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雨滴也可以賭

  申請者眾,入選者少。

  這是他們不斷灌輸給我們這些新成員的訊息。幾乎對執法生涯感興趣的人都渴望成為美國聯邦調查局的特別探員,不過只有少數優秀人才有此機會。調查局長久的光榮傳統可以追溯到一九四二年,當時一位名為約翰.愛德加.胡佛(John Edgar Hoover)的政府律師接下了當時貪污橫行、經費不足、管理欠佳的聯邦調查局。在我進去調查局時,這個受人敬重的機構依舊由年高七十五歲的胡佛領導,也仍然採行嚴格的鐵腕政策。因此我們的表現最好別讓調查局失望。

  局長拍來一封電報,指示我一九七○年十二月十四日早上九點前往華盛頓特區賓夕凡尼亞大道(Pennsylvania Avenue)的「舊郵務大樓」(the old Post office Building)六二五室報到,我將接受十四個星期的訓練,讓我由平民改造為聯邦調查局特別探員。報到之前我回長島家中,父親覺得非常驕傲,竟在屋前揮起了美國國旗。由於在此前幾年在軍中工作的關係,我沒有什麼講究的平民服裝,父親特地為我買了三件「標準」的暗色西裝:一件藍色、一件黑色、一件棕色。此外還有白襯衫、兩雙男皮鞋:一雙黑色、一雙棕色。接著為確定我第一天能準時上班,他還載我到華盛頓特區。

  沒多久我就熟悉聯邦調查局的規矩和教導。主持我們就職儀式的特別探員要我們拿出金色徽章,一邊注視著徽章,一邊宣誓。我們一起說出誓詞,一邊瞪著徽章上手持天平、劍,雙眼蒙住的正義女神,一邊莊嚴誓言保護美國憲法,免受國內外敵人的侵犯。「拿近一點!近一點!」探員命令著,最後我們盯著徽章的眼睛都成了鬥雞眼。

  我參加的新探員訓練班成員全是白人。一九七○年時聯邦調查局很少有黑人探員,女性探員則根本沒有。直到長期領導調查局的胡佛過世後,情形才見改變,但即使如此,胡佛依舊具有無形的強大影響力。當時大部分的探員年齡介於二十九歲到三十五歲之間,二十五歲的我算是最年輕的探員之一。

  調查局一直灌輸我們要提防蘇聯情報員的觀念:蘇聯情報員會企圖分化我們、竊取我們的祕密。他們可能就在你我身邊。他們告訴我們尤其要小心女人!我被洗腦得太成功了,以致後來竟拒絕了也在同棟大樓工作的絕色女子的約會,其實她也不過是要請我吃個飯。當時我擔心這是他們測試我的陷阱。

  當時位於維吉尼亞州匡提科海軍基地的「聯邦調查局學院」尚未完工啟用,因此我們都在華盛頓特區的「舊郵務大樓」上射擊課、體能訓練以及室內課。

  每位學員學到的第一件事,便是聯邦調查局探員不掏槍則已,一掏便要人命。這項政策背後的思考雖是嚴厲卻也合乎邏輯。如果你掏槍,便是決定要射擊。既已決定情勢危急到非用槍不可,想必也是危急到必須取人性命。在這重要時刻,你很少有餘地去計劃如何射擊,也少有時間去想這麼多;而企圖壓制或制伏對方,卻又存在太多危險。你無須讓自己冒不必要的風險,或讓嫌犯有機可逃。

  我們接受的其他嚴格訓練,包括刑法、指紋分析、暴力犯罪及白領犯罪、逮捕技巧、武器、徒手搏鬥、以及調查局在美國執法扮演的角色歷史。我記得最清楚的課程之一,是訓練開始不久接觸的一個課程。我們稱為「髒字訓練」。

  「門關上了嗎?」講師如此問著,然後發給我們每人一張單子。「我要你們念這些字。」我記得單子上列有一堆用語,例如狗屎、操他媽的、舔陰道、舔陰莖、屄、龜頭等詞。我們要做的就是牢記這些詞,以後如果辦案時遇到嫌犯口吐這些詞,我們便知道如何應付。此外我們還要確實把任何嫌犯口吐穢言的案件提報給「髒話速記員」,她們不是一般祕書。不騙你,真是這樣!速記員傳統上都是由年長、比較成熟、經驗老到、在看到這些詞後比較自在的女人擔任。我們甚至還要考髒字拼法,之後這些考卷被收回去,我猜打完分數後就被燒毀了。

