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章
尼克·鄧恩/事發之後八日

  剛剛和湯米通完電話,我立刻打給了希拉莉·漢迪。如果我「謀殺」愛咪是一場謊言,湯米·奧哈拉「強姦」愛咪也是一場謊言,那希拉莉·漢迪「跟蹤」愛咪為什麼不是一場謊言呢?變態狂也並非一日之間長成的,說不定當年威克郡學院樸素的大理石廳就是愛咪初試啼聲的地方。

  希拉莉·漢迪一接起電話,我便衝口說道:「我是尼克·鄧恩,愛咪·艾略特的丈夫,我真的必須跟你談談。」

  「為什麼?」

  「我真的急需更多信息,關於你的……」

  「千萬不要說『友情』兩個字。」從希拉莉的口吻中,我彷彿聽出了一抹憤怒的笑容。

  「不,我不會說那兩個字,我只是想聽聽你的說法。我打電話找你並不是因為我覺得我太太眼下的處境跟你有一絲一毫關係,但我真的很想打聽一下你們之間的往事,我想聽聽真相,因為我覺得你有可能會幫我揭開……愛咪的某種處世風格。」

  「什麼樣的風格?」

  「惹惱她的人都會遇上大禍。」電話裡傳來了希拉莉沉重的呼吸聲,「要在兩天前,我根本就不會和你講話。」希拉莉開口說道,「但前一陣我和一群朋友在一起喝飲料,一旁的電視正開著,屏幕上出現了你的鏡頭,講的是有關愛咪懷孕的事。我周圍的人都對你火冒三丈,打心眼裡恨你,那時我就想:『我明白個中滋味。』愛咪並沒有死,對吧?我的意思是,眼下她還只是失蹤吧?根本沒有找到屍體?」

  「沒錯。」

  「那我就來跟你說說高中時的愛咪吧,也說說當時發生的事,你等一下。」我原本可以聽到電話那頭正在播放卡通片的聲音,頃刻間卻突然沒有了動靜,接著有人發了幾句牢騷,又有人說了一句「到樓下去看電視,乖乖地下樓去」。

  「那是一年級的時候,我來自孟菲斯,但其他所有人都來自東海岸,這種感覺很怪異,很格格不入,你明白嗎?無論語言也好,服飾打扮也好,威克郡學院的所有女孩都好像是一個模子塑出來的,倒不是說大家都瞧不起我,只是我……有幾分戰戰兢兢,當時愛咪卻是眾星捧月,我記得所有人在第一天就知道她的大名,每個人都在對她議論紛紛,她可是『小魔女愛咪』呀,我們都是讀著那些書長大的,再說她又那麼光彩四射,我的意思是,她……」

  「是的,我明白。」

  「很好。沒過多久愛咪就開始留意我,有點兒罩著我的意思,她開玩笑說自己是『小魔女愛咪』,而我是她的老搭檔蘇茜,於是她開始把我叫作蘇茜,其他人也很快這麼叫開了。當時我也挺樂意,我是說,我就是個小跟班:如果愛咪渴了,我就給她遞上一杯飲料;如果她需要乾淨內衣,我就幫她把衣服拿去洗。你再等一等。」

  這時我又聽到頭髮擦過聽筒的聲音,此前瑪麗貝思已經把家裡所有相冊都帶了過來,以防我們還需要一些照片,她給我看過一張愛咪和希拉莉的合影,照片中的兩個人臉貼臉笑著,因此眼下我能想像得出希拉莉的模樣,她和我太太一樣有著一頭金髮,但容貌比愛咪遜色幾分,長著一雙算不上清澈的淡褐色眼睛。

  「傑森,我正在打電話呢……給孩子們幾根冰棍就行啦,辦這點兒事沒那麼難吧。」

  「對不起,現在我們的孩子不在學校,我的丈夫從來就不知道如何照顧他們,所以我才不過跟你打十分鐘電話,他就摸不著頭腦了,抱歉。因此……那麼,對,我當小蘇茜當了幾個月:八個月、九個月、十個月……這段時光美好極了,我們就像死黨閨密一樣,每時每刻都形影不離,隨後突然間發生了幾件奇怪的事情,我知道她有點兒心煩。」

