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人皆有弱點

  許多年前的一天傍晚,當我結束倒楣的蒙大拿學院生活返家後,和我的父母到長島育紐達(Uniondale)一處叫冷泉的餐廳吃著比薩與啤酒的晚餐。就在我剛咬下一口雙份起司的比薩,神色憂鬱的母親便說道:「約翰,你有沒有和女人上床過?」

  我哽住了,努力地把口中的食物嚥下去,在當時六○年代中期,這不是一個十九或二十出頭的小孩會被他們母親問及的尋常問題。我把頭轉向父親,試圖尋求一些暗示性的幫助,但是他面無表情,他已經為我緩頰過太多次了。「那,到底有沒有?」她逼問,不打破砂鍋問到底絕不罷休。「呃…有啊,媽,是有過。」我看到母親臉上的表情起了重大變化,「那,她是誰?」她詰問道。「啊…這麼嘛…」我似已失去了所有走進餐廳時的胃口了:「事實上,是有過很多個。」我沒有告訴她,其中一個波茲曼地方的十幾歲女孩還住在未婚媽媽之家呢,不過讀者會認為一定我實話實說,招認出一切罪行來了。「以後有誰要嫁給你呀?」她嘆道。

  再一次地,我又把頭轉向出奇安靜的父親,拜託,爹地,幫幫忙吧!「喔,怎麼說呢,朵樂絲,現在這還不是要緊的事嘛。」「這可是件『大事』啊,傑克,」她答道,然後再盯著我說:「你想想看,約翰,如果有一天你太太問你,你結婚前是否有過性行為時怎麼辦?」我停下了進食的動作,說:「這個,媽,我會實話實說。」「不行,你不能這麼說。」父親插嘴了。「你這是什麼意思?傑克!」母親問道。好吧,爹地,看你怎麼收尾了。

  這場質問在不愉快的僵局下收場。我不確定我是否從這次的談話中得到了什麼,日後我也沒有告訴潘蜜我的過往或是她所懷疑的部分。無論如何,她總算同意嫁給我了,我母親的疑慮終於解除。但是當我回想起那一段在成為聯邦刑事幹員、剖繪員、犯罪行為暨犯罪心理專家之前苦不堪言的歷程時,便猶如撥雲見日般領悟到了很重要的一件事:即使我現在擁有了各種養成訓練與分析經驗,我還是不能應付得了我母親的追問!

  因為她一針見血地問到了我事實俱在的關鍵。

  我還有另一項實例可茲證明。自從我當上了聯邦調查局的資深調查員後,私下還得負責訓練其他的幹員。為此,我特別喜歡與共事的先生女士們保持親近與群體合作的關係。每個人在他們工作崗位上都成為表現出色的熠熠紅星,但假如我真要說出他們之中有誰才真是我的入室弟子的話,那麼必是葛瑞格.庫柏(Greg Cooper)無疑。庫柏在三十出頭,前途看好之際離開猶他州某個小鎮的警長職位,因為聽了肯.藍寧(Ken Lanning)與比爾.哈格瑪伊爾在刑事研討會上的一席話而投效聯邦調查局。他在西雅圖的調查站表現優異,但卻一心想調往匡提科從事行為科學的相關工作。他研讀過我所有關於綠河殺手(Green River Killer)的檔案分析研究,並且在我飛往西雅圖參加「捕人…現場」電視節目訪談時,自願當我的司機與導遊。在我擔任重組的調查支援組的主管時,葛瑞格在加州橘郡的聯邦調查局分處服務,住在拉古納.尼古耶(Laguna Niguel),我把他帶回匡提科,在那兒他成為一個頂尖的好手。

  當葛瑞格剛加入我們這個單位時,他被分派與賈娜.摩若依(Jana Monroe)用一個無對外窗戶的地下室辦公室,賈娜在成為聯邦調查局的探員之前,曾是加州警局的職員與殺人案的探員,除了擁有眾多優點之外,還是一個非常有魅力的金髮美女。換句話說,她樣樣俱全。不是有太多人會認為這是難題,但碰巧葛瑞格是虔誠的摩門教徒,正直、愛家,有五個可愛的小孩和一個美麗非凡、名叫蓉坦(Rhonda)的老婆;要他們從陽光天堂般的加州搬往乏味濕熱的維吉尼亞州,簡直是項重大的犧牲。每回蓉坦一問起辦公室裡的同事,葛瑞格便哼哈地敷衍過去,或是避重就輕地轉移了話題。

