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神火之賊·我毀壞了一輛公交車

  我收拾行李的時間並不長。我決定把米諾陶的角留在小屋裡,所以只要把一些換洗衣服和一把牙刷塞進格洛弗幫我找來的背包裡就行了。

  營地商店借給了我一百塊凡人用的美元和二十個古希臘金幣。這些金幣和女童子軍的餅乾一樣大,一面印著希臘諸神,另一面則是帝國大廈。喀戎告訴我們,古代的希臘錢幣是銀質的,但奧林匹斯諸神從不用純金以下的材質。喀戎說這些錢到時候可以用在不是凡人的交易上,先不管他說的是什麼意思了。他給了安娜貝絲和我一人一罐神飲,和一塑料袋密封著的方形神食。這些只能用在緊急狀況下,我們受重傷時。那是神的食物,喀戎提醒我們說,能夠治癒幾乎所有的損傷,但對凡人來說則是致命的。吃太多這個也會讓混血者過度興奮,如果過量的話會讓全身都著火,字面意義上的燃燒,毫不誇張。

  安娜貝絲帶著她的魔法棒球帽,她告訴我那是她媽媽送給她的十二歲生日禮物。她還帶了本有著著名古典建築的書,用古希臘語寫的,這樣無聊的時候可以讀一讀。還有一柄青銅小長刀,藏在她的袖口裡。我很確定這把小刀會讓我們在通過金屬探測器時第一時間就被逮起來。

  格洛弗穿著他的假腳和長褲裝成普通人類。他戴著一頂牙買加風格的綠色帽子,這樣下雨的時候就不會打濕捲髮,不然的話他的頭髮會貼在頭上,露出羊角的尖端。他那鮮橙色的背包裝滿了金屬碎片和蘋果,打算在路上當零食。口袋裏裝著一根蘆笛,那是他的爸爸為他雕刻的。不過他只會吹奏兩首曲子:莫扎特的《第十二號鋼琴協奏曲》以及希拉莉·達芙的《愛情過去式》,這兩首歌用蘆笛吹起來都很難聽。

  我們向其他的營員道別,最後看了一眼草莓園、大海和主樓,然後登上混血者之丘,來到宙斯之女塔莉亞變成的大松樹前。

  喀戎在輪椅上等著我們。在他身邊站著的是我在病房恢復時見過的一身衝浪裝扮的那個人。格洛弗和我提到過,這個人是營地的警備隊長。恐怕他全身上下都長著眼睛,所以永遠不會被驚嚇到。不過今天他穿了一件司機的制服,所以只能在他的手上、臉上和脖子上看到多出來的眼睛。

