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十八世紀的法國,住著一個人,在這個天才輩出、妖魔齊現的時代,他是其中最天賦異稟,同時也是最萬惡不赦的佼佼者之一。我們這裡要講的就是他的故事。他名叫尚─巴蒂斯特.葛奴乙,跟其他同時代的天才惡魔,比如薩德、聖朱斯特、富歇、波拿巴等人相反,他的名字如今早已為人遺忘,這絕不是因為葛奴乙在鄙視他人、自大、敗德和瀆神方面的表現,比起這些出名的惡徒稍有遜色,而是因為他那獨特的天賦和榮耀,侷限於某個特殊的領域,也就是那稍縱即逝的氣味王國,在歷史上未曾留下任何蛛絲馬跡的緣故。

  我們正在談論的這個時代,城市裡到處充斥著一股對我們現代人而言,簡直難以想像的臭味。街上飄著馬糞狗屎味兒,後院裡傳來一股尿臊味兒,樓梯間散發出木材霉味混合著老鼠屎臭,廚房裡彌漫著爛包心菜和羊油臭,通風不良的貯藏間有一股陳年灰塵的悶臭味兒,臥室裡夾雜著油膩的床單、受潮的羽絨被和夜壺的嗆鼻甜腥臭味。煙囪裡飄出一陣陣硫磺味兒,皮革廠裡傳出極具腐蝕性的強鹼味兒,屠宰場裡則是彌漫著一股凝血腥臭味兒。人們身上散發出汗酸味兒,髒兮兮黏答答的衣服貼在身上更添其臭,不但口腔裡呼出一股爛牙味兒,甚至從來不及完成消化的胃裡嗝出一陣洋蔥味兒,至於他們的身體呢,一旦不再年輕,就會散發出一股陳年乳酪、酸掉的牛奶和腫瘤性疾病的味道。河面上飄著臭味,廣場上飄著臭味,教堂裡飄著臭味,橋樑下飄著臭味,就連皇宮裡也一樣飄著臭味。農夫身上的臭味跟教士一樣,手工作坊裡學徒身上的臭味跟老闆娘一樣,所有的貴族身上都發出一樣的臭味,就連國王也不例外,他身上的臭味倒是跟肉食動物一樣,至於王后呢,她身上的臊臭味真像一隻母山羊,而且不分冬夏都是如此。那是因為在十八世紀,細菌的腐化能力絲毫不受限制的緣故,人類的一切活動,無論是建設性的還是破壞性的,生命的一切表現,無論是萌發還是衰亡,全都伴隨著一股揮之不去的臭味。

  其中最臭的地方,當然非巴黎莫屬了,因為巴黎是法國最大的城市。而在巴黎市裡,又有一個地方最臭,那是在鎖鏈街和鐵舖街之間的一片亂葬岡,被人稱作無辜者墓園,從那裡傳出一股宛如地獄般的惡臭。八百年來,人們一直把主恩醫院和附近教區的死者送到這裡,八百年來,每天都有數十具動物屍體被人用手推車運來這裡,隨意倒進長長的土坑裡,八百年來,各個墓穴和積骨所裡,屍骨堆得一層又一層。直到後來,就在法國大革命前夕,其中幾個埋屍坑發生了嚴重的塌陷,從墓園裡傳出的恐怖惡臭,不但招來了附近居民的抗議,更且引發了真正的暴動,這個地方才被嚴格封鎖起來,不准任何人再來隨意棄置屍體。至於原來埋在這裡的數百萬塊屍骨和頭顱,全部被人剷出來,改葬在蒙馬特公墓的地下墓窖裡,後來就在這片亂葬崗的原址上,興建了一個市場,開始賣起吃的東西來。

