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音樂會

  我來告訴你們從哪一天開始,我不再無所畏懼。

  大概是在七年前,無精打采、悶熱難耐的七月最後幾天,城堡四周狹窄的街道擠滿了遊客,空氣中充滿遊客們閒逛的腳步聲,以及山頂兩邊常有的冰激凌小車的鈴聲。

  我外祖母受疾病長期困擾,於一個月前去世。那個夏天籠罩在一層薄薄的悲傷之霧中,輕輕地覆蓋了我們所做的一切,抑制了我和妹妹做刺激的事情的衝動。我們通常在夏天的短暫度假和外出計畫也取消了,母親大部分時間站在洗碗碟用的淺桶邊,由於要拚命忍住淚水,她的背變得僵硬。父親每天早上苦著臉出去上班,幾小時後回來時熱得滿臉是汗,在撬開一瓶啤酒前,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妹妹剛念大一,在家過暑假,心早就飄向了遠離我們小鎮的某個地方。我二十歲了,不到三個月就要碰到帕特里克了。我們享受著少有的一個完全自由的夏天——沒有經濟負擔,沒有債務,不欠任何人時間。我有一份季節性工作,有大把的時間來練習化妝,穿會讓父親畏縮的高跟鞋,大體上搞清了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

  那些日子我穿衣走尋常路線,或者應該說像鎮上的其他女孩一樣穿衣打扮:及肩長髮、靛藍牛仔褲、足夠炫耀細腰和豐腴胸部的緊身T恤。我們花數小時完善唇彩,化煙燻妝。我們穿什麼都好看,卻不停抱怨皮膚上不存在的脂肪團和不可見的瑕疵。

  對於要做的事情我自有想法。我在學校認識的一個男孩做了一次環球旅行,回來後不知怎麼的變得很不一樣,不可捉摸。他好像不再是那個拖著腳走路的十一歲男孩,不再是那個過去在法語課吹泡泡的男孩了。一時心血來潮,我訂了一張去澳大利亞的廉價機票,花心思想找個人跟我一起。我喜歡旅行帶給那個男孩的那種異國情調,那種陌生。他向我吹來了更廣闊的世界的和風,那個世界極其富有魅力。畢竟這裡的每個人都知道我的一切,有一個像我的妹妹,使我從不能忘記任何一點。

  那是星期五,我和在學校認識的一群女孩在停車場當了一天的工作人員,引導遊客到城堡運動場舉辦的一個工藝品展場參觀。整整一天笑聲不斷,在毒日頭下面,我們狂飲汽水。天很藍,城垛那邊的光一閃一閃。我覺得那天沒有一個遊客沒對我笑。對著一群活力四射、老是咯咯笑的女孩,人們很難不微笑。我們每人拿到了30英鎊的報酬,到場人數很讓組織者滿意,所以他們又額外給了我們每人五英鎊。為了慶祝,我們和一群遠在遊客中心停車場工作的男孩喝得爛醉。他們說話得體,穿著橄欖球衣,頭髮鬆垂。有一個叫埃德,有兩個是大學生——我仍然不記得是哪個學校的——他們也在為度假掙錢。做了一整個星期的服務生,他們掙得盆滿缽滿的。我們的錢花光後,他們很樂意為頭暈眼花的當地女孩再買點喝的,她們輕拂他們的頭髮,坐在他們的大腿上,又叫又笑,稱讚他們時髦。他們說著一種不同的語言,談論著前年在南美度過的夏天,在泰國的背包客之旅,以及有人要去國外實習的事情。我們聽著,喝著。我記得後來,我妹妹來到了露天啤酒店,那時我和大家正手腳攤開仰臥在草地上。她穿著世界上最老土的連帽運動衫,沒有化妝。我忘記了要跟她會面,我讓她告訴父母我三十歲過後才會回去。不曉得為什麼,我覺得這個想法極其好玩。她揚了揚眉,怒氣衝衝地走了,好像我是世上最讓人不快的人。