  終於,就在他加入我們工作的六個月後,葛瑞格帶著老婆來參加部門裡的耶誕派對。我不在場,因為正巧出城辦事去了,但是活潑的賈娜自然也出席了這場盛會。對她來說這是個正式場合,於是她就穿了一襲精緻、很短且很合身的亮麗紅色禮服,繫了條長絲巾出現了。

  當我回來的時候,本單位的第二主管吉姆.瑞特(Jim Wright)──也是負責幫我主持專案計畫的副手──告訴我說在派對後蓉妲與葛瑞格之間爆發了激烈的口角。她很不高興葛瑞格這些日子以來,都跟這一位美麗、幹練、迷人的調查員共處一室,後者顯然已點燃了導火線,卻還自若地周旋在其中。

  於是我要我祕書把正在開會的葛瑞格請出來,告訴他我馬上要見他。他進到我辦公室時有點緊張,他只到職六個月,這個單位是他夢寐以求的單位,他也一心想有好的表現。

  我坐在辦公桌前看著他說道:「葛瑞格,把門關上,坐下來。」他依言而行,因為我的語氣而更顯無措,「我剛接到蓉妲的電話,」我繼續說道:「我知道你遇上了些麻煩了。」「你才剛和蓉妲通過電話?」他甚至沒有看著我,只是直盯著桌上的電話機說道。「聽好,葛瑞格,」我以一貫和藹的諮商語氣說道:「我是很想替你掩飾,但是當你和賈娜出雙入對時,我實在也無能為力了。這是你自己必須解決的私事,蓉妲顯然已經知道你和賈娜之間的事,而且……」「我和賈娜之間根本沒有什麼!」他衝口而出。「我知道這個工作的壓力很大,不過既然你已經有了美麗的賢內助,乖巧的小孩,就不應該置他們於不顧。」「約翰,事情並不是如你所想的那樣,也不是如蓉妲所想的,你要相信我。」這段時間內他還是一直注視著電話機,讓人覺得如果他夠專注的話,好像就要把電話機給盯燒起來似的。他開始冒出冷汗,我看到了他頸動脈賁張凸起,他的頭很快地低了下來。

  我抓住了這個剎那,說道:「看看你,你這個可憐蟲!」我勝利地咧嘴笑了:「你還能說自己是個偵訊員嗎?」那時他正在為《犯罪分類手冊》(Crime Classification Manual)準備某一章的偵訊資料,「你是否做了讓你覺得有罪惡感的事?」「沒有,約翰,我發誓!」「好!那是我抹黑你囉!你是清白無辜的!你是前任警察局長,一個老練的偵訊員,而我卻把你玩弄於股掌之間,看你要如何為自己辯護?」

  在那非常時刻裡,豆大的汗珠從他光禿的前額滾落時,他亦不發一語,不過這就對了。我穩操勝券地知道我可以這般地擺平他,若是同樣的情況再度發生,也是如此。

  人人都有弱點,這無關你是否學識淵博,是否閱歷豐富,是否能成功地從嫌疑犯口中套出口供,也無關乎你是否知道如何訊問。每個人都會被套牢──只要你知道對方的致命傷在何處。

  這是我當剖繪員時從某個最早的案件中學習到的,從此不斷地學以致用──不只是在對組員組訓的時候才用到。那是第一次我真正「登上」偵訊員的位子。

  一九七九年的十二月,探員羅勃.賴瑞(Robert Leary)從喬治亞州羅馬市(Rome)的調查站打電話來報告一件慘絕人寰的案件,請我優先處理這件案子。一個星期之前,瑪莉.法蘭西絲.史多納(Mary Frances Stoner)──一個住在離羅馬市一個半小時車程亞達斯維爾(Adairsville)的可愛優秀的十二歲小女孩──在回家時於下了校車後便失蹤了,她家離站牌處的路口大約是一百碼的距離。不久後,在十公里外一處情人幽會的森林小徑裡發現她的屍體,是一對情侶先發現了她的黃夾克蓋著頭,而報警處理的。現場保留原狀,是一個尚需研判的現場。死因初步判定是因頭部遭受鈍物重擊致死,驗屍報告也指出她顱部的碎裂係由大石塊造成(現場照片中她的頭部附近有一塊沾有血跡的石塊),脖子處亦顯示有被從後面強勒的痕跡。

