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
「上帝要你和夏麗.費依作伴」

  夏麗.費依.史密斯(Shari Faye Smith)是一個活潑美麗的高三學生,家住南卡羅萊納州哥倫比亞市附近。一天她在附近一處購物中心和男友理查見過面後回家,停在家門口的信箱前時遭人綁架。時間是一九八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三點三十八分。那是個晴朗而溫暖的日子。再過兩天,夏麗就要在萊克辛頓高中的畢業典禮上演唱國歌了。

  幾分鐘之後,她的父親羅勃發現她的車停在通向她家的車道前方,車門開著,引擎還在運轉,夏麗的皮包放在座位上。他大驚失色,立刻打電話給萊克辛頓郡警局。

  哥倫比亞市不曾發生過這種事,這裡是個平靜的社區,居民頗引以為傲,也具體表現出「家庭價值」的觀念。這麼一個漂亮外向的金髮女郎怎麼會在自己家門口失蹤?什麼樣的人會去牽扯到這種事情中?警長吉姆.麥茲(Jim Metts)並不知道。但是他感覺得到手頭上有一個危機。他首先做的事是組織一項南卡羅萊納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尋人行動。州立機關及附近幾個郡的執法人員都前往協助,更有一千名以上的百姓自願幫忙。麥茲所做的第二件事是悄悄排除羅勃.史密斯涉嫌的可能。羅勃曾公開懇求歹徒讓他女兒回來。在這樣一個低風險被害人失蹤或可能受害的任何例子當中,警方都必須先考慮其配偶、父母及家人。

  心焦的史密斯一家人等候歹徒的片紙隻字,即使是贖金的要求也好。他們接到一通電話。一個怪異變聲的男人說夏麗被他抓走了。

  「我讓你們知道這不是在唬人:夏麗的襯衫短褲裡面穿的是一件黃黑色的游泳衣。」

  夏麗的母親希爾妲懇求他,又告訴他說夏麗有糖尿病,需要定時的補充營養、喝水和服藥。對方並沒有要求贖金,只說:「今天晚一點的時候你們會收到一封信。」這話使家人和執法人員更為警覺。

  麥茲隨後的行動顯示出他的背景和訓練。他和副警長都畢業於聯邦調查局的國家學院,和局裡的關係非常好。麥茲毫不猶豫就打電話給南卡羅萊納州哥倫比亞市的調查站主管羅柏.艾維(Robert Ivey)和我在匡提科的小組。我當時人不在,不過吉姆.瑞特和隆.沃克兩位探員卻迅速給予回應。他們分析了綁架的情況、現場照片、歹徒電話的報告之後,一致認為他們要對付的是個手法老練且極為危險的人,而且夏麗的生命十分危險。他們恐怕這個少女已經死亡,歹徒很快會感覺到一種強迫性,使他必須再去犯下一樁這樣的罪行。他們推測,綁架者看到夏麗和男友理查在當地購物中心接吻,然後就跟蹤她回家。她運氣不好,在信箱前面停下。如果她沒有停下來,或是如果那時候街上有車子駛過,這件案子就不會發生。於是警方在史密斯家中裝置錄音設備,希望歹徒有進一步的連繫。

  接著出現了一份重要而更令人悲痛的證物。在我執法的這麼多年中,見過多少可怕、幾乎可說難以相信的事,但是我卻必須說這大概算是最最教人痛心的了。那是兩張夏麗寫給家人的信。信的左緣用大寫字母直寫著「上帝是愛」。

  雖然再看到這信仍然會使人痛苦,但是它卻是這個少女人格與勇氣絕佳的印證,所以我願意完完整整的記錄下來。

  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 凌晨三點十分 我愛你們大家

  遺囑

  我愛你們,媽媽、爸爸、羅勃、唐安和理查和其他所有的朋友以及親戚。我現在要和我父親在一起了,所以請你們、千萬請你們不要擔心!只要記住我機智明快的個性和我們共處的特別時光。請不要讓這件事破壞你們的生活,只要為耶穌把日子一天一天的過下去。將會有一些美好的事情因此而生。我的思念將永遠和你們在一起。我愛你們大家,該死的好愛好愛。對不起,爸,我非要咒罵一次!耶穌原諒我吧。理查親愛的,我真的愛你,也會永遠愛你並珍惜我倆共度的特別時光。不過我要要求你一件事,接納耶穌做你自己的教世主。我的家人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影響力。航行的錢就說聲抱歉了。改天你替我去吧。

  如果我曾經讓你們失望過,那我很抱歉,我只是想要你們以我為榮,因為我一向以我的家人為榮。媽、爸、羅勃和唐安,我有好多話想說,這些話是我早就應該說了的。我愛你們!

  我知道你們都愛我,也會非常想念我,但是如果你們能夠彼此團結,像我們一向的那樣──你們全都可以做到的!