  「什麼事?」

  「我和愛咪在秋季舞會上遇到了一個兄弟學校的男生,第二天他打電話找我,卻沒有找愛咪,我敢說那是因為他不敢惹愛咪,但不管怎麼樣……幾天以後出了期中成績,我的分數比愛咪稍好一點點,但差別實在很小。沒過多久,我們的一個朋友邀請我到她家一起過感恩節,她邀請的是我而不是愛咪,我敢肯定這也是因為大家不敢惹愛咪,愛咪不是很容易相處,人們總感覺在她面前不能掉以輕心,免得在她眼裡掉價。但我能感覺到事情發生了一些細微的變化,我看得出愛咪心裡十分惱火,儘管她嘴上死活不承認。

  「愛咪開始支使我去辦一些事情,當時我完全沒有意識到,從那時起她就在一步一步地下套陷害我了。她問是否可以把我的頭髮染成和她一樣的金色,因為我的頭髮有點兒灰,如果亮幾分的話看上去會美得要命。接著她開始抱怨自己的父母,她倒一直在埋怨父母,但當時她動了真格,總念叨她的父母只愛虛幻的『愛咪』,不把她當作有血有肉的人來愛,因此她想給父母搗搗亂。她開始讓我惡作劇地打電話騷擾她家,告訴她父母我是新的『小魔女愛咪』,有幾個週末我們還坐火車去了紐約,她吩咐我站在她家外面,有一次還讓我跑上前去告訴她媽媽一些鬼話,比如我要除掉真愛咪以便取代她之類。」

  「你都乖乖照辦了?」

  「在還沒有手機和網絡之前,女孩子們就會這樣胡鬧嘛,用來打發時間。當時我們總愛惡作劇,都是些蠢得不得了的事情,就是要和對方比個高下,比比誰更膽大更作怪。」

  「那接下來呢?」

  「接下來愛咪開始疏遠我,變得冷冰冰的,當時我覺得……我覺得她不再喜歡我了,學校裡女孩們對待我的眼神也變得有點兒古怪,我不再受人歡迎,這倒也無所謂,但後來有一天校長卻叫我去見她,因為愛咪出了一場駭人的意外,不僅扭傷了腳踝,弄折了手臂,還摔斷了肋骨,她從長長的樓梯上摔了下來,聲稱是我推了她。你等一等。」

  「現在趕緊下樓去,走!下樓去,下……樓。」希拉莉說,「對不起,我回來了,養孩子就是讓自己遭罪。」

  「這麼說,愛咪聲稱你推了她一把?」我問道。

  「沒錯,愛咪說是因為我腦子出了……毛病,一心一意迷上了她,巴不得成為蘇茜,後來我又不甘心僅僅只當蘇茜,非要當愛咪不可。一時間,愛咪支使我在過去幾個月裡做的那些事情通通成了她手裡的證據。不消說,她的父母曾經看到我在她家附近鬼鬼祟祟地出沒,我還和她的媽媽搭過話。我的頭髮染成了金色,身上穿的衣服正好和愛咪的衣服登對——那是我和她一起逛街時買下的,但是我口說無憑。她的朋友全都聲稱愛咪在上個月怕我怕得厲害,總之一派胡言,我看上去簡直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她的父母還對我申請了限制令。當時我一直在維護自己的清白,但我的處境已經慘不忍睹,巴不得離開那所學校,因此並沒有反對學校開除我的學籍,當時我一心只想擺脫愛咪,我的意思是,那個女孩居然狠得弄斷了自己的肋骨,我被嚇得透心涼——她不過是個十五歲的小女孩,竟然一手佈下了這麼一個局,把朋友、父母和老師都耍得團團轉。」

  「她鬧這麼一場不過是因為一個男孩、幾個分數和一次感恩節的邀請嗎?」

  「搬回孟菲斯大約一個月後,我收到了一封信,那封信是打印出來的,上面沒有簽名,但顯然出自愛咪之手。信上一條又一條列滿了我讓她不滿意的地方,全是些離奇的控訴:下了英文課居然忘記等我,該錯犯過兩次;居然忘記我對草莓過敏,該錯犯過兩次……

  「我的天哪。」

  「但我覺得真正的原因並非如此。」

  「那真正的原因是什麼?」

  「我覺得愛咪想讓人們相信她完美無缺。既然我們成了朋友,我也就開始見識到她的真面目,而她並非完美無缺。你明白嗎?她十分聰明、迷人,優點數不勝數,但她同時也有控制慾和強迫症,經常弄出些大驚小怪的鬧劇,還有點兒愛撒謊。我其實受得了這樣的真相,但她自己受不了,只不過因為我知道她並非完美無缺,她就要除掉我,因此這讓我對你有幾分好奇。」

