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章
遊樂

  第二日有人賭氣,搬家似的送來許多東西,一件件衣服一雙雙鞋,珠寶首飾也是一盒一盒碼起來,堆得高高,幾乎要蓋過窗台。自此未央又多出許多事情,午後也不願意休息,一件件試衣服,順道再讓人送來落地穿衣鏡,斜靠在角落裡,陽光連同裙角一同倒映入平湖鏡面。西西描繪她蒼白的臉與蓬鬆的長髮,轉一個圈,硃砂色的裙擺飄蕩,盛開為深冬年末最後一朵芙蓉花,柔軟的花瓣片片延伸,漸漸滲入從前年少時光,就那麼一條藍布裙子,被肥皂水浸透得泛白,依然要在海風的溫暖裡轉出一朵又一朵花,直到頭暈了,雙腿無力,仍是笑,不願意停下,甚至皺巴巴兩三年未扔掉的內褲都露出來。

  她仰起臉,旋轉的天空碧藍高遠,那張臉變作十二歲時收到第一條新裙子的傻孩子,低頭看著紅色裙擺一圈圈飛起來,再轉一圈,倒下去,卻是在阿佑懷裡。

  阿佑還年少,濃黑的眉毛,烏亮的眼,笑起來彎彎,如新月如春山,全然是勃勃生機。鹹澀的海風將他寬大的襯衫吹得像巫師長袍,浪花一簇一簇接力似的撲上海岸,細沙衝上岸又被帶走,終究丟失了方向。

  眼光暖暖,如一顆顆細小鑽石落滿窗台。

  驟然間雙腳離地,她輕哼,原來被人托著腰高高舉起,低下頭,他微笑的臉映入眼簾,帶著記憶中微不可尋的父親的氣息與情人的曖昧,切切雕琢在她心上。她一下撲到他懷裡,模仿者許多孩子幼年時的拿手好戲,「好多好多禮物,就像電視裡千金小姐生日派對,所有人都盛裝出席,所有禮物都包上五顏六色的糖果紙。」他為她造一個虛幻童話,陪她實現幼稚夢想,程景行幾乎完美。

  「總算看見你笑,沒想到討好你這麼簡單,我知道了,下回再惹到你,直接去商場搏殺,還要記得帶上搬家公司,不然一趟回不來。」前一刻站在門邊,遠遠瞧見她低垂的長髮與飛揚的脣角,猶似霧裡看花水中望月,只是曇花乍現時短促而悠緩的霎那,美在一瞬之間,幾乎要驚嘆,傾城畫卷,似有還無,只想再多看一眼,且留住,下一刻便要渙散的光景。

  未央窩在他懷裡笑,一會兒又抬頭,踮起腳伸長了脖子送他一吻,「如果可行,我一定一口氣套上所有新衣服滿大街轉悠去。再帶項鏈耳環,三寸高跟鞋,十個手指沒有一個落空,全都套上五克拉大鑽戒。哈……要做世上最最囂張俗氣的暴發戶。」

  「噢?那我可要離你遠點,免得被拖下水,在大街上受人矚目的滋味可不好受。」

  「少來,別說你沒有追過女明星,八卦雜誌頭條上過沒有?也許舅舅的背影早已經登過封面。」未央眯著眼,微微笑著十足像只小狐狸,伸長了爪子一寸一寸撫上他緊繃的背脊,仰著臉,嘴脣正湊著他隱隱透出胡渣的下頜,一雙琉璃珠似的眼睛,含著盈盈一池春水,春水裡滿滿都是勾引。