  儘管這些訓練看起來有點蠢,我們對於打擊犯罪可都充滿理想,大家都認為自己將能有一番作為。新探員訓練進行到一半時,深受胡佛信賴的副局長喬.卡斯培(Joe Casper)把我叫進辦公室。他在局裡有「和善鬼」的綽號,這絕對不是真心的稱呼,完全出於反諷。卡斯培說我的表現大部分都不錯,但是調查局內部藉以彼此溝通的「局內溝通」一項,我卻是表現欠佳。

  「長官,我要比其他人強。」我這樣回應。通常這麼急切的人都被形容為「屁股裡冒出火來」,這種態度可以讓你出人頭地,但同時你也變得很顯眼。如果火冒得好,你可能從此平步青雲,但若搞糟了,燙傷將讓你長久成為眾人的焦點。

  卡斯培或許凶暴,但他並不笨,他已經看過太多「冒出火的人」了。「你想要比其他人強?拿去!」然後他就丟給我整本的術語手冊,要我利用耶誕假期背熟。

  擔任我訓練班輔導員的恰克.藍斯佛德(Chuck Lundsford)聽到我的事,跑過來問我:「你進去後說些什麼?」我告訴他經過。恰克瞪大眼睛。我們兩人都知道我這下可有得背了。

  我回家過耶誕節。當家人在歡樂時,我卻埋首溝通手冊中,毫無度假的感覺。

  一月初回到華盛頓後,我必須考筆試,奮力為自己爭取最好的成績。當另一位輔導員查理.布萊斯(Charlie Price)告訴我考了九十九分時,我真是感到無比欣慰。「事實上你考了一百分。」查理偷偷告訴我,「但是胡佛先生說這世界上沒有完美的人。」

  十四星期的訓練進行一半時,局裡徵詢我們每個人將來分發單位的意願。聯邦調查局大部分成員都分散到全美四十九個調查站。我感覺到這選擇意味著調查局與新成員之間的較量。我來自紐約,不想再回去。我推測洛杉磯、舊金山、邁阿密、特別是西雅圖和聖地牙哥會是最搶手的地點。因此我選了沒那麼熱門的城市,這樣我比較有可能獲選第一志願。

  我選擇亞特蘭大,結果我被分發到底特律。

  一結業後我們都拿到永久證書、一把點三八的六發左輪手槍、六枚子彈,以及儘快離開此地的指示。總部很害怕經驗不足的新成員會在胡佛先生眼前的華盛頓惹出麻煩,每個人可都會倒大楣。

  《底特律生存指南》(Survival Guide to Detroit)這本書是我拿到的另一樣東西。底特律是全美種族最為對立的地區,一九六七年暴動的影響猶在。底特律一年發生八百多件謀殺案,堪稱全美犯罪的首都。我們在底特律的調查站有集體打賭的風氣,我們賭每年年底總計會發生幾件謀殺案。一如大部分的新成員,我剛開始也是充滿理想、精力充沛,但是不久就了解到必須面對現實。我在空軍待了四年,其中最像樣的戰鬥也不過是因為打橄欖球和拳擊時鼻子受傷,必須動手術,被送到基地醫院與越戰中受傷的戰士鄰床。所以在去底特律之前,我根本沒有被視為敵人的經驗。聯邦調查局在許多地方相當不受歡迎,他們滲入大學,組織線民系統。我們開著灰暗的車,非常顯眼。許多地區的人都會拿石頭丟我們。他們的德國牧羊犬和短毛獵犬也不太喜歡我們。局裡曾告訴我們,我們若沒有足夠的保護裝置或槍枝,不要去城裡某些地區。

