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我的母親叫福爾摩斯

  我母親娘家姓「福爾摩斯」(Holmes),我父母原本也要將我的中間名取為福爾摩斯,而非平庸的「愛德華」(Edward)。

  除此之外,回顧過去,從我的童年實在看不出後來會當探員和刑事剖繪員。

  我出生於紐約靠近皇后區(Queens)的布魯克林區,父親傑克是《布魯克林老鷹報》(Brooklyn Eagle)的印刷工人。我八歲時,父親鑒於布魯克林治安日益敗壞,決定舉家搬到長島的漢普斯特德(Hempstead),後來他在當地擔任「長島印刷工會」(Long Island Typographical Union)的會長。我有一位大我四歲的姊姊,無論在課業或運動上都是全家引以為傲的寵兒。

  我的學業表現普通,多是B-或是C+,但是我對人客氣、隨和,因此儘管成績普通,卻很受小學老師疼愛。我非常喜歡動物,養過狗、貓、兔子、老鼠和蛇,看在我說將來想當獸醫的份上,母親倒是容忍這些動物。她覺得獸醫是正當職業,因此一直鼓勵我朝這方向努力。

  我在學校唯一展現的天分是說故事,這多少和我後來從事犯罪分析有關。警探和犯罪現場分析人員必須要能將一堆迥然不同、看似無關的線索連貫成條理清晰的故事,所以說故事能力是辦案的重要天賦,特別是在調查被害人已經無法敘述案情的謀殺案時,說故事的能力就更顯得重要了。

  我常利用這份天賦來逃避課業。九年級時,有一次老師規定我們看一本小說,然後在班上同學面前作口頭讀書報告,但是我懶得讀。輪到我時(至今我還不敢相信我膽敢這樣做),我捏造書名、作者,開始編起故事來。故事是敘述一群露營的人某天夜晚在營火旁的遭遇。

  我一邊講一邊編,心裡想:還能撐多久呢?我講到大熊悄悄逼近露營的人就要撲上去時講不下去了。我無以為繼,只好向老師坦承這一切都是捏造的。這一定是出於自己的良心不安,由此可以證明我不是犯罪的料。我就站在那裡,當場原形畢露,知道自己就要被當、在同學面前發窘,我可以料到母親知道之後會說些什麼。

  但是出乎意料,老師和其他同學完全沉浸在我的故事中!當我告訴他們這一切都是我編造的故事時,他們卻都說:「把故事說完。告訴我們後來發生什麼事。」我只好繼續說,最後得了個A。我一直沒把這件事告訴我的孩子,不想讓他們認為犯罪也會有好結果。但是這件事讓我了解到,你如果能推銷點子、引起別人的興趣,你的點子就有實現的一天。身為一名執法人員,我必須向長官和地方警局推銷我們工作的重要性,而這份體認對我的執法工作有莫大助益。但我必須承認,有時騙子和犯人也會利用這份天賦逃過法律制裁。

  順便一提,我虛構的露營人最後安然無恙逃走,對我這喜愛動物的人而言,這結局非常出人意表。為了獸醫的夢想,連續三年夏天我參加康乃爾大學獸醫系主辦的「少年農場活動」,地點是紐約州北部的牧場。對於城市小孩,這是接觸大自然的絕佳機會,為了這難得的機會,當我的同學在瓊斯海灘作日光浴時,我卻每週要工作七、八十個小時、掙取十五美元的工資。

  這些勞力工作確實讓我的體格更強健,替我人生另一項最愛──運動──鋪路。在漢普斯特德高中時,我擔任棒球隊投手,同時也是橄欖球隊的守備擒抱球員。如今回顧起來,或許我生平首次真正浮現對人格剖繪的興趣就在當時。

  在投手板上,我很快發現到,能夠將球投得既快又準,只能贏一半。我能投快速球,曲線球也投得相當漂亮,但是許多高中投手也做得到這一點。勝過他人的關鍵就在於能嚇住對方的打擊手,我了解到這主要靠營造自己的信心,並盡量讓打擊者感到不安。幾年後我開始研究偵訊技巧時,就是發揮這種體認。

