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沉默以對

聞喜不能移動,她想假裝自己一切如常,但絞痛的心臟出賣她。多年以後,如我再與你相見,我該如何面對你?以沉默以眼淚?

***

方遠不會忘記他看到聞喜的第一眼。

世上最糟糕的見面莫過於此。

那是當時省裡策劃許久重點打擊的淫亂場所,搖頭丸大麻都是小意思,裡頭還涉嫌製藥、販毒、私藏槍支,兩頭交易的都是跨省人員,情況非常複雜。方遠已經帶著人在外頭蹲點一個多月,小城的冬天非常難熬,夜裡冷得呼氣都有冰碴,照鄭回的話說:「撒尿都成冰柱子了。」

方遠動都不動。

為了避免嫌疑人產生警惕,每天蹲點的車子必須要換,一個月下來難免周轉不過來。這天他們開出來的是一輛車齡至少二十年的老桑塔納,空調都轉不動了,蹲點的時候又不能啟動發動機,車裡車外溫度幾乎一樣,鄭回凍得在駕駛座上搓手搓耳直哆嗦,突聽方遠一聲:「他們來了。」

鄭回一伸頭,就見一輛車開到小樓門口,幾個人剛剛從車上下來,正是他們一個月來所等的對象。

他心裡叫了一聲:可算是來了!再轉頭,方遠已經通知所有人做好準備,剛剛放下對講機,槍已經拿在手上。

當時方遠與鄭回都還在刑警隊工作。方遠剛來隊裡的時候,鄭回一度極其看不上他。鄭回北方人,壯得像一頭熊,頭回看到方遠就覺得他來錯了地方。方遠瘦高個子容長臉,高鼻樑長睫毛,說話聲音又低又輕,再加上還是政法大學畢業的,鄭回當時就對頭兒說:「這小子不是誰家托關係塞進來的吧?」

頭兒當場瞪他:「托關係進刑警隊上趕著跟那些窮凶極惡的傢伙面對面?」

鄭回大驚失色:「他還要跟我們出任務?」

可是隔天鄭回就親眼目睹方遠一腳把一個兩百多斤的大漢踢出去兩米高三米遠,從此閉嘴。

方遠辦案的時候就像個機器人,平時不愛說話,但是講義氣,鄭回家裡出事,方遠一疊錢塞在他口袋裡,鄭回不要,方遠說:「拿著吧,我也沒家累,不等錢用。」

方遠的父母都是做刑警的,多年前因公殉職,方遠被他們的同事收養,成年以後子承父業。

鄭回做他的副手,心服口服。

這次任務出得很順利,刑警隊聯合地方警力包圍小樓,將交易雙方當場抓獲,整棟樓裡沒有一條漏網之魚。

最後一間房是被方遠踢開的。

門被反鎖了,敲門喊話都沒有回應,方遠走過來問怎麼回事,臉色慘白的領班說:「裡頭是我們老闆的朋友,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

方遠一腳就把門踢開了,他是握著槍進去的。

後面人想跟進,他站住,說:「等一下。」

小屋連窗都沒有,只點了一盞顏色曖昧的小壁燈。

方遠第一次見到聞喜,他看到的是一個雙手雙腳被捆綁的瘦弱少女,披頭散髮衣衫破碎,下身全是血。壓在她身上的男人已經僵硬,滿是血絲的眼睛仍舊睜著,白沫從嘴角一直流到她的臉上。