  在這兒,就在這整個王國最臭的地方,尚─巴蒂斯特.葛奴乙誕生於一七三八年的七月十七日。那一天稱得上是歷年來最炎熱的日子之一,熱氣像鉛塊一樣重重壓在墳場上,把一股混合著爛西瓜和焦牛角,令人作嘔的氣味,擠向四周櫛比鱗次的街弄巷道裡。當產前的陣痛來襲時,葛奴乙的母親正站在鎖鏈街的一個魚攤前面,正在那裡忙著清魚肚,刮魚鱗。雖然這些魚據說是早上才從塞納河釣上來的,可是現在已經臭到不行,連屍臭都能蓋過去。但葛奴乙的母親不但聞不到魚腥味,也聞不到屍臭味,因為她的嗅覺實在太鈍了。何況她的身體正承受著巨大的痛楚,能夠讓她的所有外感官全部喪失知覺。她一心只想陣痛趕快停止,這煩人的分娩過程能夠愈快結束愈好。這是她的第五胎,前面四胎也都是在這魚攤前面生下來的,每一次都是死胎,或是半死胎,因為剛剛出世的血淋淋的肉塊,看起來和扔在攤位旁邊的魚肚腸也沒什麼差別,而且早就半死不活了,到了黃昏的時候,就會被人一股腦兒剷除乾淨,不是用手推車拉到亂葬崗隨地棄置,就是倒進河裡去餵魚,看來這次也是一樣。葛奴乙的母親還是個年輕的婦女,今年才二十五歲,長得還滿標致,牙齒都還健在,頭上的青絲也不算稀疏,除了痛風、梅毒和肺癆之外,也沒染上其他的重症。她還盼著能多活幾年,五年也好,十年也好,說不定還有機會可以結婚,哪怕是嫁個鰥夫也好,生個有爹的孩子,做個受人尊敬的老闆娘……現在,葛奴乙的母親一心希望這一切趕快過去。當陣痛又再度來襲時,她慌忙蹲在殺魚枱下面,就像前面四次那樣,娩出肚子裡的小孩,隨手用殺魚刀割斷新生兒的臍帶。不過這一次,可能是因為天氣太熱,也可能是味道實在太臭,雖然她鼻子不靈通,聞不出是臭味,還以為是什麼叫人吃不消的濃烈香氣,比如站在一大片百合田中央,或是關在種滿水仙的狹窄密室裡,衝鼻而來的那種令人麻醉的香氣。最後她終於撐不住昏厥過去,身子一歪,倒在馬路上,躺在那裡,手裡還握著魚刀。

  在尖叫聲和跑步聲中,看熱鬧的人群把她圍成一圈,有人叫來了警察,這女人手裡握著刀還躺在路中央,接著她慢慢甦醒過來。

  剛剛到底出了什麼事情?

  「沒事!」

  她拿著刀子要幹什麼?

  「不幹什麼!」

  她裙子上的血是哪兒來的?

  「殺魚的時候不小心沾到的!」

  她站起身來,扔下手上的刀子,急急忙忙走開,想要好好沖洗一下。

  沒想到就在這個節骨眼上,那個不識趣的小傢伙竟然嚎啕大哭起來,大家的眼光一致射向傳出哭聲的方向,就在殺魚枱下面,在一大群蒼蠅聚集的地方,發現了一個剛剛出生的嬰兒,接著人們從一大堆清出來的魚肚腸和切下來的魚頭中間,把他拖了出來。後來由公家機關把他交給一個奶媽照養,至於他的母親則是當場遭到逮捕。由於她供認不諱,而且毫不猶豫地坦承,她的確想把這個小孩丟在殺魚枱下任其死去,就像她對待之前的那四個一樣。於是檢方對她提起公訴,最後她因為累犯殺嬰罪被判決死刑,幾個禮拜之後就在河灘廣場上將她斬首示眾。

  這時候小孩已經換過三個奶媽了,每個奶媽都帶不了幾天,就急著把他推掉。因為據說他太貪吃了,一個人要吃兩人份的奶,剝奪了其他人吃奶的機會,同時也就剝奪了奶媽謀生的機會,因為只餵一個奶娃所賺的酬勞,根本不夠維持家計。負責這件事情的警官,是一位名叫拉佛塞的先生,他開始感到厭煩,很想乾脆把小孩直接送到聖安東尼街,專門集中處理棄嬰和孤兒的臨時收容所,從這裡每天都有好幾個小孩被送往魯昂的國立孤兒院。不過因為現在這些運送工作全都交由腳伕背著樹皮編成的條筐來執行,為了節省人力,每次都在一個條筐裡同時塞進四個小孩,這就造成嬰兒在途中的死亡率非常高,因為這個緣故,腳伕們都被嚴格要求,只能接受有受過洗禮,而且領有魯昂方面簽章批准的正式公文的小孩。可是那時的葛奴乙既未受洗,甚至連個名字都還沒有取,根本就不可能幫它申請到運送許可證。一方面是因為警察不可能做出把小孩匿名棄置在收容所門口這樣的事情──雖然這是可以省掉曠日費時的公文往返,和各種麻煩行政手續的唯一方法──再說這件事情也的確需要趕快處理,所以最後拉佛塞警官決定放棄原先的計畫,指示他的屬下把這小孩送到任何一個教會機構,只要對方肯開立一張收據就行了。這樣,小孩不但可以在那裡受洗,也可以讓教會幫他取個教名,至於未來的命運如何,那就要看他的造化了。最後,他被送到聖馬丁街的聖梅利修道院,他在那裡受洗,並且被取名為尚─巴蒂斯特,碰巧那天院長心情很好,手上也還有一些慈善基金可以應用,這小孩就不需要老遠被送到魯昂,而是由修道院來支付他的保母費。後來,教會把他託付給一個住在聖德尼街,名叫珍娜.畢喜的奶媽,每週支付她三塊法郎的保育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