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辦公室以後,見飛躊躇了一會兒,起身來到走廊的另一頭,去敲李薇辦公室的門。
「不好意思,」她開門見山地說,「關於項峰的約稿,出了點問題。」
李薇停下敲擊鍵盤的動作,視線從電腦屏幕移到她臉上,嘴角有微笑,但卻是公式化的,意思是:怎麼了?
「他……最近很忙,」不知道為什麼她竟找了個聽上去很假的理由,「後天可能只能交一部分。」
李薇鼻梁上那副厚重的鏡片後面,其實是一對明亮而漂亮的眼睛,只是當這對眼睛配上那微微上翹的眉毛,會給人一種極其犀利的印象:「一部分?」
「……比較小的一部分。」其實,她根本沒辦法肯定他能夠交出些什麼來。
李薇用那對明亮而漂亮的眼睛打量了她幾秒鍾,視線又轉回電腦屏幕,手指重新在鍵盤上敲擊著:「我知道了。」
梁見飛明白自己已經在這位新來的雜志主編面前丟了臉,經理幾個星期前跟她介紹李薇的時候,說希望她們以後通力合作,甚至有要她幫李薇一把的意思,但現在看起來——也許她根本幫不了什麼。
「我會盡力的。」說完這句,她就退了出來。新買的黑色平底皮靴踩在走廊那白色的大理石地板上,發出清脆的「嗒嗒」的聲響。
還能說什麼呢,既然很多事是自己無法改變的,那麼唯一能夠做的,就是盡力而為。
這天下班的時候,雨已經停了,可地上還濕漉漉的,見飛低頭看了看自己的靴子,鞋底的兩側已經有泥漬,不過幸好不算太丑。她站在辦公大廈門口,抬頭看著早已一片漆黑的天空,心想:我究竟是為了什麼要在這樣的天氣穿這雙新買的鞋子啊……
幾秒鍾之後,她終於想起了這個無聊問題的答案——因為她晚上還有約會,堪稱「十分重要」的約會。
深藍色的休旅車再次上路,周一傍晚總是出奇得順暢,她很快到了某家餐廳門前,那餐廳的招牌永遠是繽紛且刺眼的霓虹閃爍——跟湯穎高調的作風非常相符。
她把厚重的外套留在車裡,對著倒車鏡整理一下身上那件稍顯單薄的毛衣,又批上一條大大的披肩,便走進餐廳。大概人們都被那刺眼的招牌戳到眼睛了,所以在這樣的高峰時段,店堂裡的客人並不太多,她稍稍環視了一下,就看到一只裹著粉色短袖衫的手臂在向她揮舞。那只手臂的主人相當漂亮,簡直可以用「艷光四射」來形容,見飛撇了撇嘴,快步走過去。
「你終於來了!」湯穎的嘴角微微向外拉扯著,嘴唇露出一個剛剛好的弧度。梁見飛不禁愣了愣,轉頭毫不避忌地開始打量起坐在湯穎對面的男士——果然,長得還不錯——不然,湯穎也不會如此故作端莊。
見飛在心裡露出一個無奈的微笑,大方地坐下,聽到湯穎說:「陳先生,這位就是我表姐梁見飛,我媽媽在電話裡跟你提起的女孩。」
「女孩」那兩個字著實讓她打了個冷顫,但她還是克制著要笑場的沖動,看著陳先生的眼睛,說:「你好。」
對方也禮貌地回了她一句,不過她看得出來,他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自己身上。
「我表姐人很好呢,」湯穎的聲音溫柔得像春風,「也很能幹,在出版社做編輯。」
見飛很想糾正說「是出版公司而不是出版社」,可是看到陳先生看著湯穎的眼神,又忍住了。
湯穎的話讓她想起上午的那兩碗小餛飩,想起自己摔項峰的門,又想起李薇那一句「我知道了」,於是心情忽然沒來由地低落起來。
那家伙現在在幹嘛呢?會真的在構思嗎?如果明天下班前或者後天上午他能交一、兩萬字來,她怎麼也能夠拿去跟李薇商量一下……但如果他交不出呢?一個字也交不出呢?她真的可以說出「另請高明」這句話嗎?
