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站在門廊外,彩虹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回味剛才和季篁在一起的兩個小時。她覺得季篁的肩膀踩著很舒服,他的腦袋濕漉漉的,頭髮細軟,滑得抓不住,但能摸出頭骨的形狀:雞蛋那樣完美,巖石那樣堅硬。他沒有多余的動作,像個起跑運動員那樣四肢抓地,用自己的脊背頂起她。她一只腳踩著他的肩,一只有腳踩著他的腰,柔韌的脊椎向下墜了墜,又彈性十足地頂上來,她甚至感覺得到椎間一節一節的凸起。盡管如此彩虹也沒有達到能夠翻越的高度,不得不對他說:「還差一點,抬起頭來!」他順從地仰起了腦袋,讓她的腳踩著自己的頭頂翻了過去。

雖然手還沒有碰過他,彩虹的腳已將這個男人的大部□軀踩了個遍。

所以彩虹對季篁的第一感覺不是從眼,不是從口,而是從腳開始的。這一點具有顛覆意義。一個人的眼睛可以騙自己,口也可說錯,可是腳不會踩不踏實的地方。

情緒飽滿的彩虹蹬蹬蹬地上了樓,卻在自家門前意外地碰到了夏豐,好友韓清的丈夫。

彩虹很喜歡夏豐,韓清與夏豐是一對絕配。

夏豐並非美男,但模樣清秀,很有書生氣,和女孩子們在一起時,總是自稱「小生」,寫封情書落款也是「夏生」(就好象《鶯鶯傳》裡的「張生」)。他和韓清都是彩虹大學的同班同學,來自河南農村,是當年中文系學生會的宣傳部長,寫一筆好字,會作古詩,在才華方面和彩虹齊名。初到大學的夏豐說話還帶著一股子濃重的河南口音,分不清平上去入,半年之後已能說一口純粹得好像播音員那樣的普通話。畢業後分到省委機關報廣告部,工作了半年就和彩虹同寢室的密友兼夏豐的鐵桿粉絲韓清結婚了。

在寢室人的眼裡,夏豐是理想的丈夫。五年來雷打不動地替韓清打水,一天兩趟,下雪下冰雹都不誤。每天替韓清去食堂買飯,吃完飯幫她刷碗,還包攬了寢室裡的各項重活,每次大掃除都被韓清拉來拖地、搬書櫃,或者窗外有蜂窩了讓他驅趕。韓清的父母是南寧市重點中學的老師,一個教高中,一個教初中,家道殷實,溫良守禮。大一報到後不久,彩虹便碰上F市百年罕遇的秋老虎,整個城市熱得好像要被蒸發,許多學生都中了暑。韓清因為暫住彩虹家裡,夜夜吹空調得以幸免。那時她與彩虹都是新生,雖然分在一個寢室,彼此還不很熟,因為彩虹慷慨地邀她避暑,韓清對她好感頓時增加了十倍。加之避暑期間她又得了重感冒,天天喝李明珠燉的雞湯,對彩虹媽也產生了依戀之心。此後每年寒假回校,必要給李明珠帶十個自家包的大棕子,韓清的母親還親自打電話來拜年感謝明珠的照應,夫婦倆來F市探女也提了重禮登門拜訪。兩家就這樣往來上了。

成家之後的夏豐與韓清在離報社不遠的一棟高樓租了間公寓,他們很快有了一個男孩,取名夏都,小名「多多」。畢業後韓清本有去廣西電視台一個熱門節目當編輯的機會,這是她夢寐以求的工作,差點簽了合同,卻因夏豐先一步在報社找到工作而放棄了。接下來她的運氣越來越差,高不成低不就,夏豐要求她的工作地點最好在以機關報社為圓心的直徑五公裡之內。韓清找來找去找不到,最後委委屈屈地進了F大國書館「民國時期資料室」。那是份工資低的閒差,卻好歹讓她的戶口留在了F市。盡管如此,彩虹從未聽韓清說過夏豐的不是。同學們問她為什麼肯屈就,她總是淡淡一笑,說:「家庭是最重要的,夏豐的工作也忙,早出晚歸,吃不上一碗熱飯,我還是以他為主吧。」