  請不要憤怒或難過。每件事對於敬愛主的人都能有善果。

  我永遠愛你們。

  我衷心愛你們全部。

夏倫(夏麗).史密斯

又:娜娜!我好愛你。我常覺得我是你最喜歡的人。你也是我最喜歡的人!我好愛你。

  麥茲警長將兩張信紙送往SLED(南卡羅萊納執法局)的犯罪實驗室做紙張及指紋分析。我們在匡提科看信的副本時,心裡已經相當確定綁架已經變成了兇殺案。然而十分緊密相連的史密斯一家──其宗教信仰在夏麗的信中十分動人的反映出來──卻仍然滿懷希望。六月三日下午,希爾妲.史密斯接到一通簡短的電話,問信有沒有寄到。

  「你現在相信我了嗎?」

  「嗯,我不確定我相不相信你,因為我沒有收到夏麗的任何話,我需要知道夏麗人還安然無恙。」

  「再過兩三天你就知道了。」對方語氣十分不祥地說。

  但是當天晚上他又打來了,說夏麗還活著,並暗示他很快就會放了她。但是對方一些話裡告訴我們的,卻非如此:

  「我還要告訴你一件事,夏麗已經成為我的一部分了。身體上、心靈上、情緒上、精神上。我們的靈魂已經合而為一。」

  當史密斯太太要他保證女兒安然無恙時,他說:「夏麗受到保護,而且……她現在是我的一部分了,而上帝會照顧我們全部的人。」

  對方所打的電話,經追查都是在這一帶的公共電話打的。但是在那個時代,電話追蹤需要拖延對方在電話上至少十五分鐘,而這從來也不可能做到。不過錄音系統已裝設好,所以錄音帶都由聯邦調查局的調查站送過來給我們。當我和瑞特及沃克聽每一捲電話錄音之時,我們都為史密斯太太對這個怪物說話時的力量與自制動容。夏麗的力量與自制從何而來,已經十分明顯了。

  麥茲希望對方還會打來電話,所以他問我們該怎麼教這家人應付這些電話。吉姆.瑞特告訴他說,他們應該儘量表現得像是警方協調人員在處理人質的情況。也就是說,仔細傾聽,並且重述對方所說可能具有重要性的話,以確定他們明白對方的訊息;試圖讓對方有反應,讓他顯露出更多關於他的一切,以及他的行程。這麼做有幾點好處:一是拖延打電話時間,讓電話追蹤成功。二是可以向對方再次保證別人是以同情的態度傾聽,鼓勵他再次接觸。

  毋庸贅言,要有這種程度的克制表現,對於驚駭且哀傷的家人是很難做到的。但史密斯家人卻以驚人的能力做到了這一點,為我們獲得重要消息。

  第二天晚間,綁架者又打電話來。這一次他是跟夏麗二十一歲的姊姊唐安說話。夏麗已經失蹤四天。他告訴唐安綁架的細節,說他看到她在信箱旁邊就停下他的車,顯得友善的樣子,又為她拍了幾張照片,才用槍逼她進入他車內。在這次的談話和其他談話當中,他的態度不時會改變,有時候友善,有時候實際的殘酷,有時候還有淡淡的悔意,會說懊悔整件事「失去控制」。

  他繼續他的敘述:「好,上午四點四十八分,不對,抱歉。等一等。哦,六月一日星期六,她寫了那封你們收到的信。六月一日星期六,上午四點五十八分,我們的靈魂合而為一。」

  「靈魂合而為一。」唐安重複說道。

  「那是什麼意思?」希爾妲在後頭問。

  「現在不得發問。」對方說。

  但是我們知道他的意思,雖說他一再保證「好事已經近了」,夏麗第二天晚上就會回來。他甚至還要唐安準備一輛救護車在旁邊待命。

  「你會接到指示去什麼地方找我們。」

  對在匡提科的我們來說,這段談話錄音最有意義的部分,是他先說到上午四點五十八分,然後再回頭說到三點十分。第二天中午希爾妲所接到的一通殘酷電話,證實了我們的看法:

  「仔細聽好了。走圓環西邊的三七八號公路,在普若斯派瑞提出口下公路,往前開一哩半路,看到『一○三號麋鹿小屋』的牌子右轉,再走四分之一哩,看到白色外框的建築左轉,到那裡後院進去六呎的地方,我們在那裡等著。上帝選中了我們。」而後他掛斷電話。

  麥茲警長播出錄音帶,這段錄音讓他直接找到夏麗.史密斯的屍體,距離附近的撒魯達郡十八哩的地方。她穿著最後一次露面時穿著的黃色上衣白色短褲,但是身體腐爛的情形卻告訴警長和法醫,她已經死亡幾天了──六月一日清晨四點五十八分死的,這一點我們相當有把握。事實上從屍體的狀況看來,要斷定兇手殺人的手法或是夏麗有否遭到性攻擊,都是不可能的事。

  但是我、吉姆.瑞特及隆.沃克卻相信兇手用她會返家的希望欺騙她的家人,騙到重要的法醫證據都消滅了為止。夏麗的臉上和頭髮上仍有管線膠帶黏手的殘餘物,但是膠帶卻已撕去──更進一步的指出了此事係經策劃和組織。殺人兇手一般都不會一開始就有這麼周詳的組織,顯示兇手是個聰明、年齡稍長的人,他會回到棄屍地點,達成某種類型的性滿足。一直到屍體已經腐爛到這種「關係」已經不再可能了,他才不再回去。