  「這是阿耳戈斯(希臘神話中的百眼巨人,曾為諸神當過守衛——譯者注)。」喀戎告訴我,「他會開車把你們帶到城裡,而且,呃,也會隨時注意周圍的情況。」

  我聽見身後傳來腳步聲。

  盧克跑上山丘,手裡拿著一雙籃球鞋。

  「嘿!」他氣喘吁吁,「很高興我趕上了。」

  安娜貝絲的臉紅了起來,只要盧克在周圍出現,她就會變成這個樣子。

  「我只是想對你說聲祝你好運。」盧克對我說,「而且我覺得……呃,也許你會用得上這個。」

  他把球鞋遞給我,那鞋子看起來很普通,甚至連氣味都和普通球鞋一樣。

  盧克說:「瑪亞!」

  鞋子的腳後跟生出了白鳥般的翅膀,我嚇了一跳,把鞋子向外一丟。鞋子拍打著翅膀緩緩降落在地上,翅膀摺疊收起,隨後消失了。

  「太牛了!」格洛弗說。

  盧克微笑著說:「這東西在我執行任務的時候幫了很大的忙。爸爸給的禮物。當然,這些日子以來我都沒怎麼用到過……」他的表情開始傷感起來。

  我不知該說些什麼好。盧克趕來道別的方式真是太酷了。我曾擔心他會記恨我在這些天搶了他太多的風頭,但現在他送給我這個魔法禮物……這讓我滿臉通紅,和安娜貝絲一樣。

  「嘿,哥們兒,」我說,「謝謝了。」

  「聽著,波西……」盧克看起來不大自在,「我們的很多希望都繫在你身上,所以……幫我多滅掉幾隻怪物,好嗎?」

  我們握了手。盧克在格洛弗的兩隻角之間拍了拍他的頭,然後給了安娜貝絲一個告別的擁抱。安娜貝絲看起來快要暈倒了。

  當盧克離開後,我對她說:「你剛才呼吸急促,換氣過度哦。」

  「才沒有呢。」

  「你讓他代替你去奪取旗子,不是嗎?」

  「噢……為什麼我要跟著你這樣的人到處跑啊,波西?」

  她跺著腳,走向山丘的另一邊,那裡有輛白色的SUV汽車停在路基上,阿耳戈斯跟了過來,他身上的汽車鑰匙叮噹作響。

  我彎腰拾起了飛翼鞋,心裡忽然出現一種不好的感覺。我看向喀戎:「我是不是不能用這個啊,對嗎?」

  他搖了搖頭:「盧克是一番好意,波西。但是飛到空中……對你而言可不是太明智的選擇。」

  我點點頭,有些失望,但隨後我有了一個主意:「嘿,格洛弗。你想要一件魔法物品嗎?」

  他的眼睛亮了起來:「我?」

  我們很快地把球鞋綁在了他的假腳上,隨後世界上第一隻飛天山羊男孩就準備發射升空了。

  「瑪亞!」他叫道。

  他離地起飛時沒有問題,隨後就歪向一側,整個背部拖在草地上往前衝。飛翼鞋上下撲騰,就像一匹小野馬。

  「練習,」喀戎在他身後叫著,「你只是需要多加練習!」

  「啊啊啊啊……」格洛弗歪著飛下山丘,像一架發了瘋的割草機,朝著汽車衝過去。

  在我跟上去之前,喀戎握住了我的胳膊。「我應該把你訓練得更強些,波西。」他說,「要是時間再多些就好了。赫拉克勒斯,伊阿宋……他們都受過更多的訓練。」

  「這沒關係。我只希望……」

  我停下了話語,再說下去讓我覺得自己很像一個乳臭未乾的小孩。其實我只希望我爸爸能送給我一件很酷的魔法物品幫我完成這個任務,一個像盧克的飛翼鞋或者安娜貝絲的隱身帽一樣棒的東西。

  「我到底在想什麼啊!」喀戎說,「我怎麼能讓你不帶這個就出門呢?」

  他從外套口袋裏拿出一支筆,遞給我。那是一支普通的一次性圓珠筆,黑色筆芯,還帶著個筆帽。大概三十美分一支吧。

  「咦,」我說,「謝謝。」

  「波西,這是你爸爸的禮物。在不知道你就是我在等著的那個孩子之前,我已經保管它很多年了。但預言現在已經成真,你就是那個人。」

  我想起那次在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的社會實踐,當我讓多茲夫人蒸發掉的時候,喀戎丟給我一支筆,它變成了一把劍。難道這就是……

  我拔下筆帽,筆桿在我手裡逐漸伸長變重。半秒鐘之後,我手裡握著的是一把閃閃發光的青銅雙刃劍,皮革包裹在劍柄上,上面還釘著金色的裝飾釘。這是第一把讓我感覺稱手的武器。

  「這把武器有著悠遠而悲慘的歷史,我就先不多說了。」喀戎告訴我,「它的名字叫阿納克盧斯摩斯(Anaklusmos)。」

  「激流。」我翻譯了出來,驚訝地發現古希臘語對我來說是如此的簡單。

  「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能使用它。」喀戎說,「而且只能用來對抗怪物。除非絶對必要的狀態下,英雄是不能夠傷害到凡人的。當然,這把劍實際上也不可能傷害到他們。」

  我看著那鋒利無比的劍刃:「你說這不會傷害到凡人?怎麼可能不會呢?」

  「這把劍是由神級的青銅打造的。獨眼巨人們在埃特納火山的深處打造成後,再放進忘川冷卻。它對怪物和任何來自冥界的生物來說都是致命的,可以讓你占得先機。但是劍刃砍向凡人時則會直接穿過去,像幻影一樣。對這把劍來說,凡人無關緊要,不需要它出手。而且我必須警告你:作為一個半神半人,天神和凡間的武器都能夠殺死你。你的弱點可是雙倍的。」