  在我查閱這個案子的資料之前,我希望能盡可能多了解被害人的背景。沒有人對瑪莉.法蘭西絲有任何不好的評語,據說她對每個人都很和善,既合群又討人喜歡,她長相甜美、一派天真,在學校樂團裡擔任鼓手,常常穿著樂隊的制服上學,是個可愛的十二歲女孩,看起來就是十二歲而不是裝成十八歲的樣子,她不會亂搞性關係,也從未涉及毒品或酒類。驗屍的結果也顯見她在遭強暴棄屍前還是完璧之身。這一切的一切,都表示她會是那種被我們歸類為低風險性類中不太可能遇害的被害人。

  在聽完賴瑞的案情簡報與研讀完命案現場的照片與相關檔案之後,我摘要記下下面半頁的筆記:

  剖繪:

  性別──男性

  種族──白人

  年齡──二十五歲左右,近三十歲

  婚姻狀況──已婚:問題婚姻或離婚

  兵役──逃兵或軍醫

  職業──藍領階級:電工,水電工

  智商──中等至中上

  教育程度──最多中學或輟學

  犯罪記錄──縱火,強暴

  性格──自信,自大狂,能通過測謊器

  交通工具顏色──黑或藍

  問話形態──直接,投射

  這是見機起意的強暴案,兇手並無預謀或事先的意圖。從身上衣服的凌亂可以想見瑪莉.法蘭西絲是被迫褪去衣服的,而在被強暴後又匆匆穿上;我從某張照片上看出其中的一隻鞋子還未綁鞋帶,報告中也指出她的內褲上染了血跡。她的後背、臀部、雙腳皆沒有任何碎屑,表示她是在車內遭到強暴,而不是在陳屍的林地上。仔細而非例行地觀察命案現場的照片,我開始了解到這是怎麼回事了,我可以想見案發當時的情景。可能是因為她的稚齡與隨和容易相信別人的個性,瑪莉.法蘭西絲在校車站牌下車後,容易在沒有任何威脅的情況下就與之接觸。可能是不明行兇者將她誘騙上車,隨後以槍或刀子脅迫就範。從陳屍地點的偏僻上判斷,兇手應當有相當熟悉的地緣關係,且能完全掌握當地的路線。

  從誘拐的場景判斷,我可以推斷這絕非是預謀的兇案,而應該是兇嫌開車經過時突然下手的。就像歐登與羅森一案,如果沒有某人剛好在那個時刻不幸遇上,就不會發生這樁慘案。因為這個小女孩的可愛與好性情,讓這個有性幻想的侵犯者,有機可乘地糟蹋了她天真的友善,並藉機一逞獸慾。

  當然,實際上,事實抵過一切。當他強暴了她之後,這個被嚇壞了的小女孩,在極度的痛苦中,哭喊著求救,想要逃命。他多年的幻想雖然得到了滿足,但事實卻頗不堪,他不知如何面對這個小女孩的反應,猶如處在一團混亂的恐怖地獄中。

  就在這個時候,他覺得唯一能脫身的辦法就只有殺人滅口。但既然小女孩已經害怕地只想要逃命,遠比他想像中的更難以控制,那麼對他來說比較容易的做法,就是要她更合作、順從,他告訴她要她趕緊穿上衣服,就放她走路──不是讓她自己跑走就是將她綁在樹上然後再離開現場。

  但就在她轉身的當時,他欺進而勒住她的脖子,極有可能將她勒昏,但倒勒時上半身需要使上很強的氣力,他一時之間控制不住她,沒辦法將她勒昏,於是把她拖近一棵樹,撿起離他最近之處所能拿到的大石塊,在她的頭部重擊了三至四次,殺了她。

  我認為兇手和瑪莉.法蘭西絲並不熟,但兩人一定在鎮上碰過面,因此她一看到兇手便認出來,也才足以讓兇手對瑪莉有所幻想。他很可能看過瑪莉.法蘭西絲穿著短短的樂隊服裝去上學。

