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暫別

  心不在焉混到放學,又隨人流涌出校門。

  對面的欄桿上空盪蕩,滿地的煙灰被海風卷走,那傻仔不知去了何處溜達,半點蹤跡也不留下。

  黃昏時到家,一家四口人難得同桌吃飯,鳳嬌嬸子滿面紅光,大約是方點過票子,仍沉迷在嘩啦啦脆響的鎮魂樂中,久不自省。林成志沉默,林瑞聰低頭扒飯,倒是沒有一個人敢先開口,仿佛怕一不小心驚醒了眼前盼了千萬年的富貴夢。

  飯後,未央自覺收拾碗筷,鳳嬌嬸子卻一反常態地搶過去,麻麻利利幹起活來,「你以後就是富貴人家的女兒啦,洗碗傷手,我來我來,你不要碰,收拾收拾東西明天好上路。」

  然而未央不曾退開,她緊緊抓著手中油膩膩的筷子,仿佛溺水的人抓住最後一根救命稻草。她的固執與倔強又開始冒頭,如雨後地春筍一溜煙在心中瘋長,漸漸將所有理智吞沒。她死死盯著鳳嬌,如一隻受傷的小獸,憤怒與傷痛一併爆發,她將成流離失所的浮萍,無根的花,永無止境地漂流。

  鳳嬌嬸子被未央盯得發寒,思量著是不是做得太過,又或是這小丫頭不識抬舉,得了個有錢親戚頭抬得天高,就怕到時候沒啥子好事,被人收去作家妓。

  只一晃神的功夫,未央已收拾好桌子往廚房去,水龍頭嗡嗡地響——今天又停過水。

  鳳嬌嬸子憋著口氣,又不敢向未央去發——好歹她也是飛上枝頭變鳳凰,指不定以後瑞聰還要靠她幫忙,一橫眼看著家中窩囊廢,啐一口,「抽抽抽,當心煙燒死你呀。」

  林成志依舊沉默,在電視機藍藍光幕下,如一尊被酸雨侵蝕後面目全非的雕塑。

  廚房裡,未央的眼已模糊得看不清,只得用沾著白色泡沫與油腥味的手背胡亂抹一把眼角。

  些許泡沫粘在臉頰,再一點點滑落。好癢。

  電視裡播放著纏纏綿綿言情劇,瓊瑤阿姨的故事還未結束,一對對痴男怨女淚眼朦朧,張口就是你殘忍你無情你無理取鬧,拉拉扯扯糾糾纏纏好熱鬧。

  世界充滿了歡喜,從不獨缺她一人。

  耗到八九點,兩塊五一包的煙抽了大半,林成志才揣著褲兜站起來,對未央說,「走,去散散。」

  未央正給林瑞聰削蘋果,小刀子一滑悶頭撞上指腹,留一道淺淺傷口,白色的皮肉外翻,好半天才涌出血來。

  燈光太昏暗,沒有人看見。

  一路上林成志低頭沉默,許多次想開口,卻最終化為緘默,沒有人知道如何開始,就如沒有人了解何時結束。

  兩人在夜市裡停住,未央拉著林成志圍著小桌坐下,林成志原先不肯,但拗不過,又想明早她便走了,也許三年五載見不著,還有什麼可說。

  林成志點了一碟花生米,未央要了盤爆炒花甲,寫菜單的小弟問,還要不要酒水?林成志仿佛受了驚嚇,忙不迭擺手,不要了不要了。小弟收起筆,大聲對廚房喊菜名,轉身悻悻然走了。

  未央去了前台,拎著一瓶劍南春來,林成志看得眼睛都直,「退回去退回去。喝了酒,你媽又要囉嗦。」

  未央搖搖頭,已開了就蓋,兩個小杯,一一滿上,推給林成志一杯,自己一仰頭乾了另一杯,笑笑說:「爸,我請你,我有錢的。」

  林成志一時無語,也不去動那酒,抽了根煙來叼在嘴上,不點火,只回味著那尼古丁滋味,垂著眼,喃喃說:「你有錢了,有錢了……」

  他頹然仿佛已至暮年,花白的頭髮和龜裂的褶皺,老得面目模糊。

  他心裡明白,未央的錢怎麼來。

  她終究是將自己賣了,他的小姑娘被錢踐踏。

  未央說:「爸,明天我就走了。」

  林成志點點頭,端起酒來抿一口,眼睛紅紅,似乎一口酒便醉了。

  未央說:「爸,我留了些錢,在枕頭底下。」

  林成志連忙搖頭,「不,你帶走,家裡有錢的。」

  這一聲弱弱,連自己都不能相信。

  「爸,我是要去好日子的,怎麼會缺錢花。」未央突然握住他的手,滿手開裂的堅硬的繭子磨著她,他已經很老很老,四十歲不到的男人,看上去卻比五十幾老頭更加蒼老,絲毫尋不出,那年將程微瀾迷得神魂顛倒的俊秀少年的影子。歲月將他的一切消磨殆盡,一點一滴,在他背著兩三百斤水泥板時,在他於烈日下牛馬一樣討生活時,在他掏盡積蓄在賭場上放肆一搏時。