  「很高興知道這個。」

  「現在把筆帽蓋上吧。」

  我用筆帽碰了一下劍尖,激流劍迅速變回圓珠筆的樣子。我把它塞進口袋裏,心裡稍微有點擔心,因為我在學校的時候以愛丟筆而聞名。

  「你不會的。」喀戎說。

  「不會怎樣?」

  「不會弄丟這支筆。」他說,「它被施了魔法,永遠都會出現在你的口袋裏。試試看。」

  我有點擔心,但還是儘可能遠地把這支筆丟向山丘,看著它消失在草叢中。

  「可能要花上幾秒鐘。」喀戎告訴我,「現在檢查一下你的口袋吧。」

  圓珠筆確確實實在我口袋裏。

  「好吧,太酷了!」我承認說,「然而如果有凡人看到我拔出這把劍怎麼辦?」

  喀戎笑了起來:「迷霧是很有力量的東西,波西。」

  「迷霧?」

  「是的。讀一讀《伊利亞特》(古希臘經典名著《荷馬史詩》其中一部——譯者注)吧!裡面有很多事情可以參考。只要諸神、怪物和凡人們的世界混淆到一起時,他們就會放出迷霧,模糊人類所見的景象。作為一個混血者,你可以看到事物原本真實的樣子,但是人類的解釋卻大不相同。值得注意的是,人類會將這段時間裡他們看到的東西解釋成他們自以為真實的樣子。」

  我把激流劍放回了口袋裏。

  這是第一次,我感覺到這個任務很真實。我是真的就要離開混血者之丘,去向西方。沒有大人的監護,沒有備用計劃,甚至連一部手機都沒有。(喀戎說怪物們可以追蹤手機的信號,如果我們帶著手機,那比帶著個閃光信號燈還要糟。)我除了這把劍以外沒有任何武器可以擊退怪物,抵達死亡之地。

  「喀戎……」我說,「你之前說過諸神是不朽的……我是說,在他們之前還有過其他的時代吧,對嗎?」

  「準確來說,在他們之前有過四個時代。泰坦們的時代是第四紀,有時也被叫做黃金時代,實際上這完全是個誤稱。西方文明發展的時代,也就是宙斯統治著的時代,是第五紀。」

  「那麼在諸神以前……世界是什麼樣子的?」

  喀戎抿了抿嘴唇:「即使是我,也沒有古老到能記得那些歲月,孩子。不過我知道對凡人來說,那是一個黑暗而野性的時代。泰坦之王克洛諾斯稱他統治的時代為黃金時代,是因為人類當時活在天真而無知的狀態。這只是一種宣傳手法。除非想開胃或者當做一種廉價的娛樂,不然泰坦之王對你們這個種族一點也不關心。只有在神王宙斯統治的初期,才有一位善良的泰坦——普羅米修斯為人類帶來了火種,這個種族才開始進步。但正因如此,普羅米修斯也被打上了激進派思想者的烙印。你應該還記得,宙斯嚴厲地懲罰了他。當然,最終諸神還是讓人類得到了溫暖,而西方文明也就此誕生。」

  「但諸神現在也不會死,對吧?我是說,只要西方文明還存在,他們就會一直活著。所以……即使我任務失敗,也不會發生什麼糟糕的事情而讓一切都亂作一團吧?」

  喀戎悲哀地朝我笑了笑:「沒有人知道西方文明的時代會持續多久,波西。諸神的確是不朽的,沒錯。但泰坦神也是如此。他們也一樣存在著,被關押在不同的牢獄裡,被強迫著忍受無盡的痛苦與懲罰,雖然力量減弱,但仍然有著活力。也許命運女神阻止了諸神也去承擔那樣的厄運,又或者讓我們不用再次回到昔日的黑暗與混沌。孩子,我們所能做的只是順從自己的命運。」

  「我們的命運……那還得是在我們知道它到底是什麼的情況下吧……」

  「放鬆些,」喀戎對我說,「保持清醒的頭腦。並且記住,你將會阻止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戰爭。」

  「放鬆,」我說,「我已經很放鬆了。」

  當我走到山腳下時,回頭望去,在曾經是宙斯之女塔莉亞的松樹下,喀戎以整個半馬人的身形站在那裡,高舉著他的弓向我們致意。這可真是一個典型半馬人的典型夏令營送別場面啊!