  「對我好奇,為什麼?」

  「朋友之間可以看到彼此的大多數毛病,夫妻之間卻能夠見識到彼此最不堪的方方面面,如果她為了懲罰一個才認識幾個月的朋友就把自己從樓梯上摔了下來,要是遇上一個傻到把她娶回家的男人,她又會使出什麼樣的手段呢?」

  當希拉莉的一個孩子拿起電話分機唱起童謡時,我掛斷了電話,隨後立即給坦納打了個電話,向他轉述了我跟希拉莉和湯米的對話。

  「這麼說我們手裡就有幾個故事了,很妙,事情一定會妙得很!」坦納說道,但從他的話聽起來,事情卻壓根兒不是太妙,「你有沒有安迪的消息?」

  我還沒有從安迪那裡聽到一點兒消息。

  「我派了一個自己人在她住的公寓大樓裡等她,」坦納說,「我的手下行事十分小心。」

  「我還不知道你居然有手下。」

  「其實我們真正的出路是找出愛咪。」他沒有理睬我的話,卻自顧自地接了口,「我真想像不出她這樣的女人能藏多久,你有什麼想法?」

  我想像著愛咪正站在一家臨海豪華酒店的陽台上,身披著跟地毯一般厚重的白色長袍,一邊小口喝著上等的蒙特拉謝葡萄酒,一邊在網上、電視或小報上觀望我一步步走向絶境。身為愛咪·艾略特·鄧恩,她正在參與自己的葬禮,看著鋪天蓋地的相關報導,品嚐著一片狂喜之情,我有些好奇愛咪是否意識到她自己盜用了馬克·吐溫書中的橋段。

  「在閃念間,我覺得她身處某個臨海的地方。」說到這裡我頓了頓,感覺自己活像個裝神弄鬼的靈媒,「不行,我沒有任何想法,她在哪裡都有可能,除非她自己決定現身回來,不然的話我們別想找到她。」

  「要愛咪自己乖乖回來麼,似乎不大可能。」坦納惱火地喘著氣,「我們還是先設法找到安迪瞧瞧她的想法吧,眼下我們可沒有太多迴旋的餘地。」

  一晃到了晚飯時間,太陽也下了山,我又獨自一個人待在了陰氣森森的家中。我一直在揣摩愛咪說過的謊話,尋思著她身懷六甲是否也是謊話之一。我已經算過了,愛咪和我之間時不時會有男女之事,確實有可能會讓愛咪懷上孩子,但她一定知道我會這麼盤算。

  到底是真是假呢?如果這也是一個謊話,那它一定是用來傷我心肝的。

  我一直以為愛咪和我會開枝散葉,因此當初我便心知自己會娶愛咪,因為我總是想像著我們兩人一起撫養孩子的情景。我記得第一次冒出這種念頭時,我正從位於紐約基普斯灣的公寓步行前去東河邊的一個小公園,途中經過方方正正的聯合國總部大樓,眼見無數國家的國旗正在風中飛揚。「孩子會喜歡這個地方,」我心中暗自想道,這裡有五彩繽紛的顏色,讓人忙著在腦海中將每一面國旗與國家對上號。這是芬蘭,那是新西蘭,好似一抹微笑伴著一隻眼的是毛裡塔尼亞的國旗。緊接著我回過了神,那個會喜歡國旗的寶貝並非某個不相干的孩子,而是我與愛咪的孩子。他會拿著一本舊百科全書攤手攤腳地臥在地板上,那一幕恰似我以前的模樣,但我們兩人的寶貝不會孤零零獨自一個人,我會躺在他的身旁,領他一步步周遊旗幟之海——聽上去,這與其說是周遊旗幟之海,倒不如說是周遊煩惱之地,不過話說回來,我父親對待我就是滿懷著一腔煩惱,但我絶不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我想像著愛咪跟我們一起臥在地板上,在半空中蹬著雙腳,正用手指出帕勞的國旗,那面旗鮮明的藍底上有一個離中心不遠的黃色圓點,必定算得上最討愛咪的歡心。