黃行因為服藥過量在性事中心臟驟停而死,方遠按他的頸動脈,確定這個人已經無救。

但他身下的少女無疑還活著,他與她對視,她雙目空洞,彷彿靈魂已經遠走他方。

方遠大學主修刑偵,兼修心理學,他知道這個時候的處理方式影響她的一生。

他阻止後人跟進,移開她身上的死者,解開她的手腳,用床單將她的身體遮蓋住。

他在做這一切的時候一直在低聲說話,他說:「我是刑警,一切都結束了,你現在很安全,我要帶你離開這裡。」

她一動不動,像一個死者。

直到他將她抱起來,她才開始掙扎,但那真是太微弱的反抗了,純粹的反射動作。

他明白她根本就沒有理解他之前說了些什麼,她的靈魂已經被徹底摧毀,她是一隻受傷太重的小動物,為了不受再多的折磨寧願認為自己已經死去。

鄭回在外頭問:「怎麼樣?」

方遠背對大門,他已經用床單將她緊緊包裹住,不讓她看到一點光,那是一具太過瘦小纖細的身體,裹在染血的床單裡,彷彿輕輕一碰就要碎裂。

他不敢用力,只好跪在床邊把她裹在床單裡的臉按在自己胸口上,嬰兒熱愛這個姿勢,他們愛聽保護者的心跳,所有驚恐過度的人都會成為嬰兒。

他說:「我是刑警,我不傷害你,讓我帶你離開。」

聞喜停止掙扎,方遠抱她離開房間,外面的人目瞪口呆,但他用目光叫他們閉嘴。

方遠最痛恨強姦犯,黃行應該慶幸自己不用直面他的怒火。

***

聞喜被送進醫院,三天沒有開口說話。

醫生問不出任何所以然來,只好在病歷上寫應激性反應異常,至於那些皮肉破損與撕裂傷倒成了小事。

因為是方遠把她送進來的,他就成了醫院的唯一聯繫對象。

他忙得焦頭爛額,還要去醫院聽醫生說明情況。

警方確認了黃行的身份,但被捕的所有人都說不出被他強姦的女孩是從哪裡來的。

他們只知道黃行是小樓老闆的朋友,七天前把她帶來關在樓裡,至於原因,他們從不過問老闆朋友的私事。

鑒於老闆在逃,黃行已經死了,誰也說不清這女孩的身份。

方遠看一看手錶,走進病房,裡面窗簾緊閉沒有開燈,簡直是一片漆黑。

護士說她不願見光,也不願見人。

所以他一推開門就看到她躲進被窩裡,像是要用一張殼把自己包起來。

他關門,摸黑在她床邊坐下。

方遠想,他只能給她半小時,一小時後他必須與其他人一起回省城總隊,留半個小時的余量他好趕到集合地點。

來之前他接到海潮的電話,問他晚上幾點可以到省城?媽媽包了蝦仁餛飩,等他來吃。

方遠十二歲被父母的同事汪大川收養,當時汪家獨女海潮不過八歲。十多年後她仍保持見面就撲到方遠背上要他背著走的小女兒習慣。

方遠叫汪大川叔叔,汪家夫婦對他視若己出,至於汪海潮,誰都知道他們青梅竹馬,婚期不遠。

方遠想到那具在染血被單裡的瘦弱身體,每個小女孩都曾是掌上明珠,她是誰家的女兒?可有父兄?他們可知道自家珍寶被人如此傷害?

方遠宣誓入職已經三年,見過多少慘景,但這一次衝擊最大,他無法忘記那個顫抖的身體。

他坐在床邊:「我是方遠,或許你還記得我的聲音。」

聞喜不出聲,但她緊繃的身體已經放鬆。

她當然記得這個聲音,這聲音代表安全。

「那人叫黃行,已經證實死亡,我們在指紋庫裡查不到你的身份,也沒有報類似你情況的失蹤人口案件。」

聞喜在被子裡一動不動,她眨一眨眼,感覺到臉上的濕意。

方遠的眼睛已經習慣病房裡的黝黯光線,他看著她露出的那一點黑色頭髮說話:「你雖然受傷,但並不嚴重,醫生說現在已經沒有大礙。但你要說出姓名地址警方才可以通知你的家人。」

聞喜在被子裡動了一下。

他在心裡讀秒,等了五秒鐘,然後才繼續。

「如果不能,醫生的建議是送你到別處進行心理治療。」他想一想,補充,「我覺得那裡不適合你。」

他繼續讀秒,這次他很有耐心地等了十五秒,但她仍舊沒有反應。

方遠在心裡歎氣,他開口:「我希望可以幫到你,但我在這裡的任務已經結束,今天就要回省城。」他頓一頓,實話實說,「我只有半個小時的時間,現在已經用掉五分鐘。」

聞喜打開被子,坐了起來。

他看到一雙鹿一樣的眼睛,因為淚水,在黑暗中閃閃發光。

他與她對視,看到那裡面的絕望。

不,聞喜沒有瘋。

她只是太疼了,尤其是被送到醫院的那個晚上,她記得醫生冰冷的聲音,他們給她注射鎮靜劑,但她沒有絲毫被麻醉的感覺,她整夜在撕裂的痛苦中掙扎,那種痛苦令她嘔吐。

她爬到窗邊,陌生的地方,窗是可以打開的,她往下看,月亮的光是冷的,又是安靜的,樓下是平坦的水泥地。疼痛是有聲音的,它一邊撕裂她的血肉一邊說:「停止我吧,只要輕輕一跳,只要一點勇氣。」

