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林凱倒抽了口氣,放下衣服,連蹦帶跳的跑出去好遠,「我告訴你啊,我腰好利索之前,你隨時跟我保持一米距離。」

  齊鳴楚說「你這還不到三十呢,就腰肌勞損,老了得什麼樣啊,應該加強鍛鍊。」

  林凱說「我鍛鍊個爪兒,你不往我腰上坐,我犯得著上醫院麼?」

  齊鳴楚隨手拾掇林凱屋裡擺的滿哪兒都是雜誌,抬頭說,「偶然中體現著必然,你那腰這麼下去,就算我不往上坐,也得出事兒。」

  林凱一個礦泉水瓶子過去,「思想有多遠你給我滾多遠。」

  齊鳴楚消停了一個禮拜,並主動包辦了所有家務,林凱跟大爺一樣的生活著。

  手裡的活兒差不多都忙完了,林凱也對外宣佈了自己要辭職的事情,一時間群眾們紛紛奔走相告,沒出倆小時,整個公司就全知道了。齊鳴楚在辦公室裡上Q說,「我以為身為同居者,我有提前知情的特權,今天才發現,我已經泯然於眾人矣。」

  林凱回覆說,「你當我沒學過傷仲永?」

  下班之前,林凱給楊彬打電話,「今天晚上有空沒?」

  楊彬說「巧了,我剛想打電話給你你就打過來了。」

  兩人約好時間地點後掛機,林凱心滿意足的靠在椅子上發呆,暢想著自己美妙的夜晚和美好的未來,手機又震了起來。

  林凱一看號就愣了,雖然已經從手機裡刪了,但是顯然還沒從大腦內存裡刪除。按下通話鍵,林凱都不知道說什麼。鄭旭一點鋪墊也沒有,上來就問,「你最近和楊彬在一起?」

  林凱嗯了一聲。

  鄭旭說,「你把我甩了,就找個他這樣的,你知不知道他出了名的能玩。」

  林凱說,「我知道,但是我們倆下了床基本上就誰也不認識誰了。」

  鄭旭那邊有點怒了,「你要是就想這樣咱倆還分個屁?」

  林凱說,「不一樣,我和他見面除了上床不會有別的,這點我明白他也明白。可是你不一樣,你對我來說不僅是床伴,如今咱倆分了我也不怕告訴你,我那時候跟你是來真的,我真的希望能跟你這麼一直過下去,可惜這點我明白你不明白。」

  鄭旭那邊沉默了半天說「你現在在單位麼?我去找你。」

  林凱說「我沒在單位,你不用來了。」

  鄭旭說「林凱你能不能不跟熊瞎子掰苞米似的過日子?回次頭能死麼?」

  林凱說「我都掰了這麼多年了,早習慣了。」

  鄭旭開著車趕到林凱他們單位的時候,林凱已經兌現了兩週前的承諾,捲鋪蓋捲兒滾了。鄭旭沒抓著林凱倒是逮著了下班人群中的齊鳴楚。

  「林凱呢?」

  齊鳴楚愣了愣說「早回家了。」

  「他今天怎麼這麼早就走了?你們不是五點半才下班麼?」

  「他辭職不幹了,所以下午就走了。」

  鄭旭洩憤似的踢著了腳地面,「你跟他很熟?」

  齊鳴楚點了點頭。

  「他跟你也這副德行?」鄭旭氣急敗壞的說道,「什麼事兒撞了南牆也不回頭?」

  齊鳴楚笑笑說「我跟他是很熟沒錯,但是我跟你不熟,我沒必要跟你討論他怎麼怎麼樣。至於回不回頭,過去的事就過去了,錯沒錯都過去了,光回頭有什麼用?」

  鄭旭整整看了齊鳴楚兩秒鐘,算是深刻瞭解了什麼叫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林凱這一晚上過得分外頹廢墮落,楊彬再次把手搭上林凱腰的時候,林凱給打掉了,「腰剛好沒兩天,別鬧了。」

  楊彬親親他脖頸說「怎麼了,今天好像不太高興?」

  林凱說「沒事兒,有煙麼,跟我一根兒。」

  楊彬從扔在地上的西服口袋裡把煙和打火機一起摸出來給他,林凱叼著煙不清不楚的問,「你說咱倆這樣能維持多久?」

  楊彬說「不知道,有些人見幾次面就膩味了,不過你顯然不是。」

  林凱說「我怎麼聽著一點也不像是誇我。」

  楊彬笑著摟住他,「沒準沒等我煩你,你就煩我了呢,所以要及時行樂啊。」

  林凱說「改天吧,我不想再進骨傷科醫院了。」

  楊彬說,「好吧,不過我明天要出差了,咱倆要一個星期見不著了。」

  林凱吐了個煙圈兒說,「沒事兒,到時候一起補,如果你行的話。」

  楊彬給自己也點了根菸,「按說你既然懷疑我的能力,我應該身體力行反駁你一下,不過今天就算了。」

  早上的時候楊彬先走了,林凱躺在被窩裡,陽光透過窗簾從外面射進來,他望著天花板發呆,不知道自己還會這樣度過多少個早上,在不同的賓館不同的房間裡,看著色調不同的天花板,盯著形狀各不相同的吊燈發呆,這樣的早晨總結起來空虛的很悲哀。