  光天化日下在市郊住宅區進行綁架,需要某種程度的技巧和熟練。我們認定他的年齡在二十八九到三十出頭之間,我更確定他是三十多歲。從他和死者家人大玩心理遊戲的自在殘忍看來,我們也一致認為他很可能早婚──婚姻短暫而且不成功。目前他非獨居即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我們猜測他會有前科──攻擊婦女,或至少是打過猥褻電話。如果他曾經殺過人,死者應該是兒童或少女。和許多連續殺人犯不同的是,這個傢伙不會加害妓女,因為她們使他害怕。

  兇手的明確指示和對時間的自我更正,給了我們其他重要的意見。那些指示都經仔細思考並且寫下。他曾回到現場數次,做了精確的測量。他打電話給死者家屬的時候,還是照著稿子唸出來的呢!他知道他必須把他的訊息說出來,並且盡快掛斷電話。好幾次在電話上,因為他被對方打斷,使他不知道唸到哪裡,而必須從頭唸起。不論此人是誰,他是個嚴峻而有條理的人,凡事不厭其煩,又整潔得病態。他會強迫性地記筆記,每樣事物都會列表紀錄,如果他忘掉筆記所記的位置,他的整個思緒也會亂掉。我們知道他必定在夏麗家門口的綁架地點來回駕車許多次。我從他的個性猜測他的車一定是十分乾淨、保養良好,車齡三年或是更新。總而言之,此人是混合了外在的自負和對這個愚蠢世界的鄙夷,及深植在內心的不安全感和不合時宜感,二者不斷的衝突,而且顯現於外。

  在這種類型的案件中,犯罪現場也是兇殺的心理上的一部分。犯罪的地理環境也暗示了兇手是本地人,可能一輩子或大半生都住在這裡。為了他想要和夏麗做的事及後來要用她屍體做的事,他需要在一個不會被打擾的隱密地點獨自一人一段時間。只有本地人才會知道這種地方在哪裡。

  聯邦調查局工程部的訊號分析小組告訴我們說,打電話的人會變聲,是用一種他們稱之為「可變速度控制器」的裝置。於是我們向全國各地的調查站拍發電傳,要求協助追查這種產品的製造商和零售店。我們從這份報告中斷定兇嫌具有電子學的背景,很可能受雇於房屋建築或改建業。

  第二天,羅勃.史密斯正在和殯儀館的人為小女兒的葬禮作最後的安排,兇手又打電話來了,這次是打對方付費的電話,而且他要求要和唐安說話。他說第二天早上他要去自首,而他為夏麗在信箱前拍的照片都在寄給史密斯家的郵件中。他又自憐地要唐安代表全家原諒他,且為他祈禱。他還暗示說他不要自首,他打算自殺,並且他又哀嘆說這件事如何的「失去控制,我不過是想和唐安做愛。我已經監視她好多──」

  「和誰?」唐安打斷他的話。

  「和──對不起,是夏麗,」他自己做了修正。「而我注意她好幾個禮拜了,而,唉,情況就是失去控制了。」

  這是他把兩姐妹混為一談的多次情況中的第一次,混為一談並不難,因為姐妹倆都是美麗外向的金髮女郎,長相酷似。唐安的照片出現在報紙和電視上,而夏麗吸引他之處,唐安也都具備。在聽這些錄音的時候,不厭惡這種虐待狂式又極度放縱的行為,簡直是不可能。但是在那時候我知道──也許這聽起來太冷酷也太會算計了──我們可以用唐安作誘餌,抓住這個兇手。

  兇手在同一天打電話給當地電視台一位新聞播報員查理.凱斯(Charlie Keyes),重申自首的意圖,又說要頗受歡迎的凱斯擔任中間人,還答應他接受獨家專訪。凱斯聽是聽,但很聰明的置身事外,沒有答應對方任何事。

  我在電話裡對路易.麥卡提說,首先,兇手根本不打算投降,而他也不會自殺。他告訴唐安說他是「他們家的朋友」,他根本是神經病,才會希望史密斯家的人瞭解並且體諒他。我們不相信他認識他們家人,這只是他認為和夏麗很親密、又被夏麗所愛的幻想的一部分。他是個徹底的自戀狂,我告訴麥卡提,這個事情拖得愈久,對方家人給他的反應愈多,他就會愈加自在,且樂在其中,而且他還會再殺人,找得到像夏麗的,他就會殺對方;找不到的話,誰倒楣碰上他誰就會被害。他所做的每件事,最基本的主題是權力、操縱、宰制,和控制。

  夏麗下葬當晚他又打電話來,並和唐安談話。尤其惡毒的是,他竟要接線生告訴唐安說是夏麗打來的對方付費電話。這次他又說要去自首,然後他用一種輕鬆自在的語氣將她的死亡作了一番平淡的描述。

  「所以,從她真正知道了的清晨大約兩點鐘起,直到四點四十八分她死的時候為止,我們無所不談,而時間也是由她挑的。她說她已經準備好了,上帝已經準備接納她為天使。」

  他描述和她發生關係的情形,還說他讓她選擇死亡方式:槍殺、服藥過量,或是窒息而死。她說她選擇最後一項,於是他用管線膠布貼住她的嘴和鼻子。

  「你為什麼非要殺了她?」唐安流著淚質問他。

  「情況無法控制了。我很害怕,因為,啊,只有上帝才知道,唐安。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上帝原諒我做這件事。我希望能把這件事理出個頭緒,不然祂會要我下地獄,我就得一輩子待在那裡了,可是我不要進監牢,也不要坐電椅。」