  高中時我已經有一八八公分高,對於這項特點我很能充分發揮。在強敵環伺的棒球聯盟中,我們這隊的實力普通。我知道要能脫穎而出,全要靠投手。對於自我控制,我這個高中生算是很有一手,但是絕不能讓對方的打擊手看出這點。我要裝得急躁莽撞、表現不穩,這樣打擊手就不會在本壘板前穩穩站定。我要讓他們認為,如果他們這樣做,等於是在冒著隨時被我這二十公尺外的瘋狂小子意外打中的危險。

  漢普斯特德高中的橄欖球隊確實不錯,我當時八十五公斤,擔任守備的線上球員。再一次我體認到,致勝的關鍵是比賽的心理層面,自忖如果發出咕噥或不滿的嘀咕聲,再加上瘋狂的行為,就能唬住對方的大塊頭球員。沒多久我的隊友也有樣學樣。後來我經常偵辦被告聲稱作案時精神失常的謀殺案,從自己的例子我早已知道,行為瘋狂的人未必代表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一九六二年我們和汪塔(Wantagh)高中爭奪「索普杯」(the Thorpe Award),這是長島地區高中橄欖球比賽的最高獎杯。對方球員塊頭平均重我們十八公斤,我們很清楚可能會被打得落花流水,所以開打前我們進行一系列的賽前暖身賽,目標無它,就是要恫嚇、震懾住對手。我們排成兩行,一行的第一位球員去阻截另一行的第一位球員,其實根本是將對方一拳打倒在地。此外再適時搭配各種咕噥聲、嘀咕聲和疼痛的尖叫聲。從汪塔隊隊員的表情,我們知道招術已經達到預期效果。他們八成在想:「這些笨蛋如果真笨到會自相殘殺,天曉得他們會對我們怎樣。」

  其實整個過程都是經過精心設計。我們練習互相擊倒,看起來好像重撞到地上,實際上卻毫髮未傷。上場後我們不斷裝出瘋狂的樣子,好像當天下午才剛從精神病院被放出來,比賽一結束馬上要直接被送回去一樣。開打後分數一直很接近,最後勝負終於分曉了,十四比十三,我們以一分贏得一九六二年的索普獎。

  我生平第一次的「執法」經驗──事實上應該是我第一次真正的剖繪經驗──是我十八歲那年在漢普斯特德一家名為「煤氣東區」(the Gaslight East)的酒吧俱樂部擔任門禁人員的時候。我表現得非常稱職,後來長灘市(Long Beach)的「衝浪俱樂部」也請我去當門禁員。在這兩個地方我的主要任務是不要讓未滿法定年齡的人進去,換言之,比我年輕的人就不能進去。喝酒地方不免發生爭吵,我的另一項任務就是事先預防這種爭吵,若發生則要加以擺平。

  我站在門口,要求年齡可疑的顧客出示身分證件,再詢問出生日期,看看他們的回答是否符合證件上的登記。這是法定程序,大家都知道,因此都有心理準備。大費周章弄個假身分證件的小孩很少會粗心到不去背證件上的出生日期。我會一邊詢問,一邊正視他們的眼睛,對某些人這招很管用,特別是對女孩子,效果更好,因為她們在這個年紀是比較有社會良知的。可是如果有心逃過檢查的人還是可以事前多加練習演技而得逞。

  當我在抽問前排的年輕人時,事實上我是在仔細審視後排的人,看著他們準備被問的神情、觀察他們的身體語言、注意他們是否看起來很緊張或是顯得躊躇不定。

  擺平爭執則更具挑戰,這就要依賴我的運動經驗。如果你的眼神告訴他們你深不可測,再表現得稍微瘋狂些,那麼即使是大塊頭的傢伙也會三思是否要與你開打。如果他們認為你酷得根本不顧自己安危,那你這個對手可就更危險。舉例來說,二十年後當我們為研究連續殺人犯而進行監獄訪問時,發現典型的行刺犯在某些重要部分要比典型的連續殺人犯人格來得更危險。因為連續殺人犯只會選擇他認為可以應付得來的被害人,作案後再無所不用其極地逃過法律制裁。然而行刺犯對於其「任務」則是念茲在茲,為求達成任務不惜一死。