  林凱給陳宇航打了個電話,說下個月去報到,陳宇航說「兄弟,現在才月初。」

  林凱說,「你就當我是月末才辭的職,這樣工資你也好算。」

  陳宇航說「得,得,都依你,我備好辦公室等你。」

  林凱回到家把外套隨手一撇,「今天起爺兒就是無業游民啦。」

  齊鳴楚說「我怎麼覺得你這麼興奮?」

  林凱說「那必須的,20多天的長假。」

  齊鳴楚說「那你打算去哪兒玩玩?」

  林凱想了想說,「我打算在家宅著,想吃吃,想睡睡。」

  齊鳴楚說,「你真有創意。」

  林凱撒丫子跑回房間,三兩下把自己扒的就剩下條內褲,鑽進被窩繼續睡大覺。齊鳴楚出去辦事兒回來,就聽林凱自己一個人在屋裡樂的死去活來,那叫一滲人。

  小心翼翼的推開門,齊鳴楚看見林凱正抱著筆記本在床上窩著,好奇的湊過去看了一眼,畫面上定格在四個大字上——我愛我家。

  林凱說「你回來啦?」

  齊鳴楚說「你這唱的是哪出兒啊?」

  林凱說「懷舊懷舊,你看不看,一起?」

  齊鳴楚特鄙視的看了他一眼,出去做飯,林凱繼續一個人笑得死去活來。吃完晚飯後,林凱捧著筆記本坐客廳裡看,齊鳴楚也跟著看了一會兒,結果就變成兩人一起笑得死去活來的。

  兩天後齊鳴楚發現林凱終於不看我愛我家了,他改看灌籃高手了,依舊笑得要死要活。齊鳴楚記得上初中那會兒這動畫片正流行,男生一個個都跟打了雞血似的往籃球場上衝,女生要不場外聲援,要不就捋胳膊挽袖子自己上。林凱就是從那時候開始打籃球的,後來到高中,就已經打得不錯了。全學年都知道三班有那麼個控球後衛,興奮起來,打球跟嗑藥了似的,突破,三分,籃板,一個都不放過,滿場飛奔充當救火員。

  看灌籃高手的第二天,林凱就說手癢癢,要買個籃球玩玩,齊鳴楚一臉無奈的陪他去了,看了幾個斯伯丁的,林凱都覺得貴。想當年高中那會兒,手頭也挺緊巴,林凱用兩個月的時間攢夠了錢,第一時間奔到體育用品商店把看中的籃球買回來了。那手感,那質地,雖然兩個月沒吃什麼好吃的,但是林凱那時候就是覺得值。

  可是現在不一樣了,幾百塊錢買點什麼不好,就算不給自己買東西,給老媽買點吃的用的也好。林凱放下籃球說「算了吧,反正買回去就憑我這三分鐘熱度也玩不了幾天。」

  齊鳴楚說「要不然今天先別買,我有個大學同學現在做體育用品這行,找他估計能便宜不少。」

  林凱說「再說吧,我現在餓的要死,籃球再好也不能當飯吃。」

  齊鳴楚說「你真餓的要死?」

  林凱點頭。

  「那咱倆去吃自助餐吧。」

  「……」

  人說吃自助餐的最高境界是扶著牆進來扶著牆出去,林凱雖然道行沒那麼高,但也吃的不想動彈。兩人亦步亦趨的往回溜躂,路過體育用品商店的時候,林凱不死心的又往裡瞄了幾眼。他也曾有過遠大的理想,但是從來不是什麼科學家工程師,而是有錢,非常有錢,相當有錢。他的志向從來不是做什麼小資,而是做地主,做大地主,能買車買房子買地的那種大地主。

  當然,這種帶有封建色彩的思想他很少跟人提起,但這並不影響他時不時的憧憬。後來上了大學,這個理想就逐漸變成了做律師,做大律師,做一個非常有錢的大律師。那時候林凱和一個學畫畫的男生交往,搞藝術的都清高,再怎麼不濟也是自命清高,有一回辦完事兒那男生問林凱,「你以後最想幹什麼?」

  林凱說「賺錢。」

  那哥們看了他一眼,說「你這人真俗。」,然後穿上衣服就走了,再也沒找過他。

  林凱心說你不俗,你不俗有本事別拿畫出去賣啊。

  雖然現在也算不上事與願違,可是理想和現實的差距顯然也不是一點點。林凱記著剛開始工作的時候,自己老媽想冬天和朋友一起去桂林玩玩,結果臨近春節,機票一折都不折,一人光往返機票就得五千塊錢,老太太心疼錢就沒去。林凱當時特希望自己能豪邁的說,「去,我給你掏錢,咱不在乎那點錢。」,可是他那時候的試用期工資一個月才800,也就夠個機票錢的零頭。

  高中的時候一分錢不賺,他卻捨得花幾百塊錢買個籃球,現在年薪十萬,他卻連個幾百塊的籃球都捨不得買了,林凱想不是越有錢越摳,而是他還遠遠不夠有錢。

  嘆了口氣,林凱跟齊鳴楚說,「剛才那家魷魚挺好吃的。」

  齊鳴楚說「以後想吃了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