  從那時起,我那想像中的兒子就變得有血有肉起來,簡直躲也躲不開(有時候是個女兒……但大多數時候是個兒子),我也時不時深受難以擺脫的父愛之苦。婚禮過後幾個月,有一天我嘴裡叼著牙線站在藥櫃前面,恍然間冒出了一個念頭:她是想要寶寶的,對吧?我應該問一問,還用說嗎,我當然應該問一問。當我拐彎抹角含含糊糊地把這個問題問出了口,愛咪嘴裡倒是說當然啦,當然啦,有朝一日會要寶寶的,可每天早上她還是在洗臉池前把藥丸吞下了肚。三年來,她每天早上都服藥,而我一直繞著這個話題敲邊鼓,卻始終沒有把話說出口:「我希望我們能有一個孩子。」

  裁員後,開枝散葉似乎有了希望。我們的生活不再被安排得滿滿噹噹,有天吃早餐時,愛咪從烤麵包上抬起頭說「我停用避孕藥了」,就這麼簡單一句話。她的避孕藥停用了三個月,卻一點兒動靜也沒有,我們搬到密蘇里州後不久,她便約好了醫生為我們採取相關醫療措施。只要動手開了個頭,愛咪可不喜歡拖拖拉拉,「要告訴醫生,我們已經試孕一年了」,她說道,而我竟然傻乎乎地同意了。那時我們已經罕有肌膚之親,但兩個人仍然覺得該要個孩子,要寶寶是理所當然的嘛。

  「你也必須出力,到時候你必須獻出精子。」在開車駛往聖路易斯的途中,她開口說道。

  「我知道,你講話為什麼要用這種腔調?」

  「我只是覺得到時候你只怕不肯屈尊,你這人通身都是傲氣,自我意識又強烈。」

  我身上確實交織著自傲和自我兩種特質,相當讓人討厭,但在生育醫學中心,我卻盡職盡責地鑽進了那個奇怪的小房間。該房間專門用於自慰,此前已有數百個男人進去過,為的只是打打手槍放上一炮,敞開「水龍」灌注精液之海(有時候,我會把俏皮話當作自慰的武器)。

  房間裡放著一張裹有塑料套的扶手椅、一台電視和一張桌子,桌上擺著五花八門的色情讀物和一盒盒紙巾。從書中女子身上各處的毛髮看來(沒錯,是上下兩處毛髮),那些色情讀物是20世紀90年代初的貨色,也並未色情到十分露骨的地步(從這一點又可以引申出一篇妙文:誰來挑選生育醫學中心使用的色情讀物呢?誰來決定哪些讀物可以讓男人們把事辦了,又不會讓屋外的一眾女人蒙羞呢——屋外可有一位位女護士、女醫生,還有內分泌紊亂卻又滿懷希望的妻子)。

  那間屋子我前後去了三趟(生育中心想要多備幾份精液),可是愛咪卻壓根兒沒有採取行動。她本該開始服藥,但她就是一拖再拖,死活沒有服藥,將要身懷六甲的人是她,寶寶會在她的身體裡孕育,因此我忍了幾個月不去催她,私下裡留心著瓶裡的藥有沒有變少。一個冬日的夜晚,幾瓶啤酒下肚以後,我邁開步子嘎吱嘎吱地踏著家裡的樓梯,脫下沾雪的衣服,蜷到床上躺在愛咪的身邊,把臉頰湊近她的肩膀,呼吸著她的氣息,用她的肌膚暖著我的鼻尖,低聲把話說出了口:「愛咪,我們生個孩子吧,我們生個孩子吧。」但她居然一口拒絶了我。我原本以為她好歹會有幾分擔心緊張,幾分戰戰兢兢,嘴上說:「尼克,我會是個好媽媽嗎?」結果她卻乾淨俐落地吐出了一聲冷冰冰的「不行!」。那句話說得波瀾不驚,聽上去沒什麼大不了,卻也沒有轉圜的餘地,她只是對此事失去了興趣而已。「因為我發現重活累活全都會落到我的頭上,」她講出了道理,「尿布啦、約醫生啦、管孩子啦,到時候都會是我來幹,你不過時不時露個臉,當個討人喜歡的爸爸。我得挑起擔子好好教育他們成人,你卻會給我拆台,到頭來孩子們打心眼裡親近你,卻打心眼裡討厭我。」