  要讓別人對你「刮目相看」──例如認為你不講理、瘋狂的程度足以做出出人意表的事──還須注意你必須在工作期間維持你的面具人格,而非只在別人看著的時候才假裝。我曾經在伊利諾伊州瑪里昂(Marion)的聯邦監獄訪問過惡名昭彰的蓋利.特普奈爾(Gary Trapnell)。他曾持武器犯下搶劫和劫機案件。他表示能夠將監獄心理醫師騙得團團轉,讓他們誤以為他患有心理疾病。他告訴我說,成功的祕訣就是隨時裝成心理不正常的模樣,即使獨處牢房裡也不例外,如此一來與心理醫師面談時就能不假思索地作出心理不正常的模樣,如果還需要時間來想怎麼裝就會露出馬腳。因此早在受益於這種「專家」建議之前,我似乎已經具備罪犯思考的本能。

  如果無法把鬧場的人趕出酒吧,我就會試著去利用我業餘的剖繪技術,退而求其次的在事情鬧大之前收場。我發現藉由一些經驗和仔細觀察他人的行為和身體語言,能夠預測出哪些情形最後會演變成打架,因此我可以預知某個人是否要滋事。若是這種情形──或只是可能發生這種情形──我就會出其不備的先給他一拳,這名可能的鬧事者在搞清楚狀況之前,已經被我趕出酒吧、滾到大街上了。我總是說大部分的姦殺犯和連續強暴犯擅長支配、操縱,以及控制,這些技巧我一直努力要應用在其他方面。不過至少我已略有心得了。

  高中畢業後我依舊想當獸醫,但是成績太差,進不了康乃爾大學。以我的成績若想唸與獸醫相關的科系,只有去蒙大拿州。因此一九六三年九月,我這個在布魯克林和長島長大的孩子便啟程前往美國的中部。

  一抵達波茲曼(Bozeman),我便接觸到從未有過的文化衝擊。

  「來自蒙大拿的問候,」我在剛抵達此地所寫的一封家書中這樣寫著,「在這裡男人有男人的樣子,但是羊群卻緊張兮兮。」一如在我的眼中蒙大拿似乎具備西部邊疆生活給人的刻板印象和老套,我給當地人的印象也是標準的東部人。我參加SPE(Sigma Phi Epsilon)的分會,會員幾乎全是當地的男孩,我顯得格格不入。我開始喜歡戴黑帽、穿黑衣黑鞋、留著長長的鬢角,就像《西城故事》(West Side Story)中主角的打扮一樣,當時紐約人給人的印象就是如此。

  我盡力融入當地生活。每當社交場合,當地人都穿著西部服裝、跳兩步舞,而在來此前幾年,我早已十分認真在看電視的舞蹈節目,對扭扭舞的任何花式舞步都清楚。這是因為大我四歲的姊姊愛琳(Arlene)早就要我當她練舞的舞伴。進大學後,我馬上變成大學城的舞蹈老師。我覺得自己就像傳教士,到了一個居民從未聽過英語的偏遠地區一樣。

  我的學業表現一向就不怎麼樣,如今外務太多,成績更是一落千丈。在紐約我當過酒吧的門禁人員,但是在蒙大拿要滿二十一歲才准喝酒,不需要門禁員,真是令我失望。不幸的是,我也沒因此就老實下來。

  我第一次違法,發生在我和大學兄弟會弟兄帶兩個來自未婚媽媽之家的時髦女孩出去時。她們比同年齡女孩早熟。我們在一家酒吧停一下,我進去買一盒六罐裝的啤酒。

  酒吧服務生說:「你的身分證呢?」我就拿出做得很逼真的假義務兵役卡給他看。從擔任門禁員的經驗中,我知道假身分證的陷阱和錯誤。

  這個傢伙看了我的卡然後說:「布魯克林,嗯?你們東部傢伙都是大混蛋,是吧?」我不自覺的有點想笑,不過酒吧所有人全都轉過身來,所以我知道這下有證人。我走回停車場,我們喝著啤酒上路,卻不知道其中一位女孩將啤酒罐放在車子行李廂上。