  他卻只是笑,沉默不語。稍稍彎下脖頸,便含住了她的脣,這姑娘仍喋喋不休地說話,倏然停歇的字句咬進他嘴裡,含含糊糊都是絲絲縷縷的曖昧。

  又像是生日驚喜,他從褲兜裡掏出一串鑰匙在未央眼前晃蕩,叮叮咚咚碰撞著響,像一串小風鈴。

  「難道是餐後小點?」

  程景行將鑰匙串放進她手裡,「錦江新居的房子,一百二十坪,如果你願意,等手術完成再挑傢具。以後你住那,不必再回程家。」

  未央在手上顛了顛那鑰匙,卻不似先前愉悅,「我該說謝謝?還是恭喜,金屋藏嬌?」

  他不答,她亦不再言語,兩人皆是沉默,仿佛合議之後決定從此以沉默迴避此間問題與責難。可是誰又能躲得過,未央終究要長大,而程景行終究要與他人結婚生子攜手老去,那女人必須溫柔而善良,擁有良好家世和充足教養,知進退懂忍讓,最重要夠乾淨,要乾乾淨淨清清白白的身子才配得起他這般所謂天之驕子萬中選一。

  而林未央,有些東西如墨跡,洗一洗便淡去,有些卻如刀雕斧鑿,隨時光恆久不變,人人都能看到,人人都能來品評一番,指指點點,眾口鑠金積毀銷骨,她預料之中將淹死在飛揚的唾沫星子裡。

  林未央從那堆被翻亂的衣物裡抽出一根細繩,大約先前是當做腰帶,被她分離開,穿上鑰匙系在脖子上,像足七八歲戴紅領巾的小學生,放學了嘻嘻哈哈打打鬧鬧往前跑,胸前的鑰匙串一蕩一蕩,叮叮咚咚泉水似的清脆歡快。

  她拎起鑰匙在程景行眼前揮動,得意卻又故作神秘,「我的夢想。」

  程景行拿了件紅色長外套給她,「什麼?」

  「小時候人人都有鑰匙串掛在胸前,我特別特別羡慕,只想自己也有一串,可是我家哪有多餘鑰匙?有也不給我。其實不必要,我每天放學去菜市場給鳳嬌嬸子打雜幫忙,沒有機會早到家。」未央一邊穿衣服一邊抱怨,「裡裡外外都是紅色,你把我打扮成燈籠幹什麼?元宵節還早。」

  程景行自己也覺得誇張了些,但看著漂亮,「足夠喜氣,富態,像個小富婆。走吧,帶你去遊樂場,難得今天有空。」

  未央便牽了他,自然而然。「我以為你做老闆最清閒,天天睡到自然醒,沒有人敢多嘴。」

  週末,遊樂場裡人滿為患,程景行許久未經歷這樣熱鬧簇擁的場面,有些尷尬,卻是被未央攥緊了手,牢牢牽著在烏泱泱的人群裡穿梭。挨挨擠擠終於竄到摩天輪下,那大傢伙轉得緩慢,像是生了鏽,一步一步踉蹌著爬升,走近點仿佛可以聽見咯吱咯吱關節之間摩擦的聲響。

  程景行當即退縮,甩開未央的手說:「你自己上去,我在下面給你拍照。」

  未央好奇,「難道你恐高?我自己一個人坐有什麼意思,拍照?垂直距離五十米我躲在鐵籠子裡你也能拍到我?美國聯邦調查局的設備應該足夠。」

  周圍都是小情侶,或是才及腰高的小朋友,程景行愈發不自在,拉下臉來拖著未央走到樹蔭底下,換了警告的口吻,故做正經,指著她,兩隻眼睛卻左顧右盼,顯而易見,程景行還未連成說謊高手,不似林未央,莫說眨眼間,面上表情都能逼真得如真真切切挖心掏肺一般。

