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推開自家酒吧的大門,溜進了一片昏暗之中。從今早醒來到此時此刻,我這才算是第一次深吸了一口氣,聞見了香煙味、啤酒味、辛辣的波旁酒味,還有撲鼻的爆米花香味。酒吧裡只有一位客人,正孤零零地坐在遠遠的一側。那是個上了年紀的女人,名字叫蘇,以前每週四她總與丈夫一起光顧酒吧。三個月前,她的丈夫去世了,蘇便在每週四獨自前來光顧,也不怎麼跟人攀談,只是伴著啤酒和拼字遊戲坐上一會兒。
我的妹妹正在吧檯後面幹活,一頭秀髮挽到腦後用呆頭呆腦的髮夾別了起來。她正把啤酒杯一隻接一隻地放進熱熱的肥皂水裡涮一涮,兩條手臂泛著粉色的紅暈。瑪戈身材修長,面容長得有些特別,卻並非沒有吸引力。她算是個「第二眼美人」,五官要看上一會兒才會變得順眼——寬寬的下巴、玲瓏嬌俏的鼻子、大大的黑眼睛。如果眼前是一部時代劇的話,劇中的男人一眼瞧見瑪戈便會略略揭起他的淺頂軟呢帽,同時吹上一聲口哨,嘴裡說著:「嘿,那邊來了個妙人兒!」眼下是古靈精怪的嬌嬌女大行其道的年代,要是像瑪戈一樣長著一副20世紀30年代「神經喜劇片」裡女主角的面孔,可不是處處都能吃得開。不過話說回來,憑著我和瑪戈相處多年的經驗,我知道男人們常圍著我的妹妹團團轉,這也在我身上撂下了一副身為哥哥的擔子——既有幾分得意,又有一絲警惕。
「甜椒肉片這玩意兒還買得到嗎?」瑪戈知道來的人是我,於是頭也沒抬地隨口說道。跟平常看見她的反應一樣,我頓時鬆了一口氣:也許事情不算太妙,但好歹不會太糟糕。
「我的孿生妹妹瑪戈」,這句話我說過許多次,結果它已經不再是一句實實在在的話,反而變成了一句令人安心的符咒:孿生妹瑪戈。我們兩人出生於20世紀70年代,當時的雙胞胎還算得上既罕見又神奇,簡直比得上獨角獸和精靈,我和瑪戈甚至有幾分孿生兄妹之間的心靈感應。在這個世界上,我只有在瑪戈身邊才能徹頭徹尾地做回自己。我不覺得有必要跟她解釋我的舉動,我不澄清、不懷疑、不擔心。我不會把一切都告訴她——應該說是再也不會把一切都告訴她,但至今為止,我向她傾訴的事情比向誰傾訴的都多,只要能告訴她的我都告訴她。我們曾經背靠背地在母親腹中待了九個月,相互關照著對方,後來這成了一輩子的習慣。說來倒是有幾分古怪:瑪戈是個女孩,而我雖然是個極其關注自我的人,卻從未在乎過這一點,不過我能說什麼呢?瑪戈一直酷得很。
「甜椒肉片,跟午餐肉差不多的東西,對吧?我覺得還買得到。」
「我們應該買點兒甜椒肉片。」她一眼望見我,挑了挑眉毛,「這下倒是害得我有點兒興趣了。」
壓根兒不用我開口,瑪戈便往一隻咖啡杯裡倒了些藍帶啤酒給我。那只杯子實在說不清是否乾淨,於是我緊盯著杯子髒兮兮的邊緣端詳,瑪戈見勢端起酒杯舔掉了杯邊的污漬,只在杯上留下了一抹口水印。她把杯子端端正正地放在我的面前,「這樣是不是好點兒了,王子殿下?」