  突然我聽到警笛。有個警察把我們擋了下來:「下車。」

  我們只好下車。他開始一一搜身,即使當時我也知道這搜索是不合法的,但我當然不會這樣頂回去。他彎下身來,我看到他的槍和警棒。一個瘋狂的想法閃過我腦際:我可以拿走警棒、敲碎他的頭、奪下他的槍再一走了之。還好我沒這樣做,否則前途不毀才怪。早在警察朝我們走來時,我已經從皮夾中拿出身分證件,塞進內褲。

  警察把我們四個帶回警察局,並將我們分開。我真是緊張得全身冒汗,我知道他們要做什麼,我擔心另一個傢伙會招出我的事。

  其中一個警察對我說:「好,孩子,你告訴我們。酒吧服務生有沒有要求看你的身分證件,如果沒有我們會再去找他。他們以前已經被我們抓過。」

  我回答:「我們那裡的人不會告發別人。我們不做那種事。」我只是在打哈哈,但是我心中自語:「廢話,他們當然會要求看我的身分證件,我還給了他假證件呢!」這時候,證件從我的內褲往下掉,正壓在我的要害處。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剝光我的衣服搜身或是其他什麼的。對我而言這是邊疆地區,天曉得他們會做什麼。評估情勢後我馬上假裝不舒服。我告訴他們我不舒服,必須上一下廁所。

  他們讓我單獨上廁所,只是我在電影裡看多了這種伎倆。我進去廁所後照鏡子,我擔心他們從另一邊看我,就走到廁所的另一邊,手伸進褲子拿出身分證。接著我走向洗手台假裝嘔吐,以防他們偷看。我走進一間廁所、按下抽水馬桶、沖走義務兵役卡,然後帶著增強的信心回去。結果我被罰款四十美元,並獲緩刑。

  我第二次與波茲曼警察打交道是在大二那年,情形更糟。

  我同兩個從東部來的傢伙和一位蒙大拿本地的傢伙去看牧童騎術表演。終場我們開著六二年的司徒貝克車(Studebaker)離開,車上放著啤酒,結果同樣的情形又重演。那天雪下得很大。開車的是來自波士頓的傢伙,我坐在前座,本地生就在我們中間。這個傢伙直衝過「停車再開」的標誌,你猜怎麼著,那裡正好有個警察。這似乎就是我蒙大拿生活的標記。他們說什麼當你需要警察的時候,他們全不知跑到哪裡去,一九六五年的波茲曼可不是這樣。

  我這個白癡的兄弟會弟兄,真是不敢相信,他居然不停!後頭的警察也緊追不捨。

  每當我們轉彎而暫時避開警察的視線時,我就把啤酒罐丟出車外。我們一直開到一處住宅區,衝過減速的跳動路面:碰!碰!碰!於是遇上了路障,警察一定以無線電聯絡其他警察了。我們繞過路障,開上了某戶人家的草坪。我一直大叫:「停車!我要下車!」但是這白癡一直開。車子在打轉,外面雪下得很大,這時我們聽到後面警笛聲響起。

  我們到了十字路口。他緊急煞車,車子旋轉了三百六十度,車門飛開,我被拋出車外。我抓住車門,屁股就在雪中落地,突然有人喊:「跑啊!」

  所以我們就各自鳥獸散。我跑到一條巷子,發現一輛小卡車裡面沒人就鑽了進去。跑路的時候我把黑帽丟了,這時身上穿著一件可以兩面穿的黑金色夾克。我脫下夾克,把金色那一面翻到外面。但是我一直流汗,窗戶因而佈滿霧氣。我心想:死了,他們會看到我在這裡。同時我也擔心車主隨時都會回來,外面的警察可能帶槍。所以為了看到外面,我擦掉窗戶玻璃上一小塊水氣。我們棄車地點附近可真熱鬧滾滾。這時他們朝巷子走來,手電筒照向小卡車。我緊張得要尿出來。但是真不敢相信他們竟然就開過去,留我在那裡。

  我偷偷摸摸回到學校,大家都已經聽說這件事,我發現我和兩個東部傢伙都逃過了。但是警察抓到另外一位本地生,他洩漏了實情,供出了我們的名字,警察一一把我們抓走。他們來抓我時,我跟他們說好話,說不是我開車,當時我也非常害怕,一直求開車的傢伙停車。開車的那個波士頓人被關進只有彈簧墊沒有蓆子的牢房,警方只給他麵包、水、和囚犯的裝備。而我卻依舊好運當頭,警方以持有酒類的罪名罰我四十元,還有緩刑。

