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神火之賊·墜入死亡

  我們在全美鐵路的火車上花了兩天的時間,向西駛去,穿過群山跨過大河,穿過琥珀色的麥浪。

  我們再沒遭到過攻擊,但我仍然不敢放鬆。我感覺我們就好像是在一個展示櫃裡旅行,頭頂上方總有人在看著我們,也許下方也是一樣,某個東西正等待著最佳時機。

  我努力保持低調,因為我的名字和照片出現在了東海岸的幾份報紙的頭版上。《特倫頓新聞通訊》上面刊登出了一位遊客拍下的我在離開灰狗公交車時的照片。我的眼神狂野而瘋狂,手裡的劍模糊成一團金屬,看上去像是棒球棒或者曲棍球棍。

  圖片旁邊加了這樣的說明:

  十二歲的波西·傑克遜,作為兩週前在長島發生的其母的失蹤案的嫌疑人被通緝。照片中是他正從公交車逃離。在那之前他曾和幾個年長的女性乘客攀談。在傑克遜離開現場後不久,那輛公交車就在新澤西東部的公路旁爆炸了。根據目擊者的描述,警察認為這個男孩很有可能和另外兩位未成年同夥一起行動。他的繼父蓋博·烏戈裡阿諾願意支付懸賞獎金給提供線索的群眾。

  「別擔心,」安娜貝絲對我說,「凡人的警察不可能找到我們。」但她的話聽起來不是那麼確定。

  這一天裡餘下的所有時間我都花在用腳步丈量火車車廂的長度上了(因為我的確很難真正坐得住),不然就是一直往窗外看。

  有一次,我發現一個半馬人家庭正在一片麥田裡飛馳,弓箭握在手裡準備著,看起來是在為了午餐捕獵。那個小半馬人按馬匹的身形推斷,看起來也就兩歲大小,他注意到了我的目光,朝我揮手。我環顧整個車廂,沒有其他人注意到他們。成年的旅客們全把頭埋在筆記本電腦或者雜誌裡。

  還有一次,天快黑的時候,我看到有個巨大的東西正朝森林處移動。我發誓那是一隻獅子,雖然說美國不會有野生的獅子,而且這個東西的個頭有一輛悍馬越野車那麼大。它的皮毛在夕陽下閃爍著金光,隨後它躍進樹叢消失了。

  我們歸還獅子狗劍蘭得到的獎金只夠買到最遠通往丹佛的車票,當然也買不起臥鋪,只能坐在座位上打瞌睡。我的脖子睡得很僵,而且因為安娜貝絲坐在我旁邊,我還得努力不讓自己在睡著時流口水。

  格洛弗一直在打呼嚕,還咩咩叫了幾聲,把我吵醒了。有一次他的腳在地上拖來拖去,結果把假腳弄掉了。在其他乘客沒有注意到之前,安娜貝絲和我趕緊幫他把假腳又裝了回去。

  「說起來,」在我們終於幫格洛弗把假腳重新調整好之後,安娜貝絲問我說,「是誰想要你的幫助?」

  「什麼意思?」

  「你剛才睡著的時候,自己在嘟囔著什麼『我不會幫你的』,你夢到的是誰啊?」

  我本來什麼都不想說,這是我第二次夢到從深淵中傳來的那個邪惡的聲音,但這實在太讓我困擾了,最後我還是告訴了她。

  安娜貝絲沉默了很長時間,最後開口說道:「這聽起來並不像是哈迪斯。他經常出現在一張黑色的王座上,而且他從來不笑。」

  「他要用我媽媽和我做交易。還有誰會這麼做呢?」

  「我猜猜……如果他說的是『幫我從冥界升起來』,那麼他是想要和奧林匹斯諸神開戰。但如果他已經得到了閃電權杖,為什麼還要讓你給他帶過去呢?」

  我搖搖頭,真希望自己能知道答案。我想起了格洛弗告訴我的,復仇女神在公交車上的時候好像是在尋找什麼東西。

  「那個在哪兒?在哪兒?」

  格洛弗可能感覺到了我的情緒。他在睡夢裡哼哼了一聲,嘴裡還嘟囔著蔬菜什麼的,然後又把頭轉過去了。

  安娜貝絲幫他整了整帽子,好蓋住他的羊角。「波西,你不能和哈迪斯做交易。你知道這一點的,對嗎?他虛偽、殘酷而貪婪。我不管他手下的仁慈女神這次是不是沒那麼有進攻性……」