  地方警察也討厭我們。他們指責調查局搶功,在案子尚未完結前即發佈新聞,然後將警察偵破的案件加入聯邦調查局的破案率。諷刺的是,一九七一年,也就是我第一年辦案的時期,聯邦調查局雇用了約一千名的新探員,我們在街上的實務訓練絕大部分來自將我們納入其保護羽翼下的地方警察,而非調查局。我們那一輩特別探員的成就,毫無疑問要歸功於全美各地警官的專業以及慷慨大度。

  銀行搶劫案尤其猖獗。每逢星期五銀行都會儲備現金應付支薪,我們普通平均要偵辦兩三件武裝搶案,有時還會高達五件。在底特律銀行普遍使用防彈玻璃之前,出納員被殺或受傷的案件多得驚人。銀行監視器曾錄下一樁犯罪案件:一個銀行經理在桌旁被槍殺,一對想要申請貸款的夫妻坐在對面,飽受驚嚇的他們無助地望著。搶匪不高興經理打不開定時金庫。不只是手握數十萬元現金的銀行經理才會遭此橫禍,在有些地區,即使在麥當勞這種地方工作的員工也同樣危險。

  我被分派到「打擊犯罪組」(the Reactive Crimes Unit),顧名思義,這個單位是對例如銀行搶案或勒索等已經發生的犯罪作出反應。在這單位我與「潛逃避訴小組」合作。這個小組的全名是「非法潛逃以避起訴(Unlawful Flight to Avoid Prosecution,UFAP)小組」。這是非常難得的經驗,因為這個小組總是會目睹許多行動。全辦公室除了會在年底就謀殺案件件數下賭注外,我們這單位也比賽一天內誰抓到最多犯人。這就像汽車經銷商之間比賽在一定時間內誰的銷售業績最好一樣。

  那時我們最忙的工作線是所謂的「四二分類」,亦即逃兵。越戰將美國一分為二,許多傢伙一逃兵就死也不回去。專辦「四二分類」的警官被攻擊的次數多過偵辦其他逃犯的警官遭攻擊的次數。

  我第一次與「潛逃避訴小組」合作的經驗,是去追蹤一名陸軍逃兵到他工作的加油站。我表明身分,心想他會乖乖就範。誰知他突然抽出一枝銼得光滑、臨時權充為刀子的東西,纏著黑色膠帶的把手向著我。我忙往後退,差點就被刺到。然後我向他撲了過去,把他朝加油站的玻璃門撞去,他倒在地上,我的膝蓋壓在他背上,我拿出槍頂在他頭上。這時經理對我叫嚷,罵我竟把這麼好的員工抓走。我究竟在做什麼?這就是我當初想像的工作生涯嗎?我值得不時冒生命危險來抓這些下層社會的人嗎?當初若是走工業心理路線不是很好嗎!

  追捕逃兵除了造成情緒混亂外,也在軍方和聯邦調查局之間製造對立。有時我們帶著拘票、找出逃兵藏匿的地方,就在街上當場將他逮捕。憤怒的逃兵會抵抗、用手關節敲打義肢,並告訴我們他在越戰中受傷、拿過「紫心勳章」和「銀星勳章」。不論是自願回軍中或是被軍隊抓到的逃兵,全都被送到越南以示懲罰。這些逃兵後來在作戰時有許多表現優異,但是軍方沒告訴我們,所以我們依舊當他們是擅離職守的逃兵。我們對此非常光火。

  更糟的是有時我們按照記錄的住址找到逃兵的住處,卻遇見他的太太或父母一把鼻涕一把眼淚、非常氣憤的說我們要抓的人早就英勇戰死沙場。原來我們追捕的是戰場上的死人,而軍方卻從來不告訴我們。

  不管你從事哪行,當你真正去做的時候,你才會明白學校或訓練課程沒教你的那些大小事情。舉例來說,你的槍在各種情形下該怎麼放?例如上公廁時,槍該怎麼放?你是把槍放在地上呢?還是掛在門上?有一陣子我把槍放在大腿上,但覺得非常緊張。這是我們都會碰到的事,但卻又不好跟資深的同事討論。我上班一個月以後,這問題開始困擾我。

