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0 章

  行刑的時間安排在下午五點,可是一大早就有看熱鬧的人跑來佔位置了,他們帶了椅子、小板凳和坐墊,還有食物、葡萄酒和孩子們。靠近中午的時候,有許多鄉下人從四面八方成群結隊地湧進城裡,把整個刑場都擠滿了,新來的人就只能在廣場盡頭的公園裡和通往格勒諾勃街道兩側的梯田上,將就著安頓下來。小販們的生意都是應接不暇,看熱鬧的人群吃吃喝喝、嘰嘰聒聒,好像在年貨市場上一樣。沒多久就已經聚集了將近一萬個人,這可比推選茉莉花后所舉辦的慶典還要多,也比最大規模的儀隊遊行號召了更多的人潮,這樣萬人空巷的情形在格拉斯城可是頭一遭呢。直到遠處的山坡上都站滿了人,有的爬到樹上,有的蹲在牆垛上和屋頂上,一個窗口擠了十個甚至一打。只有在刑場中央,用街壘圍出了一塊空地來擺設看台和行刑台,在一大片黑壓壓的人群中,突然顯得相當渺小,就像玩具或是布偶戲台般。此外,還有一條小巷道被完全淨空,它是從行刑台到步道城門再延伸到正直街。

  三點剛過,帕朋先生和他的助手現身了,觀眾席響起一片掌聲,只見他們扛著一個安德烈十字架走上行刑台,把它的高度調整好之後,先用一個非常重的四腳支撐架把它固定住,跟著再由一個細木工把它釘牢了。助手和木匠每完成一個動作,都會贏得觀眾的喝采。當帕朋先生拎著鐵棍走過來,繞著十字架轉一圈,估算他的步伐,並且模擬行刑,一會兒這邊打一下,一會兒那邊打一下,這時觀眾更是歡聲雷動。

  四點鐘左右,看台上開始陸續入座,許多名流仕紳都出席了,富貴人家的子弟帶著僕從,舉止高雅、艷光四射的女士小姐們,頭頂著大禮帽,身穿著光鮮亮麗的華服,住在城裡和鄉下的貴族們幾乎都到齊了,議會裡的議員先生們也都在兩位執政官的帶領之下列隊入場,只見里希穿著黑衣黑襪戴黑帽,緊接著進場的是由法院院長所帶領的全體市政府官員,最後一位是主教,乘著一頂無篷的軟轎,穿著亮紫色的教袍,戴著綠色的小圓帽。原本頭上還戴著帽子的人,現在也趕緊脫下來,場面十分莊嚴。

  接下來的十分鐘幾乎沒有什麼動靜,名流仕紳們都已經對號入坐了,平民百姓們也都靜靜地等候著,沒有人再繼續吃東西,大家都在引領企盼著。帕朋和他的助手站上了行刑台已經準備就緒,一輪金色的太陽高高掛在埃斯特雷峰頂,從格拉斯盆地吹過來一陣溫熱的和風,帶來了橘子花的香氣,一切顯得異常的平靜。

  最後,當人們開始覺得緊繃的情緒再也克制不住,就要爆出成千上萬的嘶吼、騷亂、恣意宣洩和群眾暴動時,突然聽到一陣馬蹄得得和車輪嘰嘰嘎嘎的聲響,打破了令人窒息的沉靜。

  一輛封閉式的雙頭馬車,沿著正直街朝向這裡駛了過來,那是警察局長的座車。等它穿過城門,接著就出現在大家面前,然後通過一條狹窄的巷道,從容不迫地馳向刑場。警察局長堅持要用這種方式將犯人押赴刑場,他認為除此之外,其他的方法都不能保證犯人的安全。這樣的做法當然很不尋常,監獄距離刑場才不過五分鐘的路程,這麼短的距離,就算犯人因為任何理由而不克步行,那也應該讓他坐一輛驢拉的板車遊街示眾呀。像他這樣,乘坐封閉式的豪華馬車前來受刑,不但有專屬的車夫,而且還有護駕的騎兵和穿著制服的隨從,這樣的陣仗還真是從沒見過呢!