彩虹認識的女同學中,結了婚的不在少數,一有聚會就成了「老公批斗會」。人人都說自己所嫁非人,若不是為了這個家早把那「沒出息的」、「不體貼的」、「沒好性兒的」、「喝酒抽煙好賭的」、「炒股炒虧生意做砸」的老公給休了。只有韓清不說話,在一旁默默地飲茶。末了悄悄地對彩虹說:「罵老公不就等於罵自己嗎?老公再不成氣不也是你挑的嗎?這不等於是罵自己眼瞎嗎?」一語驚倒夢中人,彩虹不得不對她刮目相看。所以在眾人眼裡,韓清和夏豐一直是美滿婚姻的典范。

「夏豐?」彩虹愣了愣,「有事找我?怎麼不進門?」

「嗯——」夏豐板著臉說,「韓清在裡面。」

彩虹狐疑地看著他:「韓清在裡面?那多多呢?」

「多多也在裡面。」

說話間果然傳來孩子的哭聲。

彩虹連忙問:「出什麼事了?你們吵架了?」

「一點小事,她生氣了,就跑你們家了。」

彩虹倒抽了一口冷氣。因為韓清性情柔順,體貼人意,是出了名的好脾氣。做事向來是委屈自己成全別人。想讓她這樣的人生氣還真不容易呢。

她掏出鑰匙開了門:「進來再說吧。」

門一開,迎面一股陰風,沙發上坐著李明珠,穿著件高領毛衣,正拿著竹針織毛線。

彩虹忙說:「媽我回來了。」

「嗯,吃飯了嗎?灶台上有熱好的飯。」李明珠將一卷線挽起來,扔進腳邊的竹籃裡,臉也是崩著的,看了一眼夏豐,不打招呼,也不說話。

「媽,夏豐來了。韓清呢?」

從茶幾上端起一杯茶,李明珠淺淺啜了一口,「呸」地一聲,將口中的一片茶葉吐到地上:「閨女你去吃飯,夏先生我來招待。」

那話不冷不熱,不硬不軟,卻字正腔圓,帶著一股無形的壓力。

來者不善,守者也不善。彩虹的心「格登」一跳,嗅到了戰火硝煙。

「夏先生請坐。」李明珠指著對面的一把椅子,「韓清這孩子和我們家彩虹也有六七年的交情了。老一輩人互相都認識。這孩子我一見就喜歡,一直當她是我的閨女。」

「李阿姨……」

「我的閨女今天讓人給打了,臉上斗大一個巴掌印,腿還讓人踹了一下,淤著一大塊血。」李明珠雙眼一瞪,凜然生出冷光,「多多也到了懂事的年紀,你當著他的面打他的母親,是示范他將來應當怎樣對待女人嗎?」

夏豐的臉色很僵硬,但努力保持禮貌:「李阿姨,這是我們家的事情,請讓我來解決好嗎?」

「解決?你不是用暴力解決了嗎?」李明珠冷笑,「夏豐,你出門到大街上訪一訪,隨便拉住個女人問一問,如果她願意嫁你,我家韓清帶著兒子淨身出戶,不愁找不著一個善待妻子的男人作兒子的新爹。——敢打老婆,我呸!你以為你生活在舊社會有三妻四妾呢!」

