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章

  當他再度醒來時,發現自己正躺在珞兒的床上,她的遺體、衣物和頭髮都已經被移走了。一根蠟燭在床頭櫃上熠熠燃燒著,透過半掩的窗扉,他聽到遠處傳來這城市的狂野歡慶聲。安托萬.里希坐在床邊的一只矮凳上守候著,他把葛奴乙的手放在自己的掌心裡,輕輕愛撫著。

  在他還沒有打開眼睛以前,葛奴乙先檢視了一下周遭的氣氛,他的內心非常平靜,不再翻騰,也不再有受到壓迫的感覺,他的靈魂又回到一片冷夜的統治之下,他需要這樣的冷靜,好讓他的意識能夠維持在清明和冰冷的狀態,這樣他才能夠專心地把意識的觸角伸到外界:在那裡,他聞著自己身上的香氣,它的味道已經起了變化,尖端的部分已經稍微轉弱,使得核心的部分,也就是珞兒的香氣,顯得更加凸出,好像一把火似地,溫和、昏暗,卻又不斷地閃爍著光芒。他感覺到自己非常安全,他知道,在幾個鐘頭之內,他都還不會受到攻擊,於是他睜開眼睛。

  里希的目光一直停在他身上,眼神中蘊藏了無限的慈愛、溫柔、感動,和宛如戀愛中的人般,空洞而顯得痴傻的深情。

  他笑了,跟著把葛奴乙的手握得更緊,對他說:「現在都沒事了,市政府已經撤銷判決了,所有的證人都發誓不會再出庭作證,你已經自由了,你想做什麼就可以去做什麼。不過我想要你留在我身邊,我剛失去一個女兒,我想要你當我的兒子。你跟她很像,像她一樣美,你的頭髮,你的嘴唇,你的手……我一直握著你的手,你的手就像她的一樣。當我看著你的眼睛時,會有一種感覺,就像是她正在看著我似地。你是她的兄弟,而我想要你當我的兒子,我的喜悅,我的驕傲,我的繼承人。你的父母還在嗎?」

  葛奴乙搖搖頭,里希的臉因為興奮至極而漲得通紅,結結巴巴地問道:「那你願意當我的兒子嗎?」一邊說著,一邊不由自主地從矮凳上抬起身來,挪到床沿上坐下,並且把葛奴乙的另一隻手也握得死緊。「你可以讓我成為你的父親嗎?可以嗎?可以嗎?噓!不要說話!什麼都別說!你還太虛弱,還沒有力氣說話呢,你只要點點頭就行了!」

  葛奴乙點了點頭,里希興奮到了極點,彷彿全身的毛孔都同時冒出紅色的汗似地。他彎下身來,在葛奴乙的唇上親了一下。

  當他再度挺起身子時,又說:「再睡一下吧,我親愛的兒子!我會一直守著你,直到你睡著為止!」當他沉浸在幸福之中,端詳了他好一會之後,又說:「你真的讓我好快樂好快樂!」

  葛奴乙微微咧開嘴角,看起來很像是在微笑,接著閉上眼睛。他等了一會兒,讓自己的呼吸慢慢變得更平穩更沉靜,看起來好像真的睡著了。他感覺到里希那充滿愛憐的目光還一直逗留在自己臉上,有一次,他還感覺到里希想要站起身來,再親他一下,可是因為害怕會吵醒他,又作罷了。最後,蠟燭終於被吹熄了,里希踮起腳尖,悄悄地走到房外。

  葛奴乙繼續躺著,直到屋裡和城裡都不再傳出聲響。當他再度起身時,已經是黎明時分了。他穿上衣服,溜出房間,輕輕地走過門廊,輕輕地步下樓梯,穿過沙龍,走上陽台。

  從這裡可以看到城牆,可以看到格拉斯盆地,天氣晴朗的時候,甚至還可以看得到大海。現在大地升起了一片薄霧,更像是一陣輕煙,籠罩著田野,從那裡傳過來青草的香氣,還有金雀花和玫瑰的芳香,好像經過一番清洗般,乾淨、純粹、簡單,令人寬慰。葛奴乙穿過花園,攀上城牆。

  站在刑場步道的盡頭高處,他還得跟一大片氤氳的人類氣味奮戰,才能撥雲見日般找到通往空曠大地的方向。只見整個廣場和四面山坡上,好像一座巨大的敗軍營地似的,成千上萬的人橫七豎八地躺在地上,經過徹夜的狂歡之後,精疲力盡、喝得爛醉的人們,有的全裸,有的半裸,將就地把衣服當作被子蓋在身上。空氣中滿是葡萄酒、燒酒和烤肉味兒,以及汗酸味、尿臊味和屎臭味。到處可見一堆堆還在冒著煙的營火,人們昨天夜裡就圍在旁邊烤肉、狂飲和跳舞。在此起彼落的酣聲中,偶爾會聽到含含糊糊的說話聲或是一陣笑聲。可能有些人還醒著,正努力痛飲掉自己頭腦裡殘餘的最後一點意識。可是沒有人看到葛奴乙,這時他正小心翼翼地快速跨過橫七豎八、散置一地的人肉戰場,就像通過沼澤地一樣。即使有人看到他,也完全不認得他,因為他不再發出味道,奇蹟已經過去了。