  「林未央你聽著,我答應帶你來遊樂場已經是最大妥協,做人不要得寸進尺,要學會見好就收知難而退。別指望我陪你一起乾傻事……莫名其妙,像帶著女兒。」

  未央聽得好笑,亦隨他口吻,雙手環胸,揚起眉毛回視,不服軟,「原來你怕顯老,有什麼關係,我有辦法讓人人知道我倆一對,而不是……父女。」

  程景行想也不想便拒絕,「你自己去。二十分鐘轉完一圈下來。我從早上餓到現在,我去買吃的。」

  未央翻個白眼,側身望向擁擠的小超市,程景行已經匆匆離開,留給她艱澀背影,像是逃跑,頭也不敢回。

  未央站在原地,心中萌生莫名凄惶,突然變成騎墻派,左右搖擺,聽她低聲自語,「對我這樣放心,一點也不怕我借機逃跑麼。」

  程景行買了大袋零食回來,未央還站在香樟樹濃密的樹蔭下,冬日的陽光暖暖,獎她纖細輪廓照得幾近透明。

  遠遠的,像是一團霧,白茫茫只看得見依稀輪廓,漸漸走近了,那霧氣隨即化開了,散了,萬幸——她仍在。

  未央興致勃勃地翻找,不小心觸到一塊冰,拿出來,居然是一大罐子香草冰淇淋,未央推一推他,豎起大拇指誇獎,「沒想到你會買這個,冬天吃冰糕,實在是一大樂事。多謝啦。好舅舅。」

  「有人把他丟在食品架上,我本來準備放回冰櫃,沒想到直接拿到了收銀台。」程景行先生仍是一臉嚴肅,突然間獎那罐冰淇淋從未央手中奪去,轉手扔進了垃圾箱,「你在病中,還是肺炎,居然敢吃這個,不要命了是不是?」

  「你能不能不要管我,像個老媽子。知不知道我正在更年期,啊,不,青春期,有無法估量的叛逆心理。也許就為一罐冰淇淋,殺你泄憤。」未央皺著眉,咕噥著找出一瓶可樂來,拉環也同她作對,手指都勒得通紅,才哧溜一聲打開。

  程景行彆扭得很,說是餓了,一塊麵包捏在手上,看一看,又四下環顧,最終還是塞進袋子裡,兩手空空,什麼都不肯動。

  還要駁未央,「更年期或者青春期的女人其實一樣,像一座原子能反應堆,你不必急於界定。」

  未央無奈,回頭上上下下打量他一眼,像看怪物一般,「你怎麼不吃?剛才是誰叫囂著快要餓死?」

  程景行道:「必須糾正,剛才我只說從早上餓到現在,絕對沒有你所謂的‘快要餓死’,更不是叫囂,我只是陳述事實。再來……我並不習慣在眾目睽睽之下用餐,這讓我覺得自己像是動物園假山裡的猴子。」

  「你還去過動物園?我以為舅舅異於常人,從沒經歷過正常孩子的生活。你瞧,到個遊樂場就緊張成這樣,話多到不行,堪比吳喜。」

  程景行氣結指著她,教訓道:「不要隨隨便便打比方,我與吳喜,或是吳喜與我相去甚遠。而且,我確實去過動物園,六歲之前。至於遊樂場……」

  「啊,那個。」未央打斷他,指著前方過山車,和那些在過山車上頂一頭瘋子似的頭髮尖叫的人說,「不如去玩那個。」

  程景行鎖緊了眉,頻頻擺手,「我勸你最好不要,十六個月前我去過電影院,目睹一群白人從高速行駛的所謂過山車上摔下來,有人被直接碾死,有人被攔腰截斷,總之死狀極其慘烈,慘不忍睹。更不要妄想我會冒生命危險陪你去玩那個。」

  未央突然站到他眼前,只隔一步距離,氣勢洶洶,語氣卻是驚奇,「你居然去看死神來了,我以為你最多看看圓明園大明宮之類,或是大決戰?」

  程景行略顯拘謹,猶豫許久才說:「那是被白蘭妹妹拖進去,沒有辦法。二十分鐘後我睡過去,醒來就看到千斤頂落下來,把人砸爛成一團模糊血肉,接下來晚餐,白蘭居然點三成熟牛排,切開滋滋冒血。」

  「所以呢?」未央叉著腰,討債似的追問,「我應該體諒你,對所有一切我喜歡的渴望的都有不可言說之陰影?」

  程景行點頭,嚴肅。

  未央撫額,仰天長嘆,罪過罪過,錯誤的地點錯誤的人,釀造不可補救之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