  「這次?」我問,「你的意思是說你以前遭遇過她們?」

  她抬起手摸摸脖子上的項鏈,用手撥弄著上面的一顆光滑的白色珠子,上面畫著一棵松樹。那是她每年暑假結束後獲得的生存紀念珠子。「我只想說,我對死亡之主一點好感也沒有。你不能為了你的媽媽而冒險和他做交易。」

  「如果那是你爸爸的話,你會怎麼做呢?」

  「那很簡單,」她說,「我會放他爛在那裡。」

  「你不是認真的吧?」

  安娜貝絲的灰眼睛注視著我,她臉上的表情和那次在營地的森林裡,她拿劍對付地獄犬的那一刻一模一樣。「從我出生的那一天起,我爸爸就開始怨恨我,波西。」她說,「他根本不想要小孩。當我出生後,他去詢問雅典娜能不能把我帶回到奧林匹斯山上撫養,因為他的工作實在太忙了。她對這點很不高興。她告訴他,英雄必須由雙親中凡人的那一方撫養成人。」

  「但你是怎麼……我是說,我猜你不是在醫院裡出生的……」

  「我出現在我爸爸門口的台階上,是放在一個金搖籃裡被西風之神從奧林匹斯山上帶下來的。你認為我爸爸一定會將這視做奇蹟對吧?比如,也許他還會用數碼相機拍下幾張照片什麼的。但他總是說,我的到來是他這輩子最麻煩的事情。在我五歲的時候,他結婚了,完全忘記了雅典娜。他有了一個『正常的』凡人老婆,還有了兩個『正常的』凡人小孩。他平時就裝做我根本不存在。」

  我望向車窗之外。一座睡夢中的小鎮閃出的點點燈光漂流而過。我很想好好安慰安娜貝絲,卻不知道要說些什麼好。

  「我媽媽和一個非常糟糕的傢伙結婚了,」我告訴她,「格洛弗說她這樣做是為了保護我,把我藏在人類家庭的氣味之下。也許這也是你爸爸所考慮的。」

  安娜貝絲繼續撥弄著脖子上的項鏈。她捏了捏和珠子掛在一起的金質大學指環。這讓我想到,那個指環一定是她爸爸的。如果她這麼恨他,為什麼還會戴著這個東西?

  「他一點也不在乎我。」她說,「他的老婆——也就是我的繼母,把我當成一個怪胎。她不許我和她那兩個孩子一起玩。我爸爸也由著她來。無論什麼時候,只要一發生危險的事情,你也知道,就是那些怪物襲擊之類的,他們倆都會充滿憤恨地看著我,就好像在說:『你怎麼敢讓我們家陷入危險?』最後,我領會到了他們的暗示,我是不被需要的,所以我離開了。」

  「那時候你幾歲?」

  「和我來到營地是在同一年。七歲。」

  「但……你不可能靠自己孤身一人就來到了混血大本營吧?」

  「當然不是一個人。雅典娜在看顧我,指引我尋求幫助。我意外地交到了兩個朋友照顧了我一路,儘管時間很短。」

  我想繼續問她後面發生了什麼,但安娜貝絲似乎沉浸在悲傷的記憶裡。所以我只是聽著格洛弗的鼾聲,注視著車窗外黑暗的俄亥俄州田野逐漸遠去。

  我們這兩天的火車之旅已經接近尾聲,六月十三號,離夏至日還有八天,我們穿過了幾座金色的山峰,越過密西西比河,進入了聖路易斯。安娜貝絲伸長脖子看著大拱門(美國的標誌性紀念建築之一,高度是紐約的自由女神像的兩倍——譯者注),在我看來,那東西就像是黏在城市上的巨大購物袋的手提把手。