「表姐,」湯穎碰了碰她的手臂,「表姐,陳先生問你平時有什麼愛好呢……」
梁見飛這才回過神來,她定定了看了湯穎一眼,又看看對面那個男人,終於決定不要再繼續忍受湯穎那一句句假惺惺的「……呢」。
「是這樣的,」她調整了一下坐姿,直視對面的男人,「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把你騙來參加這次相親的,我想說的是……我已經三十歲了,而且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我基本上不會是你要找的人。」
陳先生怔怔地看著她,像是驚呆了。
她從包裡抽出一張名片推到他面前:「這上面有湯穎的電話,你有空可以打給她,今晚就可以——但是得在半個小時之後。現在,我找她有點事情,所以先失陪了,賬單麻煩你應付一下吧,幸好我們還沒開始進入點菜的程序——主要是,我不想浪費不必要的精力和物力。」
「……」
「就這樣,」她露出一個有點可愛的公式化的微笑,然後臉上所有的表情在一秒鍾之內又消失得一乾二淨,「很高興認識你,再見。」
說完,她拉起身旁有點惱怒的湯穎,快步走出餐廳。
「嘿!」湯穎坐上藍色休旅車,終於忍不住露出潑辣的本色,「你知道為了陪你來參加這見鬼的相親,我推掉了多少約嗎!你這樣我回去怎麼跟我媽交代?」
見飛一聲不吭地從後座上取來一只厚厚的牛皮信封交到湯穎手裡:「下周一之前,把這些書的書評給我好嗎,每個差不多500到1000字,要寫得……『紐約時報』一點。」
很少有人想得到,湯穎那胸大無腦的外表之下,其實包裹著一個極具才氣的靈魂,就好像面前這家閃爍著俗氣招牌的店裡竟然能夠提供有品位的菜色一般。湯穎是個多面手,專欄作家、影評家、書評家……凡是發表評論的工作她都能做得很好。
「天吶,又是『紐約時報』,你們饒了我吧……」湯穎翻了個白眼。
「不用太長,但是要表揚得很有噱頭,你懂吧?」
但書評家似乎懶得理她。
「……還有,還有一件事,」見飛遲疑地開口,「能不能請你幫個忙?」
「……說!」
「你不是跟那個……誰,很相熟嗎?」她說了另一個在偵探小說界頗有名氣的名字。
「怎麼?」
「可以幫我跟他約稿嗎,價錢只要不是太離譜都有得談,但條件是後天上午一定要交稿,只要五萬字就可以。」
湯穎沉默了幾秒鍾,大約是在想要不要把這個麻煩攔上身,最後,她抬了抬眉毛,說:「我只能說,我盡量問問看。」
見飛苦笑,又是「盡量」……但人如果真的能做到盡量,也已經是一件不易的事情。於是她點頭,露出一抹感激的微笑。
「你怎麼每次都來找我做這些『擦屁×股』的事情。」在方圓十米沒有異性靠近的情況下,湯穎總是很樂意露出她的「真面目」。
「……誰叫你是我表姐。」見飛苦笑。
噢,事實上,湯穎才是年紀比較大的那個,但她常常覺得自己看上去較年輕,所以一直跟別人介紹說見飛是表姐。
「我要去吃晚飯了。」
見飛看著湯穎推門下車,再次回到那霓虹閃爍的餐廳,陳先生應該還沒有離開,他們也許會度過一個愉快的夜晚,她不禁笑起來,是由衷的笑容,為湯穎感到高興—— 一個人要是能夠隨時活在隨性與快樂之中,那就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
她系上安全帶,重新上路。
在路邊等紅燈的時候,她看到街角的書報亭還開著,玻璃門上貼著一張大大的海報,那是項峰不久之前剛出版的新書的海報,海報上的圖片在朦朧夜色中根本看不清楚,但右上角那一排紅色的字卻格外醒目:本年度最值得期待的偵探小說!不得不看的懸疑佳作!
她苦笑,關於這排俗氣的紅字,在當初的討論會上她還著實竭力反對了一陣,最後又不得不妥協,可是現在看來,她認為最俗氣的東西卻是海報上最能吸引人之處。
這就像是生活,如果有一天,你曾經以為的、並且執著著的東西,被發現是錯誤的,或者,根本不值一提。
你會怎麼做?是就此放棄,還是仍然默默地堅持?
忽然,手機響了,她被嚇了一跳,慌忙之間去找手機,找了一會兒才想起自己其實早就戴上了藍牙耳機,手機被扔在背包的最底層,要找出來恐怕要多花很多時間。停在她前面的車子開始啟動,她也跟著放開剎車,按下藍牙耳機的接聽按鈕,輕輕的提示音過後,電話被接通了:
「如果你有足夠的錢,是會買印有路易威登標記的皮包和帶著七彩汽車人標志的擎天柱模型,還是會買印有擎天柱頭像的皮包和帶著路易威登標記的變形金剛模型?」
梁見飛愣了幾秒,很冷靜而果斷地回答:「前者。」
「啊……」
項峰的這一句「啊」,既有種「不出所料」,又有點「嫌惡」的意思。
果然,他道聲「再見」,便掛了電話。
見飛在心裡冷笑一聲,視線凝固在前方的路上,仿佛從未接到過這個奇怪的電話。
這就是她要扮演的角色,一個無奈的、常常不知不覺令自己陷入被動局面的編輯,而這所有一切,都是拜項峰所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