  「紅獅」打烊時,我們到城堡迷宮的中心坐了下來。有人爬上了門,一陣撞擊和傻笑後,我們都到了中間,喝起烈性蘋果酒,有人分發大麻菸捲。我記得我仰視過星星,感覺自己好像消失在了那無限的縱深中。地面輕輕搖擺,在我身邊晃蕩,就像一艘巨大輪船的甲板。有人在彈奏吉他,我把自己那雙粉紅緞面的高跟鞋甩進了深草叢中,沒有去找。我覺得整個宇宙都聽命於我。

  差不多半小時後,我才意識到其他女孩都走了。

  一段時間後,在星星被夜晚的雲彩遮住了之後很久,我妹妹在迷宮的中心找到了我。正如我所說,她非常聰明。無論如何,比我聰明。

  她是我所知道的唯一能穩妥找到迷宮出口的人。

  「你也許會覺得好笑,我辦了一張圖書證。」

  威爾在收藏的CD旁邊,他轉動著輪椅,等待著我把他的飲料放進杯架。「真的?你在讀什麼書?」

  「哦,不是什麼正經書,你不會喜歡的。就是男孩遇見女孩那類書,但是我很喜歡。」

  「那天你在讀我的弗蘭納裡·奧康納[31]的書。」他抿了一口飲料,「我生病那天。」

  「短篇小說集嗎?真不敢相信你注意到了。」

  「我沒法不注意到,你把那本書落在床邊了,我拿不起來。」

  「啊。」

  「所以別讀那些垃圾,把奧康納的小說拿回家。」

  我本想拒絕,但是我根本不知道為什麼拒絕。「好的。一讀完我就拿回來。」

  「給我放點音樂吧,克拉克。」

  「你想聽什麼?」

  他告訴我CD的名字,然後對著它的大致方向點了點頭,我翻了一會兒,找出來了。

  「我有一個朋友在阿爾伯特交響樂團擔任首席小提琴手。他打電話來說下周他在這附近演出,就這首曲子。你聽過嗎?」

  「古典音樂我一竅不通。有時我爸爸偶爾會調到古典音樂電台,但是——」

  「你從沒聽過音樂會?」

  「是的。」

  看樣子他十分震驚。

  「嗯,我確實去看過西城男孩[32],不知道那算不算,那是我妹妹選擇的。唉,我二十一歲生日那天本來要去見羅比·威廉姆斯[33]的,可惜我食物中毒了。」

  威爾看了我一眼——那種眼神,好像我被鎖在地窖很多年似的。

  「你應該去。他給了我票,這場音樂會肯定很棒,帶上你媽媽。」

  我笑著搖了搖頭。「我不這麼想。我媽媽從不外出,我也不喜歡聽音樂會。」

  「就像不喜歡帶字幕的電影?」

  我對他皺了皺眉。「我又不是你的實驗對象,威爾。這又不是《窈窕淑女》[34]。」

  「《皮格馬利翁》[35]。」

  「什麼?」

  「你剛才提到的戲劇,是《皮格馬利翁》,《窈窕淑女》是它的野種。」

  我怒視著他,但這沒有用,我放上了CD。我轉過身時,他仍然搖著頭。

  「你真是無可救藥地自命不凡,克拉克。」

  「什麼?我?」

  「你把自己與種種經歷隔絕開,因為你告訴自己『不是那類人』。」

  「但是,我真的不是。」

  「你怎麼知道?你什麼都沒有做過,哪兒都沒有去過,你怎麼會清楚你是什麼樣的人?」

  像他這樣的人怎會對我的感受有絲毫瞭解?我很生氣,他太剛愎自用了,一點都不瞭解我的感受。

  「去吧。敞開心扉。」

  「不。」

  「為什麼?」

  「因為我會不舒服。我覺得……我覺得他們會知道。」

  「誰?知道什麼?」

  「所有人都會知道,我不屬於那個地方。」

  「你怎麼會知道別人的感受?」

  我們看著彼此。

  「克拉克,現在我去的每個地方,人們都覺得我是個異類。」

  我們一語不發地坐著。音樂開始了。威爾的父親在大廳打電話,聽不太清的笑聲傳到配樓來,好像從很遠的地方飄來。「殘疾人入口在那邊。」賽馬場的那個女人這麼說,就好像他屬於一個不同的物種。