  雖然如此,群眾並未因此而引起騷動或是不滿,相反的,大家都很滿意,總算有了點動靜了。大家都覺得,用馬車載來犯人是個很妙的點子,就像在劇場裡,看到一齣熟悉的戲碼,以令人驚奇的全新手法意外演出,反而得到觀眾的好評一樣。很多人甚至覺得,像這樣的出場方式非常合適,對待這麼罪惡滔天的大壞蛋,就應該要用非常特別的方式,不應該像對待攔路打劫的普通罪犯一樣,用鏈子綁著拖到刑場上,這有什麼看頭呢?就是要把他從四輪馬車的豪華座椅上拉下來,然後拖到行刑用的十字架上──這樣的殘酷才真是創意十足呢。

  馬車在行刑台和貴賓看台之間停了下來,隨從們紛紛跳下來,打開車門,拉下梯子,首先下車的是警察局長,跟在他後面的是一個守衛官,最後才是葛奴乙。他穿著一件藍色的外套,裡面是白襯衫,腳上套著一雙帶釦的皮靴,配上白色的長統絲襪,身上沒有任何鐐銬鎖鏈,也沒有人架著他,只見他自由自在地步下馬車,完全不像個犯人的樣子。

  接著發生了一樁奇蹟,或者類似奇蹟的事情,總之是發生了一件不可思議、聞所未聞、難以置信的事情,所有的目擊者事後都將會以奇蹟來稱呼它,如果他們有機會提到這件事的話,然而情況不是這樣,那天所有在場的人都因為曾經參與此事而深感羞恥,從此絕口不提此事。

  事情是這樣的,當時聚集在刑場和周圍山坡上的一萬個人,他們的內心都突然被一種不可動搖的信念所佔滿:這個穿著藍色外套,剛剛走下馬車的小個子男人,絕對不可能是個殺人兇手!並不是因為他們對他的身分有所懷疑!站在那裡的男人,就和幾天前他們在教堂廣場上,從衛兵總部的二樓窗口看到的是同一個人,那時候他們還恨不得親手殺了他,把他碎屍萬段;也和那個兩天前因為證據確鑿,以及他親口承認犯行下,被判決死刑的是同一個人。就在一分鐘以前,他們都還熱切期盼看到行刑官對他動用極刑的景象,就是他,就是同一個人,這點毫無疑問。

  可是,同時他們又覺得:不是他,絕對不是他,他不可能是個殺人兇手!站在刑場上的那個男人,是無辜的!就在這一瞬間,從主教到賣檸檬水的,從侯爵到洗衣婦,從法院院長到街頭小混混,大家都知道這一點。

  就連帕朋也知道這一點,他那雙緊握著鐵棍的雙手開始顫抖,他那兩隻孔武有力的臂膀突然變得非常虛弱,膝蓋也變得那麼無力,一顆心乒乓亂跳,慌得跟個孩子似地。他再也無法舉起這根鐵棍,他這輩子絕對不要把力氣用在為了對付這個無辜的人而舉起這根鐵棍,唉,他多麼害怕人家把他帶上行刑台的那一刻,他忍不住全身發抖,不得不倚著那根用來殺人的鐵棍,免得因為過度虛弱而跪倒在地上,這位高大強壯的帕朋!

  其他人的情況也一樣,一萬個圍觀的人群,無論男女老幼,個個都像少女一樣虛弱,拜倒在情人的魅力之下。每個人都對他產生一股強烈的愛慕、溫柔和意亂情迷的感覺,老天爺呀!竟然會愛上這麼一個矮小的殺人犯,現在他們是既不能也不想傷害他了。每個人都有一股想哭的衝動,好像壓抑已久,而今再也制止不了,從腹部升起的一股想哭的衝動,有如江河決堤般,滾滾洪流,傾洩而下。所有的人都化成水,從內在的精神和靈魂開始溶化,所有的人都化作不定形的液體,只剩一顆心,像一團捉摸不定的塊狀物,在他們的內裡搖啊晃的,每個男人,每個女人,都把他們的一顆心交在這個身穿藍色外套的小男人手上,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他們都愛上他了!

