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1 章
嗄吱,飛車賊

譚清接到她的電話似乎有點意外,聽到她的邀請卻是很爽快地答應了。他的聲音聽起來有絲疲累,她心裡發覺著有點愧疚。

因為這個家住的大環境拿不出手,她決定在外面宴請他。

訂的餐廳離家比較近,輝煌是和小獸一起散步過去的。她這時的身材已經有些微發胖了,臉也變得圓潤起來。穿著平底鞋慢悠悠地拖著他的手走在路上,這個時候街上的人並不多,太陽也不耀眼了,偶有一絲熱風拂過,卻也帶著股乾燥的綠葉的味道。

她不自覺地和他十指交握,頭往他的肩上靠。他嘴邊浮起笑意,勾著她的手再拉近些,手環上她的腰。

「媽媽什麼時候回來?」他問道。

「下周吧,她現在在埃及呢。」她羨慕著,「金字塔啊,好想去。」

他裹緊了她的手,聲音很柔「等寶寶大些,我們一起去。」

她應了聲,低頭想著,那不是還要好幾年嗎?淨是畫大餅給她看。

他突然停住腳步,轉到她面前。

「怎麼了?」她看他蹲下,把她鬆掉的鞋帶系起。

「以後不要穿這鞋了,鞋帶這麼容易鬆,會絆到的。」他說。

她站著,眼眶有些濕熱。

其實,旅游等幾年都行,或是不去也沒有關系。天涯海角也好,近在咫尺也罷,能和一個永遠注意著你並隨時可以蹲下為你系鞋帶的人牽著手慢慢地走著,看著人來人往,看著落日薄輝。

空間和地點根本不重要。

「海……」她感動的說還沒有說出來,身後帶來一陣猛烈的疾風,手上拎的包被重重地拖拽帶出。

她整個人重心不穩地往前倒,幾乎是在同一刻,身下的人反應很快地托住她的腰,腳後退一步,結實地支撐住她。

輝煌驚魂未定地被他抱在懷裡,刺激過後她吼的第一句話很俗套:

「搶劫啊!!!!!!!!!」

原本該在餐廳碰面的三個人,還是照原定的計劃碰頭了——不過地點是在警局。

輝煌縮手縮腳地坐在一邊,看一臉陰沉的程海吟做筆錄。再扭頭看看同樣在做筆錄的譚清,有些望天無語。

小獸還時不時轉過頭來狠狠地剜她幾眼,看來是氣壞了。她趕緊低下頭,一付『我知道錯了』的樣子。

她的確錯,錯得很離譜。她不該脫險後第一時間就甩開他的手,一邊嚎豬一樣地叫著打劫啊一邊不要命地追過去。

她不該不依不饒地窮追不捨還四處張望尋找凶器。

她更不該手腳神經失調地左腳絆右腳,要不是他從後面拎住她的領子,她肯定會當場僕街塌了鼻子毀了容。

她倒寧可毀了容也不要看他當時的臉,豈止是嚇死人能形容的。

整張臉烏泱烏泱的,簡直就不能看了。

傻子都看得出來他快氣炸了。

這邊譚清已經先做好筆錄坐到她身邊了,看她一臉緊張不安的樣子,便問,「嚇得厲害吧。」

「還好啦,就是一下子沒有反應過來。」她心虛地偷偷看他的方向,發現他的背僵直直的,不由偷咽了口口水。「才看了醫生,沒事的。」

「不知道被我撞的那個人怎麼樣了。」他把外套放一邊,習慣性地摸出一支煙來叼上。「也是湊巧,要不是你追得急,他們也不會慌得一下栽在我車頭上。」

「栽?太便宜這種人了,真是要撞得斷手斷腳才好。」她猶憤憤不平,揉揉肩膀,還有點被大力撕扯後的抽痛。「年輕輕不學好,也不知道爹媽怎麼教的。」

「你也好不到哪兒去!」一臉陰霾的他幽靈一樣出現,聲音冷冷的,「你到底有沒有一點當媽媽的自覺?就這樣追上去你覺著特別過癮是不是?要逞英雄也要看看情況,不是什麼時候都能這麼任性的!李輝煌!」最後一句他的聲調拔高,簡直就是在嘶吼。