瑪戈一心一意地認為,父母把最好的一切都分給了我,我才是父母想要的那個寶貝男孩,是他們養得起的唯一一個孩子,而她則拽著我的腳踝偷偷地溜到了這個世界上,是個沒人要的局外人(我的爸爸尤其不想要這個局外人)。她認為整個童年時代她都是自己在照顧自己,父母會把別人用過的二手貨給她用,時不時忘了在她的許可條上籤字,不肯在她身上花錢,還留下了許多憾事。我真不忍心承認:瑪戈的說法也許有幾分道理。
「是的,我那髒兮兮的奴僕。」
「王子殿下」說著揮了揮手。
我在啤酒旁邊蜷起了身子,我得坐下來喝上一杯啤酒,要不然喝上三杯也行——我還沒有從今早的一幕幕裡回過神來呢。
「你怎麼啦?」她問道,「你看上去簡直坐立不安。」她向我彈了彈泡沫水,彈過來的水比泡沫還要多,這時空調突然啟動,吹亂了我們的頭髮。瑪戈與我老是待在酒吧裡,其實打理酒吧花不了多少時間,不過這裡已經成為我們兩人童年時從未有過的俱樂部。去年某夜我們喝醉了酒,撬開了母親地下室裡的儲物盒,當時還在世的母親已經猶如風中殘燭,我與瑪戈需要安慰,於是我們找出了幼時的玩具和遊戲,一邊小口喝著罐裝啤酒一邊發出「哇」、「哦」的驚嘆聲,簡直是在八月裡過了一回聖誕節。母親去世後,瑪戈搬進了我家的老房子,我們把以前的玩具一件接一件地搬到了「酒吧」裡:有一天,一個已然失去香味的「草莓娃娃」玩偶在酒吧的一條凳子上現了身(這是我送給瑪戈的禮物);而在另一天,一輛缺了一隻車輪的「啊卡米諾」小玩具車則突然出現在了牆角的一個架子上(這是瑪戈給我的回禮)。
我們正在考慮組織一次「桌上遊戲之夜」,可惜「酒吧」的客戶大多數年紀頗大,對我們的「遊戲人生」、「饑餓的河馬」等桌上遊戲實在找不出多少共鳴——再說我自己也不記得如何玩「遊戲人生」了,在那款遊戲中,丁點兒小的塑料汽車還得載上丁點兒小的塑料父母和塑料寶寶。
瑪戈給我滿上了啤酒,也給自己的杯子滿上,她看上去有點兒睜不開眼睛。現在正值中午十二點鐘,我想知道瑪戈今天已經喝了幾個小時。這十年來她一直過得不太順:我那聰明伶俐又不肯服輸的妹妹熱衷於冒險,在20世紀90年代末便從大學裡輟學搬到了曼哈頓。她趕上了最早一撥網絡熱潮,成了新貴中的一員,有兩年堪稱財源滾滾,後來卻在2000年的互聯網泡沫中一敗塗地。當時瑪戈仍然鎮定自若,畢竟她才二十出頭,離三十歲還遠著呢,沒什麼大不了。捲土重來的瑪戈拿了一個學位,隨即加入了西裝革履的投資銀行業,成了一名中層人員,既擔不了多少風光,也擔不了多少過錯,誰料到後來卻在一眨眼間丟了飯碗——她正好遇上了2008年的金融危機。瑪戈從母親的住所打電話給我,那時我才知道她已經離開紐約返回了家鄉,當時她說「我罷手不幹了」,我聽完又是求又是哄地勸她回來,卻聽見瑪戈在電話那頭惱火地一聲不吭。掛斷電話以後,我憂心忡忡地造訪了瑪戈那所位於包厘街的公寓,在那裡一眼瞧見了蓋瑞——那是瑪戈心愛的無花果樹,卻已經發黃枯死扔在了安全出口,我便心知瑪戈再也不會回紐約了。