「阿姨,這事兒——她也有問題,不能全怪我。」夏豐的臉隱隱泛紅,頭上青筋直跳。

「當然不能全怪你。你一個大男人肩膀上不肯挑擔子,請我們怪也怪不到你頭上!你以為怪人很容易麼?那也要你值得怪,經得起怪不是?有老婆肯怪你是你的福氣。現在你嫌她掙錢少了,當初她若去了電視台,如今也是個人物了吧,犯得著受你這口氣麼?這女人一日三餐地伺候你,馬不停蹄地掃地、洗衣、買菜,這不是勞動嗎?如果不讓她幹,你雇個鍾點工一個月也要一千塊吧?她錢掙的不少,只不過有一半是無償的,你個無恥的資本家,活生生地享用著你老婆的剩余價值。而你掙的那些錢——哦,我的天——都是有大用途的:養家、糊口、幹革命事業、你是時代的先鋒、戰斗的英雄,獨獨被老婆拖了後腿。同樣是付出,你得的是榮譽,她得的是埋怨。我明白了,原來老婆生來就是補充你的,哪兒缺了就往哪兒塞。要留大城市,塞她進資料室。嫌托兒費貴,讓她病休一年帶娃。買房不夠錢,讓她一天幹兩份工。早上五點起床做好你的早飯,累死累活地回來卻發現你早已到家,翹著大腿看報紙,廚房裡茶涼灶冷,兒子又髒又臭,等著人幫他洗澡。夏豐我問你,你爸爸風癱了六年,最後不幸去世,你可曾想過遺傳的力量?」

「……」

「你以為現在你年輕力壯不靠誰,就可以這樣對待你老婆。風水年年換,明年到你家。等到你年老癱瘓,躺在床上,需要人一把屎一把尿地伺候你時,人家會不會直接將你扔進水溝呢?」

「李阿姨,請您不要再說了!」

「呵,你怕聽了?知道李阿姨最恨的是什麼嗎?你個牛魔王怎麼現在才現原形啊?你們這些農村人為了娶到城市的姑娘,怎樣卑微低賤討好人的事都做得出!彩虹還一個勁兒地誇你好,『體貼』,『老實』,『文質彬彬』,我李明珠看你第一眼就知道那不過是奴顏媚骨,一旦得勢,翻臉不認人是遲早的事兒。今兒你也別指望你老婆會跟你回家,我讓韓清在這裡住著。你回去好好反省,再不拿出個人樣兒來,這裡是工廠重地,會打架的小青年多得是,看我不找人揍斷你的腿!」

夏豐氣乎乎地摔門而去,大門「光當」一聲巨響,震得牆壁都抖了一抖。

彩虹小心翼翼地扒了一口飯,進裡屋看著一臉青紫抱著被子啜泣的韓清,輕輕地說:「你餓嗎?吃點東西吧?」

她擦了擦眼看著腿上睡熟的兒子,說道:「不餓,我過一會兒就回去。」

「回去?」彩虹怔了怔,「在這種時候?」

「夏豐從小沒有娘,爸爸好酒賭博,天天揍他,後媽對他也刻薄,他……他挺可憐的。你不知道,我跟他戀愛那會兒,他身上穿著件薄薄的毛褲還是七年前他媽媽手織的,線都快脫光了也不捨得換,我陪他去看他媽媽的墓,他沒哭我都哭了。這麼多年他對我都是和顏悅色的,我還是第一次見他這樣生氣。」

彩虹兩眼望天:「喂,你有沒搞錯?是他打了你,你還替他說好話?」

「我只是告訴他我不想在資料室呆了,天天整理舊報紙填卡片,那日子真磨人啊,是個活人也給磨死了。我想考研然後找個好點的工作。他聽了就不幹了,說我只顧自己不顧這個家。現在房貸這麼重,讀書不掙錢還花錢,不如多打幾份工。我說這錢不讓他出,我去求我自己的爸媽。他一聽火更大了,說我仗勢欺人,嫌貧愛富。還對我爸媽破口大罵。」

「破口大罵?你爸媽哪點得罪他了?」

「他看中的這房子首付要十八萬,指望我爸媽能支持一下,把他們多年攢的老本拿出來墊上,打電話過去探口氣,我爸聽了半天不表態。他又埋怨說我結婚時家裡給的嫁妝太少,不把他這個女婿當回事兒。」

彩虹直聽得心裡一陣發涼:「不把他當回事兒?結婚時他家裡一分錢也沒出吧?用的都是你們倆自己的積蓄和你爸媽給的錢吧?這麼一大活人兒都嫁給他了,還叫不當一回事兒嗎?」

「他的工作也不如意。明明想做編輯,卻被派去搞廣告。這一行拿的是效績工資,需要人脈,競爭很激烈。他在大學裡混得順風順水,到了單位卻被同事們瞧不起,回到家來就喝酒生悶氣。多多生了之後小孩子晚上睡不好,半夜老是吵,他就沖著幾個月大的兒子吼。唉……」