當了准爸爸的小獸很生氣,後果相當嚴重。

被他吼了一吼,她身子不由得往裡縮縮,頭一次露出了弱態。而一旁的譚清則是被他吼得嘴上叼著的煙直直地鬆開掉落,心情有些復雜。

原來她懷孕了……

他俯身撿起掉在椅子上的煙,又叼回嘴上。但他的動作很快停住,幾乎是同一時又把煙折了下來,慢慢地在掌心揉碎。

這時,警察拎著一個人經過,還在瞪視輝煌的小獸轉過身來一把掐住他的脖子往地上按,右腳曲起狠狠地頂上他的小腹。

他的速度又快,力道又狠,頂得那人胃都快翻出來了

一邊的警察甚至還不及反應過來,那人就倒在地上哀叫起來,一邊咒著『老子讓你不得好死』之類的話。

警察一邊扶起那人一邊吼著當眾行凶的小獸,「你想幹什麼?這裡可是警察局。」

他人也打了,現在聽這話簡直不痛不癢,咬牙切齒地瞪著那個搶劫犯,幾乎要生吞了對方。

對方也是一找揍的料,就這份上了還挺著胸脯往暴怒的小獸這裡送,「你打,你打,有膽子再打啊!」

她幾乎能看到他頂上的青煙了。怕他一個把持不住,於是起來拉他的手,把他往後帶。他扭頭瞪她,像是氣壞了,想甩開她的手,可掙脫了兩下卻又不動了。她感覺到他呼吸慢慢平靜下來,便更緊地握住。

「行了,簡直就是找揍的料。」警察叔叔也有點受不了那小混混自找死的挑釁,「這要擱局外頭揍死你都沒人管。多大點人就這麼張狂!」

「這人還把我撞傷了,我要去醫院!」那小混混叫著,「我受傷了!」

警察叔叔還來不及吹起胡子瞪起眼,外面就是一陣鬼哭狼嚎聲。

輝煌的身子一震,把他的手一下子捏緊了。

這兩個聲音她死也不會忘記。

她的心髒隨著急促的腳步和吵鬧聲揪了起來,呼吸也開始急促。她望向一臉痞樣的小混混,年少時的記憶又仿佛浮在眼前。那張模糊的幼童的臉慢慢地被刷新,一點點清晰起來。

這小混子是她同父異母的弟弟!

她的想法很快得到證實。前後撲上小混混的一對男女,她去年剛碰見,還大打出手過。

而他們似乎還沒有注意到站在一邊的她,兩個人一個抱著兒子痛哭一個指著警察罵娘。

她突然覺著惡心起來,卻又有種痛快感覺。一動不動地站著,整好以暇地看著,面前是一場鬧劇。她不需要參與,卻可以好好地觀賞。

警察可能也是見這種家長見多了,黑著臉嚷了幾句,打算帶小混混去拘留室。結果卻被混混爹推了一把,混混媽則是抱著兒子不撒手,加上小混混火上加油的嚎叫——不知道的都以為他的腿被打斷了。

「什麼樣的父母就有什麼樣的孩子。」譚清低低地說著,「今晚他是別想出去了。」

小獸看到那個哭嚎的女人時,卻是下意識地轉去看她的臉,手主動地環上她的腰,她勾著他的手,沖他笑笑,輕輕搖頭。

也不知道這算不算報應,當年這男人拋棄了發妻幼女,攜了小三奔了新生活,原以為可以父慈子孝一家和樂,可沒有想到兒子長大卻當了搶劫犯。

有時,人生就是一場諷刺。每每人做錯了什麼事,以為一時僥幸逃過了。可終有一天會受到循回惡果的報償。

「你們看看自己的樣子,做父母的都這樣也難怪孩子成這樣了。」警察沒有如他們的願鬆開他們的寶貝兒子,而得往輝煌站的地方一指,語氣嚴厲,「連孕婦都搶,有個三長兩短他就得吃牢飯!」

夫妻倆的眼齊刷刷地掃到剛才默不作聲的三人身上,那女人像是被踩到尾巴一樣發出一聲尖厲地叫聲,直直撲上來,「你這喪家精,上次打了我這次又來害我兒子。我——李大志,看你女兒幹的好事!」

她撲得很猛,可輝煌也閃得很快。往小獸身後一躲,探出個腦袋,眼睛滴溜溜。那女人高高舉起的手被小獸一把扣住,連帶著他的臉色也深得可怕。

後面的男人愣了一下,多看幾眼才確認這個有些發福狀的孕婦受害人竟然是自己女兒,不由得有幾分氣短。說不心虛是不可能的。當年他對前妻和女兒幹了什麼他自己心裡有數,這些年年紀大了,難免回憶往事。但這樣的人,你也不能指望這樣的人會自我反省。他最多是分一些時間想想,假惺惺地擔憂一下她們的處境,設想一下她們的困難。卻從來不會主動去打一個電話,去詢問一下她們的需要,甚至一個問候也沒有。

這種男人通俗的說法就是狼心狗肺!