  唐安和母親懇求他將自己交給上帝,而不要自殺。但是我們小組的人卻很清楚,這兩件事他都不打算要做。

  夏麗.史密斯被綁架的兩星期後,黛博拉.梅.海米克(Debra May Helmick)在里其蘭郡他父母的拖車家門前被人綁架,這裡距離史密斯家二十四哩遠。當時她父親正在二十呎外的家裡。一個鄰居看見有人停車下來,和黛博拉說話,然後突然抓住她就往車裡推,迅速開走。這個鄰居和海米克先生立刻去追那輛車,卻沒有追上。和夏麗一樣,黛博拉是個美麗的藍眼金髮女孩;和夏麗不一樣的地方是,她只有九歲。

  麥茲警長展開另一次強力的搜索行動。在這同時,這件事也開始影響到我。如果你像我們一樣幹這一行,你必須和案情資料及罪犯的事情保持一段距離和客觀性,否則你會瘋掉。在史密斯案件中,這一點已經相當困難,現在這最新的駭人發展更使得保持客觀變得不可能。黛博拉.海米克才只有九歲──跟我女兒愛麗卡同年,愛麗卡也是藍眼金髮。而我的二女兒羅蘭才剛五歲。除了有「這也可能發生在我孩子身上」的恐怖、掛心的感覺外,更有一種可想而知的念頭,就是把你的孩子綁在身上,要他們一刻也不離你的視線。如果你見到我所見過的事,卻沒有真正去做這件事──給你的孩子他們生活所需的空間和自由──這經常是一種情感的掙扎。

  雖然史密斯和海米克年齡不同,但是作案的時間掌握、情境以及手法都告訴我們:我們面對的很可能是同一名罪犯。我知道警方和我們小組在這一點上看法是一致的。警方終於正視目前他們手上正式有了一名連續殺人犯的可能性,路易.麥卡提攜帶所有的案情資料飛到匡提科來。

  沃克和瑞特檢視所有導出案情的決定及他們所提出的建議,加上新犯的罪行資料,他們覺得沒有理由改變他們的評估。

  雖然聲音經過偽裝,這位不明行兇者幾乎可以確定是個白人。兩件案子都是性犯罪,犯者是個沒有安全感而不適應社會的人。兩名受害人都是白人,我們也發現如果認為這種案件會超越種族界線,也是極不尋常的。此人外表會是害羞而且有禮貌,自我形象不高,可能是個大塊頭或是大胖子,對女性沒有吸引力。我們對麥卡提說,我們猜想這人現在會表現出更為強迫性的行為。和他比較親近的同事或夥伴會注意到他的體重減輕,或是喝太多酒、不再定時刮鬍子,他也會急切地想要談論這樁兇案。像這樣一個小地方不會放過的人,他會起勁地追蹤電視報導,收集報紙剪報。他也有收集色情書刊的習慣,尤其是強調繩索束縛及施虐受虐狂的部分。此刻他正徹底享受他的知名度、他對於他的被害人和社區的權力感、他操縱哀傷的史密斯家人的能力。正如我所害怕的,當他無法找到一個符合他幻想和慾念的被害人時,他會隨機去找那最脆弱的對象。由於夏麗的年齡,她可以接近的程度至少還算合理。但是如果他仔細想過,可能不會對黛博拉.海米克的死感到自在,所以我們不期望海米克家人會接到任何電話。

  麥卡提帶著一份列有二十二點結論和嫌犯特徵的表回去了。他說他回去後告訴麥茲說:「我已經知道這個人了。我們現在所要做的,只是找出他的名字來。」

  雖然他對我們的信心使我們很快慰,事情卻鮮少如此簡單。州執法單位和哥倫比亞調查站聯合搜索該地區,尋找任何黛博拉的蹤跡。但歹徒沒有一點連繫、沒有要求,案子也沒有新的證據。我們在匡提科等候音訊,準備迎接發生的任何事。對於失蹤孩童家人感同身受,這種心情簡直令人無法忍受。在主管及麥茲警長二人要求下,我收拾行李南下飛往哥倫比亞,給予現場協助。我帶著隆.沃克一起前往。這是自從他和布雷恩.麥韋恩在西雅圖救了我的命之後我們頭一次一起出差。

  麥卡提在機場接我們。我們一點時間也不浪費,立刻先熟悉各個不同現場。麥卡提載我們到每個綁架地點。天氣又溼又熱,即使以我們維吉尼亞的標準看來也是一樣。在兩家門口都沒有明顯的掙扎跡象。史密斯屍體棄置地點也就是那樣,明顯可以看出歹徒是在別處殺人。看到這些地點,我更相信這個兇手一定非常熟悉這一帶,雖然有些打到史密斯家的電話是長途的,歹徒一定是當地人。