  但是警方通知學校和我的父母,我爸媽知道了大為光火。另一方面我的學業也好不到哪裡。我每科都是D,演講課也因為一直翹課而被當,我從沒拿過這麼爛的成續,我一直認為說話是我最傲人的長處。儘管情形如此糟糕,我並沒想辦法解決。下學期結束時,很顯然的我的西部冒險記要落幕了。

  我對這一時期的記憶似乎就是倒楣和一團糟,這就是我當時的想法。我自學校返家,生活在父母失望的眼神中。母親知道我當不成獸醫後尤其難過。一如以往,當我不知道做什麼時,就會依賴我的運動長才,一九六五年夏天我找了救生員的工作。夏天結束後我不打算回學校,而在帕秋格(Patchogue)的「假日旅館」管理健身俱樂部。

  開始工作後不久我認識了在旅館中擔任雞尾酒女服務生的珊蒂(Sandy)。她漂亮又年輕,帶著一個年幼的兒子,我立刻就愛上她。她穿起雞尾酒小禮服真是迷人。當時我因常作運動和健身體格也不錯,她似乎也喜歡我。我住家裡,她不時打電話給我。我父親總對我說:「到底是誰一天二十四小時打電話給你?還總是傳來小孩的哭叫聲!」

  住在家裡無法讓我們有進一步關係,珊蒂告訴我在旅館工作可以用便宜價格租到未被訂走的房間。有一天我們終於共處一室。

  隔天一大早電話響了。珊蒂接電話,只聽見她說:「不要!不要!我不要跟他說話。」

  我醒了,問她:「是誰?」

  她說:「是櫃台打來的。他們說我先生在這裡,人上來了。」

  我完全清醒了。我說:「你先生?什麼意思,你先生?你從沒跟我說過你還有先生!」

  她說她也沒說過她離婚了,接著解釋他們正在分居中。

  沒什麼了不起,就在我這麼想的時候,我聽到這個瘋子跑向走廊這邊的聲音。

  他開始捶門。「珊蒂,我知道你在裡面,珊蒂!」

  房間面對走廊有一扇玻璃百葉窗,他正在拆窗板,想要把窗板從窗框中拆掉。同時我也在找能從二樓跳下的窗子,但是沒有可跳的窗子。

  我問:「這傢伙有沒有帶槍或什麼的?」

  「他有時候會帶刀。」她說。

  「該死!這下可好了!我一定得離開這裡。開門。」

  我擺好拳擊姿勢。她開了門。她先生跑了進來,直奔向我。不過就在此時他看到我的身影。我肯定看起來又高又壯,只見他改變心意停了下來。

  不過他還是窮嚷嚷:「你這狗娘養的!現在給我滾!」

  我心想我還可以再逞昨晚的英勇,何況時間也還早,於是客氣的說:「是的,先生,我正要走。」我又再次逢凶化吉,毫髮無傷地脫險。但是我不得不承認生命至此真像是走到窮途末路。無獨有偶,我開著父親的「紳寶」和朋友比爾.透納(Bill Turner)的MGA賽車,結果弄斷父親車子的車軸。

  一個星期六早晨,母親進到我房間,拿給我一封國防部的募兵信,信上寫著他們想見我。於是我到曼哈頓的白廊地(Whitehall Place)和其他三百多個傢伙接受軍事體檢。他們要我作屈膝動作,蹲下去時聽得見骨頭劈啪作響。打橄欖球時我和喬.納瑪斯(Joe Namath)一樣都已經去把膝蓋的軟骨拿掉,只是他的律師一定比較好。他們並沒有當天告訴我結果,不過最後山姆大叔還是決定要我了。我很快就報名加入空軍,而不選陸軍。雖然加入空軍意味著將被套住四年,然而空軍卻能提供比較好的教育機會。或許進修正是我所需要的。在紐約或蒙大拿我根本就沒好好念書。