  我知道從夾克蓋住她頭部的現場看來,這個不明行兇者對這件案子也不怎麼好受。我也知道破案的時間對警方是個大考驗,從這個案子的犯罪形態與這種智慧型、有組織的嫌犯類型判斷,只要兇手思考的時間夠久、讓他對自我的罪行合理化、把一切過錯歸罪到被害人的身上,那麼要他俯首認罪的機會就更渺茫。就算他接受測謊器的測試,結果也頂多是得不出結論。一旦他開始覺得警方懷疑的箭頭指向他,就會遁跡到國內某個不會被查出行蹤的角落,那麼那裡的下一個小女孩就會有危險了。

  我認為,兇嫌顯然是住在這一帶,而且極有可能已經被警方約談過了。他很合作也相當狡猾,即使警方起訴他,也不會俯首認罪的。我告訴他們,這不是頭一回碰到這麼棘手的案件,雖然很有可能這是他第一次犯下的謀殺案。他所駕駛的黑或藍色小客車可能是中古車,因為他不可能買得起新車,但這輛中古車可能性能還不錯且保養得很好,車子中的每件東西都恰如其分地擺好。就我的經驗判斷,一般而言,帶有強迫性格的人通常比較喜歡深顏色的車子。

  在聽完我這番推斷後,電話那頭的某一位警員說道:「就你剛才所敘述的嫌犯我們才放走了一個。」這個人符合嫌犯的剖繪描述,同時也是另一件案子的嫌犯。他的名字是達瑞爾.基恩.戴維爾(Darrell Gene Devier),白人男性,二十四歲,有兩次結婚又離婚的記錄,目前和他的第一任前妻住在一起,是喬治亞州羅馬市的樹籬剪修員,是強暴某位十三歲女孩的重大嫌疑犯,但尚未被起訴。他在第一次婚姻失敗後曾加入陸軍,但在七個月後因開小差而被除役。他開著一輛三年的黑色福特Pinto小轎車,保養得很好。曾經因持有汽油手榴彈而被當成不良少年拘提到案,在八年級的時候便輟學,但智商測驗的成續在一百到一百一之間。

  他曾被約談,被詢問是否有見到任何可疑人物或聽到任何風聲,因為在瑪莉.法蘭西絲被誘拐的前兩個星期,他正在幫史多納家附近的電力公司修剪樹籬。警方告訴我他被傳訊的當天,正打算安排他做測謊。

  這並非良策,我告訴他們,他們從測謊裡根本得不到什麼,只會加強嫌犯在被問話過程中自我防衛的能力。當時我們並沒有太多實際問案的經驗,但從與監獄囚犯的訪談及持續對連續殺人犯的研究,我想我很清楚自己說出來的東西是什麼。可想見地,當他們翌日再打電話給我時,便告訴我這個測謊器無法確定嫌犯的犯案嫌疑。

  既然嫌犯知道他可以打敗機器,只有一個方法能讓他就範,我說道,那就是在當晚於警局安排一場審訊。一開始嫌犯會覺得有些輕鬆,但攻其不防地詰問他:要讓他感受到你的嚴肅與盡忠職守。要他知道這不像午餐或晚餐,可以有任何緩衝的機會,也要他了解如果他讓步的話,並不會像電視上的戰俘一樣被吊起來拷打。由當地警方與聯邦調查局亞特蘭大分局的幹員一起負責偵訊,以顯示團隊的力量及暗示全美政府的公權力正與之對抗。在他面前的桌上堆著成堆與他名字有關的卷宗,即使裡面都是些空白的紙張。

  更重要的是:不做任何說明,逕把沾有血跡的石頭,擺在與他視線相對四十五度角的一張矮桌上,讓他不得不轉頭注視的位置上。仔細注意他每個不言而喻的線索──他的動作、呼吸、流汗程度、頸動脈的跳動,等等。如果他真是兇手,他無法對那塊石頭視而不見,即使你不曾提及或解釋它的特別之處。

  我們所需要製造的這些,即是我所謂的「戰戰兢兢因素」。我的確是把這樁史多納案當成是測試我理論的試驗品,許多我們後來修正過的辦案技巧都是從這裡發源的。

  他並沒有招供,我鍥而不捨。喬治亞是個從重量刑的州,即使他被關進監獄,被當成騷擾兒童犯的刑責只會讓他覺得這第一次強暴案不過是牛刀小試,監獄裡的其他囚犯會讓他變得更惡形惡狀。