  搬到底特律後我又買了另一輛金龜車,不過諷刺的是,連續殺人犯也是選用這種車。泰德.邦帝(Ted Bundy)有一輛,最後也是靠著這輛車才找出兇手是他。有一次我開車到一所購物中心買西裝。因為我可能會試穿衣服,我想最好把槍放在安全的地方,所以把槍放在貯物箱,然後進入店裡。

  金龜車具有幾點有趣的特徵。因為引擎在後方,備胎就放在前方的車廂內。由於金龜車在當時是相當普遍的車種,更別提很容易打開車門,所以備胎偷竊案相當常見。畢竟大家都需要有備胎。最後也相當重要的一點是,車廂可以從貯物箱裡的開關打開。

  我相信你猜到我要說什麼。我出來走到車邊,發現窗戶被人打破。我後來試圖重現這手法相當高明的案件做案情景──想偷輪胎的小偷闖入車內,打開貯物廂開車廂偷輪胎,卻發現裡頭有樣更好的東西。我會有此推論,是因為槍不見了,但輪胎卻還在。

  「去他的!」我自言道。「我正式工作還不到三十天,卻已經供應武器給敵人了!」我知道遺失槍枝或證件意味著馬上就會收到一張申誡通知,所以我去找小組組長鮑伯.費茲派特克(Bob Fitzpatrick)。費茲派特克體格高大,像極了一個慈父。他穿著整齊,在調查局裡是位頗具傳奇色彩的人。他知道我霉運當頭、心情非常惡劣。丟槍一事必須上呈給局長,這下事情可大了,這將是我人事檔案的第一筆記錄。他說我們必須想出一個合理的藉口,就說我因為一心在維持公共秩序,不願冒險讓店員突然看到我的槍,以為我要行搶。費茲派特克安慰我說,短期內我不太可能會晉升,只要我從此不出任何差錯,這次的申誡對我影響不會太大。

  這就是我的解決之道,這次的丟槍事件讓我耿耿於懷了好一段時間。十五年後我從調查局退休,交回匡提科槍彈庫的「史密斯─威森十型」(Smith & Wesson Model 10)的槍並非我原來那把槍。謝天謝地,第一把槍未被拿來犯案。事實上那把槍就此消失不見了。

  我與其他兩名單身探員鮑伯.麥格尼葛(Bob McGonige)和傑克.昆斯特(Jack Kunst)住在密西根州的泰勒(Taylor)區,此區位於底特律南方郊區。我們都是很好的朋友,鮑伯後來還擔任我的伴郎。他也是個怪人,穿著深色絲絨西裝和淡紫色襯衫,即使審問嫌犯也是這麼穿。他似乎是聯邦調查局內唯一不怕胡佛的人。後來鮑伯從事祕密工作,根本連西裝都不用再穿。

  他在調查局內最先是擔任內勤職員,後來內升為特別探員。聯邦調查局部分最優秀的探員都是內勤職員出身,包括後來我為「調查支援組」挑選的幾名探員。然而有些圈子很討厭內勤出身的探員,彷彿他們能成為探員,全因受到上層青睞而已。

  鮑伯是我認識的探員中最擅長「裝腔」的人。這是我們為逮捕犯人而想出的「防制技巧」,特別是嚇嫌犯的時候,這招尤其管用。

  鮑伯擅長模仿口音。如果嫌犯是黑道出身,他就會模仿義大利口音。對付「黑豹黨」人(the Balck Panthers),他就裝成街頭混混。除此之外他還能模仿回教徒的阿拉伯口音、愛爾蘭的土腔、移民的猶太口音,以及中上階層的白人口音、他不只能將腔調模仿得惟妙惟肖,更能依照人物身分所需改變宇彙與用詞。鮑伯這麼厲害,所以有一次他打電話給喬.德爾.坎波(Joe Del Campo)(下一章將會提到這名探員),聽他說話之後,喬相信他是一名黑人激進分子,願意擔任聯邦調查局的線民。那時候由於壓力大,我們必須在市內佈線。鮑伯與喬約好時間見面,喬認為自己做了一件大事。結果喬等不到人,隔天在辦公室聽到鮑伯以模仿的口音跟他打招呼時,簡直氣炸了!