  當時我會加入空軍還另有原因。時值一九六六年,正是越戰情勢升高之際。雖然我因為我那加入長島印刷工會的老爸關係而支持民主黨的甘迺迪,但我並不特別支持哪一黨。為我不甚清楚的理念去拚命,我可是不幹。我記得空軍基地有名機械師曾經告訴我:只有空軍才會有飛行員出去戰鬥而軍隊在後方支援的情形,而反正我也不打算作飛行員,所以這聽起來還不錯。

  我被派往德州阿馬利洛(Amarillo)接受基本訓練。我們班的五十名成員中,有一半是像我一樣來自北部的紐約佬,另一半則是來自路易斯安那州的南方孩子。訓練教官總是喜歡整我們北方人,我覺得他整得有理。我也常喜歡跟南部人在一起,他們比較可愛,又不會像我們紐約佬那樣討人厭。

  對許多年輕人而言,基本訓練相當令人緊張。我由於已有中學體育校隊被教練修理的經驗,再加上爾後幾年的惹禍本領,就能把訓練教官的囉嗦當笑話聽。我很知道他的腦筋在想什麼,以及有哪些嚇人招術,而且我的體格本來就不錯,因此這訓練對我來說易如反掌。我很快就成為M十六步槍的射擊能手,這或許要得力於高中時期的投手經驗。進入空軍之前,我唯一的射擊經驗是十幾歲時拿BB槍射路燈。

  接受基本訓練時期我又開始到處招惹是非。練舉重而得的虎背熊腰再加上短短的小平頭,大家都叫我「俄國熊」。另一班也有一個傢伙有類似的稱號,於是有人鼓勵我們舉行拳擊比賽,以提振基地士氣。

  這場較量堪稱基地盛事。我們兩人勢均力敵、互不相讓。結果是雙方彼此痛打,我也第三次鼻骨破裂(前兩次是高中打橄欖球的時候)。

  我拚命唸書,最後在五十名學員中以第三名結業。基本訓練結束後是一連串的考試,結果我考上了無線電截聽班。但是無線電截聽班額滿,我又不願等到下一梯次開班,因此他們安插我進文書打字班,可是我根本不會打字。新墨西哥州克羅維斯(Clovis)市外一百哩外的空軍基地人事部,倒有一名打字員缺額。

  就這樣我去到那裡,整天就用兩根手指頭在打字機前打退伍文件,一邊替那個白癡中士做事,一邊自言自語:「我得想辦法離開這裡。」

  這一次我的運氣又來了。人事部的隔壁即是「特勤部門」(Special Services)。每次我說「特勤部門」,大家都誤以為是戴綠色扁帽的「特種部隊」。這是特勤部門,說得確切些,是運動特勤部門。我的運動背景讓我覺得投身這部門是我報效國家的最佳方式。

  我開始四處窺探,在門邊偷聽到裡頭一個傢伙說:「這個計劃要完蛋了。我們找不到人才。」

  我心想,機會來了。我敲門說:「你們好,我是約翰.道格拉斯。讓我敘述一下我的背景。」

  我一邊說一邊注意他們的反應,剖繪他們想要的傢伙。我知道我有望了,因為他們彼此互望,好像說:「真是奇蹟!他正是我們要找的人!」所以他們計劃把我從人事部調了過來,從那一天起,我不必再穿制服,只要負責運動計劃,薪水提高。我有資格上「自學課程」(Operation Bootstrap),這項計劃是由政府支付百分之七十五的學費讓我上夜間課和週末課。上課地點是離波特勒斯二十五哩的東新墨西哥大學(Eastern New Mexico University)。我必須彌補大學時的成續,我必須保持非常優異的成績,才能繼續參加課程,雖然累,但卻是生平第一次感覺人生有了目標。

  我代表空軍參加如網球、足球、羽毛球等激烈運動比賽,表現優異,最後軍方讓我負責基地的高爾夫球場和專業商店,而當時我根本沒打過高爾夫球。不過我穿著名牌的「阿諾帕瑪」(Arnold Palmer)運動衫參加各種比賽,看起來的確有模有樣。有一天基地司令官進來,他想知道那場比賽他應該使用多少壓縮係數的球。我不知道他在說什麼,結果一如十年前九年級時的讀書報告,我又被逮到了。

  「你怎麼會來管這裡?」他不解的說。我馬上被撤離高爾夫球部,調到女士寶石部。聽起來好像很好玩,後來我才知道這是石工技藝。我負責女士陶藝和軍官的俱樂部泳池。我心想,這些軍官冒著生命危險飛在越南上空,而我卻在這裡為他們的輕佻老婆拿椅子、毛巾、教他們的小孩游泳。而他們還多付我薪水做這些事,讓我唸大學?