  用微弱帶著神祕的燈光,及一次不超過兩個以上警員或調查員的問話場面,最好是一個調查員與一個當地的警員搭檔。你所需要做的,只是暗示你已經知道了重點,知道他心裡正在想的東西,也明白他所承受的壓力:不管你覺得多麼令人作嘔,但你必須要投射出你對這個被害人的指責,暗示著是她引誘他的,問他是否是她主導的,是否是她投懷送抱,是否是她用黑函威脅他,給他一個保住面子的情境,給他一個解釋自己行為的機會。

  從頭到尾我從這件案子裡學習到的另一件事,就是在鈍物致命或持刀殺人的案子裡,兇手很難不去留意他身上所留下的被害人血跡。這是一項可茲利用的通則。當他開始有反應,哪怕只是一點點輕微的動作,你就要直視他的眼睛,告訴他這整個案子中最令人起疑的部分,就是他的身上已經沾有瑪莉的血跡。

  「我們知道你身上有血跡,基恩;在你的手上,你的衣服上,我們想問的只是『是不是你做的?』我們知道是你幹的,問題是,『為什麼?』我們當然知道為什麼,你所需要做的只是告訴我們是不是。」

  我們真的這麼做了,他們把戴維爾帶進來,他馬上注視著那塊石頭,開始冒汗且呼吸急促,他的身體語言和先前問訊時的情形迥然不同:瑟縮而帶著防衛性。偵訊員開始指責小女孩,把責任推到她頭上,見他隨聲附和時,他們便把血衣現出來,這項舉動很顯然地激怒了他。當你發現對方開始閉嘴而且專心諦聽你說話時,你可以說已經找對人了;相對地,無辜者通常的反應不是大笑就是大叫。即使某個嫌犯假裝大笑或大叫來讓你以為他是無辜的,你也可以分辨出來。

  他承認強暴,並且同意偵訊員所說的是她威脅他。羅勃.賴瑞告訴他,他們知道他並非預謀要殺害她,如果是蓄意謀殺的話,他會用比石頭更有效的兇器。最後,他終於俯首認罪,承認犯下這樁殺人案及前一年在羅馬市的另一件強暴案。達瑞爾.基恩.戴維爾因強暴與殺害瑪莉.法蘭西絲.史多納,被判死刑定讞,已於一九九五年五月十八日於喬治亞州以電椅行刑處決;幾乎是在他案發被捕的十六年後才執行判決,比瑪莉.法蘭西絲在世的時間還長了近四年。

  我發現,這場偵訊的關鍵在於其創意,在於運用你的想像力,我必須自問:「如果我是兇手,我會怎麼做?」我們都是不堪一擊的,只差在每個人的弱點不同罷了;拿我來說吧,以我隨便記帳的習慣,我的主管探員隨時都可以把我叫去,給我看他桌上放著的我的帳單,讓我汗流浹背。還好他叫我去總是為了別的事。

  每個人都有弱點。

  從戴維爾案學到的東西,遠比一個病態性謀殺的辦案技巧要多上許多。不管它是你必須調查的侵佔公款、貪瀆、強盜案、銷贓或索賄集團,都無妨,重點都是一樣的。在任何類型的案件中,我的建議都是你必須找到那個你認為是「最弱關連」的目標,用一個方法讓嫌犯進入,讓他看到他所反抗的東西,然後用其它的輔助贏得他的合作。

  在任何形態的犯案中,這都是頗具爭議的論題。你所要做的,只是計誘某個傢伙成為法定的證人,然後扮豬吃老虎地把所有的底牌都掀起來而已。但是選擇哪個人卻很重要,因為一旦選錯了人,你就不可能把他扳倒,那他就會搞得天翻地覆,而你也會被弄得人仰馬翻。

  就拿我們調查一樁大城市裡的貪瀆案來說吧,我們懷疑在某個特別機構裡有八到十個人左右涉案;假設這個機構裡的頭號或二號人物就是最佳的「線索」(catch)。但是當我們剖繪這個嫌犯時,發現除了這件貪污案外,他本人做事負責又有效率。他既不是酒鬼也不是好色之徒;事實上,他是一個居家型的男人──沒有病痛,沒有財務問題,沒有不良嗜好。如果被聯邦調查局約談,他可以輕而易舉地否認一切,要我們滾蛋,把問題推到別人頭上去。