「酒吧」似乎讓瑪戈重新打起了精神,她打理了吧裡的書籍,給顧客們倒上啤酒,時不時偷偷地從小費罐裡順手牽羊,但她幹的活確實比我多。我們兩個人從來沒有談起以前的生活,我們是姓鄧恩的一家子,我們的前途成了泡影,但奇怪的是,我們對此心滿意足。
「這麼說,到底是怎麼回事?」瑪戈用一貫的開場方式講話。
「嗯。」
「嗯什麼?情況挺糟?你看上去簡直一團糟。」
我聳了聳肩表示贊同,她審視著我。
「愛咪?」她問道。這是一個簡單的問題,我又聳了聳肩再次表示贊同,露出一副無可奈何的模樣。
瑪戈被逗樂了,她用雙肘撐在吧檯上,雙手托住下巴,蹲下身子打算對我的婚姻來一番精闢的剖析。瑪戈一個人就擔當了整個專家團的職責,她問:「她怎麼啦?」
「倒霉日子,只不過是倒霉的一天而已。」
「別為她的事煩心。」瑪戈點燃了一支香煙——她每天會不多不少抽上一支菸,「女人全都神經兮兮。」瑪戈不把自己算在「女人」這一類裡,她把「女人」當作一個嘲弄的詞。
我把瑪戈吐出的煙霧吹回它的主人處,「今天是我們結婚週年紀念日,五週年。」
「哇。」妹妹向後歪了歪頭。她曾經在我們的婚禮上做過伴娘,通身穿著紫衣,愛咪的母親還把她稱作「那位美艷動人、一頭烏髮、紫裙搖曳的夫人」,不過瑪戈可記不住什麼紀念日,「哎呀,見鬼,時間過得真快。」她又朝我吹了一口煙,這懶洋洋的一招弄不好會讓我得上癌症,「她又要玩那個,呃,你們把那種遊戲叫作什麼,不叫『尋物遊戲』……」
「叫尋寶遊戲。」我說道。
我的妻子愛玩遊戲,主要是些鬥智遊戲,但也有需要真人上陣的消遣遊戲。每逢我們的結婚紀念日,她總會弄出一個精心製作的尋寶遊戲,遊戲裡的每條提示都指向了下一個藏身之處,直到我一步一步地接近終點,一舉找到我的紀念日禮物——誰讓愛咪的父親每逢結婚紀念日便會為她的媽媽玩一套尋寶遊戲呢。你們別以為我沒看懂一男一女在這兩個家庭中各自扮演的角色,別以為我沒有體會到其中的意味,但我並非在愛咪的家中長大,我自有另一個家庭,在我的記憶中,父親送給母親的最後一件禮物是一隻熨斗,它擺在廚房的檯面上,光禿禿的沒有包裝紙。
「我們要不要賭一賭她今年對你會有多惱火?」瑪戈一邊問一邊從啤酒杯後露出一抹微笑。
愛咪的尋寶遊戲有一個麻煩之處:我從來都摸不透那些提示。第一個結婚週年紀念日的時候我們還住在紐約,結果我從七條提示中悟出了兩條,這成了我在週年紀念日尋寶遊戲中的最佳戰績,當時打頭的一條提示是:
該處門臉狹窄,
但去年秋日某個週二,你我在此地那一吻是何等濃情深愛。
你曾經在孩提時代參加過拼字比賽嗎?在聽見單詞之後,你會搜腸刮肚想看看自己是否能夠拼出那個字來,那時你的腦海中一片茫然,感到無比恐慌又空空落落——這便是我在尋寶遊戲中的感受。
「那是一家愛爾蘭酒吧,不過在一個愛爾蘭氣質不太重的地方。」愛咪說。
我一邊咬著嘴唇端起肩膀一邊審視著起居室,彷彿答案會憑空冒出來,她又等了好一會兒。
「當時我們在雨中迷了路嘛。」她的聲音聽上去有幾分懇求,但只怕馬上就要惱火起來了。
我聳了聳肩。