  逮捕壞人是一件事,但不久我發現自己對兇手做案的思考過程很感興趣。每次抓到人,我都會問他問題,比如他為何會選擇這家銀行而不選其他銀行,或是他為何會挑選這特定對象下手。當時我們都知道搶匪特別喜歡挑選星期五下午搶銀行,因為此時銀行內的錢最多。只是除此之外,我還想了解他們計劃搶劫與進行搶劫會有些什麼考慮?

  我一定不是讓人看了會心生恐懼的那種人,就像在學校一樣,一般人都能自在地與我暢談。我問得越多,越了解到犯案成功的人都是優秀的剖繪員。他們會經仔細思考、詳細研究,剖繪出最喜歡哪一種銀行。有些人喜歡靠近主要幹道或州際公路的銀行,這樣要逃比較容易,警方要出動追捕時他們早已逃之夭夭。有些人喜歡孤立的小分行,例如設在拖車上的臨時銀行。許多搶匪會事先探查銀行、記下地形、了解員工人數、不同時段大廳裡可能會有多少顧客。有時他們會不斷去找,直到找到一家沒有男性職員的銀行,再選定這家下手。靠馬路沒有窗戶的建築物最好,這樣外面就沒有人可以目睹搶案過程,裡頭的證人也無法指認逃逸的車子。手法最高明的搶犯都會認為遞上寫有搶劫的便條紙要比揮著槍在大庭廣眾之下喊搶來得好,而且他們都會在離開前拿回便條紙,以免留下證據。接運贓款的車最好是偷來的,設想如果周到,會事先把車停好,才不會臨時靠邊停車,引人注意。你走進銀行,得手後再開車逃逸。搶犯若於某一銀行行搶成功,可能會觀察銀行一陣子,如果狀況依舊不變,幾個月後他會在同一家銀行二度下手。

  在所有的公共設施中,銀行是最佳的行搶對象。做後續調查時我非常驚訝地發現,許多銀行經常大意到忘了裝監視器的底片,或是不小心關掉無聲響警報器卻又忘了重新打開,再不就是常常誤觸警報器,一旦真的發生事情,警方反而不當一回事,姍姍來遲。這好比是對犯案手法老道的搶犯亮出「來搶我」的告示牌一樣。

  但是如果你開始「剖繪」──當時我尚未使用這個詞來形容這過程──這些案件,你就可以看到作案模式,一旦你一看出模式,就可以開始採取防制技巧來抓壞人。例如你一發現激增的銀行搶案似乎手法都一致,如果你跟犯人談得夠多、了解到他們的著眼點為何,你就可以在符合這些情況的銀行加強警備。銀行內若經常派有警力或聯邦調查局的便衣小組,當然就無須大費周章。事實上你可以迫使搶犯挑選你選中的銀行,再去守株待兔。這種防制技巧一經採行,銀行搶案的破案率便上升。

  我們當時的一舉一動,正如一九二四年以來的前輩一樣,全都逃不過胡佛的監視。在現今這個官位變動猶如走馬燈、要接受民意監督的時代,很難想像當時胡佛的權力以及他對聯邦調查局,甚至政府官員、媒體、整個社會所能發揮的影響力。如果你想撰寫有關調查局的書或劇本,例如一九五○年代唐.懷特海德(Don Whitehead)的暢銷書《聯邦調查局的故事》(The Story of FBI),或是改編自此書、詹姆斯.史都華(James Stewart)主演的賣座電影,或是將調查局拍成電視劇,例如一九七○年代小埃福藍.秦巴利(Efrem Zimbalist Jr.)主演的《聯邦調查局》(The FBI),你必須得到胡佛的點頭同意和祝賀。同樣的,如果你是政府官員,就得終日不安,害怕調查局長握有你的小辮子,特別是他好意通知你聯邦調查局正在揭發一項不懷好意的謠言。他會盡力確保這謠言不會公開,以免對你不利。