逃避折磨多麼簡單,她渴望那樣的安寧,聞喜嘗試著探出身去,但寒風如同冰刃刮面。她一瞬間就有了悔意,頹然放棄。

她沒有勇氣,選擇死亡的都是英雄,懦弱的人只好忍受痛苦,即使那要跟隨她一生。

但她太痛苦了,沒有力氣開口,沒有力氣做任何事,與痛苦抗爭已經消耗了她的所有力氣,她甚至不想思考。

直到她再次聽到那個聲音。

然後她在微弱的光線裡看到他,她想,原來他是這樣的。

他說他叫方遠。

***

聞喜不能移動,她想假裝自己一切如常,但絞痛的心臟出賣她。

多年以後,如我再與你相見,我該如何面對你?以沉默以眼淚?

但方遠在離她三步之遙處停下腳步,深深看她一眼,而後轉身,回去了。

這意外如同一出在高潮處戛然而止的大戲,讓周圍屏息觀看的群眾齊齊露出嗒然表情。

黑色特警用車迅速離開,餘下的交警開始清理路障,聞喜仍舊坐在原地,散去的人群在經過時對她投來奇怪的目光,她低下頭,想一切正該如此。

方遠未曾虧欠她任何事,一切自她而始,由她而終,歸根結底,是她令他為難。

十二年了,或許他根本不能再認出她,她有時在鏡中看到自己,也彷彿看到一個陌生人。

她猶記得自己與他在一起的時候,狼狽,困窘,絕望,無處可去,但奇怪的是,那也是她最美麗的時候,那時不覺得,後來如何攬鏡自照,都勝景不再得。

遠處一個小交警小跑過來,擋住剛剛站起的聞喜。

她抬頭,那年輕人用立正姿勢對她說:「你好,我接到指示,送你回家。」

聞喜只看著他。

小交警被她看得居然結巴起來,重複道:「我,我接到上級單位領導指示……」

她連「誰」都沒有問,只道:「他說什麼?」

小交警遲疑了一下:「他說你看上去不太好,讓我們派人送你回家……」

他沒再說下去,因為面前這個臉色蒼白的女人,突然淚如傾。

方遠在車上沉默,鄭回覺得車廂裡氣壓低至海平面以下五百米。他沒話找話:「今天錢唐那一狙太給力了。」

方遠平視前方。

鄭回咳嗽一聲,再開口簡直在賠笑:「一小時解決,還是活捉,可算是創紀錄了。」

仍舊沒有回答。

鄭回歎口氣:「隊長,別想了,這都多少年了,我剛才遠看著,多半也不是她,就是長得像。」

這次方遠終於把頭轉過來,看了他一眼。

那張冷硬臉上分明有一雙傷痛的眼睛。

鄭回倒吸一口氣,突然憤怒,如果不是在開車,他真想用雙手大力搖晃身邊人的腦袋。

「你想怎麼樣?你他媽還想怎麼樣?是她不要你!都十二年了,你也夠了吧!你忘了我可沒忘,你救她,可她差一點毀掉你!」

方遠想叫他閉嘴,但他突然無力開口,他用兩根手指捏住眉心,他覺得自己的手指在顫抖。

鄭回的聲音低下來,他擔心得連隊長兩字都忘記叫。

「方遠?」

方遠放下手,一剎那的軟弱已經過去了,他開口:「你說得對,那應該不是她,她們只是長得像。」

鄭回在心裡「呃」了一聲,暴躁了:「操,那你還派人送她回家?」

方遠沉下臉:「為人民服務。」

「……」

聞喜擦乾臉,拒絕上車,她說:「我沒事,你們領導認錯人了。」

小交警嘴角一歪,認錯人?認錯人你哭什麼?