「是『麥克曼』酒吧呀,尼克。記得嗎,當時我們在唐人街找那家點心餐館,卻遇上一場雨迷了路,餐館本該在孔子雕像旁邊,結果那地方有兩座孔子雕像,我們渾身都淋得精濕,就隨便找了一家愛爾蘭酒吧咕嘟咕嘟喝了些威士忌,你一把摟著我吻我,那個吻……」
「沒錯!你應該把孔子加進提示嘛,那樣我就猜得到了。」
「孔子雕像不是問題的關鍵,酒吧才是關鍵,在酒吧共度的那一刻才是關鍵,我覺得那一刻挺特別的。」她把最後幾個字說得十分嬌憨,我一度為這種口吻著迷。
「是挺特別。」我把她拉進懷中吻了吻,「我要在『麥克曼』酒吧再度上演那一吻當作週年紀念日的特別節目,我們再去故地重遊一次吧。」
「麥克曼」酒吧的酒保是個長著鬍鬚的傢伙,他一看到我們進門就咧嘴露出了笑容,為我們兩人倒上了威士忌,又把下一條提示送了過來。
當我心中淒悽慘慘,
只有一個地方能讓我重展笑顏。
結果那個地方是中央公園裡的「愛麗絲夢遊仙境」雕像,愛咪曾經告訴過我(她告訴過我,她敢肯定自己告訴過我許多次):在孩提時代,那座雕像曾經讓她重展笑顏。我壓根兒不記得我們談過這些話題,這一句可不是假話,我確實想不起來其中的隻言片語。我有點兒注意力缺失的毛病,我的妻子又有點兒讓人眼花繚亂——在這裡我用的是「眼花繚亂」的本意,也就是說她讓我無法看個分明,尤其當她處在明亮的光線之下。在她身旁聽她說話就已經足夠,她究竟說些什麼並不十分重要。當然,我理應留心她的話,但事實並非如此。
等到忙完一天開始交換禮物的時候(我們的第一個結婚紀念日按傳統互送了紙質禮品),愛咪已經不再答理我了。
「我愛你,愛咪,你知道我愛你。」我邊說邊緊跟著愛咪從一個又一個遊客中間穿進穿出,這些遊客一個個張著嘴待在人行道上,對我們兩個人渾然不覺。愛咪從中央公園的人群中閃身而過,游魚一般繞過了眼神凌厲的慢跑者、細腿伶仃的溜冰者、跪在地上的父母、像醉鬼一樣亂竄的學步孩童,一直跑在我的前方,抿著嘴急匆匆地向前奔。我千方百計想要追上她,抓住她的胳膊,最後她終於停下了腳步。我拚命澄清自己,她卻擺出了一副冰塊臉,那神情彷彿一根冷冰冰的手指一般摁熄了我的怒火。「愛咪,我不明白為什麼我必須把你做過的事情一樁樁一件件記得分毫不差,藉此來證明我對你的愛,這並不意味著我不愛我們兩人在一起的生活嘛。」
這時一名小丑在附近用氣球吹出了一隻動物,一個男人買了一枝玫瑰,一個小孩舔了舔蛋筒冰淇淋,我與愛咪之間誕生了一條真正的傳統——這條傳統我永遠也不會忘記:愛咪總是愛得太用力,我則永遠永遠抵不上她付出的心意。結婚週年快樂,渾蛋。
「我猜的話,五週年紀念啊,這回可真要氣炸了。」瑪戈接口道,「我希望你準備的禮物確實棒得不得了。」
「還沒準備呢。」
「嗯,五週年是什麼婚來著?紙婚嗎?」
「第一年才是紙婚。」我說道。玩完結婚一週年那場異常痛苦的尋寶遊戲以後,愛咪送給我一沓豪華的信箋,信箋頂端按我的首字母縮寫壓印著一排凸字,紙質瑩潤如凝脂,我簡直以為它會打濕我的手指。而我則一心想著公園、野餐和夏季的陣陣暖風,於是送給妻子一隻從廉價店買來的鮮紅色風箏作為回禮。我們兩個人都不喜歡自己收到的禮物,對方的禮物倒是讓我們情有獨鍾,整個兒是歐·亨利小說顛倒過來的版本。