  阿耳戈斯開車載著我們穿過鄉村,進入長島的西部。再一次回到公路上來的感覺很奇怪,安娜貝絲和格洛弗坐在我旁邊,就好像我們只是普通的一起搭車的乘客。在混血者之丘生活了兩週以後,真實的世界反而像幻想一樣了。我發現我自己正盯著路邊的每一家麥當勞,每一個坐在父母汽車後座上的小孩子,每一塊廣告牌和每一個購物中心。

  「目前為止一切順利,」我對安娜貝絲說,「十公里之內一隻怪物都沒有。」

  她憤怒地看了我一眼:「那麼說話會倒霉的,海草腦袋。」

  「這倒再次提醒了我——為什麼你這麼討厭我啊?」

  「我可沒討厭你。」

  「你這可騙不了我。」

  她把手裡的隱身帽折來折去。「你看……本來我們大概就沒法和睦相處,是嗎?我們的父母可是競爭對手。」

  「為什麼?」

  她嘆了口氣:「你想要多少個原因啊?有一次我媽媽逮到波塞冬和他的女朋友在雅典娜神廟裡幽會,那可真是大大的不敬。還有一次,雅典娜和波塞冬互相競爭雅典城守護神的位置。你爸爸創造了些愚蠢的鹽水噴泉作為他的禮物。我媽媽創造了橄欖樹。人們覺得我媽媽的禮物更好,所以才用她的名字給雅典城命名。」

  「那他們一定是很喜歡橄欖了。」

  「噢,別提了。」

  「現在來說,如果她發明比薩的話——那我也能完全理解了。」

  「我說了,別提了!」

  阿耳戈斯在前座微笑著。他什麼也沒說,但脖子後面有一隻藍色的眼睛朝我眨了眨。

  進入皇后區以後交通越來越擁擠。當我們到達曼哈頓的時候,太陽已經落山,開始下起雨來。

  阿耳戈斯把我們放在居民區東面的灰狗公交車站,離我媽媽和蓋博的公寓不遠。一個郵筒上貼著一張濕漉漉的傳單,上面有我的照片,還寫著:你見過這個男孩嗎?

  在安娜貝絲和格洛弗注意到這個之前,我把傳單撕了下來。

  阿耳戈斯把我們的行李弄好,確保我們都拿到車票,然後就駕車離開了,在他駛出停車場的時候,手背上的眼睛一直睜著望向我們。

  我在想,我現在和以前的公寓離得如此近。平常這時候,我媽媽已經從糖果店回到家裡了。而臭蓋博肯定會在那兒玩著撲克,一點都不會考慮到她。

  格洛弗背起了他的背包,沿著我的視線往街道的那個方向看去。「你想知道為什麼她會和那個人結婚吧,波西?」

  我盯著他:「你這是在對我用讀心術還是什麼其他的本事?」

  「只能感覺到你的情緒,」他聳聳肩,「估計是我忘記告訴你半羊人有這種能力了。你是在想你的媽媽和你繼父的事情吧,不是嗎?」

  我點點頭,想著還有什麼事情是格洛弗忘記告訴我的。

  「你媽媽是為了你才和蓋博結婚的。」格洛弗對我說,「你給他起外號叫『臭蓋博』,但你其實沒太大感覺,這個人的氣味……極其討厭。我從這兒都能聞得到。我能聞到你身上留下的他的氣味,儘管你已經兩星期都沒接近過他了。」

  「謝謝哈,」我說,「離這兒最近的澡堂在哪裡?」

  「你應該心懷感激,波西。你的繼父味道這麼誇張,他可以掩蓋任何半人半神的存在。我坐到他的汽車裡吸了一口氣就知道了:蓋博已經掩蓋你的味道好多年了。如果你不是每個夏天都和他一起生活的話,你可能早就被怪物們發現了。你媽媽和他在一起是為了保護你。她是個聰明的女士。她一定很愛很愛你,才會忍受和那個傢伙在一起——如果說這些能讓你感覺好一點的話。」

  其實並沒有,可我強迫自己不要表現出來。我會再一次見到她的,我堅信,她並沒有離開。

  我在想如果我把所有情緒都混雜在一起的話,格洛弗是否還能讀得出來。我很高興他和安娜貝絲都在我身旁,但不能坦誠地直面他們讓我有種負罪感。我沒有告訴過他們,我接受這個瘋狂任務的真正原因。