  我盯著CD封皮。「如果你和我一起,我就去。」

  「你一個人不會去?」

  「才不會呢。」

  我們坐在那兒,他想著我的話。「天哪,你真是我背上的芒刺。」

  「那你還一個勁兒地唆使我。」

  這次我沒有任何計畫,我沒有任何期待。在賽馬搞砸後,我只是暗暗希望,威爾仍然能離開配樓。他的小提琴家朋友,給我們送來了承諾的免費票,並附上了有關會場信息的小冊子。會場離這兒有四十分鐘的車程。我做了做功課,查了殘疾人停車位的地點,提前給會場打電話協商好把威爾的輪椅弄到座位的最好方式。他們把我們安排在前面的座位,我坐在威爾旁邊的一把摺疊椅上。

  「這真的是最好的位置,」售票室的那個女人興奮地說,「就在樂池,靠近交響樂團的地方,會更有感染力。我自己一直都想坐在那個地方。」

  她甚至問我們需不需要有人在停車場接我們,引導我們到座位上來。我害怕威爾會引人注目,謝了她,說不需要。

  那天晚上快來臨時,我不知道誰更緊張。我敏銳地感受到了我們上次外出的挫敗感,特雷納夫人也瞎摻和,進進出出配樓十四次來確認音樂會什麼時候在什麼地點舉行,我們具體要做些什麼。

  她說,威爾晚間的例行程序要花些時間,她要確保有人能在旁邊幫上忙。內森有其他安排,特雷納先生晚上又出去了。「最少要一個半小時。」她說。

  「並且相當繁瑣。」威爾說。

  我意識到他在找不去的藉口。「我來做,」我說,「如果威爾告訴我要做什麼,我不介意守在旁邊幫忙。」我都還不知道我同意的是什麼,就說出口了。

  「好吧,我們兩人都等著瞧吧,」他母親走後,威爾生氣地說,「你可以清楚地看到我的臀部,我將由一個看到我裸露的皮膚就會跌倒的人做床上擦浴。」

  「我不會因為看到裸露的皮膚就跌倒。」

  「克拉克,我從沒見過跟人體在一起時比你更不自在的人,你表現得就像那有輻射。」

  「那麼,讓你媽媽做吧。」我頂撞道。

  「好啊,因為那會讓我們整個外出的主意更有吸引力。」

  還有衣服問題,我不知道穿什麼。

  去賽馬場那天我穿錯了衣服,不知道這次是不是又會出錯?我問威爾穿什麼最好,他看著我就像我是個瘋子。「燈會關掉,」他解釋道,「沒人會看你,人們集中注意力聽音樂。」

  「你一點也不瞭解女人。」我說。

  最後去上班時我帶了四套衣服,把它們塞進我父親那輛古舊的推車上了公共汽車。唯有如此,我才能勸說自己去上班。

  到了五點半下午茶輪班時間,內森到了,有他看管威爾,我就去浴室換衣服。我最先換上的是那件我覺得很有「藝術感」的衣服,一件綠色的罩衫連衣裙,上面縫著大大的琥珀珠子。我認為參加音樂會的人肯定附庸風雅,喜歡花哨。我走進起居室時,威爾和內森都盯著我。