  「我真想做那個。」她嘆息著。

  「什麼?」我問道。

  「建造一個像那樣的建築物。你見過帕台農神廟嗎,波西?」

  「只在照片裡看過。」

  「總有一天,我要親眼看看那裡。我要為諸神建造最偉大的紀念碑。它將屹立一千年而不倒。」

  我笑了起來:「你?建築家?」

  不知道為什麼,一想到安娜貝絲會一整天安靜地坐著畫圖紙,我就會覺得很好笑。

  她的臉頰緋紅。「是啊,建築家。雅典娜希望她的孩子能去創造新事物,而不只是毀掉東西,就像我能想到的某個地震之神一樣。」

  我向下看去,看著密西西比河翻騰不已的褐色河水。

  「不好意思,」安娜貝絲說,「這樣說的確不大好。」

  「我們就不能好好合作嗎?」我懇求著,「我是說,難道雅典娜和波塞冬就沒有合作過嗎?」

  安娜貝絲考慮了一會兒。「我猜……造兩輪戰車的時候是這樣吧。」她嘗試地說著,「我媽媽發明了它,而波塞冬用浪花創造出了駿馬。所以他們必須要合作才能造好戰車。」

  「那我們也可以合作了,對吧?」

  我們的火車進入市區,安娜貝絲一直盯著大拱門,直到它消失在一座旅館的身後。

  「我想是吧。」最後她說。

  我們進入了市中心的火車站。廣播提醒我們,在開往丹佛之前,有三個小時的停車時間。

  格洛弗伸了個懶腰。在他完全清醒過來以前,他已經開始嚷嚷餓了。

  「來吧,山羊男孩,」安娜貝絲說,「我們觀光去。」

  「觀光?」

  「大拱門啊,」她說,「這大概是我唯一能到拱頂看看的機會了。你們兩個要不要一起來?」

  格洛弗和我交換了一下眼色。

  我很想拒絶,但我瞭解,如果安娜貝絲真的要去,我們就不能讓她單獨行動。

  格洛弗聳聳肩:「只要那裡有零食櫃檯,而且還沒有怪物。」

  大拱門離火車站有一公里遠。已經比較晚了,所以排隊進去參觀的人並不是特別多。我們一路穿過地下博物館,看到加了蓋子的四輪馬車以及一些其他十九世紀的舊展品。看到這些東西其實並不怎麼讓人興奮,不過安娜貝絲一直興沖沖地給我們講著大拱門建造時的逸事,同時格洛弗一直遞給我軟糖吃,所以我覺得還不錯。