  葛奴乙在敞開的車門前站了好幾分鐘,一動也不動,挨著他身旁的那個僕從突然膝頭一軟,跪了下去,而且還繼續拜倒下去,直到額頭貼地,這種姿勢在東方比較常見,但也只有在蘇丹面前或是向阿拉祈禱時才會出現,即使已經是這樣的姿勢了,但是他的身體仍不停地發抖和搖擺,好像還想再繼續拜倒下去,直到五體投地仍不停止,甚至想要鑽進地裡,直到從世界的另一頭鑽出來為止,否則不足以表現他的忠誠似地。守衛官和警察局長,這兩個人原本都是鐵錚錚的男子漢,他們的任務本來是要把犯人押上斷頭台,交給劊子手去處死的,現在卻完全無法履行他們職務。只見他們哭得淚人兒似地,一會兒摘下頭上的帽子,一會兒又戴了回去,最後乾脆把它丟在地上,彼此投入對方的懷抱裡,接著又鬆了開來,然後雙臂在空中胡亂揮舞,又絞著自己的雙手,一邊抽搐,一邊不由自主地皺著臉,彷彿罹患了舞蹈症似地。

  坐在較遠地方的名流仕紳們,紛紛放下平日的矜持,縱容內心的欲望任意馳騁。那些貴婦千金們,有的一看到葛奴乙就雙手撫胸,發出幸福的歎息聲;有的則因為熱切渴望得到這位光輝燦爛的青春少年──這正是她們眼中所看到的他──激動得不聲不響地昏倒在地上。有些體面的先生們,不停地從座位上躍起又坐下,又跳起來,呼呼喘著大氣,雙拳握緊了劍柄,好像要拔出來似地,真叫他給拔出來了,又立刻插了回去,弄得一支劍鞘喀哩哐啷響個不停。其他人則是默默地凝望著天空,兩手交握作祈禱狀。至於主教大人呢,雖然上身匍匐向前,額頭貼在膝蓋上,直到綠色的小圓帽從頭上掉下來,這種姿勢對他來講稀鬆平常,不過現在他卻是生平第一次沉浸在宗教的極樂境界裡,這種事情對他而言倒是一點都不尋常,一項奇蹟在眾目睽睽之下真的發生了,是上主本人親自制止了劊子手,讓這位被世人當作殺人犯的人顯現他的天使原形──噢,這種事情在十八世紀居然還會發生。上主是多麼的偉大,而人類又是多麼的卑微渺小,只是為了安撫騷動不安的群眾,居然膽敢對天使發出開除教籍的詛咒令,連他自己都不太相信這能有什麼效力。啊,你這狂妄自大、信心不足的人哪!現在天主竟不吝對你施行奇蹟!啊,多麼光榮的屈辱,多麼甜美的羞恥,身為主教而能受到上帝如此的懲罰,又是多麼慷慨的恩慈啊!

  被隔在圍籬之外的平凡百姓們,因為葛奴乙的現身而激發了強烈的情欲迷霧,此時他們愈來愈不知羞恥地放浪形骸。一開始眼神中還只有同情和感動,現在卻已經被赤裸裸的欲望所填滿;起初只是讚歎和渴求,如今卻已經陷入迷狂的狀態之中。每個人都把這個穿著藍色外套的男人,當作是全世界最艷麗、最迷人、最完美的生物:修女們都視他為救世主的化身,魔鬼的信徒都把他當作黑暗界最光芒四射的統治者,哲學家們視他為最高的存在,年輕的少女們都把他當作童話世界裡的白馬王子,男人們則視他為自己理想的化身。每個都覺得他知道而且抓住了他們最敏感的部位,碰觸到他們的情欲核心。這男人彷彿有一萬隻看不見的手似地,他的手又好像同時放在圍繞著他的一萬個人的私處,以一種對每個人而言,不論男人或女人,在他們最私密的性幻想中最強烈渴望的方式去愛撫他們。

  原本計畫要處決那一時代最窮凶極惡的殺手的行刑大典,結果卻演變成自基督誕生前兩世紀以來,全世界規模最大的雜交派對:端莊的淑女們開始袒胸露乳,一邊發出歇斯底里的叫喊,把裙子撩得高高的,躺倒在地上,叉開雙腿。男人們目光迷惘,踉踉蹌蹌地走過這一大片淫猥的肉林,以顫抖的手指從褲子裡掏出他們那彷彿被無形的冰霜凍僵的生殖器,喘息著,走到哪兒撲到哪兒,以最匪夷所思的姿勢和配對方式交媾,老頭和少女,雇工和律師夫人,學徒和修女,耶穌會修士和共濟會姊妹,亂成一團,一切全憑因緣際會。空氣中充斥著縱情色欲之後濃重的甜腥汗味,以及一萬個獸人的嘶吼、喘息和呻吟聲,簡直活像是人間地獄。