  我告訴愛咪她這番話並非事實,但她不信,我又告訴她我不僅僅是想要一個孩子,我還需要一個孩子,因為我必須知道我可以傾盡所有去愛一個人;我可以讓這個小生命感覺永遠會有一個溫暖的懷抱向他敞開,無論前路將有多少風雨;我可以成為一個跟我爸爸不一樣的父親,我可以養育出一個跟我不一樣的小小男子漢。

  為此,我懇求愛咪,她卻不為所動。

  一年後我收到了一封信,裡面是診所的通知:如果該診所沒有收到愛咪與我的消息,就會把我的精液處理掉。我把那封信堂而皇之地擺在餐桌上,算是公開向愛咪開火,三天後卻看見那封信躺在了垃圾箱裡,那是我們兩個人最後一次就這個話題過招。

  當時我跟安迪已經偷偷交往了幾個月,因此沒有資格覺得失望,但這仍然擋不住我的心痛,也擋不住我做白日夢:我還夢想著我和愛咪會有個寶貝兒子呢,我已經一心迷上了他,而且愛咪和我生出的一定是個格外出眾的寶貝。

  那幾隻提線木偶正用一雙雙帶有戒意的黑眼睛打量著我,我從自家的窗戶望出去,一眼看見屋外擠滿了新聞車,然後我迎著溫暖的夜色踏出了門:是時候出門逛逛啦。說不定有個小報記者偷偷地跟在了我身後,如果真是這樣,我也壓根兒不在乎。我穿過小區,沿著「河間大道」走了四十五分鐘,然後上了高速公路——這條公路正好從迦太基的中央攔腰穿過。這一段路到處是滾滾的聲浪和煙霧,我足足走了半個小時,途中經過不少汽車經銷店,看見店裡的卡車擺放得好似一道道誘人的甜點,還經過不少連鎖快餐店、酒品店、便利超市和加油站,一直走到通向市中心的出口匝道,整段路上連一個步行的人也沒有遇到,只有身邊呼嘯而過的汽車中露出一個個隱約的身影。

  此時已近午夜,路過「酒吧」時我動了心想要進去,可惜裡面的人潮讓我望而卻步,眼下「酒吧」裡必定待著一兩個記者吧,反正我這樣的記者就會這麼幹。話雖這麼說,我心裡又確實想去某家酒吧裡逛一逛,融進人堆中間找找樂子,出口悶氣。於是我又邁開步子走了十五分鐘,到了市中心另一頭的一間酒吧,那間酒吧比「酒吧」便宜些,吵一些,也朝氣活潑一些,週六晚上總能在衛生間裡看見人們嘔吐物。跟安迪玩作一處的傢伙就會光顧那家酒吧,也許還會拖上安迪一起去尋開心呢,要是能在酒吧裡撞上安迪,那就算是我鴻運當頭,至少能遠遠地從屋子另一端細細揣摩她的心情;如果她不在酒吧裡,那我至少還能喝上一杯。

  我把酒吧搜了個遍,沒有看見安迪的身影。儘管我戴著一頂棒球帽蓋住了半邊臉,一路穿過酒客群時卻還是撞上了好幾次心驚的時刻,有人猛地扭頭對著我,瞪大眼睛想要看個究竟:「是那個傢伙!對吧?」

  此時正值七月中旬,我說不好自己到十月的時候會不會成了窮凶極惡的化身,被一些沒品位的傢伙用來當萬聖節裝扮的角色:他們會披上一團金髮,在胳肢窩下夾上一本《小魔女愛咪》。據瑪戈說,她已經接到好幾個人電話詢問「酒吧」是否發售相關的正版 T恤(「酒吧」並不發售相關的正版T恤,謝天謝地)。

  我找了個座位,又找酒保點了一杯蘇格蘭威士忌,酒保的年紀大概跟我差不多,他定定地凝視了我很長時間,看上去正在尋思是否要給我酒喝,最後才不情不願地在我面前放下了一個平底小玻璃杯,鼻翼還跟著扇了一扇。我掏出錢包,他充滿戒意地伸出一隻手攔住我,「我不想要你的錢,請自己留著吧。」

  我沒有理睬他,還是扔下了幾張現鈔,那傢伙說的真是混帳話。

  我招呼他再上一杯酒,他卻朝我這邊瞥了一眼搖了搖頭,又朝著正跟他聊天的女人斜過身子,片刻後她裝作正在伸懶腰,暗自小心翼翼地打量著我,一邊合上嘴一邊點點頭,意思是說「就是他,尼克·鄧恩」,於是酒保再也沒有現身。