  偵辦此案的主要人員在警局開會。麥茲警長有一間大而使人印象深刻的辦公室──長約三十呎,天花板高十二呎,牆面上滿是匾額、證書和紀念物品,他一生中做過的每件事都在這些牆上,從偵破謀殺案的獎狀到女童軍的感謝狀。他坐在那張大辦公桌後頭,我們其他人──我和隆、羅柏.艾維,路易.麥卡提──圍著他成半圓形。

  「他不打電話到史密斯家了。」麥茲惋惜地說。

  「我會要他再打電話。」我說。

  我告訴他們說,罪犯剖繪應當可以在警方偵訊中提供寶貴的幫助,但是我認為我們需要把他逼出面,而我也解釋了一些我心裡所想的防制技巧。我問他們有沒有一個當地的報紙記者肯和我們合作。這不是新聞檢查或是要記者照我們命令去寫的問題,而是此人要能同情我們想要做的事,而且也不會過度急切到使我們承受不了的地步,像許多新聞人員一樣。

  麥茲提議找《哥倫比亞州報》的瑪格麗特.歐西亞(Margaret O'Shea)。她同意來到辦公室,然後我和隆教她一些關於這個罪犯人格的情形和他可能會有的反應。

  我們告訴她說,他會密切注意新聞,尤其是以唐安為專題的報導。我們從研究中得知,這類罪犯通常會回到犯罪現場或他們受害人的墓地。我告訴她說,只要我們寫對了報導類型,就可能把他引出來,將他捕獲。至少我們也希望能讓他再開始打電話。我告訴她說,在泰樂諾下毒案(Tylenol poisoning)中,我們就曾獲得新聞界成員的合作,從此那也成為我們希望的方式典範。

  歐西亞同意寫出我們想要的那種報導。然後麥卡提帶我去見史密斯家人,向他們解釋我希望他們做的事。我的想法主要是要找唐安作誘餌,引蛇出洞。羅勃.史密斯對這件事極為緊張,他不希望讓他僅存的女兒置身危險的處境。我雖然也很擔心這個策略,但是也感覺到它是我們的一記絕招,所以一直向史密斯先生保證,夏麗的兇手是個懦夫,不敢在眾目睽睽之下對付唐安。研究了電話錄音之後,我相信唐安既聰明又勇敢,足以勝任我要她做的事。

  唐安帶我到夏麗的房間,從她死後,房間一直未曾更動過。你或許也料想得到,在驟然且悲慘的喪子家庭中,這是相當普遍的。讓我注目的第一件事,就是夏麗所收集的無尾熊填充玩具──有各種形狀、大小和顏色。唐安說這些收集品對夏麗非常重要,她朋友全都知道。

  我在房間待了許久,想要產生夏麗會有的感覺。她的兇手是絕對抓得到的。我們只是必須做出正確的選擇。過了一段時間,我拿起一隻小無尾熊,是那種你捏它肩膀、它的手臂會又開又合的。我向這家人解釋說,再過幾天──時間剛好夠讓報紙作完完整的報導──我們要在萊克辛頓紀念公墓夏麗的墳前舉行一個紀念儀式,在儀式當中,唐安要把這隻填充動物繫在花環上。我認為我們很有可能把兇手吸引到儀式中,更可能使他在儀式結束後回到現場拿走無尾熊,當作對夏麗的紀念物。

  瑪格麗特.歐西亞明白我們需要的是什麼樣的新聞,因此派了一位攝影記者來參加儀式。因為墓碑還沒有建好,我們就在那裡建了一個白色的木質演講台,正面貼著夏麗的照片。家人站在墓邊,輪流為夏麗與黛博拉獻上祈禱。接著唐安舉起夏麗的小無尾熊,將它的手臂夾在一把花束中的玫瑰花莖上。整個儀式是一次充滿感情且動人的經驗。當史密斯家人致詞、一群當地報紙的攝影記者在拍照的時候,麥茲的人正悄悄記下所有駛經該處的車輛車牌號碼。讓我擔心的一件事是墓地離馬路太近了。我想這樣一個不隱密的地點可能會把罪犯嚇得不敢走近,卻又讓他可以從馬路上就看到他想看的。但這一點我們卻無能為力。

  第二天報上登出了照片。殺害夏麗的兇手並未如我們所願的當晚去拿那隻無尾熊。我想是那裡離馬路太近,的確嚇到他了。但是他倒是再度打電話了。午夜過後不久,唐安又接到一通「夏麗.費依.史密斯」打來的對方付費電話。對方確定接電話的是唐安,也確定「你知道這不是在唬人,對吧?」以後,發出了迄今為止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宣佈:

  「好,你知道,上帝要你和夏麗.費依作伴。這只是時間問題,這個月、下個月、今年、明年。你不可能永遠受到保護。」接著他問她有沒有聽說過黛博拉.梅.海米克。

  「嗯,沒有。」

  「那個十歲的孩子?海──米──克?」

  「嗯,里其蘭郡那個?」

  「對呀。」

  「呃──呃。」

  「好,仔細聽著。走一號公路往北……呃,一號公路往西,在桃子節路或是比爾烤肉店左轉,往前走三哩半,經過吉伯特,右轉,最後一段泥土路,然後你會看到在雙谷路上的一個『停車再開』的交通標誌,穿過吊橋,經過『禁止入內』的標誌,往前五十碼,往左走十碼。黛博拉.梅在那裡等著。上帝寬恕我們所有人。」