  真相是,我對取回宙斯的閃電權杖,或者拯救這個世界,抑或是幫助我爸爸解決麻煩這些事情並不在乎。我越是想著這些,就越怨恨波塞冬從來沒有看過我,也從沒有幫助過媽媽,甚至都沒有寄來過兒童贍養費的支票。他只是在需要我完成任務的時候才承認了我。

  我所在乎的只有我媽媽。哈迪斯用不正當的手段抓走了她,那麼哈迪斯就應該把她放回來。

  你將被一個稱你為朋友的人背叛。神諭的低語在我腦海中迴響。你最後將失敗,無法救出最重要的存在。

  閉嘴,我說。

  雨還在一直下著。

  我們坐立不安地等著公交車,決定用格洛弗的蘋果來玩丟沙包。安娜貝絲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她可以用膝蓋、手肘、肩膀等等任何部位來頂起蘋果。當然我自己玩得也不差。

  當我把蘋果丟向格洛弗的位置離他的嘴巴非常近的時候,遊戲結束了。山羊的超級大嘴張開一咬,我們的沙包從此消失——無論是果核還是梗,全都不見了。

  格洛弗滿臉漲紅。他想要道歉,可是安娜貝絲和我已經笑得前仰後合了。

  最後公交車終於來了。當我們排隊準備上車的時候,格洛弗開始東張西望,不停地嗅著空氣,就好像他正聞著最喜愛的學校食堂裡的美味佳餚——墨西哥玉米卷。

  「怎麼了?」我問道。

  「我不知道。」他緊張地說,「也許什麼事情也沒有。」

  但我可不覺得什麼事情都沒有。我也開始像他一樣東張西望了。

  我們最後終於上了車,在車尾找到一排位子坐下來之後,我的心才放了下來。我們把背包在行李架上放好。安娜貝絲緊張地用她的棒球帽敲打著大腿。

  最後一批乘客上車了,安娜貝絲用手掐住我的膝蓋。「波西。」

  一位老婦人正登上汽車。她穿著一件皺巴巴的天鵝絨大衣,戴著蕾絲手套,頭上形狀不整齊的橙色羊毛帽子遮住了她的臉,她手裡還拎著一個大大的渦紋手提包。她抬起頭,黑色的眼睛閃閃發光,我的心猛地一跳。

  那是多茲夫人。更加衰老,更加乾癟,但那邪惡的臉龐卻絲毫未變。

  我向位子裡縮了縮。

  在她後面又上來了兩個老婦人:一個戴著綠色的帽子,另一個則是紫色的。除此之外,她們看上去和多茲夫人一模一樣——同樣瘦骨嶙峋的雙手,同樣花紋的手提包,同樣皺巴巴的天鵝絨大衣,三位惡魔老太太。