  逮到這種人的方法,就是透過另一條小魚去引他上鉤,就像有組織的犯罪一樣。當我們瀏覽過所有的資料後,也許可以從其他人中找出這麼一號人物來達成我們的目的。這個人不需是高層主管,但卻是必須處理所有文件的辦事員,他已經在這個崗位上工作了二十年,所以一切都投注在這裡,他有財務與健康上的問題,這兩項都是他致命的難題。

  接下來,就是誰是主持這個偵訊最佳人選的問題了,我傾向於用有點年紀又帶著權威性的人,比起衣著光鮮、有點命令外表的主腦人物,這個人可能是友善隨和而能令主腦放鬆的人,但在必要情況下,會變得相當嚴肅並主導場面。

  如果在接下來的幾星期裡有個國定假日,或是這個主腦的生日、特殊紀念日的話,我就會建議把這個偵訊延後,以善加利用這個假日或特殊日子。你正好在房間內逮住他且讓他了解到,如果他不願合作,那麼這可能就是最後一個他和家人共度的節慶了,這會助長你的聲勢。

  「佈局」(staging)只能用來對付沒有暴力傾向的涉案人,就像史多納案中所應用的一般。對於任何大型或正在進行中的調查,我的建議是把你手中所有資料的焦點集中於一處,不管這一點是否在案件中出現。舉例來說,假設你正接管一間會議室以作為你的「專案小組」辦公室,你把麾下所有的幹員、部屬與檔案全都集中起來,以顯示你是很嚴肅地在辦這件事。如果你能在牆壁上「裝飾」一下,比方說是放大的跟監照片及其它能顯示擴大偵辦或官方調查的證物,就會讓整個房間的氣氛顯得十分正式有力,若有兩台錄影機播放偵測對象的影帶,則更相得益彰。

  在我個人辦案的過程中,我喜歡用顯示定讞的刑責掛圖表。這張表並沒有什麼可怕的,但卻會讓犯案人有壓力,提醒他自己正在鋌而走險。我想用這個「戰戰兢兢因素」恰如其分地逼供。

  我也發現深夜或清晨通常是最好的偵訊時間,人們在這個時候會比較放鬆而且較為無助。同時,如果你和你的夥伴們一起徹夜工作,你會很快傳遞出這個案件是個大案子的訊息,並且很快就進入狀況了。漏夜偵訊還有另一個實際的考慮,就是你的當事人不用擔心會被其他人看到,假如他覺得自己已經「曝光」了,就沒有任何談判的籌碼了。

  事實、站在當事人立場提出的訴求及常理判斷,是談判成功的基礎。所有實際操演所做的皆是在喚起對關鍵要素的注意,假如我在這件貪瀆案中是負責偵訊涉案的主事者,我可能會在深夜打電話到對方家裡,如是說道:「先生,今晚我跟你的談話非常重要,正當我們在講話的時候,聯邦調查局的幹員已經快走到你家門口了。」我會強調他不會被逮捕,也不須跟著調查員離家;但我會強力暗示他最好配合著到調查局走一趟,因為他可能沒有下一次的機會了。這時候並不須告知他的權利,因為他尚不會遭到任何起訴。

  一旦他抵達了辦公室,我會先讓他放鬆一下,在爭奪冠軍的足球賽鏖戰終場之前,我會叫暫停,讓選手們有射球入門前的準備。就像每個等著和醫生約診的病人,也都要選擇最好的時間一樣。

  當他被帶進我的辦公室時,我會關起門,努力讓自己看起來溫和而友善、善體人意,是那種哥兒們的感覺。我會親切地只叫這個人的名字:「我希望讓你明白,你不會被逮捕。」我一再重申:「你可以在任何時間內自由地離去,我的手下會開車帶你回去。不過我想你應該仔細地聽聽我所說的話,這可能是你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次約會。」

  我會讓他決定約談的時間,以確定我們是可以達成共識的。

  「我還要你知道我們已經注意到你的健康病史,也準備好護士隨時待命中。」這是真的,因為我們之所以選中這個當事人的理由,就是因為他有這個特別的弱點。

  現在我們開始談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我會強調聯邦調查局知道他只不過是個小角色,他所做的根本微不足道,況且他也不是我們最想抓的人。「現在,就像你所知道的,我們已經約談了許多涉案的人士,這艘船已經開始漏水了,毫無疑問,你可以跟著大夥兒沉船,或是在溺斃之前趁機抓住能僥倖存活的救生圈。我們知道你是被那些比你有權有勢的人所利用、被操縱的,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們有律師可以為你辯護。」