  「不行。」威爾斷然說道。

  「看起來像是我媽媽會穿的衣服。」內森說。

  「你可從沒告訴過我你媽媽是娜娜·穆斯庫莉。」威爾說。

  我走回浴室時,聽到他們兩個咯咯笑個不停。

  第二件衣服是件非常莊重的黑裙,斜裁,縫著白色的衣領和袖口,這是我自己做的。我覺得它看起來時髦而且有巴黎風範。

  「你看起來像是賣冰激凌的。」威爾說。

  「呀,老兄,你會有個多好的女僕啊,」內森讚許地說,「真的,白天儘管穿這件衣服好了。」

  「接下來你就會要求她去給壁腳板除塵。」

  「聽你這麼一說,那兒還真積了些灰。」

  「你們兩個,」我說,「太討人厭了。」

  我放棄了三號衣服——一條黃色的寬腿褲——威爾肯定會說像魯珀特熊。我穿上了第四套衣服,一件暗紅緞子的復古裙子。它實際上是為更儉省的一代人而做的,我常常默默地祈禱拉鏈可以拉過我的腰部,不過它讓我看起來像是20世紀50年代的新秀女影星。這是一件上身效果很好的衣服,穿上去感覺舒適自如。我在肩頭披了件銀色的開襟短外套,脖子上繫了條灰色絲質圍巾,來掩蓋袒露出的乳溝。我又塗了點相稱的唇膏,然後走進起居室。

  「哇。」內森讚歎道。

  威爾的目光在我的裙子上上下游動。這時我才意識到他換上了襯衣和西服,鬍子刮得乾乾淨淨,頭髮修剪得很整齊,看上去英俊極了。看到他我不由得笑起來,其實跟他的外貌沒多大關係,關鍵是他做出了努力。

  「就是這件。」他說。他的聲音不帶感情,像是經過了斟酌。我伸手調整領口,他說道:「脫掉外套。」

  他說得沒錯。我早就知道這件外套不太合適。我脫下來,仔細疊好,放在椅子後面。

  「還有圍巾。」

  我的手猛地伸向脖子。「圍巾?為什麼?」

  「不太配。看上去像是要隱藏後面的什麼東西。」

  「可是我……不然別人就能看到我的乳溝。」

  「所以呢?」他聳了聳肩,「看,克拉克,如果你要穿那樣的裙子,你就得自信滿滿,身心都要舒適。」

  「只有你,威爾·特雷納,能夠告訴一個女人該怎麼穿一件該死的裙子。」

  但我還是把圍巾拿掉了。

  內森去整理威爾的包。我本來想說他真自以為是,轉過身時發現他仍然看著我。

  「你看起來棒極了,克拉克,」他輕聲說,「千真萬確。」

  對威爾來說,和平常人——卡米拉·特雷納可能稱作「工薪階層」的人——一起時,我發現了一些基本的行為模式。大多數人會盯著他看,少數人會充滿憐憫地笑笑,表示同情,用有意讓別人聽得見的低語問我發生了什麼。我常想這麼回應:「很不幸,他跟軍情六處[38]吵翻了」,來看看他們的反應,不過我從來沒這麼說過。

  中產階級是這樣一種情況,他們假裝沒有看,實際上他們也看。他們舉止文雅,不能真正盯著看。相反,威爾出現在他們視線中時,他們執意不看他,等到他經過,他們的目光又會瞥向他,即使他們仍跟其他人談著話。當然他們不會談論威爾,那樣就太無理了。

  一群挎著手提包的時髦人物站在交響樂團的門廳,一手握著節目單,一手握著杜松子酒加奎寧汽水。我們經過時他們就是這種反應,他們的目光像一絲溫柔的漣漪,跟隨我們到了正廳前座。我不知道威爾有沒有注意到,有時我覺得他處理這事的唯一方式就是假裝他什麼都沒有看到。

  我們坐了下來,是前排正中的兩個人。在我們右邊有另一個坐在輪椅中的男人,與站在他身旁的兩個女人愉悅地聊天。我看著他們,希望威爾也能注意到。不過他盯著前面,頭埋入肩頭,彷彿要努力將自己隱藏起來。