  他愈來愈大膽而且狂妄,不再使用改變聲音的裝置。唐安不顧他對她生命的明顯威脅,極力拖延他講電話的時間,沉著機警,並且向他索討她妹妹的照片,那是他答應要寄過來卻一直沒有寄來的。

  「那顯然一定是被聯邦調查局拿走了。」他為自己辯解,也表示他明白我們在這個案件中的角色。

  「才不是哩。」唐安反駁道。「如果他們拿到了什麼,我們也會有,你知道。你會把照片寄過來嗎?」

  「嗯,好啦。」他含糊地回答。

  「我認為你在耍我,因為你說過要寄來,我卻沒收到。」

  我們已經逐漸接近,不過我們使唐安置身更大危險中,這種責任也使我十分沉重。我和隆在協助當地警方時,哥倫比亞SLED實驗室中的技師也正把唯一一項證物──夏麗的遺囑──作各種想像得到的檢測。遺囑是寫在有畫線的大型拍紙簿上,一位分析人員靈機一動。

  有一種機器叫做Esta機,它可以偵測出隔著許多張紙書寫所留下的極細微的凹痕。運用這個機器,這位分析人員偵測出部分購買雜貨的清單,以及似乎是一串數字的東西。最後他終於辨識出十個數目字當中的九個:二○五─八三七─一三?八。

  阿拉巴馬的區號是二○五,而八三七是杭次維爾的交換局號。SLED和貝爾公司安全部門的南方分部合作,查對杭次維爾的十個可能的電話號碼,再加以核對,看看有否任一號碼和哥倫比亞─萊克辛頓郡地區有過關連,其中有一個號碼在夏麗被綁架之前幾星期曾接過自一個住家打出的多通電話,這個人家距史密斯家只有十五哩遠。這是至今為止最大的線索。根據市府紀錄,這棟房子屬於一對中年夫妻,艾力斯與夏崙.謝柏(Ellis and Sharon Sheppard)。

  得知這項消息後,麥卡提立刻率領幾名副警長趕往謝柏家。這家人誠懇友善,但是五十幾歲的艾力斯除了是個電匠以外,沒有一點符合對嫌犯的描述。謝柏夫婦結婚多年,婚姻幸福,和我們預測兇手的背景無一處吻合。他們承認打過電話到杭次維爾,那裡是他們從軍的兒子派駐的地方,但是他們說,兩次恐怖的兇殺案發生的時候,他們都在外地。好不容易有了如此具有希望的線索,如今卻得到這種結果,自是令人失望。

  不過麥卡提與我們一起工作了相當久,他相信這剖繪是正確的。他向謝柏夫婦描述了這份資料,並問他們有沒有認識這樣的人。

  兩人彼此互望,立刻認出來了。那應該是賴利.吉恩.貝爾(Larry Gene Bell)。

  在麥卡提的仔細詢問下,他們把對貝爾的瞭解盡其所知的告訴了這位副警長,他三十歲出頭,離婚、有一個兒子和他前妻住在一起,害羞、大塊頭。他為艾力斯做事,負責家庭接線配線的工作,也做些零星工作。他做事一絲不苟,條理分明,跟父母住在一起。在他們到外地的六個星期中替他們看家,他們回來以後,他才回去。夏崙.謝柏記起自己曾在一本便條紙上寫下她兒子的電話給吉恩──他們都是這麼稱呼他的──以備萬一吉恩在家裡而家中剛好有什麼事情時可以打電話通知。如今回想起來,當他到機場去接他們的時候,他一直在說史密斯家女孩的綁架和兇殺案。他們看到他的時候也被他的外表嚇了一跳:他的體重減輕、鬍子未刮,看起來情緒十分激動。

  麥卡提問謝柏先生是否擁有槍枝,艾力斯說他有一把點三八的上膛手槍在家裡,供自衛用。麥卡提想要看一看,艾力斯很樂意的帶他去到放槍的地方,但是槍卻不見了。兩人在房裡到處搜尋,終於找到了──在吉恩曾睡過的床墊下。槍已被發射過,此時是卡住了。床墊下還有一本《哈騷客》(Hustler)雜誌,上面有一個美麗的金髮女郎被捆縛成十字架狀。當麥卡提播放打給唐安的電話錄音時,艾力斯也肯定那是賴利.吉恩.貝爾的聲音:「毫無疑問。」

  大約清晨兩點的時候,隆.沃克敲我的房間門,把我從床上叫起來。他剛剛接到麥卡提的電話,麥卡提告訴他賴利.吉恩.貝爾的事,並且要我們立刻到他辦公室。證據和我們的剖繪完全相符。嫌犯正確符合,簡直令人不可思議。可以說是正中靶心。警長的照片顯示有一輛登記在貝爾名下的車在墓地附近的路上,不過駕駛人並沒有下車。

  麥茲計劃在第二天早上貝爾出門工作的時候將他逮捕,他想要我提供如何偵訊的意見。在他辦公室後面有一輛旅行拖車,是警方在一次突擊毒販行動中截獲的,警方一向用來作為副辦公室。在我的建議下,他們迅速將它變成此案的專案總部。他們在牆上掛起這個案子的照片和犯罪現場的地圖,辦公桌上也都是堆得老高的卷宗和資料。我要他們在拖車裡安置許多狀極忙碌的警察,做出已經有許多對兇手不利的證據的樣子。