但是聞喜轉身要走,他急了,一伸手對她敬了個禮。

聞喜搖頭,她無法想像再接受方遠任何一點的幫助。

受人點滴之恩,自當湧泉相報,但如果所受的恩惠太大,以命相抵都不足夠的時候,為了活下去,只好走開。

從此永不相見。

聞喜想,這就是了,久負大恩反成仇。

那年是方遠為她結了醫藥費,把她帶離醫院,買車票讓她回家。沒有他,她已經爛死在某個地方。

方遠做了三年刑警,見過太多可憐人。可憎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就算殺人犯也有他的不得已。他不過靠工資生活,如果每個人都幫,早就破產幾百次。

汪大川教他,不要同情案子中的任何人,無論是罪犯還是被害者。

但聞喜所提供的電話全都無法接通。

聞喜已經知道討債可以到何等窮凶極惡的程度,經過那七天,她對父母已經不抱期望。

她說:「不用人接,我可以自己回去。」

醫生抱著手說:「沒有結賬怎麼能讓她離開?」

方遠頭疼。

這女孩是個意外,她與他們所調查的案件無關,如果算作另一起案件的被害人,那嫌犯已經死了。

但她身無分文,連一樣證明身份的東西都沒有,沒有人來接她,她就得進收容所。

當然那不會比他看到她第一眼時更悲慘,但也絕不是她該去的地方。

到車站的時候,聞喜說:「請給我聯繫方式,我一定會把錢還給你。」

方遠想起自己付賬的時候,醫生一臉古怪地看著他,還提醒:「你替她墊錢?小心被騙。」

他說:「算了。」想一想又寫了個隊裡的電話給她,「平安到家,報個信。」

方遠還是遲到了,沒趕上與大部隊一起上車,幸好鄭回在等他,鄭回坐在小車裡,笑嘻嘻地看著他:「我說你趕不回來,頭兒說,功臣可以破例,特地留下這輛車。」

鄭回把車開得飛快,但是到省城仍舊是晚了。

方遠趕到汪家,汪家住老式公房,方遠在這裡一直住到考進大學。

他一進樓梯道,就有人「哇」一聲撲到他身上,他閉著眼都知道是汪海潮,順勢背著她轉了兩圈。

她笑起來,叫:「這麼晚!我們等你半天。」

他說:「對不起,有事耽擱了。」

她趴在他背上:「罰你背我上去。」

汪家在四樓,方遠在門口把海潮放下,她頑皮地把頭擱在他胸口:「聽聽,有沒有到兩百?」

方遠只笑不語。

門打開,汪大川在裡頭說:「別聽了,跑四樓就心跳兩百?這體能怎麼過關?」說完一巴掌拍在方遠肩膀上,笑問,「是不是?」

汪母正擺碗筷,方遠被海潮拉進去,屋裡其樂融融,他在桌邊坐下,想:「如果她沒有騙他,這個時候,應該也到家了吧。」

***

聞喜站在自己家門口,門上貼著銀行的封條,她呆立了許久。

鄰居開門看到她,試探著開口:「小喜?是小喜吧?」

她轉過身,看到人家臉上慘不忍睹的表情。

聞喜知道自己模樣嚇人,她在客運車站都不敢看玻璃門上的自己。

鄰居阿姨轉身進去,然後又出來,伸長手塞給她一張疊好的紙條。

「你媽走的時候說看到你回來讓我交給你。」

聞喜打開看,是舅舅家的地址。

聞喜還想開口,鄰居已經關上門,像在躲瘟疫。

聞喜記得從前兩家時常燒了時鮮菜就互送嘗鮮,她端著盤子去敲門,阿姨笑臉相迎,還要抓一把糖塞在她口袋裡。

比窮困更可怕的是突然窮困,你會看到另一個世界。

舅舅家在城的另一面,小巷子,窄得要側身過,兩邊木框的窗子蒙著鐵絲網,可以看到裡頭人的一舉一動。

聞喜敲門,開門的是舅媽,看到她先垮下一張臉。

她當然知道自己是不受歡迎的。

舅舅被叫出來,大聲歎氣。

「你怎麼這時候過來?我們飯都吃過了。」

聞喜低頭,兩隻手攥在一起:「我不餓,媽媽在嗎?」