  「這樣可不行。」一個聲音小聲說道。

  「你需要什麼嗎?」我輕聲問。

  「不用。」他搖了搖頭,嚥了口唾沫。「實際上,有東西掉進了我的領口。」

  我探過身在他的領口摸索了一番,一個尼龍標籤落在了裡面。我拉了拉,想把它扯斷,但是扯不斷。

  「新襯衣。很讓你困擾嗎?」

  「沒有,我只是覺得把標籤拉出來會比較好玩。」

  「包裡有剪刀嗎?」

  「我不知道,克拉克。信不信由你,我很少自己打包。」

  包裡沒有剪刀。我向後看了看,觀眾們還在忙著在座位上安頓下來,竊竊私語,瀏覽節目單。要是威爾不能放鬆,不能全神貫注於音樂,這次外出就白來了。我不能承受第二次災難。

  「別動。」我說。

  「為什麼——」

  他話還沒有說完,我就俯身,輕輕解開了他的衣領,用門牙咬住那煩人的標籤。花了好幾秒鐘才咬斷,我閉上眼,竭力忽視潔淨男人的味道、他的皮膚貼近我皮膚的感覺,以及我正在做的事情帶來的不協調感。然後我鬆開了,把頭抬起來,得意地睜著眼睛,門牙上是咬下來的標籤。

  「斷了!」我說,從門牙上取下標籤,在座位間抖動。

  威爾目不轉睛地看著我。

  「怎麼了?」

  我轉動著坐椅,觀眾們好像突然被節目單迷住了,我又轉回身面對威爾。

  「哎,好啦,他們以前又不是沒見過一個女孩啃一個傢伙的衣領。」

  我的話似乎讓他陷入了沉默。威爾眨了好幾次眼,似乎要搖頭。我發現他的頸部映上了一抹深紅的色彩,不覺莞爾。

  我整了整裙子。「無論如何,」我說,「它不是在你的褲子裡,我們都應該感到慶幸。」

  他還沒來得及回應,身著晚禮服的管絃樂隊就走了出來,觀眾們安靜下來。我不由自主地感到一陣激動,我把兩手放在腿上,坐起身來。他們開始調音,剎那間禮堂內只聽得到一個聲音——我所聽過的最為生動的立體聲,它讓我皮膚上的汗毛豎起,無法呼吸。

  威爾斜眼看著我,臉上還帶著幾分鐘前的歡悅。很好,他的表情在說,我們會享受這音樂。

  指揮走上來,在講台上敲了兩次,全場沉靜下來。我感覺到了寂靜,感覺到了觀眾們滿懷期待地屏息凝神。他向下揮了揮指揮棒,突然,周圍的一切都響起了純粹的聲音。我覺得音樂像是一種有形的東西,它不僅流經我的耳朵,還流過我全身,包圍我,讓我的感官顫動,肌膚刺痛,手掌潮濕。威爾沒有描述過這般感受,我原以為我會感到厭倦。這是我聽過的最為美妙的音樂。

  它讓我的想像力馳騁萬里。我坐在那兒,想著這麼多年來從沒想過的事情,舊日的情感流遍全身,新的思緒從我身上抽離,彷彿我自身的感官被拉變了形。有點承受不住,但是我不希望它停止,我想永遠坐在那兒。我偷偷看了威爾一眼,他出神地傾聽著,有些飄飄然。我轉過身,有些害怕看他。我害怕他可能正感覺到的東西:深深的失落和恐懼。威爾·特雷納的生活是我的人生經歷所難以想像的,我又有什麼權利告訴他,他應該挺過去呢?

  威爾的朋友留了張便條請我們演出結束後去後台看他,但是威爾不想去。我懇求了他一次,但從他緊閉的牙關我能看出他不會讓步。我不能責怪他。我記起他以前的同事那天看他的那種目光——混合著同情、厭惡以及深深的寬慰,慶幸他們自己逃脫了這樁飛來橫禍。我懷疑太多的這類會面,會讓他沒法承受。

  一直等到觀眾都走完,我才推他出門,我們乘電梯來到停車場,沒出任何意外地把威爾弄上了車。我沒說太多話,我的腦海中還縈繞著音樂,我不希望它退去。我一直回想著那音樂,想著威爾的朋友會迷失在他演奏的音樂中。我沒有想到音樂能讓人敞開心扉,把你傳送到連作曲家都沒有預料到的地方。它在你四周的空氣中打下了印記,似乎你離開時也會帶著殘跡。有一陣,我們坐在觀眾席上,我完全忘記了威爾在我旁邊。