  她們坐在最前面一排,就在司機的正後方。坐在靠走道的兩位伸出腿橫跨在過道上,形成一個X形。這種動作很偶然,但在她們來講就傳遞了一個清楚的信息:誰也不許走。

  公交車駛離車站,我們朝著平坦的曼哈頓街道前進。「她並沒有死很久,」我努力控制著自己的聲音,不要顯出發抖來,「我以為你說我這輩子裡她們都不會再出現呢。」

  「我說的是,如果你幸運的話,」安娜貝絲說,「很顯然你沒戲。」

  「三個都來了,」格洛弗嗚嚥著,「諸神在上!」

  「沒事的,」安娜貝絲明顯在努力想辦法,「復仇三女神。冥界裡三個最糟糕的怪物。沒問題的,沒問題的,我們只要溜出窗戶就行了。」

  「窗子沒法打開的。」格洛弗呻吟道。

  「車後面的逃生出口呢?」她提議說。

  車後面沒有出口。即使有的話,也於事無補。此時此刻我們正行駛在第九大道上,朝著林肯隧道前進。

  「有目擊者在周圍的情況下,她們是不會攻擊我們的吧,」我說,「是這樣嗎?」

  「凡人的眼力可不好,」安娜貝絲提醒我說,「他們的大腦只能處理他們通過迷霧看到的東西。」

  「他們會看到三個老婦人殺了我們吧,不是嗎?」

  她想了想:「這可不好說。但我們不能指望凡人幫忙。或許緊急出口是在車頂……」

  我們衝進了林肯隧道,除了走道裡的燈,整個公交車一片黑暗。雨聲也消失不見,車子陷入一片詭異的安靜中。

  多茲夫人站起身來。她用像是提前排練過的平實聲音,對整個車廂的人宣佈說:「我要用一下洗手間。」

  「我也去。」第二個姐妹說。

  「我也去。」第三個姐妹說。

  她們全都來到了走道上。

  「我想出來了,」安娜貝絲說,「波西,戴上我的帽子。」

  「什麼?」

  「你才是她們要找的人。隱身然後站在走道上,讓她們從你身邊走過。這樣你就能走到前面下車離開了。」

  「但你們怎麼……」

  「有很小的可能性是她們注意不到我們,」安娜貝絲說,「你可是三巨頭之一的兒子。你的氣味能蓋過我們。」

  「我不能就這麼丟下你們。」

  「別擔心我們了,」格洛弗說,「快走!」

  我雙手發抖,感覺自己像個懦夫,但還是拿了棒球帽戴在頭上。

  當我低頭往下看的時候,發現我的身體已經消失不見了。

  我開始悄悄在過道上潛行,成功地走過了十排座位,在復仇三女神經過的時候閃到了旁邊的一個空位子上。

  多茲夫人停了下來,嗅著空氣,直直地看向我的方向。我的心怦怦地跳個不停。

  顯然她什麼也沒有看到。她和姐妹們繼續往前走了。

  我能自由行動了。我走到公交車的前面,現在汽車就要開出林肯隧道了。當我正準備按下緊急情況停車按鈕的時候,我聽到車後排傳來了可怕的哀號聲。

  老婦人們已經不再是老婦人了。她們的臉倒是沒什麼變化——不可能再變得更醜了——但她們的身體皺縮成覆蓋著棕色皮革的女巫身體,長出了蝙蝠翅膀,手則變得像石像鬼的爪子一樣。手裡的手提包變成了燃燒著火焰的鞭子。

  復仇三姐妹圍住格洛弗和安娜貝絲,抽打著手裡的鞭子,噝噝地說:「在哪兒?在哪兒?」

  公交車上的其他人開始尖叫起來,縮在位子上瑟瑟發抖。看來,他們還是能看見一些東西的。

  「他不在這裡!」安娜貝絲叫喊著,「他已經走了!」

  復仇女神舉起了手裡的鞭子。

  安娜貝絲抽出她的青銅匕首。格洛弗則從他的零食包裡抓出一個罐頭,準備朝她們丟出去。

  我接下來做的事情是如此的衝動而危險。我應該被評為全年度最佳注意力缺陷多動症兒童才是。

  公交車司機有些分神,想要從後視鏡看清到底發生了什麼。

  我仍然保持著隱身狀態,從他手裡一下子搶過方向盤,打到了左邊。每個人都大叫著,身體被拋向右邊。我聽到了想聽到的聲音——三個復仇女神狠狠地撞到了玻璃上。

  「嘿!」司機大喊道,「嘿——哇哦!」

  我們爭搶著方向盤。公交車撞在隧道的邊緣,車身金屬與牆面摩擦出聲,火花四濺,在我們身後擦出一公里來長。

  我們傾斜著衝出了林肯隧道,回到了雨幕中。人類和怪物都在汽車裡顛來倒去,周圍其他的汽車則像保齡球瓶子那樣被撞得亂七八糟。

  忽然間司機發現了一個出口。我們駛離了公路,穿過六個紅綠燈,最終在一條通往新澤西的鄉村道路上減緩了速度。你不會相信,離開紐約只跨過一條河的距離,這裡就變得如此的荒涼。我們的左面是一片森林,右邊則是哈得孫河,而司機看起來想要朝著大河轉過去。

  另一個偉大的想法出現:我撞向了緊急剎車。

  汽車哀鳴著,在潮濕的柏油路上旋轉了整整一週,撞進了樹林裡。應急燈亮了起來。車門打開,司機是第一個逃出去的人,乘客們叫喊著,跟在他後面蜂擁而出。我跳到了司機的座位上,好給人們讓出通路來。