  我們警告他們說,要他認罪會是件很困難的事。南卡羅萊納州是個有死刑判決的州,而最起碼這傢伙也會在獄中服刑很久,以他騷擾兒童和殺人兇手的罪名,他在獄裡不會有好日子過的──如果一個人珍視自己生命和身體的無損,這可不是最有利的情況。最有可能的辦法,我認為,是一些保留面子的說詞──不是把一部分罪推給受害人,而使偵訊者非常不快,就是想辦法以精神異常來解釋。無法開脫自己罪名的被告,經常會用這一招,雖然從統計數子上看來,陪審團很少會相信。

  警方人員在第二天早上賴利.吉恩.貝爾離開父母家去工作的時候將他逮捕。他被帶進專案總部時,吉姆.麥茲仔細觀察他的臉。「就像他臉上突然刷了一片白粉一樣,」這位警長說道。「使他有了適當的心理狀況。」警方告知他的權利後,他自願放棄,同意直接與偵訊人員說話。

  警方幾乎花了一整天對付他,我則和隆在麥茲的辦公室等候,一方面接受偵訊進展的通知,一方面教導他們下一步該怎麼做。在此同時,持有搜索狀的警方人員正在檢查貝爾的家。果然如我們所料,他的鞋子在床底下排得整整齊齊,他的書桌整理得井然有序,就連他那輛開了三年、保養得相當好的汽車車廂裡的工具,也都規規矩矩的擺放著。他們在他書桌上發現有手寫的往他父母家的路線說明,寫的方式和他指出史密斯與海米克棄屍地的路線說明完全相同。他們也找到更多的關於捆縛及性變態的色情圖文,如我們所料。專家在他的床上找到一些毛髮,與夏麗的毛髮相符,寄出她遺書所用的紀念郵票,和他書桌抽屜裡的一張大全張郵票也相符。當他的照片隨後出現在電視新聞後,黛博拉.海米克被綁架時的目擊證人立刻認出是他。

  他的背景很快就清楚了。果然和我們所預測的一樣,他從孩童時期就涉及不同的性事件,終於在二十六歲的時候失控,以刀脅迫一名十九歲已婚女性上他的車。為了避免進監牢,他同意接受心理輔導,但去了兩次以後就不去了。五個月後,他又企圖以槍枝脅迫一名大學女生上他的車。這次他被判刑五年,而在二十一個月後獲假釋出獄。緩刑期間,他對一個十歲大的女孩打了八十多通猥褻電話。他認罪後只獲得更多的緩刑。

  但是在拖車裡的貝爾卻沒有說什麼話。他否認和罪行有任何牽連,只承認對兩件案子很有興趣。即使他們播放錄音帶給他聽,他也毫無反應。過了大約六個鐘頭,他說他想私下和麥茲警長說話。麥茲進去後又把他的權利告訴他一遍,但是他依然什麼也不承認。

  因此在下午稍晚的時候,我和隆還在警長辦公室,麥茲和檢察官唐.梅耶斯(Don Meyers)帶著貝爾走了進來。此人肥胖溫和。我和隆都相當吃驚。梅耶斯用他那南卡羅來納州口音說:「你知道這些人是誰嗎?他們是聯邦──調查局的人。你知道,他們對嫌犯做了一個罪犯剖繪,跟你完全符合!現在他們要和你談一談。」他們要他坐在靠牆的這張白色沙發上,兩人走了出去,留下我們和貝爾在一起。

  我坐在咖啡桌邊緣,面對著貝爾。隆站在我後面。我仍然穿著那身半夜離開旅館時所穿著的衣服,也就是白襯衫和幾乎是相配的白長褲。但在這樣的情況下,在白色的房裡,加上白色的沙發,我看起來有點像是醫院的味道,幾乎像是來自另一個世界。

  我先對貝爾說明我們對連續殺人犯的研究背景,並且明白告訴他說,從我們的研究當中,我們非常明白要為這些兇殺案負責的個人犯罪動機。我告訴他說,他或許會一直否認他犯過這些罪,因為他一直在壓抑令他覺得不舒服的念頭。

  我說:「我們進到許多監獄,訪問了所有這些人犯之後,發現其中一件事是,個人背景的真相幾乎從來不見公布。通常像這樣一個罪行發生的時候,它對犯下此罪的人而言就像是一場惡夢。他們經歷許多生活中突如其來的壓力來源──財務問題、婚姻問題,或是和女朋友的問題。」我說這些的時候,他也在點頭,就像這些問題他全有。

  接著我說:「我們的問題是,賴利,當你去法院的時候,你的律師可能不希望你上證人席,於是你永遠也沒有機會為自己解釋。他們知道的你,全都是不好的一面,沒有一件你的好處,只知道你是個冷血的殺人犯。我說過,我們發現通常有人做這種事情的時候,那就像是一場惡夢,當他們第二天早上醒來的時候,他們都不敢相信他們真的犯下這種罪。」