  我另一項職責似乎與我以前的門禁工作無二。游泳池就在軍官酒吧旁邊,酒吧裡經常擠滿接受戰術指揮訓練的年輕飛行員。我經常必須將發起酒瘋扭打成一團的飛行員拉開,或是把他們從我身上拉開。

  我在空軍服務的第二年,一邊攻讀學士學位,同時也接觸當地一所幫助殘障兒童的機構。他們需要人手來幫助這些孩子從事休閒活動,於是我志願當義工。我由幾位非軍方人員陪著,帶著十五名小朋友去溜冰、打迷你高爾夫球、打保齡球,或是做其他可以幫助這些小孩子發展技能和能力的運動,每週一次。

  這些小孩大多是失明、唐氏症或是無法控制運動神經等重病的患者。這種義工不好當,例如我必須雙手各擁一名小孩繞著溜冰場溜冰,同時又要避免他們受傷。儘管如此,我還是相當樂此不疲。事實上我一生中很少有如此能樂在其中的經驗。

  我每星期在學校前停車時,所有的小孩都會跑出來接我,擠在車旁。我下車後,大家擁抱在一起。每回上完課要離開時,他們也都會依依不捨。我覺得在這一刻自己的收穫如此豐碩,得到這麼多的愛與關懷,這是我不曾有過的感受,我決定每天傍晚來唸故事給他們聽。

  我在基地教的那些健康、所謂正常的小孩對別人的注意習以為常,父母對他們的要求也是盡量滿足,相形之下這些孩子是如此截然不同。我的「特殊」小孩非常感激別人的付出,儘管殘障,他們始終是友善而渴望冒險的。

  當時我不知道我和小孩在一起的時候別人正在觀察我。這一點也說明我的觀察力可能不像我自以為的那樣好。總之東新墨西哥大學的心理系人員正在評估我的「表現」,後來他們表示願意提供我四年獎學金,讓我攻讀特殊教育。

  當時我一直想唸工業心理學,但我喜歡小孩,所以心想這或許是不錯的選擇。但我想自己也可以一邊留在空軍當軍官,一邊發揮所學。因此我將校方的提議提交基地文人主掌的人事處,不過經過一番考慮,他們回覆空軍不需要特教學位的人。我覺得這很奇怪,基地裡有那麼多必須依賴他人生活的人,但這是他們的決定,我也沒辦法。所以我放棄攻讀特教的念頭,但還是繼續我熱愛的義工工作。

  一九六九年的耶誕節,我準備返家探望親人。我必須開幾百哩的車到阿馬利洛搭飛機回紐約,但我的金龜車禁不起這樣的長途旅行。我在基地最要好的朋友羅伯特.拉方德(Robert LaFond)願意拿他的起亞車和我換。我不想錯過特勤部門的耶誕舞會,但只有和他換車才能及時趕到阿馬利洛。

  飛機在拉瓜迪亞(La Guardia)機場降落後我下機見到父母。他們面色凝重、震驚,我想不出怎麼一回事。我的人生正開始步上正途,他們實在沒有理由對我失望。

  原來是他們剛接到一份報告,一名身分不詳的男子駕駛一輛金龜車在基地附近發生車禍喪命,報告對那輛車子的描述非常類似我的車子,所以沒看到我下飛機,他們不知道我是生是死。

  結果是羅伯特.拉方德和很多傢伙一樣,在耶誕舞會上醉得不省人事。當天在場的人告訴我說,幾名軍官和非戰鬥人員攙扶他出去、把他放到我的車上,車鎖匙正插在發動裝置上。羅伯特醒過來後開車離開基地。當時雪下得很大,冷得要死。他迎面撞上一輛內有兩名母子的客貨兩用車,幸好他們沒受傷,但在我那部爛車內的羅伯特卻撞到方向盤衝出擋風玻璃而喪命。