  雖然如此,我還是一直環顧四周,注意著排隊的人。「你聞到什麼了嗎?」我低聲對格洛弗說。

  他把鼻子從軟糖袋子裡移開,嗅了嗅空氣,然後厭惡地說:「地下,地下的空氣聞起來總是跟怪物很像。也許什麼都沒有呢。」

  但我總覺得有什麼事情不對勁。我有種感覺,我們不應該在這兒。

  「夥計們,」我說,「你們知道諸神的權力象徵各自是什麼嗎?」

  安娜貝絲正沉浸在瞭解建造大拱門的建築儀器設備的介紹之中,不過她還是抬起頭來:「你說什麼?」

  「那個,哈迪斯……」

  格洛弗清了清嗓子:「我們現在是在公共場合……你是說,我們樓下的那位朋友嗎?」

  「呃,對的,」我說,「我們下方的那位朋友。他有沒有像安娜貝絲那樣的帽子?」

  「你是指黑暗之盔,」安娜貝絲說,「是的,那就是他的權力象徵。在冬至日諸神開會的時候,我在他的座位旁見過。」

  「他去參見了?」我問。

  她點點頭。「那是唯一允許他造訪奧林匹斯的日子——一年中黑暗最長的一天。不過他的頭盔可比我的隱身帽要強大得多,如果我聽說過的都是真的的話……」

  「它能讓他成為黑暗的一部分。」格洛弗確定地說,「他能融入陰影或穿透牆壁。別人摸不到,看不到,也聽不到他。他還能散發出極度的恐懼,讓你精神崩潰或是心跳停止。不然為什麼所有有理性的動物都恐懼黑暗呢?」

  「但那樣的話……我們要怎麼才能知道他有沒有在這裡,有沒有看著我們?」我問。

  安娜貝絲和格洛弗交換了一下眼色。

  「我們沒法知道。」格洛弗說。

  「謝謝,這樣我覺得好多了。」我說,「還有藍色的軟糖嗎?」

  當我看到那台我們即將要搭乘去拱頂的狹小電梯時,我差一點就控制不了自己緊繃的神經了。我知道自己有麻煩了。我痛恨封閉的空間,這會讓我抓狂。

  我們和一個大塊頭的胖女士一起擠進電梯裡,那女士還帶著她的狗,一隻脖子上掛著水鑽項圈的吉娃娃。我覺得這隻狗也許是條導盲犬,因為建築物裡的保安什麼都沒有說。

  我們開始向上升,進入拱門裡面。我從來沒有搭過這種沿著弧形曲線爬升的電梯,而我的胃口對此也表示不大愉快。

  「父母沒跟著一起來?」胖女士問我們。

  她的眼睛又小又亮,被咖啡染色的牙齒尖尖的,戴著一頂邋遢的勞動布帽子,身上的勞動布牛仔套裝擠得鼓鼓囊囊的,整個人看起來就像個藍色牛仔服吹起來的熱氣球飛艇。

  「他們在下面,」安娜貝絲告訴她,「有恐高症。」

  「噢,這真可憐。」

  吉娃娃開始狂吠起來。那女人說著:「嘿,嘿,寶寶,注意點。」這隻狗有著小而亮的圓眼睛,和它的主人一樣,令人感到聰明而惡毒。

  我問:「寶寶——這是它的名字嗎?」

  「不是。」女士回答我說。

  她微笑了起來,就好像這已經說明了一切。

  拱門最頂端的瞭望台讓我感覺像一個鋪著地毯的大罐頭。從成排的小窗子看出去,一面可以俯瞰整個城市,另一面可以看到大河。景色還算不錯,但要說什麼比封閉的空間更讓我討厭的,那就是一個在空中一百多米高的封閉空間了。我已經準備好以最快的速度離開這裡。

  安娜貝絲還在不停地講著關於結構支撐的事情,她還說她以後要如何把窗戶做大一點,還要設計一個全方位觀景台。她大概能一直在這邊耗上幾個小時,但對我來講幸運的是瞭望台的管理員宣佈說這裡在幾分鐘後即將關閉。

  我拉著格洛弗和安娜貝絲走向出口,把他們推進電梯裡,我正打算自己也走進去的時候發現裡面已經有另外兩個乘客了。電梯限乘四人,沒有我的地方了。

  管理員說:「先生,請搭乘下一班電梯。」

  「我們出去吧,」安娜貝絲說,「我們跟你一起等。」

  可是這樣會讓每個人都折騰半天,還會耽誤更多的時間,所以我說:「沒關係的,我一會兒在下面和你們碰面。」

  格洛弗和安娜貝絲兩人看起來都非常緊張,但電梯門還是關閉了。電梯逐漸消失在了斜坡上。

  現在留在瞭望台上的人只有我,一個小男孩以及他的父母,瞭望台的管理員,還有帶著吉娃娃的胖女士。

  我不大自在地朝胖女士笑了笑,她也朝我微笑。她那分岔的舌頭在牙齒之間不停顫動著。

  等一下。

  分岔的舌頭?