  沒有一處地方能比聯邦調查局和調查局管理階層更能讓你深刻感受到胡佛的神祕。大家都認為聯邦調查局能具有如此的權威和受人景仰,完全要歸功於胡佛,他不遺餘力的爭取增加預算和調薪。下屬對他是既敬又懼,你若覺得他也沒什麼了不起,千萬別表現出來。調查局內的紀律嚴格,對各處室的評估監督也是不留情面。監督者若找不出幾件下屬要改進的地方,胡佛會懷疑他在打馬虎眼,這就是說他每次都得開出幾張申誡通知。不管這些申誡通知合不合理。這就像要開一定張數的交通罰單一漾。情形演變到最後,主管探員(SAC)就會找暫時不會升遷、申誡通知對仕途影響不大的代罪羔羊來頂罪。

  有一次發生一件事,在經歷一九九五年奧克拉荷馬市駭人的聯邦大樓爆炸案後,這件事或許不再有人認為好笑:有一次檢查過後,聯邦調查局辦公室接到一通放置炸彈的恐嚇電話。經過追蹤發現,這通電話是在調查站所處的市中心聯邦大樓外的電話亭打的。總部當局便把這座電話亭移走,要把電話上的指紋拿來和調查局內三百五十名員工的指紋比對。幸好他們還有理性,比對工作並沒有做。不過卻由此可以看出胡佛的政策所引起的緊張情勢。

  調查局內辦事有其標準程序。雖然我從未單獨面見過胡佛,但我辦公室放有一張他的親筆簽名相片。年輕探員要取得這樣一張相片甚至也有標準程序。負責的主管探員要我們請他的祕書為你寫一封拍馬屁的信,說你多麼以能成為聯邦調查局的特別探員為榮,以及你有多仰慕胡佛。信如果寫得合宜,他就會送你一張相片和對你的祝福,別人就可看出你和上層的個人關係如何了。

  其他有些程序我們不確定是怎麼產生的,究竟是胡佛個人的指令呢,或僅是他人過分揣摩胡佛心意的結果?這就不得而知了。局裡上下都應該加班,每個人的表現都應該比一般水準要高。你大概也看得到難處。月復一月,加班時間越來越長。進入調查局的探員原本或許士氣高昂、正直不阿,如今也都學會把時間灌水。而就像挨家挨戶銷售員那樣,探員連辦公室都不願意進,甚至打個電話都不肯。因此每個人都發展出自己一套辦公習慣來應付。我就常常在公共圖書館的讀書室研究案件。

  胡佛聖人的忠實信徒之一是我們的主管探員、人稱「葡萄」的尼爾.威爾希(Neil Welch)。威爾希體格高大,約一九三公分高,戴著角質鏡架的厚眼鏡。他為人嚴厲、堅毅,一點也不和藹,絲毫也不含糊。他在調查局官運亨通,例如後來他接掌了費城和紐約的調查站。有一種說法是若胡佛「再見」以後,他將接替胡佛的位置。在紐約,威爾希組織了一個小組,首次有效執行聯邦對抗組織犯罪而定的「權力詐騙及貪污機關」(Racketeer Influenced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RICO)共謀法規。不過在底特律時期,他可是一絲不苟,照章行事。

  當然,威爾希和鮑伯.麥格尼葛免不了會發生衝突,這衝突就發生在某個星期六。當時我們在家,鮑伯接到威爾希一通電話,叫他馬上去見他,我們的小組長鮑伯.費茲派特克也一道去。所以麥格尼葛進去,威爾希告訴他有人打這支電話到紐澤西州。打電話辦私事是違反規定。事實上他的行為可以有另一種解釋,不過在聯邦調查局你再怎麼小心也還是會出錯。

  個性火暴的威爾希開場多半會使用高明的質問技巧,讓對方下不了台。「好,麥格尼葛,你說這些電話是怎麼回事?」

  鮑伯就一五一十把所能想到打過的電話全說出來,因為他害怕威爾希精彩的好戲還在後頭,所以想承認這些小事或許可以平息這個主管探員的憤怒。

  威爾希站了起來,威嚴的身軀靠在桌邊,氣勢洶洶地手指著鮑伯:「麥格尼葛,我警告你。你已經兩好球了。首先你是內勤職員出身,他媽的,我最討厭內勤職員。其次如果再讓我看見你穿著淡紫色襯衫,特別是在審問犯人時,我就把你踢到東傑佛遜街。再讓我看見你靠近電話。我就會把你丟下電梯間!現在給我滾!」