  我在說話的時候,貝爾一直點頭表示同意。

  在這種時候,我並沒有直接問他有沒有犯案,因為我知道如果我這樣問,一定會得到否定的答覆。所以我湊上前問他:「你什麼時候對這個罪行第一次開始感到不舒服,賴利?」

  他說:「當我看到照片,又看到報上一篇講到死者家屬在墓地祈禱的文章的時候。」

  然後我說:「既然你現在坐在這裡,不妨說說你有沒有做這件事?你可不可能做了呢?」在這一類型的背景中,我們盡量避免使用像「殺死」、「罪行」、「兇殺」等指責或會激怒人的字眼。

  他抬頭看著我,滿眶淚水的說:「我只知道坐在這裡的賴利.吉恩.貝爾不可能做這件事,但是那個壞的賴利.吉恩.貝爾可能有做。」

  我知道這已經是我們能得到最接近認罪的話了。但是唐.梅耶斯希望我們再試一件事,而我也贊同他的看法。他認為如果讓貝爾和夏麗的母親與妹妹面對面,我們或許能夠看到他當下的即時反應。

  希爾妲和唐安同意做這件事,於是我告訴她們該怎麼說和怎麼做。接著我們到了麥茲的辦公室。他坐在那張大辦公桌後面,我和隆.沃克分坐在房間兩側,三人形成一個三角形。他們把貝爾帶進來,要他坐在中間,面對著門。然後他們帶希爾妲和唐安進來,並要貝爾說話。他一直低著頭,像是不敢正視她們。

  唐安照著我所教的直盯著他的眼睛,並說:「就是你!我知道是你。我認得出你的聲音。」

  他沒有否認,不過也沒有承認。只開始把我為了讓他說話而跟他說的那些話對著她們說了起來。他說坐在這裡的賴利.吉恩.貝爾不可能做了那些事,還說了其他一些狗屁話。我依然希望他能利用精神異常的辯解理由,把一切都對她們說出來。

  如此持續了一段時間。史密斯太太一直問他問題,希望他說出真相。我相信房間裡每個人都為了必須聽這些東西而作嘔到了極點。

  突然間我有一種想法,不知道希爾妲或是唐安有沒有攜帶武器。她們有沒有接受檢查,確定沒有帶槍?因為我不確定有人這麼做過。所以這段時間當中,我一直坐在椅子邊緣踞著腳,準備隨時在她們有人伸手到皮包裡的時候抓把槍,解除她們的武器。我知道如果死者是我的孩子,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會做出什麼事,其他許多父母也會做出同樣的事。現在正是殺掉這個傢伙的大好時機,而且全世界沒有一個陪審團會定她們罪。

  幸好唐安和希爾妲並沒有偷帶武器進來。她們比我要有克制力,也比我對這個制度有信心,不過隆事後檢查過,她們沒有被搜身。

  翌年一月底,賴利.吉恩.貝爾因殺害夏麗.史密斯受審。由於這件案子遠近知名,審判地點改在查士敦附近的柏克萊郡。唐.梅耶斯請我以專家證人的身分為罪犯剖繪及其如何發展作證,同時也提出我偵訊被告的證詞。

  貝爾沒有上證人席,也再沒有承認任何罪名。他在麥茲警長辦公室裡對我說的話,算是最接近認罪的一次了。審判時間他大多在和夏麗.史密斯寫遺書的紙相同的那種便條紙上寫下詳盡、強迫式的筆記。不過檢方的論據十分令人信服。在幾乎一個月的提出證詞之後,陪審團只討論了四十七分鐘,就提出他們的判決:被告有罪,罪名是綁架案及一級謀殺罪。四天後,在陪審團進一步的商議和建議下,他被判處電刑。他又因綁架及殺害黛博拉.梅.海米克而另案受審,陪審團這次用不了多少時間就得出相同的判決與判刑。

  自我的觀點而言,賴利.吉恩.貝爾的案子是法律執行發揮到極致的一個例子。這個案子當中,許多郡、州、聯邦機構、敏感而活力充沛的地方領袖、兩個英勇的家庭緊密合作;剖繪和犯罪分析及傳統警力與法醫技術之間的絕佳結合。集結這些因素,才使得一個危險性日增的連續殺人犯及早被遏制住。我很希望它能成為未來調查的一個典範。

  唐安.史密斯日後生活頗為多姿多采。審判後一年,她當選「南卡羅萊納州小姐」,並且入圍「美國小姐」選美賽的決選。她後來結了婚,並追尋自己的音樂志向,成為一個鄉村及福音歌手。我不時會看到她出現在電視上。

  在我寫這部分的時候,貝爾仍在南卡羅萊納中央懲戒所的死囚牢裡,他把牢房保持得異常整潔俐落。警方相信南北卡羅萊納州其他多起女孩和年輕婦女被害的案件,也應由他負責。就我而言,根據我的研究和經驗來看,這種類型的個人毫無恢復正常的可能。如果放他出來,他還會再去殺人。對於那些聲稱讓囚犯長期待在死牢中是殘酷且不尋常懲罰的人而言,我或許會同意他們的看法到某種程度。延遲最終的懲罰,的確是殘酷且不尋常的──對史密斯與海米克兩家人、對認識並且喜愛這兩個女孩的人,以及對我們其他希望見到正義伸張的人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