現在,眼前,加害人是自己的寶貝兒子,受害人是懷孕的女兒。他幾乎不多考慮一秒,就做出了決定。

他把老婆拉到一旁,低聲呵斥幾句,那女人帶著忿忿的表情站到邊上。

「噯,輝煌,我是爸爸,這是你弟弟啊。」李大志有些老態的臉上習慣性地露出敷衍的笑容。「你什麼時候結婚了也不和爸爸說一聲。」

她冷笑一聲,轉開視線,就怕多看兩眼肚子裡的豆芽長歪了。

李大志看她不待見他,心裡有點生氣,不就是一死丫頭片子麼,好歹他也養了她幾年,對他就這種態度?可現在的情況明顯對自己不利,寶貝兒子闖了禍,把柄被人掐著。警察現在不放人,但如果事主不找麻煩,那不就沒事了。為了寶貝兒子他不由上前一步,試圖和她拉近距離。

小獸是如臨大敵地把她往後遮,而一旁的譚清則攔住他,「這位先生,請保持距離,她懷孕著不能受驚嚇。」他直覺地不想把此人和她聯系起來。

李大志被他擋了一下,有點生氣,但仔細看看他的衣著和年紀,再看看擋在女兒面前的男人。當下就想歪了,「咳,你怎麼叫我先生,你是我家輝煌的老公吧。我是她爸爸,你應該叫我岳父才對!」

這聲『岳父』叫得某個人是一陣反胃,直想翻江倒海。叫得另一個人臉簡直是要四分五裂了,頭頂上黑騰騰的氣息是陣陣地冒出來。

譚清有點尷尬,「我不是……」

「爸,就是他用車撞我的!」小混混叫著,「我的腳都被撞壞了。」

「閉嘴,你自己不長眼撞上你姐夫的車,」李大志往後吼了一聲,又轉頭過來一臉諂媚,「哎,女婿,你看看,我們都是一家人。這事你能不能和警察說說,你弟弟他還小不懂事的,回家教育就行了。」

譚清張口結舌,覺著有點不在狀況內。

偏偏李大志還說個沒完,「我和輝煌她媽媽分開得早,這孩子對我有想法也是情有可緣。可我畢竟是她爸爸,這個是她弟弟,總不能自己姐姐告自己弟弟吧,那還有道理沒有?你和輝煌和警察說說,先把你弟弟放回家。爸爸回去一定好好教訓他,行不行?」

輝煌揪著擋箭牌後背的布料,「我想吐了,我要回家。」她多看一眼那張假惺惺的臉都不願意。

心裡沒有任何感覺,只是為媽媽覺著悲戚。這樣的一個男人,對她這個親生女兒尚且如此,何況是當年對媽媽呢?好在現在媽媽有好歸宿,天不負人。輝煌這麼想想,便有點解氣。但聽著那老男人這樣惡心的剖白和口口聲聲的「爸爸弟弟」還是忍不住反胃。

去打這樣的人,手會爛掉,多看兩眼,孩子就會長殘。

譚清被李大志扯著叫女婿,一邊聽著他的軟話吹捧,一邊越發尷尬地看向他們的位置,就想背上長出噴氣翼趕緊升天。

小獸狠狠地瞪了老男人幾眼,心裡憤憤地想,你叫誰女婿呢!剛想上前辯解,後面的人又扯扯他。他眼珠一轉,轉身護著輝煌往後面走,嘴上不忘和臉色僵硬的譚清打招呼,「譚董事,這裡的事拜托你了!我帶輝煌先走。」

譚清簡直想抽打這小子了,這樣陷害他有啥好處?!

「哎,就是就是,女婿你還是董事啊。你就留下來和警察解釋一下,讓司機先帶輝煌回家啦。」李大志知道女兒不待見自己,就想把她支開。想著女婿不比女兒,多少會給丈人一點薄面

而一邊的混混居然沖譚清叫囂,「你司機敢打我,你他媽的給我開了他!」

「你安靜一點,你姐夫是個辦事的人,不用你教!」李大志虎著臉吼了兒子一聲,又轉頭笑著對上譚清,「你和我家輝煌什麼時候結的婚,孩子多大了?」

拉著輝煌往外走的小獸這下不動了,任輝煌死拖硬拉他就是不動了。扭頭目光凶狠地甩開她的手走上前,語氣森冷,「我的孩子多大,關他什麼事?關你什麼事?」

譚清總算長舒了口氣,狠狠撇了眼這會子才沖上來驗明正身的小獸,心裡的鬱悶就別提了。

而李大志一家子的臉色可更精彩了。特別是那女人,可能是想起了故人,臉有點發白。

「你打劫我老婆,我沒折斷你手腳算是客氣了。有膽子幹這種事就要做好付出代價的心理準備,」他陰沉沉地盯著那個囂張的混混,半點也不想把他和自己老婆聯系起來。「搶奪數額較小的處以治安拘留十五天以內並罰款,已經是便宜你了!」