彩虹看著她烏黑的眼眶,問道:「瞧你眼睛都給打得充血了,我送你去醫院看一看吧?」

「不用了,我還得回去。」她咬了咬牙抱著孩子站起來,腿還是一跛一跛的,「多多晚上老愛哭,太影響你們休息了。我回去好好地和他說一說,不就是不讓考研嗎?我不考就是了,為了這個家,也沒什麼。我已經犧牲了那麼久,也不在乎多犧牲一點。」

彩虹一把將她拉住:「不行,你好歹在這裡住一晚。剛才我媽沒頭沒腦地將他罵了一頓,估計他更生氣了,讓他反思一晚上,消消火兒,明早你再回去。我爸上夜班,我媽和我都睡得沉,沒事的。」

終究韓清還是帶著多多走了。彩虹送她到樓下,給她要了一輛出租,叮囑她有事記得往這邊打電話。其實最近一兩年她和韓清見面也少,因為有了孩子,也沒老人幫忙,她幾乎寸步不離守在家中。今日見到她,不獨神情懊喪,眼眶兩旁起了不少黑斑。明明年紀比彩虹還小幾個月,看樣子倒是大了十歲,腰粗體肥,行動遲緩,一幅十足的媽媽相。

心情沉重地回到家裡,彩虹看見媽媽仍在沙發上織毛線,想起她剛才的一番話,不禁想責備:

「媽,您剛才的話也太刺耳了,夏豐畢竟是韓清的丈夫,您好歹得給他留點面子。」

「這種男人還用給他面子?要是他是我的女婿,我就給他兩耳刮子。」李明珠啐了一口,「怎麼樣,你老娘我火眼金睛吧?當初我是怎麼勸你們來著?這種鳳凰男不能嫁,門不當戶不對,習慣價值都不一樣,幸好他媽媽死得早,不然還有婆媳問題,將來夠她受的。我說了多少,你們聽進去沒有?」

彩虹不吭聲了。李明珠又對了。當時韓清與夏豐談戀愛,彩虹也熱心地當了無數回電燈泡,回到家裡把夏豐那叫一個誇啊,只差他不是天神。可是夏豐到彩虹家只來了一次,老老實實地向李明珠訴說了自己苦難的家世:母親早逝、父親凶暴、後媽刻薄,彩虹聽得差點下淚,李明珠卻半點不動聲色,回頭就說這孩子會裝可憐,博得女人同情。李明珠最討厭男人裝可憐,所謂英雄不談出處,強盜莫問來路,這夏豐太有心眼,太會打動女人,韓清不是他的對手。她在電話中向韓清的父母表達了自己的意見,對這門婚事很不看好。韓清的父母也不願意,只是鞭長不及馬腹,後來夏豐去南寧見了他們一面,父母見韓清入情已深,一幅不嫁他毋寧死的模樣,就鬆了口。

彩虹默默地去廚房給自己添了一碗紅豆湯,李明珠忽然問道:「今晚你去哪兒了?」

「系裡來了位新老師,沒有聯系電話,有個重要會議,書記托我找找他,帶個話兒。」

李明珠看了看電,說:「你快些准備一下,等會兒蘇東霖有事要來接你。」

彩虹嚇了一跳:「什麼?蘇東霖?」

「他給你手機打電話,你沒接,電話打到家裡來了。」

「哦,今天有課,要見學生,手機消音了。」

「他問你九點半以前會不會回來,我說會。」

彩虹連忙看表,九點二十五。發起了牢騷:

「什麼事啊,早上不是見了麼,晚上又要見,這人有病啊!我給他回個電話,明天再說吧。」

李明珠忍不住要吼:「你快點去收拾!記得換個胸罩!把那件紫色的長毛衣穿上,夜光下顯示得貴氣。『易求千金寶,難得有情郎!』——這人又有千金又有情,你加緊點,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