其實她已經七八個小時沒吃過一點東西,飢餓的感覺是可怕的,舌根下面會不停泛出帶著酸味的水,吞嚥於事無補,一點食物的氣味都會令她發抖。

舅舅坐在木桌前說話:「她沒來過,就打了個電話,說你如果來了就先在這兒住下。」

舅媽在旁邊冷冷道:「說住就住,家裡哪有地方?小恆回來還搭著鋪睡呢。」

舅舅提高聲音:「你少說話。」

舅媽轉身進屋去了,「砰」一下拍了門。

聞喜站在桌前,整張臉都是木的,好像那門是拍在她臉上的。

舅舅咳嗽一聲:「小喜,你爸的事我也聽說了,你媽是去找他了,走之前就來了個電話,學校那兒她說替你請過假了,你就先在我這兒擠兩天,等他們回來再說。」

聞喜低著頭:「能不能聯繫到他們?」

舅舅搖頭。

再過幾秒,她才用低得不能再低的聲音問:「那樂樂呢?」

舅舅愣了愣,好像奇怪她居然還有餘力管別人,過一會兒才說:「我也不清楚,總是有地方去的。」

聞喜聽到黃行的聲音:「但你父母把她藏到不為人知的地方,你看,他們犧牲你。」

她更深地低下頭去,像是要把自己折起來。

晚上聞喜睡在搭起的單人床上。

表弟小恆已經十六歲,與聞樂一樣大,一米八多的個子,兩百斤重,偏還不愛運動,整天待在網吧裡打遊戲,叫都叫不回來。聞樂初中畢業保送進了上海的重點高中,小恆一直在老家,勉強考了個技校,學校遠,還是住讀的。

聞喜父母兩家人體型都大,聞樂也高挑,只有她長得小,又瘦得可憐,單人床的彈簧早已經被小恆睡得嘎吱作響,她躺上去,一點聲音都沒有。

她聽到房間裡舅舅舅媽爭執的聲音,舅媽的聲音很尖銳,最後舅舅暴躁了,不知摔了什麼東西,這才安靜下來。

聞喜不說話,她還是餓,但是餓得太久反而有一種麻木的感覺。她這些天嘗到太多個第一次,寄人籬下已經不算什麼,雖然舅舅一句問她發生了什麼事都沒有,但他好歹收留她。鄰居給了她一張紙條,紙條上是這裡的地址,父母已經自顧不暇,這張紙條也算是一種安排,事情已經壞到不能再壞,她不想流落街頭,就只能接受。

她把口袋裡的兩張紙條疊在一起,一張紙條上是媽媽的字跡,媽媽沒讀過多少書,跟著爸爸過了半輩子舒服日子,什麼事都不操心,字都寫得歪歪扭扭。還有一張紙條上只有簡單的一串電話號碼,那是方遠留給她的。

他說平安到家,報個信。

但是這裡不是她的家,她的家裡有爸爸媽媽,還有聞樂。

聞喜閉上眼,把那兩張紙條貼在胸口上。

她想,我要什麼時候,才能平安到家呢?

***

聞喜在舅舅家住下去了,並且過了年。

因為放假,學校也是不能回去的了,雖然她想。

偶爾晚上她夢到自己立在校門口,身上穿著那件套頭運動衣,醒來渾身冷汗涔涔,去擦臉時看到鏡子裡自己面孔青白。

聞喜要自己把一切都忘記,沒有人問她那些天發生了什麼事,她也不會對任何人提起,遺忘才是最好的良藥,而它必須用沉默做藥引。

她出去打工,到小餐廳端盤子,去超市幫忙理貨,十九歲可以做許多事情了,過年的時候到處都需要人。晚上回到舅舅家,奇怪的是他們都不問她去哪裡了,也不問她出去做了些什麼。

直到她把第一份工資交給舅媽,舅媽接過來,抬一抬眼皮:「這麼點,吃飯都不夠,你爸媽也不管。」

聞喜低著頭說:「等開學了,我就住回學校去。」

舅媽冷哼:「不要到時候再來跟我們要學費就好。」

晚上舅舅終於來問:「你出去打工?」

聞喜坐在他面前,兩隻手夾在膝蓋裡,她在這屋子裡總是覺得冷,又不敢說。她試過想要舅媽借她一件厚一點的外套,開了口一直站在那裡等,自己也知道羞恥,但實在太冷了,只好站著等,等了也沒有回答,太可悲了,又後悔,從此再也不開口。