「銀婚吧。」瑪戈猜道,「還是銅婚?象牙婚?幫幫忙吧。」
「是木婚。」我說,「木頭質地可實在找不出什麼浪漫的禮物。」
在酒吧的另一頭,蘇把一份疊得整整齊齊的報紙、一隻空杯子和一張五美元的鈔票擱在吧檯上起身離開,我們交換了一個沉默的微笑。
「我有主意了,」瑪戈說,「回家跟她在床上大幹一場,然後一邊用你的小兄弟抽她一邊大聲喊,「木婚是吧,那就給你個小兄弟,讓你嘗嘗乾柴烈火的滋味,騷貨!」
我們齊齊放聲大笑,兩張臉孔上都泛起了紅暈,恰好浮在同樣的位置。瑪戈很喜歡動不動跟我開些葷玩笑,彷彿時不時扔過來一個手榴彈,並不顧忌兄妹之間的規矩。正因為這個緣故,高中時曾有流言聲稱我和瑪戈私底下上過床——活生生是一場孿生兄妹的亂倫之戀。誰讓我們兩個人如膠似漆呢:我們有別人聽不懂的私密笑話,我們避開眾人躲在派對的一角竊竊私語。我敢肯定自己無須辯白,但你又不是瑪戈,弄不好你還真的會錯意,因此我還是多說一句吧:我和妹妹從來沒有上過床,也從來沒有動過這種邪念,我們只是真的很喜歡對方。
此刻瑪戈正在手舞足蹈,做出一副要用小兄弟猛抽我妻子的樣子。
不行,愛咪和瑪戈永遠成不了朋友,她們兩個人都太護著自己的地盤了。瑪戈曾經是我生活中的明星,愛咪則是眾人生活中的明星。這兩個人曾經兩次居住在同一座城市裡:第一次是紐約,眼下則是這兒,但她們卻相互並不熟絡。她們在我的生活裡穿梭,彷彿兩個算準了時間的舞台演員,只等其中一個出門,另外一個就會走進來。有幾次她們破天荒地撞上了對方,這種場合似乎讓兩個人都有點兒茫然。
在愛咪還沒有和我穩定交往、訂婚、結婚的時候,瑪戈會時不時略略提到她對愛咪的看法,她說過「這事真有趣,我居然不能完全看透她,摸不清她的底細」,然後說「你跟她在一起的時候有點兒不太像你自己」,最後變成了「重要的是她讓你真正地開心」。
那時愛咪確實讓我十分開心。
愛咪也告訴我她對瑪戈的看法,「她……很有密蘇里氣質,對吧?」再加上一句「非要打點心情才伺候得了她」,還有一句「她有點兒黏你,不過我想她也沒有其他人可黏」。
我原本希望這兩人在大家一起回到密蘇里後能夠盡釋前嫌,好歹能夠求同存異,相安無事地過日子,只可惜事與願違。她們倆誰也沒變樣,只不過瑪戈比愛咪逗趣幾分,因此她們還算不上勢均力敵的對手。愛咪是個話裡帶刺的機靈鬼,很會挖苦人,她能把我氣得火冒三丈,能夠一針見血地道破玄機,而瑪戈卻總能讓我放聲大笑——話說回來,嘲笑自己的枕邊人說不定會招來什麼禍事呢。
「瑪戈呀,我們不是說好你再也不提我的『小兄弟』了嗎。」我說,「在我的妹妹面前,我可沒有『小兄弟』。」
這時響起了一陣電話鈴聲,瑪戈又抿了一口啤酒,隨後接起了電話,轉轉眼珠露出了微笑,「他當然在這兒啦,拜託等一下!」她對我做了個口型:「是卡爾。」