  在我還沒有確認我是不是真看到了那種東西之前,她那只吉娃娃就跳了下來,開始衝我狂吠。

  「嘿,嘿,寶寶,」那女士說,「現在時間合適嗎?我們這裡有這麼多人在這兒呢。」

  「狗狗!」小男孩說,「看,一隻狗狗!」

  他的父母把他拉了回來。

  吉娃娃對我齜出尖牙,有泡沫從它的黑嘴邊流了下來。

  「好吧,兒子,」胖女士嘆了口氣,「如果你堅持的話。」

  我的胃口開始冷凍結冰。「呃,您剛叫這只吉娃娃為兒子?」

  「是奇美拉(希臘神話中的怪物,獅頭羊身蛇尾,會噴火——譯者注),親愛的,」胖女士糾正我說,「不是吉娃娃。這是個很容易犯的錯誤。」

  她捲起勞動布做的上衣袖子,露出的手臂上長著鱗片,皮膚還是綠色的。當她笑起來的時候,我看到了她嘴裡的尖牙。她瞳孔的形狀狹長,就像是爬蟲類動物。

  吉娃娃的吠聲更大了,每吼一下,它就變得更大。開始像短毛獵犬那麼大,後來就變成和獅子一樣了。吠聲也變成了咆哮。

  小男孩尖叫起來。他的父母拉著他跑回出口,正好撞到管理員。管理員已經嚇得目瞪口呆,直直地站在那裡看著怪物。

  奇美拉已經變得非常巨大,它的後背直抵著天花板。它的獅子頭長著血紅色的鬃毛,身體和蹄子則是巨大的山羊,幾米長的菱形花紋長在多毛的背後,還有一條蛇尾巴。水鑽項圈仍然掛在它的脖子上,大如銀盤的狗牌上的字現在已經可以很清晰地認出來:奇美拉——兇猛、會噴火、有毒——發現它的話請聯繫塔爾塔羅斯——分機號954。

  我意識到我已經沒法拔出寶劍來了,我的手麻木不已。奇美拉的血盆大口距離我只有幾米。只要我動彈一下,這怪物就會猛撲過來。

  那個蛇女士發出了噝噝的聲音,好像在笑。「引以為榮吧,波西·傑克遜。神王宙斯很少允許我帶著我的小寶貝們來測試英雄呢。我是怪物之母,恐怖的厄喀德那(大地之母蓋亞的女兒,上半身為人形,下半身蛇形,生下過許多怪物,如地獄犬、九頭蛇、奇美拉、鷹身女妖等——譯者注)!」

  我盯著她看,直接把腦子裡想的說了出來:「那不就是一種食蟻獸(厄喀德那在英語裡與澳大利亞的針鼴鼠是同一個詞——譯者注)嗎?」

  她號叫著,爬蟲樣的臉因為憤怒而變成了棕色和綠色。「我討厭人類這麼說!我恨澳大利亞!怎麼能用我的名字為那種可笑的動物命名!就為了這個,波西·傑克遜,我的兒子也將會消滅你!」