  抵達刑場步道的盡頭之後,他並沒有走上通往格勒諾勃或是卡布里的道路,反而逕自橫越田野,頭也不回地向西行進。當一輪又圓又大、發出灼熱刺痛光線的金色太陽升起時,他早已消失得無影無蹤。

  當格拉斯人終於宿醉醒來時,發現自己的頭重得像鉛球似的,胃裡翻攪欲嘔,心情又極端煩悶,就連那些沒有喝醉的人,情況也是一樣。在刑場步道上,陽光亮得有些刺眼,老實的農夫到處找衣服,那是他們在昨夜的狂歡中脫掉後隨手亂拋的,端莊的淑女也開始尋找她們的丈夫和小孩,完全陌生的人驚愕地趕緊脫離對方的親密擁抱,熟人、鄰居和夫妻之間,發現彼此都是赤身裸體,公然站在陽光之下,尷尬地面面相覷。

  這個經歷對許多人而言實在太可怕了,完全難以解釋,而且和他們一向所秉持的道德觀念又絕不相容,所以在發生的當下就立刻從記憶中抹除,以至於事後真的都完全想不起來。其他一些知覺器官比較不受控制的人,也嘗試著儘可能不要去看、不要去聽、不要去想──可是這並不容易辦到,因為這個恥辱實在是太明顯、太普遍了。誰要是找到自己的東西和家人,就盡量不引人注意地快快離開,將近中午的時候,廣場上已經完全淨空,好像剛剛掃過一樣。

  人人幾乎都足不出戶,直到傍晚才勉強走出家門,因為必須去採買一些緊急用品。碰面時也只是匆匆打個招呼,談的也都是些無關緊要的事,對於今天早上和昨天夜裡發生的事情,大家都隻字不提。昨天還狂放不羈、朝氣蓬勃的人,現在都變得扭扭捏捏、拘謹羞澀。每個人都這樣,因為大家通通有罪。格拉斯城的居民從未有如那段時光般地和睦相處過,人人都像生活在棉絮裡一樣。

  當然啦,還是有一些人,因為職責的關係,不得不面對和處理這件事。公共生活的延續,法律和秩序的維護,都要求採取迅速的措施。當天下午,市議會立刻召開會議,議員們,包括第二執政官在內,都默默無言地相互擁抱,好像透過這個心照不宣的姿勢,就可以重新建立整個團體的凝聚力似地。接著,就在不談那個事件,也完全沒有提到葛奴乙的名字的情況下,他們一致作成決議:「即刻拆除設於刑場上的觀禮台和行刑台,並立刻採取有效的行動,讓廣場和刑場四周慘遭踐踏的農田迅速恢復原狀。」為此他們批准了一筆為數一百六十斤銀子的預算。

  同一時間,設於憲兵隊總部裡的法庭也召開緊急會議,全體官員不經討論即一致同意:「『葛字號案件』應該就此結案,不需加註就把整份文件歸檔封存,另外應該重新展開調查程序,迅速逮捕犯下二十五件少女謀殺案而至今仍未露面的格拉斯殺人魔。」警察局長一接獲命令,就立刻採取緝兇行動。

  隔天,他就已經大有斬獲。人們根據各種明顯的疑點,逮捕了母狼街的香水師多明尼各.德魯奧,畢竟所有被害少女的頭髮和衣物,最終都是在他家的小木屋裡找到的呀!一開始,他完全否認涉案,不過法官並不會被他矇騙。經過十四個小時的嚴刑拷打之後,他承認了所有的罪行,甚至請求庭上立刻將他繩之以法,他的願望第二天就實現了。拂曉時分,他就被人吊死了,既沒有大肆宣傳,也沒有設觀禮台和行刑台,在場的除了劊子手之外,也只有幾個官員、一個醫生和一個神父。一等確認死亡,並由醫生開具證明,再由警方做成紀錄之後,屍體立刻加以掩埋,整個事件到此完全落幕。

  城裡的人反正早就把他給忘了,而且忘得如此徹底,以至於往後幾天,來到格拉斯城的旅客們,想要順便打聽一下那位惡名昭彰的格拉斯少女殺手時,竟連一個神智清楚、能夠提供明確資訊的人都找不到。只有幾個瘋子,也就是住在慈善醫院裡的幾個出了名的神經病,還在嘀嘀咕咕地唸叨著,步道廣場上曾經舉辦過什麼大型慶典,為此他們還被迫騰出房間給那些觀禮的人使用呢。

  沒多久,生活又完全恢復正常。人們勤奮地工作,晚上睡得好,而且全心全意地投入事業中,安分守己,正正當當地過日子。各個噴泉和鑿井中的水,一如往日般川流不止地流出來,蔓延到格拉斯城的大街小巷,爛泥巴積得到處都是。這城市又再度雖襤褸但自豪地挺立在富饒盆地的山坡上,陽光非常溫暖,時序就要邁入五月了,人們馬上就要開始忙著採收玫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