  稍待片刻之後,我會緊接著強調:「記住,這是唯一我們可以提供你這項援助的時刻。我有二十個調查員在辦這個案子,如果必要的話,我們可以馬上出動去逮捕任何一個人。就算你不划這艘船,你以為別人也不划嗎?到時候你就會和別人一起完蛋,如果你要和主腦人物一起完蛋,那是你的選擇,不過今晚是最後一次我們能談一談的機會了,你願意合作嗎?」

  如果他願意──這真的是他所能做的最好選擇了──那麼我們就會告知他的權利並讓他和律師聯絡。但為了確保起見,我可能會要求打個電話。安排和某個同夥見面的事宜;一旦你掌握了你的第一個當事人,其它部分就會像骨牌效應一樣順勢攤倒。

  即使你事先知悉了我們的全盤計畫,這件工作仍會如此順利進行的原因,是因為它對偵訊者與當事者而言,都是個雙贏的對策。它是立基在對當事者生活、情境、情感需求等方面的事實與細節考量上。即使知道它的推演會造成極重大的影響,如果我是當事人,我仍然會接受這項交易,因為它的確是我能做的最好選擇。潛藏在這種偵訊類型背後的策略,就和我在史多納案中發展出來的辦案技巧是如出一轍,我不斷地想:「什麼會逮住我?」

  因為每個人都有被一擊中的的弱點。

  蓋利.特普奈爾(Gary Trapnell),是我在伊利諾州瑪瑞安(Marion)聯邦監獄訪談的武裝劫機犯,就像我研究過的任何聰明絕頂的罪犯一樣,他是那種對自己能力極為自負的人,我也相信他能夠騙過任何監獄的精神科醫生,讓他們以為他患有某種先天性精神病。他也相當自信地認為只要他能出獄,必能鑽法律漏洞而逍遙法外。

  「你抓不到我的。」他聲稱。「好吧,蓋瑞。」我假設地說道:「你出獄了,而且你也夠聰明地知道,你必須斷絕和所有家人的聯繫,免得他們救濟你。」

  「我知道你父親是個得過勳章的陸軍高階將官,你非常敬愛他,你希望能和他一樣,而且你是從他死後才開始犯案的。」

  我可以從他臉上的表情反應得知,我已經切中了某種東西,某種纖細的質素。

  「你父親安葬在艾靈頓國家公墓,假設我的調查員會去掃墓的話,是在耶誕節、他的生日或是他逝世紀念日去比較好?」

  不由自主地,特普奈爾爆出了冷笑:「你逮住我了!」他如是說。

  其次,我想到這個策略可行的理由,是因為我試著站在對方的立場去考慮;我試著去想什麼會打動我的心。而我的經驗告訴我,有一個可以打動任何人的方法,如果你真的了解那是什麼的話。

  就我的案例而言,我覺得那是某種類似我運用在特普奈爾身上的東西;對他來說,某個特殊的日子會扣動情感的扳機。

  我姊姊愛蓮有個漂亮的金髮女兒叫做金(Kim),她的生日和我同是六月十八日,我總覺得跟她有某種特殊的關連。金在十六歲的時候於睡眠中驟逝。我們一直無法知道她確切的死因。令我悲喜交加的是,我的大女兒愛麗卡──現在已經上大學了──長得很像金。我確定當愛蓮看到愛麗卡的時候,一定也無法不聯想起金,一定會想像金長大的模樣。我母親也是這麼覺得。

  假設我要把自己當成一個獵物(target)的話,我會選在我生日之前發動計畫,那時我會很情緒化,希望我的家人為我安排慶生活動;同時卻又會想著我的外甥女,金──我們共同的生日,而她和愛麗卡又是多麼酷似──我會覺得自己不堪一擊。如果我碰巧又看到牆上兩個女孩的照片,我更會益發不可收拾地戚戚然。

  我知不知道要對付我的全盤策略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那個要被對付的人。如果扣扳機的動因是出自正當、有效的考量,一舉中的就會大有機會。這一點是我的弱點,你的弱點或許會是其它的因素,我們必須試著先去了解那會是什麼樣的東西。但終究是會有一樣東西的。

  因為人皆有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