卡爾·佩利在三年前退了休,兩年前離了婚,隨後便搬進了我們所在的小區,住在我和愛咪對面的那條街上。他是個周遊四方的推銷員,賣些兒童派對用品,我感覺在過了四十年的汽車旅館生涯後,待在家裡讓他感覺不太舒服,他幾乎每天都會帶著一個氣味刺鼻的「哈迪斯」快餐袋在「酒吧」裡現身,嘮嘮叨叨地抱怨手裡的錢不夠花,直到「酒吧」把他喝的第一杯酒免單(從卡爾在「酒吧」的所作所為看來,喝酒對他來說倒不礙事,但他離了酒只怕過不下去)。對「酒吧」想要處理的各種垃圾酒品,卡爾通通奉行「來者不拒」的宗旨,而且他確實動了真格:我們曾經在地下室裡發現一批積了灰的「Zima」飲料,大約出品於1992年,結果卡爾一整個月裡就只喝那批飲料。當他因為宿醉來不了「酒吧」時,他就找個理由打電話來:「尼克,今天你的郵箱看上去快炸了,說不定是收到了一個包裹。」要不然就是:「據說今天要下雨,你最好把窗戶關上。」那些理由都假得要命,卡爾只不過是一心想聽聽酒杯的「叮噹」聲和別人喝酒的「咕嚕」聲罷了。
我拿起電話,把一大杯冰舉到話筒旁邊搖了搖,好讓卡爾聯想起杜松子酒。
「嗨,尼克。」話筒裡傳來卡爾有氣無力的聲音,「很抱歉打擾你,我只是覺得該告訴你一聲……你家的前門正大開著,你的那隻貓也溜到了屋外,它本來應該老老實實地待在家裡,對吧?」
我不置可否地哼了一聲。
「我會過去瞧一瞧,但我身體有點兒不舒服。」卡爾悶聲說道。
「別擔心,」我說,「反正我也該回家了。」
順著「河間大道」向北直駛,只需要十五分鐘車程便可開到我家。開車駛進這片小區時,偶爾我會打個冷顫,一戶戶黑洞洞的房屋讓我覺得有點兒膽顫心驚:這裡有些房屋從未有人問津過,一些屋子倒是曾經有過業主,可業主卻又活生生地被驅逐了出去,那些屋子得意揚揚地空著,裡面一個人影也沒有。
當我和愛咪搬進小區時,附近寥寥可數的幾戶鄰居突然造訪了我家:一位養了三個孩子的中年單親媽媽帶著一鍋燉菜,一個家有三胞胎的年輕父親帶著半打啤酒(他的妻子留在家裡照顧寶寶了),此外有一對上了年紀的基督徒夫婦,他們住在離我家隔著幾棟房子的地方,當然還少不了住在街對面的卡爾。我們一起坐在我家屋後平台上望著河水,他們一個個可憐巴巴地談起了抵押貸款,談到了零利率和免頭期款,又紛紛聲稱愛咪和我是唯一一戶臨河的人家,也是唯一一戶沒有孩子的人家。「家裡只有你們兩個人?住這麼大一所房子?」單親媽媽一邊問一邊遞過來一份炒雞蛋。
「只有我們兩個人。」我面帶微笑地說道,然後吃了一口雞蛋,點了點頭表示頗為美味。
「似乎有點兒寂寞呢。」
她倒是沒有說錯。
四個月後,這位艷羡「大房子」的女人再也交不上按揭款,於是和她的三個孩子一起消失在了夜色之中。她家的房子一直空著,客廳窗戶上仍貼著孩子畫的蝴蝶,魔術變色筆鮮艷的色彩在陽光暴曬之下褪成了棕色。不久前的一天晚上,我開車經過這棟房子,望見一個鬍子拉碴、蓬頭垢面的男人躲在蝴蝶圖畫後面往外看,他的身影浮在夜色中,像是一尾傷感的觀賞魚。這時他發現了我的目光,隨即一閃身躲進了屋子深處。第二天,我把一個裝滿三明治的牛皮紙袋放在了前門台階上,那一袋三明治在陽光下曬了整整一個星期無人問津,漸漸地腐爛變質,我又把它撿起來扔掉。