  這種時候不能呼天搶地,也不能採取鐵血手段罵一句:「嘿,傻瓜,你到底要不要給我上杯酒?」人們既然已經把你當作混帳,你可不能讓他們覺得自己長了一雙識人的慧眼。在這種關頭只能乖乖忍氣吞聲,但我並不打算起身走人,而是對著面前的空玻璃杯坐著,假裝正在苦苦地思索。我先查了查一次性手機,以防安迪打過電話——她並沒有打過;隨後我又拿出自己的手機玩了一會兒單人紙牌,假裝玩得全神貫注。這事該怪到我太太的頭上,是她害得我在自己的家鄉都沒法喝上一杯。上帝呀,我真是打心眼裡恨她。

  「你剛才喝的是蘇格蘭威士忌嗎?」

  我的面前站著一個女孩,年齡跟安迪差不多,是個亞洲人,長著一頭及肩的黑髮和一副討人喜歡的模樣。

  「您說什麼?」

  「你剛才喝的是什麼酒,蘇格蘭威士忌嗎?」

  「是呀,沒法子……」

  這時她已經動身到了酒吧的另一頭,臉上燦爛的笑容透露出幾分求助的意味,正在設法吸引酒保的目光:她還真是一個慣於吸引眼球的小妞呢。等到再回來的時候,她已經端了一杯蘇格蘭威士忌。

  「拿去喝吧。」她吩咐道,於是我照辦了,「乾杯。」她邊說邊舉起一杯滋滋冒泡的透明飲料,我們碰了杯,「我可以坐這兒嗎?」

  「其實我待不了多久……」我邊說邊打量著周圍,確保不會有人正用手機攝像頭對準我們。

  「那好。」她聳聳肩露出一縷微笑,「我可以假裝不知道你是尼克·鄧恩,但那樣也太無禮了。順便說一句,我是站在你這邊的,眼下你的名聲可實在不太好聽。」

  「多謝你,眼下是……呃,是個詭異的時刻。」

  「我可沒有開玩笑,你知道人們怎麼評價法庭上的『犯罪現場調查』(CSI)效應嗎?所有陪審員都已經看過太多CSI劇集,害得他們相信科學可以證明一切!」

  「沒錯。」

  「嗯,我覺得也存在一種『毒夫效應』,大家看過的真實罪案節目都太多了,裡面的丈夫總是兇手,因此人們自然而然就會認為案件中的丈夫正是壞蛋。」

  「說得太對了,」我說,「謝謝你,簡直說得絲毫不差,再說埃倫·阿博特……」

  「讓埃倫·阿博特見鬼去吧,」我那位剛剛結識的朋友說道,「她整個兒是一套變態的法規戒條,只不過披著女人的皮囊,心裡恨死了男人。」她又舉起了酒杯。

  「你叫什麼名字?」我問道。

  「再來一杯蘇格蘭威士忌嗎?」

  「這名字太妙了。」

  後來才知道,她的名字叫麗貝卡,有一張掏出來就能用的信用卡和一副千杯不醉的酒量。(「要不要再來一杯?」「再來一杯?」)她來自愛荷華州的馬斯卡廷,那個小鎮也位於密西西比河畔,麗貝卡本科畢業後搬到紐約以寫作為生(這一點也跟我一樣),已經在一家婚尚雜誌、一家面向上班族媽媽的雜誌,還有一家少女雜誌當過編輯助理,結果這三家雜誌在過去幾年中紛紛關門大吉,因此麗貝卡眼下正為一家名叫「迷案緝兇」的博客幹活,她此次前來就是為了採訪我,「只要讓我乘飛機去迦太基就行……那些大牌電視網還沒有拿下他,但我肯定能從他那兒挖到真材實料!」見鬼,她那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膽識還真是讓我擊節讚歎呢。

  「我一直跟其他人一起守在你家外面,接著又跟到了警局,後來想要喝上一杯,誰知道卻偏偏見你進了這家酒吧,真是妙極了。這事有點兒蹊蹺,對吧?」她一直在不停地擺弄著自己的金圈耳環,幾縷秀髮掖在了耳後。

  「我該走了。」我已經快要口齒不清了。

  「可你還沒有告訴我你為什麼來這裡呢。」麗貝卡說,「我不得不說,你居然獨自一個人出了門,身邊不帶一個朋友,也沒有人給你撐腰,還真是膽大包天哪,我敢打賭一路上大家沒給你多少好臉色看吧?!」