  未央覺得即將失去他,於是愈發抓緊了他的手。「爸,摺子裡一共六萬,您老了,別再去幹工地裡幹活,拿著錢開個小鋪子吧,別再賭了。」

  「哎,哎,哎。」林成志埋著頭,一字字嘆息。

  未央說:「好好過日子。」

  林成志依舊點頭,這次卻再也說不出話來。

  父女兩對坐著,一瓶酒喝了大半。

  未央臉上紅彤彤,朦朧著眼睛看著林成志在對面捂著臉哭。

  林成志抹了一把臉,緩了緩說,「央央啊,爸爸對不起你。」

  未央搖頭,舉了酒杯,「爸,我過得挺好,你別亂扯。」

  林成志側著頭,避開她的眼睛,「是爸爸沒用,讓你跟著過窮日子。賺來的錢拿去賭,欠一屁股債,害得你沒錢念書。明知道你去那種地方上班,卻一聲不吭。央央你太乖,又要還債又要掙學費,從來……從來沒抱怨過一句。有時候我想,你哪怕跟我鬧一鬧也好,罵我恨我都好……都是我……」

  未央突然想起,十五歲夏天,家裡破破爛爛小木門被敲得震天響,一家人抱在一起,誰也不敢出門去看。此後常常大清早起床,推開門,墻上都是紅紅油漆,有時是「欠債還錢,殺你全家」,有時是些污穢字眼,將他們全家罵了個通透。

  原來是林成志借了高利貸去賭,想著一翻番贏個過癮,卻不知輸了個精光。鳳嬌嬸子在家呼天搶地,要撞墻又要上吊,最終還是賣了首飾傢具,街坊親戚一家一家跪著地求,求來個大半。

  後來,未央沒有了學費,只好自己出去掙,夜場裡收入不錯,湊足了學費,零零散散還清些債務,總算沒人上門來鬧。

  未央說:「爸,你哪有對不起我。是我該謝你,當初不曾將我丟下,給我飯吃,給我衣服穿,供我念書,給我一片遮雨地。要不然現在林未央就是在孤兒院裡喊肚餓,或是更慘,被人撿了去砍手砍腳,丟在路邊磕頭乞討。」

  又喝一口酒,笑笑說,「我很好,真的很好。」

  夜市裡人來人往,長長吊著的燈泡不住晃動,人影撲朔。

  未央又一人往西街去,走過黑漆漆老巷子,便到細細家門口,不遠處是阿佑家老屋,早已沒人住。

  余嬸嬸家等亮著,今夜沒生意上門。

  未央敲門,半晌才有人來開,余嬸嬸鵝蛋臉,四十歲女人依然風姿綽約,笑著招呼未央進去。細細未在家,又不知道去哪裡瘋。

  兩人寒暄一段,余嬸嬸猜未央有事交代,便關了電視靜靜等她。

  未央從褲兜裡掏出個紅紅摺子,遞到余嬸嬸手裡,她不接,未央便將它放在桌上,「嬸嬸,我要走了。」

  余嬸嬸一驚,「未央,你別嚇我,好好的走哪去?」

  未央勉強笑笑,不自在地說:「城裡來了有錢親戚,要將我接回去過好日子啦。」

  余嬸嬸皺眉問:「怎麼突然就來接人?弄清楚沒有,別是人販子,好好的姑娘騙了去賣,到時候想找找不到。」

  早已經收了滿滿幾沓定金,怎會擔心。女兒有沒有不重要,錢有沒有才最重要。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未央心裡仍是恨的。

  未央舒展了眉眼,故作輕鬆,「嬸嬸,我並沒有太多牽掛,細細是我最好的朋友,阿佑是我最擔心的人,還有嬸嬸,您身體也不好。」她將那摺子往前推,「明早就走了,那家人富得很,錢是用不著的。這摺子裡五萬塊,嬸嬸您當幫我收著,細細要念書要嫁人都用得上,還有阿佑,您知道的,阿佑沒個家人,在外頭混,誰知道什麼時候就被抓進局子裡,到時候還得勞您去保他。」

  余嬸嬸不肯收,抓著摺子往未央身上塞,嘴上罵著:「你這說的什麼話,細細是我女兒,我能不管?阿佑是我侄子,我能不管?未央你聽著,這錢你帶好了,誰知道過去了是什麼樣,留著錢傍身總是好的。」

  卻不想未央「咚」一聲跪下,抓著余嬸嬸手臂,咬著牙說,「嬸嬸,長輩裡就您對我最好,我從小沒了媽,您真就跟我親媽似的。我這一走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實在是舍不得。求求您收了這錢,不然走哪我都不安心。」

  余嬸嬸掉了眼淚,拉未央起來,兩個女人抱著哭,一縱狂放的熱鬧。

  十點,細細還沒有回來。

  未央同余嬸嬸道了別,臨出門又囑咐,「嬸嬸,別說這錢是我的。別跟阿佑說。」

  余嬸嬸未點頭也未搖頭,只說,路上小心。

  未央等不來答案,只能暗自嘆一口氣,裹緊了外套走入叢叢夜色之中。

  真希望,明天用不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