希望他們準備了東西給你吃。」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