  鮑伯灰頭土臉地回來,心想這下八成被炒魷魚了。我和傑克.昆斯特也為他感到難過。但是隔天費茲派特克告訴我,麥格尼葛離開後,他和威爾希坐在那裡笑到肚子痛。

  幾年後我領導「調查支援組」,時常有人問我,既然我們對犯罪行為和犯罪現場分析這麼有研究,我們做案是否就能天衣無縫。我總是告訴他們不可能,即使我們有研究,我們在作案時依舊會有所疏失。我認為麥格尼葛和威爾希之間的事件證明了即便是一流的聯邦調查局探員,面對高明的審問也難免不敵其壓力。

  順便一提,鮑伯自從那天星期六下午出了主管探員的辦公室以後,出門一定是穿上最最雪白的襯衫……直到威爾希調到費城為止。

  胡佛提出的預算能在國會過關的重要籌碼是他交出的統計數字。單只為了讓局長交得出這些數字,調查站就要全體出動。

  事情是這樣的,一九七二年初,威爾希承諾局長要抓到一百五十件賭博案件。這似乎是當時需要加強的項目,所以我們精心設計圈套、安插線民、搭線竊聽,計劃縝密,一切只為每年規模最大的非法賭博日──「超級盃週日」(Super Bowel Sunday)。在此前一年以極相近的比數輸給「巴爾的摩公馬隊」的「達拉斯牛仔隊」正在紐奧爾良與邁阿密的「海豚隊」比賽。

  抓賽馬賭注經紀人必須迅雷不及掩耳、動作準確,因為他們會使用立刻就能燃燒的火紙或是遇水即溶的馬鈴薯紙。當天斷斷續續下著雨,注定整個行動會是一團亂。

  在下著雨的下午我們的突擊行動抓到兩百多名賭徒。同時我命人將一名犯人戴上手銬押到車後,準備帶回軍火庫登記入冊進行指控。這名犯人是個迷人的傢伙、個性隨和。他長相英俊,看起來有點像保羅紐曼。他說:「等到這一波過去,我們應該找個機會聚一聚,打打網球。」

  他還算容易親近,所以我就開始問他問題,就像我問銀行搶匪一樣。「你為什麼走這一途?」「我喜歡。」他這樣回答,「約翰,你今天可以把我們全部抓起來,不過這沒什麼影響。」「像你這樣聰明的傢伙,正當賺錢應該不難。」他搖了搖頭,好像在說我不了解他的意思。此時外面的雨下得更大。他往旁邊看去,我的視線也跟著朝向車窗。「你看到那兩滴雨滴嗎?」他指著雨。「我敢打賭左邊那滴會比右邊那滴早些落地。我們不需要『超級盃』。我們所需要的只是兩滴雨滴就行了。約翰,無論如何你是阻止不了我們的,這是我們的本性。」

  對我而言,這短暫的交談宛如晴天霹靂,霎那間使我茅塞頓開。現在回想起來或許天真,但是我一直在探索的答案、銀行搶案和罪犯的研究突然間一清二楚了。

  這是我們的本性。

  有些東西是與生俱來的,潛藏在罪犯的內心,逼迫他們以一種特定方式去做某些事。後來當我開始研究連續殺人犯心理與做案動機時,我開始分析犯罪現場中透露的行為線索。我會去尋找與案件和犯人有密切關連的一項因素或一組因素,找出能夠代表犯人個性的因素。

  最後我終於找出「簽名」(signature)一詞來描述這種靜態的獨特因素和個人強迫力。這和傳統的會改變的「犯罪手法」(modus operandi)概念不同。這就是我們「調查支援組」的工作重點。

  結果我們在「超級盃週日」抓到的幾百名賭犯都以法律程序交保,因為當初為了趕突擊行動的時機,等不及大法官簽署搜索狀便由大法官助理代簽。不過威爾希還是履行承諾,將數字交給胡佛,這份名單之長,足以對國會產生預期的影響。而我也得到我執法生涯中最重要的領悟,亦即雨滴也可以用來打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