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御花園設宴。
這樣蹭吃蹭喝的機會我自然不能錯過,但滿院子鶯鶯燕燕實在有點吵人。我又不認識她們其中任何一個,也懶得和誰搭話。
不如盤旋在高高的樹枝上,自顧自喝酒吃點心,看熱鬧。
丹琛拖拖拉拉的不肯來,我倒也希望他不來算了。反正掌眼這種事交給我辦不會錯。
那位大食國的琉璃公主到得很準時,比起畫像上的多了幾分英氣。但鵝蛋臉柳葉眉,笑起來很和氣。說話走路和中原的女子也有些不同,更放得開一些。但舉止還是很優雅得體的,行禮起身落座,模樣都挺好看。
我在樹枝上看著,心裡說不出什麼滋味。
左看右看,我總得挑點什麼錯吧?但哪裡不好呢?
正想著,身邊多了一個人。
一身玄色稠袍,寬寬的都不繫一條腰帶。風一吹,鼓脹起,瀟灑不覺得,看起來像一隻巨大的脹氣鼓肚的蛤蟆。
好端端一個白面帥哥,偏生穿這幅模樣。
還有他手裡拿把蒲扇,我說師傅,你好歹拿個摺扇,至少還高雅一點。
師傅搖搖蒲扇,一臉不以為然。
伸手把我放在跟前的點心抓一把塞嘴裡,又拎起酒壺往嘴裡一灌就是半壺酒。
吃了喝了,這才呷了呷嘴,慢悠悠說道。
「今兒個的主角是十王爺,像我這樣英俊瀟灑的有為青年自然是要折騰的醜一點才好,總不能搶了主角的風頭。唉,就怕天生麗質難自棄。」
得了得了,別往你那黑臉黑皮上貼金了。
這老妖精,一千多年了就愣沒一點正經。
我瞪他一眼,蛇腰一扭,也化成人形。
一把奪過酒壺,抄起包著點心的帕子,全護在懷裡。
「哎呀,你這小蛇真是小氣,師傅吃你點喝你點就這樣。真是沒良心,徒兒大了,心裡就沒師傅。」老妖精捶胸頓足,搖頭晃腦。
我懶得理他,這老不正經的。
轉頭悶悶不樂看那琉璃宮主,心裡酸溜溜的。
老妖精湊過來,手裡的蒲扇吧唧吧唧扇不停。
「喲,這丫頭模樣不錯嘛。」
「哪裡,你看她走路的樣子太粗魯了。」我挑刺。
「怎麼會?人家是番邦來的姑娘,那叫英氣,你以為像你那樣長蟲爬地,扭扭歪歪的走路樣子就好看了?妖媚不正經。」
呵,敢說我不正經?我轉頭,嗖嗖吐信子。
師傅用手裡蒲扇一把將我抹開,我心情很鬱悶。
「嘴巴那麼大,一定很會吃。」我又挑刺。
師傅看我一眼,眉一挑。
「胭脂,你也知道嘴大能吃不是好事啊?」
我……我很鬱悶,很鬱悶。
不理他。
「皮膚不夠白。」我又說。
「誰打出娘胎就是白的?又不是蛇,蛇還有黑的呢。」
我鼓起,臉頰漲得鼓鼓的。
「說話太大聲。」
「總比聽不見好。」
「吃東西太矯情。」
「喂,你剛說人嘴大能吃的,怎麼改口了?」
「要你管!」我瞪眼。
老妖精縮一下腦袋。
我皺眉,眼珠子一轉。
「眼睛也不夠大,不好看。」
「總比胭脂你那兩隻黃豆眼大,至少人家是黑的。」
「誰說我是黃豆眼?我眼睛明明比龍眼還大!」我氣不過,爭辯。
「好好好,你眼睛大,可難道不是黃豆色的?」
我立刻就想戳破了的牛皮筏子,一肚子氣跑的一乾二淨,整條蛇就癟了。
軟綿綿倒下,有氣無力。
是啊,再比人家至少是個人。而且模樣不錯,舉止不錯,溫柔大方,賢惠能幹。
遠遠就瞧見丹琛來了,錦衣華冠,瀟灑翩翩,好一個美少年。
那公主見了他,立刻就羞怯的低下頭去。
可又捨不得不看這如花的少年郎,止不住就偷偷抬頭,眼珠子勾了線似的被拽住。
再也挪不開。
丹琛也瞧見了這位公主,顯然也有些詫異。
是啊,公主其實比畫像上還好看呢。
畫像是死的,這眼前的少女卻是活得。
她不光活,而且鮮活。
紅撲撲的臉,健康的膚色,秀髮飄逸如雲似霧,眼眸有神,笑容爽朗。
其實我真挑不出什麼錯,可挑不出我心裡難受。
王子和公主,真是絕配。俊男和靚女,人見人愛。
也許……沒我什麼事了吧?
嘆口氣,腦袋耷拉下。
師傅的蒲扇伸過來,在我頭頂上撫摸幾下。
沙沙的聲音就像一條蛇爬過,我懶得理他。
「小笨蛇,再好也總得那十王爺自己喜歡才行。不喜歡,再好也白搭。」
師傅的話像閃電,欻欻劈過來,將心頭的烏雲撕開口子,投進一道光。
我咧嘴一笑,越笑越開心。
師傅搖搖頭。
「胭脂啊,別笑了,都咧到耳後根了,好難看呀。」
難看?怕什麼,丹琛喜歡就行了。
好看難看不重要,重要的是丹琛喜歡不喜歡。
多簡單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