  這件事一直在我心中縈繞不去。我和羅伯特是非常好的朋友,我無法不去想他當時若開著他的好車,悲劇可能就不會發生了。回基地後我必須整理他的個人財務,裝箱寄回他家。我不時回去看我那部撞得稀爛的車,想像羅伯特和車禍當時的情況。我陪他去買給在佛羅里達潘薩科拉(Pansacola)父母的耶誕禮物寄到家的那一天,正是空軍基地軍官前往他家告訴他父母他們兒子噩耗的日子。

  我不只悲傷欲絕,更是氣得快要炸掉。就像我後來成為調查員一樣,我不斷到附近詢問,最後把目標縮小到兩名我認為該為羅伯特之死負責的人。我到他們的辦公室,揪住他們,把他們抵到牆上,開始一個一個狠狠地揍,直到有人把我拉開。我氣得快瘋了,根本不在乎什麼軍法審判。在我眼中他們是殺了我最好朋友的兇手。

  由於軍法審判必須處理我對這兩個人的正式指控,可能會非常麻煩,再加上當時美國已逐漸自越南抽身,軍方會讓只剩幾個月就要退役的人提早離開。所以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人事部讓我提前幾個月走。

  在軍中服務時我已經唸完大學學位,開始攻讀工業心理學碩士課程。退伍後我靠著「大兵法案」福利金住在克羅維斯一棟每週租金七美元、無窗的地下室公寓,終日與成群結隊、身長三吋的水蠍作戰,每天我一開燈牠們就已經排好作戰隊伍。由於已不能再利用基地的設施,我加入一家破破爛爛的廉價健身俱樂部,其氣氛與內觀與我的公寓相差無幾。

  一九七○年秋天,我在俱樂部認識一個名叫法蘭克.海恩斯(Frank Haines)的傢伙,後來才知道他是聯邦調查局駐克羅維斯的探員。我們經常一起健身,也就日漸熟了起來。後來我才發現他已從退休的空軍司令官口中聽過我,開始鼓吹我加入聯邦調查局。坦白說我壓根兒就沒想過要從事執法工作。當時我正打算一拿到工業心理學碩士學位就以此為終身職業,到大公司去處理如人事事務、員工協助、壓力管理等問題,這會是比較穩定、固定的將來。在當時我和聯邦調查局唯一的打交道經驗是在蒙大拿念書的時候,託運回家的皮箱被偷,當地調查站的探員約談我,認為我可能故布疑陣以便領取保險金。最後這事不了了之,如果聯邦調查局辦的案子都是這類的,好像也沒什麼了不起。

  但是法蘭克一直堅信我會是很優秀的特別探員,不斷鼓吹我要加入。他幾次邀請我到他家吃晚餐,將我介紹給他太太和兒子,讓我看他的槍和薪水單,這兩樣我沒有一樣比得上。我必須承認,和我窮酸的生活相比,法蘭克簡直就像個國王。於是我決定一試。

  法蘭克待在新墨西哥州,幾年後我們的工作有了交集。他偵辦一件殺人案,女屍死狀極慘,兇手焚燒屍體以規避偵察,我在法庭上作證。這是我在一九七○年秋天時根本就想不到的事。

  法蘭克將我的申請表送交阿布奎克(Albuquerque)的調查站辦公室。我接受專為非律師人士設計的標準法律考試。雖然我體型魁梧、體能狀況良好,但是聯邦調查局認為以我一八八公分身高而言,我九十公斤的體重超出應有的標準體重十一公斤。調查局裡唯一超出標準體重的人,是傳奇人物胡佛(J. Edgar Hoover)。我花了兩個禮拜時間只吃減肥凝膠和白水煮蛋,才讓體重輕了下來。同時為了身分證件所需,我也剪了三次頭才照出一張能看的相片。

  十一月,聯邦調查局決定試用我,起薪為一萬零八百六十九美元。終於我走出那棟令人沮喪、無窗的地下室公寓。如果我當時知道爾後大半輩子的聯邦調查局探員生涯要在另一棟無窗的地下室工作、偵辦更加令人沮喪的案子中度過,不知會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