  葛奴乙站在那裡,臉上露出微笑,或者應該說,看著他的人都以為他在微笑,而且是全世界最無辜、最可愛、最迷人和最誘人的微笑。可是,其實那並不是微笑,而是充滿嘲弄意味的、醜惡的訕笑,浮現在他的嘴角,反映出他對自己的勝利的喜悅和對無知群眾的輕蔑。他,尚─巴蒂斯特.葛奴乙,不帶任何氣味地降生在這個世界最臭的角落裡,被人從垃圾、糞便和腐物堆中拉出來,成長過程中未曾感受到任何的愛和溫暖,僅憑著一股執拗之氣和憎惡的力量存活下來,這個無論內在或是外在都是一樣地矮小、駝背、跛腳、醜陋而令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怪物──而今他居然辦到,讓全世界都瘋狂地愛上了他。什麼叫做心動!什麼叫做愛慕!什麼叫做景仰!什麼叫做崇拜!如今他成就了普羅米修斯式的創舉。那神聖的火種,別人不管阿貓阿狗,都是從一出生就得到了,只有他,硬是扣著不肯給他,現在他終於憑著自己的奮力不懈爭取到了。而且還遠遠超過別人!他已經把這神聖的火種結結實實地種植在自己的心田裡。他比普羅米修斯還要偉大,因為他創造了一種香氣,比起站在他面前的任何人所曾經擁有的都要光輝燦爛、魅力無窮,為此他該感謝的不是別人──不是父親,不是母親,更加不是那個所謂仁慈的上帝──而是他自己!他實際上就是他自己的上帝,而且是個光輝燦爛的上帝,不是那個被人供在教堂裡,渾身散發出薰香臭的上帝。跪倒在他面前的,是一個活生生的主教,正在喜極而泣。那些有錢有勢的人,那些驕傲的仕紳貴婦們,都對他讚歎不已,而遠處的平民百姓們,包括他的犧牲者的父親、母親、兄弟和姊妹,全都尊他的名而且奉他的名,開始一場狂歡大會。只要他一個眼神,一個手勢,人人都準備立刻放棄原有的信仰,轉而尊奉他──偉大的葛奴乙──為他們唯一的上帝。

  是的,他就是偉大的葛奴乙!情況已經非常明顯,他就是偉大的葛奴乙,正如從前在他自己的幻想中所曾經達到的境界一樣,現在卻是具體實現在這個真實世界中。此刻他體驗到一生中最偉大的勝利,但是這個勝利太偉大了,令他感到莫名的害怕。

  他感到害怕,因為他完全無法享受這份勝利。當他從馬車上下來,踏進陽光燦亮的廣場那一刻,他身上的神奇香水立刻施展魔法,使得面前所有的人都如醉如痴地愛上了他,這足足耗費了他兩年的時間才煉製而成的香水,正是他畢生渴望有朝一日能夠擁有的香水……然而就在願望實現的這一刻,當他親眼看見並且親自聞到,這香水發揮了令人無法抵擋的魅力,風馳電掣般地迅速俘虜了圍繞著他的所有人們──此刻他的內心深處卻不由自主地升起一股對人們的憎惡感,完全破壞了勝利所帶來的喜悅,他不但沒有因此而感到絲毫的快樂,甚至連一點起碼的滿足都沒有。他原來一直渴望的事物,也就是能夠嘗嘗被愛的滋味,如今卻在功德圓滿的這一刻,感到無法忍受,因為他自己根本就不愛他們,他恨他們。他突然發現,他沒有辦法在愛中得到滿足,只能在恨和被恨當中得到滿足。

  可是他對人們的恨,卻完全得不到任何回應。此刻他愈是憎恨他們,他們就愈是把他當作神來崇拜,因為在他們的心目中,他就等於他所霸佔的那神聖的香氛,他所戴的香氣面具,這是他從別人那裡掠奪而來的香水,而實際上真正被當作神來崇拜的其實是它。