眼下的小區一片寧靜——這片樓盤總是靜得令人有些不安。我駕車駛近自己的家,耳邊迴蕩著汽車發動機的聲響,一眼看見那隻貓待在台階上。卡爾的電話掛斷已經過了二十分鐘,貓卻還在台階上,這一點有幾分奇怪。愛咪非常寵愛那隻貓,貓咪以前做過去爪手術,愛咪從不放它出門,因為布利克這隻貓雖然十分討人喜歡,卻實在蠢得要命,即使它那毛茸茸肉滾滾的身上帶著跟蹤設備,愛咪卻心知布利克一出門就會從此不見蹤影。那隻貓會搖搖擺擺地一頭栽進密西西比河,再一路漂到墨西哥灣,被一頭饑腸轆轆的白真鯊一口吞下肚去。
誰知道那隻貓竟然蠢得連前門台階都邁不過:布利克正趴在門廊的邊上,好似一個胖胖墩墩又得意揚揚的哨兵——算得上一個賣力過頭的列兵吧。我把汽車駛入車道,卡爾便走出屋子站在了自家門前的台階上,我感覺到貓和老人都正望著我一步步下了車向屋子走去,沿途的朵朵紅牡丹看上去肥厚多汁,彷彿正引人將它一口吞下。
我正要堵住貓的去路好伸手捉住它,卻一眼看見家裡的前門正敞開著。卡爾倒是已經提過這件事,但親眼看見這一幕卻有些詭異。眼前的門可不是開了一條縫,看上去像是主人去倒垃圾馬上就回來,而是大開著的,透露出幾分不祥的氣息。
卡爾正在街對面徘徊,等著看我的反應,我頓時覺得自己在扮演「擔心的丈夫」一角,彷彿眼前是一幕糟糕的行為藝術。我站在中間的一級台階上皺起了眉頭,然後三步並作兩步急匆匆地上了樓梯,嘴裡叫著妻子的名字。
一片沉默。
「愛咪,你在家嗎?」
我徑直奔到樓上,卻沒有發現愛咪的身影——熨衣板已經鋪好,熨斗還開著,一件衣服正等著熨燙。
「愛咪!」
我又跑回樓下,發現卡爾仍站在自家的門口,把兩隻手擱在臀上遙望著這邊。我猛地轉身進了客廳,又突然停住了腳步。地毯上撒著一片片閃閃發光的玻璃碎渣,咖啡桌已經散了架,茶几東倒西歪,一本本書在地板上散得滿地都是,彷彿在玩一場紙牌魔術,就連沉重的古董擱腳凳也翻了個身,四條細腿正齊刷刷地伸向天空,彷彿已經嚥了氣。在一片亂糟糟的家什中間,赫然擺著一把鋒利的剪刀。
「愛咪!」
我撒開腿跑了起來,邊跑邊大聲喊叫著她的名字。我穿過廚房——廚房裡的一隻水壺已經燒開,到了地下室——地下室的客房空蕩蕩的,又疾步出了後門。我風馳電掣地穿過後院,奔上了河面上那艘小艇細長的甲板,從側面打量了幾眼,想要瞧瞧我們的小艇上是否有愛咪的身影。有一天我曾在小艇上找到過她,那時小艇正繫在碼頭上,在水中兀自搖擺,而愛咪閉著眼向著陽光仰著頭。我凝視著水面上讓人眼花繚亂的倒影和愛咪那張美麗寧靜的面孔,這時她突然睜開了一雙藍眼睛,卻一句話也沒有說。於是我也不說一句話,獨自進了家門。
「愛咪!」
她不在船上,也不在家裡——這些地方都找不到愛咪的蹤跡。
愛咪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