  奇美拉準備衝鋒,亮出了它那獅子的牙齒咬過來,我側身躲過這一咬,剛好跳到那三口之家和管理員旁邊,他們全都大聲尖叫起來,拚命想打開緊急逃生通道。

  我不能讓他們受傷。我拔下筆帽亮出了劍,跑到瞭望台的另一側大叫:「嘿,吉娃娃!」奇美拉飛速地轉過身來,速度之快超出了我的預料。

  在我揮起劍之前,它就張開了大嘴,一股世界上最大的烤肉爐的臭氣飄了出來,一束火焰直直地朝我噴過來。

  我躥過了爆炸點,地毯燃燒了起來,那熱度如此強烈,差點把我的眉毛烤焦了。

  我剛才站著的地方是大拱門內側的一個凹洞,現在它邊緣的金屬已經開始熔化了。

  真好,我心想,我們正在對著國家紀念建築大肆噴火。

  激流劍已經在我手裡變成了那把閃閃發光的青銅利刃,當奇美拉轉過身來的時候,我砍向它的脖子。

  這成了我致命的失誤。劍刃擦過狗脖子上的項圈,並沒有造成什麼傷害。我試圖重新找到平衡,但因為太過專注於躲開獅子炙熱的大嘴,我完全忘記了它還有一條蛇尾巴,蛇尾朝我掃過來,毒牙刺入了我的小腿。

  我的整條腿都燃燒起來。我努力用激流劍猛戳奇美拉的嘴,但蛇尾纏住了我的腳踝,讓我失去平衡。寶劍從我手裡脫了出去,旋轉著飛出了拱門的洞外,順著密西西比河掉落了下去。

  我勉強站了起來,但我知道大勢已去。我手裡沒有武器,而且能感覺到致命的毒液已經向上流入我的胸膛。我記得喀戎說過激流劍會自己回來,但我在口袋裏就是找不到筆。或許它掉得太遠了,或者只能在筆的狀態下才會回來。我不知道,而且我大概也活不到弄明白這一點的那刻了。

  我退回牆上的凹洞處,奇美拉朝我步步緊逼,它嗥叫著,煙霧從嘴裡冒出來。蛇女士厄喀德那咯咯地笑著:「他們現在創造的英雄不如以往了,不是嗎,兒子?」

  怪物嗥叫著,既然我已經被打敗了,它現在看起來並不急於了結我。

  我瞥了一眼電梯管理員和那三口之家。那個小男孩正藏在他爸爸的腿後面。我必須保護這些人。我不能就這麼……死掉。我努力地想著對策,但我整個身子都火燒火燎,頭昏腦脹,而且還沒有劍了。我面對的是一隻會噴火的巨大怪獸,還有它的母親,我感到很害怕。

  已經沒有地方可以躲閃了,我退到了凹洞的邊緣。在很遠很遠的下方,河水波光粼粼。

  如果我死了,這些怪物會離開嗎?他們會放過這幾個人嗎?

  「如果你是波塞冬之子,」厄喀德那發出噝噝的聲音,「你就不會害怕水。跳吧,波西·傑克遜。展示給我看看,水不會傷害你。跳下去拿回你的劍,證明你的血統吧!」

  對啊,沒錯,我想。我曾在什麼地方讀到過,從兩層樓以上的高度跳進水裡,就好像跳到堅固的柏油路一樣。從這裡跳下去,那衝擊力肯定會摔死我。

  奇美拉的嘴發出紅光,它準備好了再一次噴火。

  「你沒有信仰,」厄喀德那對我說,「你根本不相信諸神。我沒法責怪你,膽小鬼。你最好現在死去。諸神是不可信的。毒液已經進入你的心臟了。」

  她是對的:我就快死了。我能感覺到自己的呼吸變緩。沒人能救我的命,甚至諸神也不能。

  我轉過身去看著下面的水流,記起當我是個嬰兒的時候,曾經見過的在一片溫暖光輝中我爸爸的微笑。他一定來看過我。當我還在襁褓裡的時候,他肯定曾經來見過我。

  我記起了奪旗大賽那天晚上,在我頭頂上打著轉的綠色三叉戟標誌,在那一刻波塞冬宣佈我是他的兒子。

  但這裡並不是大海。這裡是密西西比州,美國的正中心。這裡沒有海洋之神。

  「死吧,無信者!」厄喀德那怒斥道。奇美拉噴出一束火焰,直朝我的面門而來。

  「爸爸,救救我。」我祈禱著。

  我轉過身去一躍而下。身上的衣服著起火來,毒液流遍我全身,我直直地墜入大河中。