  復仇女神重新恢復了平衡。她們對安娜貝絲抽出鞭子。安娜貝絲舉起匕首,用古希臘語大喊著,呵斥她們退後。格洛弗往外丟著罐頭。

  我看著打開的車門。其實我可以離開,但我不能丟下我的朋友們。我摘下了隱身帽,大叫著:「嘿!」

  復仇女神轉過身來,朝我露出黃色的尖牙,這時候我忽然意識到,從出口逃走也許才是個明智的主意。多茲夫人高視闊步地走在過道上,就像以前她在課堂時一樣,正要過來給我的數學成績打上一個F。每當她甩起鞭子的時候,就會出現紅色的火焰沿著有倒刺的皮鞭跳動。

  她那兩個醜陋的姐妹,一人沿著一側座位在上方朝我爬過來,就像兩隻巨大而噁心的蜥蜴一樣。

  「珀修斯·傑克遜,」多茲夫人以一種確定無疑是佐治亞州南部的口音說著,「你惹怒了諸神。你必須死。」

  「我還是更喜歡你當數學老師時候的樣子。」我告訴她。

  她咆哮起來。

  安娜貝絲和格洛弗小心翼翼地移動到復仇女神身後,等待著機會。

  我從口袋裏拿出圓珠筆,拔下筆帽。激流劍伸長變大,變成那柄閃閃發光的雙刃寶劍。

  復仇女神遲疑了一下。

  多茲夫人以前體驗過激流劍的劍刃。很明顯她不想再一次看到它了。

  「屈服吧,」她噝噝地說,「這樣你就不會承受永恆的痛苦了。」

  「說得不錯。」我對她說。

  「波西,小心啊!」安娜貝絲叫喊道。

  多茲夫人揮舞著鞭子纏上我的劍身,與此同時,另外兩個復仇女神也分別從兩側朝我撲過來。

  我的手像是接觸到了熔化著的鉛,但我極力握穩激流劍。我用劍柄刺向左側的復仇女神,把她打倒在座位裡。我轉過身砍向右側的那位,當劍刃接觸到她脖子的一剎那,她尖叫著,爆裂成了灰塵。安娜貝絲用摔跤的姿勢從背後扭住多茲夫人,與此同時,格洛弗從她的手裡把鞭子扯掉。

  「噢!」他大喊著,「噢!好燙!燙死了!」

  我剛才用劍柄擊倒的那個復仇女神又朝我撲過來,爪子張開。我揮起激流劍,她像節日陶罐一樣被砍得粉碎。

  多茲夫人想要把後背上的安娜貝絲甩下來。她用力又踢又打,嘶吼著用爪子抓來抓去,但安娜貝絲一直緊抓不放。同時格洛弗用多茲夫人的鞭子把她自己的腿纏了起來。最後他倆一起向後一拉,把她拉倒在過道上。多茲夫人努力想要爬起來,但她沒有足夠的空間去伸展自己的蝙蝠翅膀,只能一直倒在地上。

  「宙斯將會毀滅你!」她詛咒道,「哈迪斯會得到你的靈魂!」

  「Braccas meas vescimini!」我大吼。

  我不知道這句拉丁語是從哪裡冒出來的。我覺得那意思大概是:「吃我的褲子吧!」

  雷聲撼動著這輛汽車。我脖子後面的汗毛倒豎。

  「快出來!」安娜貝絲朝我大喊,「馬上!」我不需要她的鼓勵也必須這樣。

  我們衝了出去,發現其他的乘客都茫然恍惚地走來走去,有的在和司機爭吵,有的則繞著圈子跑來跑去,嘴裡大吼著:「我們就要死了!」一個穿著夏威夷襯衣的乘客在我還沒有把劍重新蓋上變成圓珠筆時,衝著我咔嚓就拍了張照片。

  「我們的包!」格洛弗忽然意識到,「我們把包落在……」

  嘭!

  公交車的車窗炸裂開來,乘客們四散奔逃尋找掩蔽處。閃電把車頂劈開了一個巨大的洞,但從車裡傳出一聲憤怒的哀號,告訴我多茲夫人並沒有死掉。

  「跑!」安娜貝絲說,「她正在搬救兵!我們必須離開這裡!」

  我們衝進了森林之中,頭上是瓢潑大雨,汽車在我們身後燃燒著,而前方空無一物,只有一片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