但這次她掙扎許久,說:「舅舅,如果能聯繫上爸爸媽媽,能不能告訴他們,黃行死了。」

「誰?」舅舅一臉木然。

光是說出那兩個字都讓她發抖,聞喜低下頭,把臉藏在長時間沒有修剪的頭髮裡。

「就是黃叔叔,他說爸爸欠他錢。」

舅舅「哦」了一聲:「你怎麼……」想想沒說下去,換一句,「可你爸欠的也不止他一個。」

晚上聞喜在單薄的被子裡哭,小恆回來過年,舅舅讓兒子在他們房間打地鋪,小恆很不滿,進出都不拿正眼看她。聞喜知道自己不能要求太多,舅舅以前犯過事,她爸好的時候對這個妻弟很看不上眼,她媽又不工作,偶爾接濟弟弟還得偷偷的,被發現了家裡總是一頓吵。什麼都是有因果的,她爸爸沒有對舅舅好過,現在他的女兒也不會得到好的對待,這很公平。

但聞喜跟自己說情況不會一直這麼壞下去的,她已經十九歲了,過完年二十,還有一年就能畢業,芭蕾舞團已經給了她實習邀請,等開學她就回上海去,到上海她還可以打工,還有幾個要好的同學都跟她聯繫過了,說不行她們先給她湊學費。聞喜想好了,既然沒死,那再苦都要活下去,再苦都要等爸媽和聞樂回來。

她這麼對自己說,日子就好熬一點,一天一天的,眼看一個年就要過完了。

聞喜簡直是數著手指算日子,她以前從不覺得日子難過,現在知道,原來真可以度日如年。

聞喜只希望這個冬天快點過去,她也覺得這個冬天就要過去了,直到聽到母親與舅舅的對話。

這天聞喜晚歸,走進巷子前先去街角電話亭打電話。

她每天都這樣做,無論幾點回來。每次撥三個號碼,爸爸,媽媽,還有聞樂。

但那邊永遠是無法接通。

其實還有第四個號碼,但她每次都在最後一個數字按下前掛斷電話,那是方遠的電話,他給予的溫暖因為是這段日子裡唯一的,所以顯得特別珍貴,但這又是一個不能撥出的號碼,聞喜覺得羞恥,她不知道自己還能對方遠說什麼。

她食言了,至今都沒有能力還給他一分錢。

因為這個,她在夢裡都抬不起頭來,不敢面對他。

聞喜在又一次的失望中從電話亭裡走出來,她聽到隱約的哭聲。

有人在漆黑的角落裡哭泣交談,聞喜把手背塞進嘴裡,怕那聲音是她的幻覺。

那是她媽媽的聲音。

林紅一直哭。她沒讀過多少書,娘家人又不爭氣,丈夫一早做生意賺了錢,她也就不出去做事了,一直待在家裡,因為過慣了依賴享福的日子,真的大禍臨頭,她就一點主張都沒有了。

林青對這個姐姐也沒辦法,他一早就知道指望不上她,但這次的事情又鬧得太大,連他都被連累進去。

他說:「小喜不能再在我這兒住下去,阿梅已經知道你們把樂樂送出去,氣得要回娘家。」

林紅一直哭:「我也是沒辦法。」

林青沒好氣:「沒辦法你們還把樂樂送到國外去?有這個錢你就別把小喜往我這兒塞啊,要不索性跟她說清楚,把她領來也養了這麼多年了,家裡不欠她,讓她自己找出路去,別再一個勁兒指望我們。」

聞喜哆嗦了一下,肩膀碰在冰冷的牆壁上,那牆和這巷子裡所有的房子一樣都多年沒人理了,牆灰都已經掉光,磚塊光禿禿地露在外頭,因為潮濕,冬天縫裡都長著苔,碰到就冷得鑽心。

林紅只哭:「抱回來才那麼一點,現在都那麼大了,一直當親生的,也沒人知道。」

林青往地上吐了口痰:「你去說還是我去說?」

林紅哭聲更大:「我都不敢見那孩子。」

聞喜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的時候,她已經跑出四五條街了。

她一陣一陣地哆嗦,像是害了痢疾,路上的人都看出她的不正常,走路都繞開她一點。她慢慢蹲下去,覺得自己身體裡有些什麼東西被抽走了,導致她無法維持直立的姿態。但她沒有哭,真正的悲痛都是讓人哭不出來的,而且她心裡有一個念頭是很明確的,她不能再回去了,絕對不能。

她不能面對媽媽,再聽她親口說:「你不是我的孩子。」那樣會殺死她。

她差一點就死了,現在她只想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