  現在他恨不得把所有的人從地上全部消滅掉,這些愚蠢、發臭,而且色欲橫流的凡夫俗子,就像從前他在自己內心的黑暗國度中,一舉殲滅所有的外來氣味一樣。而且他希望,這些人會注意到他是多麼地憎恨他們,他希望他們會因為體認到他這唯一真實的感受,也反過來憎恨他,並且將他消滅掉,就像他們原來打算要做的那樣。他希望一生當中能有那麼一次,非常露骨地表達自己內心的真正想法,就像面前這些人,非常露骨地表達他們的愛意和他們那盲目的崇拜一樣,他也想毫不掩飾地對他們表達他的恨意。他希望一生當中能有那麼一次,哪怕是唯一的一次也好,能夠對他們揭示他存在的真實相貌,他希望因此能得到人們對他那唯一真實的感情的回應,也就是憎恨。

  可是他的希望完全落空,人們完全沒有回應他的願望,因為現在的他正戴著全世界最好的香水面具,雖然面具下的那張臉,只是一團無香無臭的虛無氣味。於是他突然感到一陣虛弱,因為他察覺到那團虛無的氣味迷霧又再度升起。

  就像在從前那段穴居生活中,在睡夢中,在內心的幻想世界裡,突然升起的那團迷霧一樣,那是由他自身的體味所形成的恐怖迷霧,他再怎麼努力都聞不到,因為他根本就沒有氣味。而且也像從前一樣,意識到這一點令他恐懼莫名,他相信自己一定會窒息而死。不過和從前不一樣的是,這回並不是在做夢,也不是在睡覺,而是赤裸裸的現實。而且和從前不一樣的是,這回他並不是單獨置身在洞穴中,反而是站在千萬人面前。和從前不一樣的是,這回他再也無法藉著叫喊讓自己驚醒,也無法藉著逃出洞外,回到溫暖舒適的世間而因此獲救。因為這一次,也就是此時此地,他就置身在世界之中;因為這一次,也就是此時此地,正是他的夢魘成真,而他自己曾經這麼想望過。

  這一團令人窒息的可怕迷霧,持續地從他的靈魂沼澤中升起,與此同時,圍繞著他的人們卻陷溺在放縱情欲的狂歡中,不斷地喘息呻吟著。看哪,有個男人朝著他飛奔過來!只見他從名流仕紳的專用看台那邊,從最前面那一排的位置上跳了起來,因為用力過猛,黑色的禮帽從頭上掉了下來,現在他正穿過刑場,對著葛奴乙疾衝過來,黑色的大衣飄揚在空中,獵獵作響,彷彿一隻巨大的烏鴉,又像是復仇天使,那就是里希。

  他要來殺我了,葛奴乙心想,他是唯一沒有被我的面具矇騙的人,他是不會被人矇騙的,他女兒的香氣就黏附在我身上,像血跡一樣,揭露我的身分,他一定是認出我了,他就要來殺了我了,他一定會這麼做的。

  於是他張開雙臂,迎接那對著他疾衝過來的復仇天使,確定他會一劍刺進他的胸膛,他幾乎已經感覺到劍尖穿透整副香氣的盔甲和那團令人窒息的迷霧,直接命中他冰冷的心臟,令他產生一種美妙的癢癢的刺痛的感覺──現在,他的心裡終於有了別的東西,和他自己不一樣的東西!他幾乎感到自己快要得到解脫了。

  沒想到,一把投入他懷裡的里希,根本不是什麼復仇天使,反而是激動不已、哭得非常傷心的淚人兒,他牢牢抓住了他,死命抱緊了他,好像生怕自己會因為失去依靠,而溺死在這片幸福的歡樂大海裡似地。既沒有令人解脫的一劍,也沒有對準心臟的一刺,連一句咒罵和憤恨的叫喊都沒有。取而代之的是,里希那淚漣漣的雙頰,緊緊貼著他的臉龐,張開顫抖的嘴唇,不斷地對他哀求著:「原諒我啊,我的兒子,我親愛的兒子,原諒我吧!」

  聽到他這麼說,葛奴乙不由覺得從內心深處直到眼前一片慘白,而外在的世界又變得一片漆黑。被囚禁的迷霧凝聚成澎湃的水流,就像煮沸的牛奶般,不斷冒出兇險的氣泡,淹沒了他,壓迫著他,以無法承受的力道,從體內衝撞著他的最後一道皮牆,彷彿找不到出口似地。他想逃,他多麼想逃,可是究竟要逃到哪裡去呢……他想要裂開,他想要爆炸,免得被自己窒息掉,最後他終於昏倒在地上,不省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