「你,你怎麼能這麼說話,你還打我兒子,你在警察局打我兒子!你也是犯罪!」李大志一聽兒子真的是被面前這真女婿給打了,而且還是故意的,氣得臉都變色了。「輝煌,你看看你嫁的這是什麼人?你媽呢?你媽也不管管?」

不提她媽媽還好,一提起來她火冒得三丈高,「你還有臉提我媽?你居然還敢提我媽!這兒要是懸崖我一腳踹你下去!你也不好好想想你幹的破事,你還有臉指責別人?爸爸?有你這麼當爸爸的嗎?為了這個女人,把我和媽媽從家裡趕出去。眼巴巴看著我大冬天在水泥地上跪了一天卻無動無衷。我交學費沒錢你是怎麼說的,你要留給兒子買奶粉!爸爸?笑話,你養過我多久,你盡到做爸爸的責任了嗎?你要是個合格的爸爸也不會教出這種兒子來。我告訴你,好在我的寶寶沒事。有事的話,我饒不了他!」她手指幾乎是直直戳在李大志臉上,「別給我擺這種惡心的臉,別叫我女兒,我沒有你這種爸爸。」

她一連串的話說上來,氣都有些上不來了,胸腹間只是一股郁憤之氣徘徊其中,不得紓解。

他聽她罵得厲害,喘氣也喘得厲害,不由擔心起來。回身擋住她,低聲勸慰,「好了輝煌,好了,不要說了。讓警察來處理他們吧。」他記著醫生說的,孕婦不能太過生氣。

這時,沉默不語很久的女人突然拉開丈夫,一下子跪在他們面前,開始求他們放兒子一馬。在她看來,似乎只要事主肯請警察不追究,事情就可以就這麼過去。

輝煌看著她,去年見她時,她還意氣風發,頤指氣使。可現在看,她似乎老了很多,頭髮也能隱約看到一些白絲。面容已經不復當年的妖冶嬌媚,也再也掐不出楚楚可憐狀。

當年那個橫著眉眼挑剔著她一身舊衣服,冷哼著把她往外趕的女人。現在面容憔悴,淚流滿面地跪在她面前求她。

在幼年時,她不知道曾經這樣幻想多許多次,她狠狠地把這個破壞她家庭的女人踩在腳下,用開水燙,用板子打,用石頭砸。她是她童年和整個青春期的惡夢,也是她成年後在感情上最濃重的一筆陰影。

現在,似乎自己小時候幻想的一切都成了真。但這並沒有讓她愉快多少,而是徒生出一種啼笑皆非的感覺。

她聽著那女人說,請你體諒一個做母親的心,我兒子還小啊!他未來還有很長的路,你拜托警察不要拘留他,他會有案底的!

她聽著那女人說,我知道你不原諒我,可他畢竟是你弟弟啊!你現在人沒事好好的,就不能給個機會他嗎?他只是一時被壞人利用了啊!

她聽著那女人哭號著說,你也快要當媽媽了,難道你就不能體諒一下當母親的心情,一定要趕盡殺絕嗎?

她又轉向護在她身邊的他,哭著說當年是我錯了,連累了你和你媽媽,我有愧的。可是那是上一代的事。你們不能找我兒子算賬啊!

警察顯然是被面前這秋後算賬的狗血一幕弄得有點雷抽抽,一邊揮手一邊趕人,「你們要說什麼出去說,現在帶他走是不可能的。就像剛才說的,這是搶奪,不是事主原諒就行的,按治安處罰條例得拘留!你們都給我讓開點。」

警察這話一說出來,小混混眼睛紅了一圈,一邊哭叫著「爸爸、媽媽」一邊扭動著身子不肯走。而李大志則是死死抱著兒子不鬆手,沖著他們叫著「要罰多少錢都可以,別關我兒子!」

「你給我搞清楚,關你兒子的不是我,是警察。」她冷冷對那對夫妻說道,「做錯事是要付出代價的。讓你兒子吃幾天拘留所的飯,他或許會學乖點。」她目光像把刀子一樣戳在那女人臉上,「還有,就我看來,你的賤格決定了你也不是一個好媽媽!」

「你簡直是太過份了!你,你滾!」李大志一手抓著兒子,一手指著她,全身發抖。

「我就知道不管我怎麼求你你也不會答應的,你就是記恨著我,不原諒我。你就是要遷怒我兒子!」那女人抹著淚跳起來,手緊緊地扒著寶貝兒子,「你的心太狠了,我都這樣求你原諒了,你還想怎麼樣?」

她直直看著那女人,臉上帶著一抹嘲諷的笑,「你搞搞清楚,你有請求原諒的權利。而我,也有不原諒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