  我們在配樓外停下。我們面前,剛好能看見城牆內的城堡籠罩在一輪滿月中,月光寧靜地從山頂傾瀉下來。

  「這麼說你不喜歡古典音樂。」

  我看向後視鏡,威爾在笑。

  「我一點兒也不喜歡。」

  「看得出來。」

  「我尤其不喜歡快結束時的那段,那段小提琴獨奏。」

  「看得出來你不喜歡那段。事實上,我覺得你眼中有淚,你那麼討厭它。」

  我露齒而笑。「我真的非常喜歡,」我說,「我不確定我會喜歡所有的古典音樂,但是我覺得古典音樂讓人驚嘆。」我擦了擦鼻子。「謝謝你,謝謝你帶我去。」

  我們在靜默中坐著,注視城堡。通常晚上點綴在城牆上的燈,會讓城堡沐浴在一片橙色的光芒中。但是今晚,滿月之下,城堡似乎沉浸在天藍色中。

  「你覺得他們在那兒演奏些什麼樣的音樂?」我問,「他們肯定得聽點什麼。」

  「城堡?中世紀的東西吧。詩琴,絃樂。不是我喜歡的,不過我有一些這類音樂碟,要是你喜歡可以借給你。你可以戴上耳機聽這些音樂,繞著城堡走走,如果你真的想要身臨其境的話。」

  「不用了。我不怎麼去城堡。」

  「通常人們如果住得離某個景點很近的話,倒反而一直不會去那個景點。」

  我的回答含糊其辭。我們在那兒坐了一會兒,聽著引擎轉動的聲音漸漸停止。

  「好了,」我解開安全帶,說道,「我們得進去了,還有些晚上的例行工作要做。」

  「稍等一下,克拉克。」

  我轉過身。威爾的臉籠罩在陰影中,看不分明。

  「等等,就一分鐘。」

  「你還好吧?」我看向他的輪椅,擔心他是不是有地方被夾住了,擔心我又做錯了事情。

  「我很好。我只是……」

  他的衣領是淺色的,與他深色的西服形成對比。

  「我還不太想進去。我只想坐在這裡,不去想……」他嚥了口唾沫。

  即便是在半明半暗中,看起來這也很費勁。

  「我只是……想成為一個和穿紅裙的女孩一起去音樂會的男人。再多等幾分鐘吧。」

  我放開門把手。

  「好的。」

  我閉上雙眼,頭枕在頭靠上。我們又坐了一會兒,兩個迷失在音樂中的人,半隱在月光下城堡的陰影中。

  我妹妹和我從沒真正談論過那晚在迷宮發生的事情,我不確信我們拌過嘴。她抱住了我一會兒,接著花了些時間幫我找衣服,還在深草中徒勞地尋找我的鞋,直到我告訴她真的沒有關係。無論如何,我不會再穿它們了。然後我們慢慢地走回家——我光著腳,她攬著我的胳膊,自從她上小學一年級,我們就從未這樣一起走過。

  我們到家時,她在門廊上理了理我的頭髮,用濕毛巾擦了擦我的眼睛,接著我們打開前門,像什麼都沒有發生一樣走了進去。

  父親還沒有睡覺,在看足球比賽。「姑娘們,你們好晚,」他喊道,「我知道今天是星期五,但是……」

  「好了,爸爸。」我們齊聲回應道。

  那時,我住在現在外祖父住的房間。我迅速地走上樓,在妹妹還沒來得及說一個字時,關上了門。

  第二周我把頭髮剪了,取消了航班。我不再跟以前學校的女孩出去了。母親沉浸在自己的悲傷中,沒有注意我,父親把這所屋子裡的情緒變化和我把自己鎖在臥室的新習慣歸結為「女人們的問題」。我知道了自己是什麼樣的人,我絕不是那種跟陌生人喝醉酒傻笑的女孩。我是那種無論穿什麼都被認為不可取的人。總之,吸引不了去「紅獅」的男人。

  生活恢復正常。我在理髮店找了份工作,然後又到「黃油麵包」茶館上班,將一切都置於身後。

  自從那天起,我肯定經過城堡不下五千次了。

  但是我再也沒有去過迷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