  我聳了聳肩膀,示意那沒什麼大不了。

  「就算壓根兒不認識你,人們還是會對你的一切言行指手畫腳,你在公園被手機照的那張照片就是個例子。我的意思是,你很有可能跟我差不多:父母和老師教育我們對人要有禮貌,不過誰想聽真相呢,大家只想……把你逮個正著。你知道吧?」

  「大家對我指指點點是因為某些模子正好能套在我身上,這一點真是讓我受不了。」

  她聞言挑高了雙眉,兩隻耳環微微顫動。

  我想像著運籌帷幄的愛咪正在某個神秘的地方(鬼知道她在哪兒)細細地打量著我,不肯漏掉一個細節。這世上有哪一幕景象在落入她的眼簾後可以改變她的心意,讓她罷手不再發瘋呢?

  接著我開了口:「我的意思是,大家覺得我與愛咪的婚姻朝不保夕,但事實上,就在她失蹤之前,愛咪還費心為我策劃了一場尋寶遊戲呢。」

  愛咪會喜歡以下兩條路中的某一條:第一,我乖乖地受點兒教訓,坐上電椅了結一條小命;第二,我乖乖地受點兒教訓,然後用配得上她的方式愛她,當一個又聽話又忍氣吞聲的軟骨頭。

  「那是一場奇妙的尋寶之旅。」我邊說邊露出一抹微笑,麗貝卡搖搖頭,微微皺起了眉,「我的妻子每年都為結婚週年紀念日操辦一場尋寶遊戲,遊戲裡的一條提示會指向某個特別的地方,我會在那裡找到下一條提示,以此類推,愛咪她……」我千方百計想要擠出幾滴眼淚,最後還是揉揉眼睛了事,酒吧門上的時鐘顯示此時是午夜十二點三十七分,「在失蹤之前,她已經藏好了尋寶遊戲的所有提示,我說的是今年的尋寶遊戲。」

  「然後她就在你們結婚紀念日那天失蹤了。」麗貝卡說。

  「我全靠那個尋寶遊戲才撐到了現在,它讓我覺得跟她親近了幾分。」

  麗貝卡聞言掏出了一台攝像機,「讓我來做一場關於你的採訪吧,攝像採訪。」

  「真是個餿主意。」

  「我會給這場採訪加上前因後果,」她說,「這不正好給你救急嗎,尼克,我發誓,眼下你非常需要把故事講全。來吧,就說幾句話。」

  我搖了搖頭,「風險太大了。」

  「把你剛才說的那幾句再說一遍就行,我不是開玩笑,尼克,我跟埃倫·阿博特大不一樣,我可是跟埃倫·阿博特對著幹的,你需要我。」她舉起了攝像機,攝像機上的小紅燈凝視著我。

  「說真的,把攝像機關掉。」

  「拜託幫我一把吧,要是採訪到了尼克·鄧恩,那我的職業生涯可就變成了一條康莊大道,你也積了大德。行行好吧?又沒有什麼壞處,尼克,只要一分鐘,真的只要一分鐘,我發誓,一定會有助於打造你的形象。」

  她指了指附近的一個卡座——我們可以躲在卡座裡,避開所有看熱鬧的閒人。我點了點頭,我們一起重新落座,那盞小紅燈始終追著我不放。

  「你想知道些什麼?」我問道。

  「跟我講講尋寶遊戲吧,聽上去很浪漫,有幾分古怪離奇,但又十分柔情蜜意。」

  要把故事講好,尼克,講給公眾聽,也講給腦子有問題的太太聽。我暗自心想:「現在我是一個深愛妻子的男人,終有一天能把她找出來。我是一個深愛妻子的男人,是個好人,大家會站在我這邊。我不是個完美的人,但我的妻子十全十美,從現在開始我會非常非常聽話。」

  對我來說,要做到這一點比裝出悲傷的模樣更容易一些。以前我已經說過,我是個見得光的人,不過話說回來,當準備好把肚子裡的話說出口時,我卻仍然覺得喉嚨發緊。

  「我所見過的女孩沒有一個比我太太更酷,有幾個男人敢誇這種海口:『我把生平所見最酷的女孩娶回了家』。」我說道。

  你這該死的賤人賤人賤人賤人。回家吧,到那時我就可以結果你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